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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送别的吾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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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坐在华贵的王座之上,理查俯视着单膝跪在他面前的两位公爵,朗声说道:“因为我们的国土不应被它所滋养的宝贵的血液所玷污;因为我们的眼睛痛恨同室操戈所造成的内部的裂痕;因为你们各人怀着凌云的壮志,冲天的豪气,造成各不相下的敌视和憎恨,把我们那像婴儿一般熟睡着的和平从它的摇篮中惊醒;那战鼓的喧聒的雷鸣,那喇叭的刺耳的嗥叫,那刀枪的愤怒的击触,也许会把美好的和平吓退出我们安谧的疆界以外,使我们的街衢上横流着我们自己亲人的鲜血:所以我宣布把你们放逐出境。”
哈尔吃了一惊,转向理查。
理查看向亨利,说:“你,赫里福德公爵,我的堂弟,必须在异国踏着流亡的征途,在十个夏天给我们的田地带来丰收以前,不准归返我们美好的国土,倘有故违,立处死刑。”
亨利直视着国王,然后低下头,说:“愿您的旨意实现。我必须用这样的思想安慰我自己,那在这里给予您温暖的太阳,将要同样照在我的身上;它的金色的光辉射耀着您的王冠,也会把光明的希望渲染我的流亡的岁月。”
理查停顿了一下,转向莫布雷:“诺福克公爵,你所得到的是一个更严重的处分,虽然我很不愿意向你宣布这样的判决:狡狯而迟缓的光阴不能决定你的无期放逐的终限;‘永远不准回来,’这一句绝望的话,就是我对你所下的宣告;倘有故违,立处死刑。”
莫布雷脸色一变,几乎要站起来,急切地说:“陛下,我完全没有想到会从您的口中说出这样严重的判决;陛下要是顾念我过去的微劳,就不应该把这样的处分加在我的身上。”
理查淡淡地说:“这是我的最终判决。”
莫布雷站了起来,气呼呼地要转身离开:“那么如您所愿!”
理查冷冷地说:“回来!你们必须再宣一次誓。把你们被放逐的手按在我的御剑之上,虽然你们对我应尽的忠诚已经随着你们自己同时被放逐,可是你们必须凭着你们对上帝的信心,立誓遵守我所要向你们提出的誓约。愿真理和上帝保佑你们!你们永远不准在放逐期中,接受彼此的友谊;永远不准互相见面;永远不准暗通声气,或是蠲除你们在国内时的嫌怨,言归于好;永远不准同谋不轨,企图危害我、我的政权、我的臣民或是我的国土。”
亨利的唇边闪过一丝不屑的笑容,踏步上前,庄重地说:“我宣誓遵守这一切。”
莫布雷脸色很差地同样举手发誓:“我也同样宣誓遵守。”然后他施了一礼,“再会,我的陛下。现在我决不会迷路;除了回到英国以外,全世界都是我的去处。”说完后,诺福克公爵便转身快步走出了御帐。
哈尔愕然地看着这一切,这就是国王的威势吗?只是区区几句言语,他的父亲就必须离开他们,离开这个国家,踏上未知的旅程。
约翰冈特在听到理查的判决后就脸色惨白,摇摇欲坠,哈尔连忙上前扶住他。
理查关切地说:“我的王叔,您的样子看起来真是令人心碎,在我的记忆中,您是那么的刚强。”
约翰冈特颤颤巍巍地低头,哑声说:“我这一盏油干焰冷的灯,早已在无边的黑夜里熄灭,我这径寸的残烛早已烧尽,盲目的死亡再也不让我看见我的儿子了。”
“噢,王叔!你还能活许多年呢。”理查宽慰着他,“只是这个国家的负担太过沉重,过度的操劳令您耗尽了心血。我今天才认清了自己的任性与疏忽,王叔,您需要好好休息几日。与您的爱子的离别并不是永别,你们很快会相见的。”
老人疲惫地摇了摇头。
哈尔有一种感觉,在理查同情的面孔之下,是无法抑制的欢喜——就如同他自己每一次摆脱掉博福特夫人的责备似的。
理查看着亨利,那高傲的骑士是如此容易地接受了这一切,令他觉得这还不够,便加上了一句:“还有,我的堂弟,鉴于我们神圣的法律的要求,你必须马上就走,我会派出我的使者为你送别。”
亨利欠了欠身:“多谢陛下。只是希望您看在我们往日的情面上,可以宽限一两日。我的父亲需要我的安慰,而我的儿子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孩童。”
“你不用担心,我亲爱的堂弟。兰开斯特公爵也是我的叔父,我会时刻关心他的情况。而哈尔,他是个聪明的孩子,很合我的心意。让他留在我这里吧,刚好可以和埃德蒙做伴。”
“陛下的安排真的是太合适不过了。”亨利谦恭地说道。
既然是国王的命令,亨利告别之后便回去自己的帐篷整理了一下随身物品,准备出发——他漫长的军人生涯令这份工作很有效率。这时他却发现哈尔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便皱了皱眉,吩咐高厄爵士去找他。
走出帐篷,亨利正看到奥墨尔公爵爱德华约克领着一个司礼官走了过来。
奥墨尔公爵上前拥抱了亨利一下,情深意切地说:“我的堂兄,再会吧;虽然不能相见,但请你常通书信,让我们知道你在何处安身。”
“感谢你的送别,再会吧,爱德华。”亨利说道,“请你向约克叔父带去我的告别。同时也请你代为关照我的老父。”
“我会的,亨利。”
司礼官躬身一礼:“大人,我并不向您道别,因为我要和您并辔同行,一直送您到陆地的尽头。”
“父亲!”哈尔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过来,手臂里抱着一只两加仑装的橡木小桶,“也许你会想要带上这个……”
亨利原本变得严厉的面孔柔和了下来,看着自己的儿子,似乎有千言万语,最后却只是淡淡地说:“别忘了,你现在是我的长子。”
“我知道!”哈尔坚决地点了点头。
亨利自然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曾经打算为这份责任付出什么,但这个回答还是很令他欣慰的。他抬手拎起小桶,轻笑着说:“格伦迪尔的私藏,你还是挺会挑东西的,看来我不必担心你在宫廷里的生活了。”他突然心念一动,借着安放酒桶的机会对儿子轻声说,“你可以相信格伦迪尔,他是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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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不明所以,这两个人不是仇人吗?
不过他已经没有机会从父亲那里得到解释了,在司礼官的“护送”下,亨利的背影渐渐远去。
小贴士——关于爵位和领地(一):
首先从《冰与火之歌》说起吧,这个比较简明。
在冰火中,事实上只有两种爵位,世袭的Lord和不世袭的Sir:
公爵/伯爵Lord:某片领地的领主。在冰火的中文翻译中用公爵表示掌握一大片领地,相当于小国国王的大领主,比如史塔克,兰尼斯特等等,伯爵表示普通的领主。
Lord这个词用的地方很多,比如Lord Voldemort——所以黑暗公爵比伏地魔大人或者黑魔王貌似更合理些,但也无法体现出原文那种身居高贵的统治阶级的感觉,在火焰杯开头,那个看门老头曾经吐槽过这个问题——通常称呼比较重要的贵族都会用Lord XX,所以亨利和哈尔都是Lord Henry,这里一般写成亨利大人。
爵士Sir:没有世袭领地的贵族,这个来源就比较广泛了,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或者因为各种原因授勋的骑士等等。
也就是说,Lord是统治阶级,Sir是跑腿办事的。平民百姓顶多弄个Sir当当,想要当Lord通常需要进行联姻才会得到承认,比如平民出身却一路联姻到登上王位的都铎家族。而贵族出身的话成为Lord要容易一些,比如三个火枪手里的白金汉公爵,只是骑士出身,可是美色倾国,詹姆斯一世硬是给他弄了个公爵当着玩——话说最新一版火枪手里白金汉是开花演的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