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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相遇 ...

  •   今天醒得很早,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落在他的柔软的发上,晕出淡淡的咖啡色,看着他孩子气的睡脸,我似乎闻得到幸福的味道。

      手指无意识游走在他浓黑的眉,挺直的鼻,温润的唇……咦,手指头消失了,被某人的牙齿咬得痒痒的,偷偷抬眼,才发现那个本该乖乖任我吃豆腐的家伙,瞪着兴味的眼神,我心虚地转了转眼珠子。

      “嘿嘿,人家刚刚上厕所没洗手哦……”我故意说道,立刻的成功地解救了我的手指,我洋洋得意的竖着它炫耀。

      “你呀……”他的声音带着刚睡醒的鼻音,比平常人要浅得多的瞳孔,溢满浓浓的宠溺。  呵呵,好可爱哦,偷个香先……心动不如行动,突袭成功,但是力度没把握好,好像听到“咔”的一声,牙齿碰得好痛噢……丢脸,偷跑先,可是手被牢牢抓住了,回身他已经坐起来,不出所料的,好看的眉深深的皱着,脸色苍白的透明。

      “天阿,你干吗起这么急……”我手忙脚乱的爬上床,环抱住他僵硬的背,熟门熟路地找到已经绷得像快断了弦的弓一样的腰椎,轻轻的按摩……慢慢地,感觉他的肌肉没那么硬了。

      “旭,好点了么?”过了一会儿,我问道,“嗯”闷闷得声音埋在我的颈窝里,唉,听到他的声音就知道他又闹别扭了。

      最近天气变凉了,天气也阴晴不定,身子不舒服的他,总是默默的忍着,但心情总是时好时坏,每当这时候,我总是不知道该埋怨上帝的不公,还是感谢上帝的仁慈。我深爱的他,在我遇到他之前受了那么多苦,那场可怕的车祸夺走了他的父母,也留下了永远的后遗症,但我总是感恩,毕竟他还活着,毕竟我遇见了他。

      第一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初夏的清晨,我刚刚跟着母亲搬到继父所在的城市,对这个安静的小区有点好奇,昨天放学回来发现这个小区深处的一个小小后花园。

      于是第二天早上,趁家人都没有起床,偷偷溜出来准备勘探一番,离上学的时间还早,坐在湖边的长椅上,胡乱的嚼着带出来的饼干,刻意让自己的大脑放空,这是我常用的方法,当我不小心跌入悲伤的回忆中时,我会假装忘记,渐渐的我似乎真得忘记了。

      当我放空的忘了还有上课这回事时,急促的狗叫声,终于把我的魂儿叫了回来,只见一只漂亮的金毛朝我的方向跑来,“据说金毛是最温顺的狗狗,果然只是谣传呀,它不会是疯了吧?”

      我正自言自语,那条狗突然咬住我的裤脚,使劲儿拉扯,“唉,这可是我昨天才拿到的新校服……”我碎碎念着,迟钝的顺它的意站起来,看着它通人性般的祈求的眼神,还有低低地悲鸣,我突然明白了什么,便跟随它跑起来。

      转过隐蔽的被紫藤花包围的回廊,我看到一个男孩躺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枕着双臂,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切,还以为出人命了,肯定是狗狗以为自己主人一睡不起,所以赶紧求救去了……

      嗯,真是忠心的狗狗,我拍拍屁股,准备在吵醒人家之前溜走,但是那该死的狗,又咬住了我的裤子,我发誓,我要打破不吃狗肉的习惯,我恶狠狠的低头瞪着它,它瑟缩了一下仍不松口,我的眼都快瞪成斗鸡眼了。

      “欢欢,过来!”终于,我与一只狗之间的好笑较量,被一把如大提琴般低沉的声音打断了,哦,我喜欢这声音。我赶忙扭过头去,那个少年已经缓缓坐起身,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脸色苍白的像鬼。

      慢着……那只可恶的狗,竟敢也叫“欢欢”?我要炖了它!此时它蹲在主人跟前,仿佛在告状似的,委委屈屈地哼唧着,还时不时看我一眼,仿佛在诉说我的不是。寒,我抖抖浑身的诡异感,意思意思的问道,“喂,你没事吧,你家金毛把我叫来的,你没什么事吧?”

      “它是拉布拉多犬,不是金毛。”“呃……”我愣了半天,这应该就叫答非所问吧,一直垂着头的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我一时间无法言语,很久以后我依然不能准确形容当时的心情,他的眼睛很大,但是瞳孔是淡淡的茶色,像漂亮的猫眼,在阳光下却有一种诡异的感觉,仿佛他什么都看不见,又什么都看得见……

      记得当时我傻了不止一分钟,呵呵,也许被美色震慑住了,苍白到有些透明的皮肤,精致到有些雌雄莫辩的五官,让他给人一种仿若人偶娃娃般的错觉,只有那英挺的剑眉透出少许执拗的性格。

      精致到极致的少年!这是我对这个仿佛不该出现在现实中的人物的总结。好不容易我终于回魂了,看见不远的草地上有一只浅色的手杖。慢着……据我所知拉布拉多犬常被训练成导盲犬……

      导盲犬,手杖,浅色的瞳孔……答案呼之欲出啊,唉,真是天妒红颜,我有点儿过分地盯着他漂亮的眼睛看,反正他看不见……“需要我帮忙么?”我蹲在他面前问道,真是越看越漂亮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苍白的脸上透出不太正常的红晕,眼帘也静静垂下,吼,眼睫毛竟然比我的还长。我不禁忿忿地转移视线,他只穿着一件棉质的白色衬衣,洗得发白的天蓝色牛仔裤,可疑的沾了不少泥土,左脚的白色球鞋开了的鞋带拖在地上,仿佛被踩了很久,因为已经快变成黑的了。

      找到罪魁祸首了,恩,肯定是这样的,美少年早上跟狗狗出来散步,鞋带开了,没看见,哦不,是看不见,结果一不小心就踩到鞋带,摔倒在草地上,然后又觉得阳光很好,就顺势小睡一下……

      哼,结果那只笨狗,以为主人遇难,就去求救。我又恶狠狠地瞪着那只在扮无辜的狗,算了,毕竟可以欣赏帅哥,就原谅它好了。既然帅哥还在沉思就不打扰他了,我一屁股坐在他的左脚边,想帮他系鞋带,免得呆会儿他还得摔跤,呵呵,我真是善良阿。

      谁知道我的手还没落到他的鞋上,他猛地往后抽脚,“嘶……”忍痛的抽气声,从耳边响起,我抬头发现他的眉头紧紧的皱着,脸色苍白得透明,额头立刻冒出细密汗珠。天,发生了什么?我可什么都没做哦,对了,“救护车,救护车”我念叨着。

      我慌张的翻找我那装满了乱七八糟东西的书包,该死的手机呢,哦也,找到了,我正要打,手机被一只瘦长的大手盖住,“我没关系,你可以把我扶到那边的长椅上么?我休息一下就没事了。”

      我犹豫的看着他的脸,他的手冷的出奇,恩,也是,虽然已经夏天了,地上寒气依然还是很大,“你哪里扭到了?”“我……我的腰不好。”我绕到他的右侧,把他的胳膊环在脖子上,使劲,呜……我差点被带倒到地上去,“我喊1.2.3,一起用劲儿好么?”我说,“恩……”这次比较顺利,不过真没想到,看起来这么瘦弱的他,竟然这么重,而且站起来比我高一个头哦。

      “呼……累死了。”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我们都累瘫在长椅上,“谢谢……”他的声音有点儿不稳,似乎还忍着痛,那只忠犬讨好的舔着他的手,呜,人家也想摸摸他的手哦,不过我还没那么胆大。

      “不用客气。”我抬手看了看表,哇塞,要迟到了,赶紧把手杖捡来放在他的右手边,又发现鞋带还没系,我忙蹲下去准备给他系好。

      “不用了……”他急切地阻止道,不对阿,我抬头看着他的眼睛,他看得见??我的手在他眼前晃晃,果然……

      “你不是瞎子?”我嘴快的说道,然后立刻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谁说我是瞎子?”他似乎在忍笑着问道。

      “可是拉布拉多犬不是……”我呐呐的想解释什么。“它是导盲犬 ,但已经退役很久了。”他抚摸着它的背毛,轻轻的说。

      “还有手杖……”我又说道,“……我的腿受过伤……”他轻轻说道,声音也突然低下去了,我好奇得抬起头,又看到那双浅色的眼睛,“你的眼睛……”我有思恍惚的说,“天生的。”他有些急切打断我说道。

      我白了他一眼,“我都没说完呢,我是说你的眼睛真的很漂亮。”他的脸又红了,厚厚,好容易害羞的家伙哦。我扫了一眼他挺直的腰,说道,“你可以自己系鞋带么??”“……”某人沉默的摇了摇头。

      “那,我给你系你有什么意见?难道你想再跌到??”我故意不悦道,呵呵,接下来顺利多了,我给他系了一个牢牢的漂亮的蝴蝶结,当然也没忘了紧了紧另一只的鞋带,大功告成,不出所料的,他的脸已经红成番茄了,呵呵,越看越可爱。

      不行,我可不想刚转学就迟到哦,“你叫什么名字?”我站起身问道。“陈旭……你呢?”我又恶狠狠地瞪了那只好奇看着我的忠犬,“我叫常欢,哼!小名欢欢。”

      “扑哧……”我怒瞪过去,“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呵呵。”他摆着手说道,但他的嘴角却不住的上扬。我突然明白了他的名字为什么叫旭,因为他的笑脸充满了阳光的味道。看着他的笑脸,我的心情不自觉地飞扬……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相遇,那一年我16岁,他19岁,我们的故事从那天开始掀开了第一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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