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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六十四章,偷项链 ...
不远处,赫莫斯看着湛瞳狼狈的样子早已笑出声来,“主人……哈哈……这丫头实在有意思的很!”
“她确实很特别。”李察的眼睛含着笑意,“今晚,你去悄悄把项链取来吧,我也不想浪费时间了。”
“是。”赫莫斯闻言兴奋异常,主人终于想通了,这些天跟着这个魔族丫头已经浪费了一群人不少的时间了,他今晚一定会利落的把项链拿到手,只要拿到项链就可以进行后面的计划了,他感觉他们离目标似乎又近了一步。
今晚的湛瞳睡得格外香甜,说香甜也不太确切,实际上是在和奥特曼练习了飞行之后,湛瞳就已经晕的不行了,进了帐篷没多久就睡着了,也可以说是晕过去了。
夜已经很深了,整片月灵乡都陷入了一片沉寂当中,月灵河在月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倒影出漫天的繁星,静谧甜美。
一袭紧身衣裤的赫莫斯在这醉人的月光照耀下缓缓的靠近着湛瞳的帐篷,湛瞳睡得很实,丝毫没有察觉出一点动静。
赫莫斯作为魔族祭司李察的护卫长,不仅仅拥有着50级的灵力,他的身手更是敏捷。事实上,他在成为李察的父亲的得力助手之前,一直做着令人不耻的职业——盗贼。
赫莫斯出生在血之城边郊的一个小村子,家里的条件很是拮据。父亲是个酒鬼,而母亲整日为别人做着苦工赚些零散银钱养活小赫莫斯。赫莫斯是家里的独子,但是却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父爱,相反的,如果父亲的心情不好他一定要躲得远远的,要不少不了一顿毒打。
尽管生活在一个这样的家庭,但是少年时的赫莫斯就展现了他超强的学习力和灵术根基,可惜小赫莫斯不懂得将自己的天赋用于正途,反而每每利用自己灵活的身躯和强大的力量来欺负周围的小朋友,所以村子里的小孩子也都不再愿意和他玩了。后来村子里搬来了一位落魄的魔法师,这位魔法师一眼就看出了赫莫斯的天赋异禀,他倾其所有的教导着赫莫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位正直伟大的魔法师。
赫莫斯果然没有辜负他的希望,他无论学习什么都很快,在赫莫斯举行500岁成人礼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了20多级的灵力了,当时的他一腔热血的以为自己可以被贵族赏识,从今走上人生的正途,只可惜因为他低贱的身份却没有哪个贵族愿意雇佣他。穷困潦倒的他不愿再看到母亲每日辛苦的缝补做工只为赚来一日三餐,所以他加入了月灵之城一个非常著名的盗贼组织过上了他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生活。
那个盗贼组织名叫——黑字,是曾经盛极一时无恶不作的盗贼集团,只要是有利益的事情,他们什么都去做,就算是打劫妇人和小孩他们中也不会有谁觉得羞耻。可是随着黑字的臭名远播,他们的势力也受到了血之城贵族、祭司甚至是王的注意,王在震怒之下下令祭司要彻底铲除这个毒瘤一样的组织,当时的祭司李简带着他强大的魔法师护卫队用了不到三天时间就彻底的瓦解了黑字在血之城各处的势力,当时的赫莫斯带着几个兄弟和李简负隅顽抗,虽然不敌祭司护卫队的强大实力,却最终赢得了李简的赏识,李简问他愿不愿意成为祭司府的护卫,他犹豫了。可是看到李简那真诚的眼神时赫莫斯终于明白这个人绝对是他一生中不可错过的明主,所以他主动归顺了李简,从此弃暗投明成为了祭司的护卫。
李简绝对是一位慷慨的绅士,赫莫斯对此深信不疑。他不仅仅在生活上对赫莫斯处处关心,而且还会亲自教导进入修炼瓶颈期的赫莫斯,使他真正掌握了修炼魔法的技巧,从此灵力不断攀升。
在祭司李简的儿子李察的成人礼之后,李简主动把祭司之位传给了儿子,他说他累了,只想去血之城边郊埋葬他心爱女人的地方与她厮守后半生,当时的赫莫斯本想随着李简一起去边郊生活,可是李简说赫莫斯应该可以成就更大的事业,而且他希望赫莫斯可以好好辅佐他的儿子,因为赫莫斯是他在整个护卫队里最信任的人,赫莫斯在那一刻向着血之神起誓说要用整个生命对李察尽忠,至死方休。
事实证明,虎父的确是无犬子的。李察不仅仅承袭了李简的智慧、宽仁和强大的灵力,最重要的是,他有着李简所没有的更大的目标和野心,如果说之前对于李察的尽忠是因为李简的话,那么后来这种忠诚则是完全建立在对于李察由衷的敬佩之上了,他觉得只有李察才可以带领他实现更高的自我价值,所以他坚定的跟随着他的脚步,对他的每一个命令都毫无怀疑的执行。
赫莫斯轻手轻脚的潜入了湛瞳的帐篷,此时的湛瞳似乎正在做着什么美梦,她的嘴角微微上翘,身体侧躺着,紧紧的抓住胸前的被子,如婴儿般蜷缩着。
赫莫斯的目光锁定在湛瞳胸前的那串发着蓝黑色幽光的项链,脸上的表情轻松惬意,想当年什么守卫森严的宅院都有过他雁过拔毛的踪影,如今的这个任务似乎是太过简单了,那串项链就在面前,只要一伸手就可以得到。这种完全体现不出实力的任务让他感觉有些无趣,他利落的伸出手,只想快点拿到这条项链,毕竟偷一个没有任何灵力和戒备心的小姑娘的东西确实是有些丢人的。
这本该是一瞬间就能完成的事,可是赫莫斯却没有想到他居然遇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偷窃失败。当他伸出手刚刚触及那条项链的时候,居然会有一股强大的冲击力将他整个人弹开。他一开始以为是错觉,可是当他第二次更重的被弹开之后他终于明白了任何事情都不是像表面上那么简单的。比如这条存在着关键秘密的项链,比如湛瞳,他不知道那股强大的灵力究竟是出于项链还是出于湛瞳,但他清楚的认识到了这次任务的难度。
赫莫斯思量了片刻决定使用土系魔法中的缚灵魔法,他试图先以自身的魔法困住那股游离的灵力,可是谁知道那股灵力却狡猾的很,赫莫斯不碰触的话它就绝对不出来,根本让赫莫斯没有任何下手的机会。
赫莫斯烦躁的挠了挠头,决定使用土系——繁灵咒(这是一种耗费元神瞬间提高自己灵力的咒术,适用于偷袭或者致命一击,因为只要使用了一次,那么之后五小时之内的咒术都会软弱无力。),赫莫斯没想到自己需要使用出这种咒术,但是现在的他只想快点拿到那条对于他们未来整个计划都至关重要的项链,他不在乎现在的小题大做,只要不再浪费时间就好。
可是他没有想到就算是用上了这样的咒术,他仍旧无法触及到那条项链,这时湛瞳已经被周围的动静吵得缓缓睁开了眼睛,赫莫斯赶紧化身为蝙蝠迅速的离开了湛瞳的帐篷。湛瞳揉了揉眼睛看着一切如常的帐篷又沉沉的睡了过去。
赫莫斯一脸挫败的回到了李察的营帐里将刚才发生的事情都叙述了一遍,李察的眉头微微蹙着说:“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没有动手的原因,书上记载说龙之碧玺石有灵性,除非佩戴它的人亲自将它交给你,否则任是谁也是无法将它强行夺走的,这传说果然是真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之前我不让你去荔菲公爵家偷项链而要大费周章的迎娶荔菲秋尘的原因。”
“主人,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赫莫斯恍然大悟后问道。
“先跟着湛瞳,以后再找机会吧。”李察看着湛瞳的方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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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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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六十四章,偷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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