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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The First Time第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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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拉开一旁的圈椅,随随便便地坐下:“哦,在看书吗?”
不用抬头,也知道是谁,未语先笑:“贝贝姐,是你!这是《艾拉的魔法》~~我刚淘来的!”终于从书里抬起眼睛,把书一合,宝贝似的伸到贝贝面前。
这里是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光华大学的文学社社团活动室,这两个人都是文学社的社员。
贝贝:伊莎贝,平面设计与广告装潢,今年已经大四了,正忙着找工作。
青青:史青青,对外汉语,才刚大二,在文学社里还是个小学妹。
“贝贝姐,好久都没有见到你了,最近一定忙坏了吧。”青青渴望地朝贝贝凑过去,“除了《My Favorite Mistake》,贝贝姐还写了别的吧?我好想看~~~~~~”
“哦?那个你看过了?”贝贝起身冲了两杯咖啡,把一杯递给青青。
“嗯!好几天前就看过了。”青青咬着杯沿,她很喜欢拿铁那浓浓的奶香,“贝贝姐写得真好,我特别喜欢那个结尾。非常独特,非常真实,说实在的,这才是生活,而不是梦幻一样的世界……”青青垂头看看怀里的《艾拉的魔法》。
贝贝倒有些惊讶了,文学社所有的社员中,就数青青喜欢梦想,喜欢憧憬了。没想到今天,总被当作小妹妹的青青也会说出这样的话……
轻啜了几口咖啡:“青青,你也可以尝试一下这样的写作啊。”贝贝笑着,辨不出她究竟是认真的,还是在说笑。
“我?”青青一双眼睛瞪圆了,“这样的……写作……?”
青青从一旁桌上的一叠文稿中捡出她们刚才说的《My Favorite Mistake》,翻看着,忽然开口道:“我……我从没有写过……这样的……”她斟酌着,半天才接道,“……文……”
贝贝的笑显得很是意义不明,眨着眼睛:“没写过有什么关系呢?做什么事没有第一次呢?人,总要长大……”
“长大了就要写这样的……文吗?”青青还是不解。
“长大了……就要在生活的漩涡中挣扎了,长大了……什么事都要经历了……”贝贝放下咖啡,站起身:“我要走了,今天还有三场面试,跟月姐说一声,晚上社团活动我怕是不能来了。”
青青点点头,看着贝贝一直走到门口,忽然又叫住她:“贝贝姐!”
贝贝停住脚步回头。
“贝贝姐,如果……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遇见一个真正吸引你的人,你也会不顾一切,我是说,父母,朋友,甚至……法律……和他在一起吗?”
贝贝对着青青天真的谨慎笑了:“你是说同居?会的。我才不会傻到因为那一点小小的障碍而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
等车,挤车,偷闲小睡,到站,下车……这似乎成了大四生活的全部。从一家公司到另一家,贝贝已经不知跑了多少家。笔试,精心打扮赶去面试,期待着那一张似乎永远都不会来的offer。大四的校园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推研的过着猪一样的日子,找工作的过着狗一样的日子,考研的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记得刚进学校听学长们说这话时,是那样无知而无忧无虑地哈哈大笑。现在呢,贝贝看看自己,才刚买来的伊士丹套装,发亮的高跟鞋,自嘲地笑笑:像不像一条裹着华贵皮毛的流亡狗?
“你对东南亚金融危机是怎么看的?”贝贝的心里咯噔一下,自以为精心完备的准备,却一点都没有料到主考官会问这样离专业如此遥远的问题。
“呃,嗯,索洛斯……东南亚……”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贝贝自己都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你可以走了。”
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逃也似的离开了。不用说,完了。咽下早已习以为常的失望,又开始了那似乎永无止境的循环。车来了,赶下一场去。
有一个座,真难得,在这个下班高峰,迷迷糊糊地坐下,随着车子的颠簸点头。
“美龙广场到了,请从后门下车,下一站,兴华路。”
要到了,贝贝勉强睁开睡意尚浓的双眼。面前好空,只有一个人……贝贝刷地睁大眼睛,一瞬间,睡意全消。
皮肤微褐,一头蓝发过肩,张开手臂,挡住身后所有的人,独霸着贝贝座前的空间。贝贝撇了撇嘴:“不良少年!”转头去看窗外。商店,人,大店小店,大人小人,无论大小,总是千篇一律。贝贝忍不住又去看那个不良少年,毕竟敢把头发染成大胆的蓝色的人,也实在不多见。
他正看着她!目不转睛!嘴边还挂着一抹似笑非笑……
贝贝有点慌神,她记得电影里纯洁的女孩子遇到这种情况,是应该毫不留情地挥上一巴掌的,我要不要……?
好在还没等贝贝决定,“兴华路到了,请从后门下车,下一站……”
没有再多想,伸手拨开面前这唯一的男子,头也不回地下车。一辆摩托从车旁擦过,车边镜擦过眼前的时候,她似乎看见,身后,那一双眼睛还在盯着她。她一跺脚,走了。
她哭了,有多久没有哭了?自从离开溺爱的父母独自踏入大学的门槛,回头挥手告别,她是笑着说出那声“再见”的,没有哭,她不要爸爸妈妈为她担心。后来呢,一个人独居异乡,有泪也只能往肚里咽。可是今天,泪水,止不住地滑下。“我们这里不需要。”一句话就可以打消了十六年的苦读吗?十六年呵……
灯暗了,很晚了吧。痛哭一场,也算是发泄了这些日子来的苦闷失意。东倒西歪地站起,好累……没想到哭也这样累。
电梯关了?!
“该死,什么破地方,电梯居然会关!”乘机咒骂几句,这该死的有眼无珠,把大好人才拒之门外的地方。心里隐隐有了疑惑:我真的是人才吗?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早在不知不觉中刺伤了贝贝的自尊。
楼梯上很滑,正在装修,到处都掉着白色半湿的石灰。昏暗的光线,贝贝很小心地避开那些石灰,慢慢走着。
脚步声,贝贝的心不由猛地一跳。半明半暗,只有月光没有灯光的黑暗,由远而近的脚步,还能让人想到什么?
她摇摇头,怎么疑神疑鬼起来,这世上哪里来什么鬼魂、幽灵呢?贝贝安慰着自己,继续往前走。
脚步越来越近了,由上而下,不知是不是身为女人就特别多疑些,贝贝的手心湿了。想回头看个仔细,却就是鼓不起勇气,听着它靠近,再靠近,停……停下了…………
一双手搭上贝贝的肩头,贝贝觉得心跳都似乎停滞了,猛地回头,一片黑暗,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啊!”贝贝绝不是那种遇到一点小事就大呼小叫的女孩,可是这次,她失声大叫,脚下不觉往后退去,可后面是……
“啊~~~~~~~”身子在下坠,意识却还依然清晰:我掉下去了?掉下去了!求生的本能让贝贝拼命朝上伸出手,想要抓住不存在的稻草。
唰,嚓~~~~~~~
停止了下坠,悬空挂着,一只手伸长,被另一个人握在手里,感觉真奇怪。
是“鬼”救了我?勉强抬头,微褐的脸庞,似笑非笑的嘴角:“你没事吧,我拉你上来!”
点点头,这一张脸,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来了。
终于又好好地站在平面上,心还在狂跳着。
“你没事吧?好好的怎么摔下去的?”
微带戏谑,但却并不少关切。
心有余悸地偷眼望向身后的黑暗,有一种快要被吞噬的压抑感,没有先兆,没有仔细考虑,贝贝做事一向是一时冲动,她的头靠在他的胸前了,泪水,原以为已经流尽,现在才知道错了。她毕竟只有二十二岁,刚刚被卷进生活的漩涡,脆弱的心百孔千疮,她需要更坚强的安慰,她需要依靠。
他愣住了,却没有躲开,呆了半晌,犹犹豫豫地伸出手,笨拙地拍她的肩,他想劝解几句,却又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又有脚步声,贝贝一惊,又要往后退,那人一吓,闪电般地抓住她的手。
上面下来几个人,像是有些醉了,经过他们时,纷纷投去奇怪的一瞥,走得远了,压低了声音道:“这么晚了,还躲在这里……”接着便是一阵大笑:“年轻人嘛!”
醉酒的人,即便自以为是压低了声音,在旁人听来也像是扯着嗓子在叫。一番话,清楚地传到两人的耳朵里。
贝贝觉得一阵热潮在脸上泛开,泛开,一直连颈脖也有了热乎乎的感觉。他也很局促:“我……我……”着急想要解释,却不知该如何说。
贝贝稍微仰头,偷眼朝上看,蓝色的头发,是……他!白天车上的那个人!难怪刚才觉得熟悉。他的脸上没有了坏坏的似笑非笑,她仔细打量着,头发染得很好,几乎看不出是染的,虽然长了点,可是当他的眼睛专注起来,当他的嘴角不再扯着邪气的笑,而刻出纤细的坚强时,贝贝已经在心里承认:他,很帅。
“我该走了。”贝贝说,明天还有一场面试,是该回去了。
转身离开,一见背后无边无际似的黑暗,迈出去的脚步又犹豫了。回头望望他,真想说:再陪我一会儿吧。可就是说不出口。还记得下午那个自信的贝贝对青青说的话:“会的。我才不会傻到因为那一点小小的障碍而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那个贝贝似乎什么都不害怕,什么都敢去做,敢去追求,只要是心中所愿。可现在的她,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怎么也说不出来。狠狠心,一个人走吧!掉头就要走入黑暗。
“喂!你……”刚想起,和他认识才不过十来分钟,连名字都还不知道呢,止住脚步,听他要说什么。“你……天晚了,我送你回家吧。”
心里怎么忽然暖了起来?是感激吗?一定是感激。如果……不是……感激,那……不!一定是感激,只是感激。
“这……太麻烦了。”迫不及待地想要接受,却违心地说出这样的话,心里隐约害怕,他会不会趁此溜开,躲开这缠身的麻烦?
“不,不麻烦,一点儿也不,那么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那种似笑非笑又挂在他的嘴边,但贝贝却再也不暗道“不良少年”了,她开始觉得,这一抹微笑很可爱,很纯真,很直率,就像他这个人。
他的话真多,一路上都是他在喋喋不休。贝贝一向讨厌多话的男孩子,她喜欢的,是《My Favorite Mistake》里的史昂那样优雅深沉的男子。但是今天,她却一点也不讨厌他,晚上很凉,她裹紧身上暖和的外套,这种说冷不冷,说热不热的尴尬天气,一件套装根本抵御不住深夜的寒意,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她的身上,她本当拒绝的,可是想了想,还是接受了。就这样,他只穿了一件T恤,和其他男孩子一样,T恤过于宽大的肩,拖得老长的袖子,在她身边边走边晃荡着。
很冷,贝贝想,他一定也很冷,可是他却一直在笑着,说的话虽然不着边际,却是一直不停地在说。
很晚了,没有车可乘,想打车都不可能,路还很远,两人乘着十一路电车,他却好像一点都不在乎,他说他叫英瑜,是天蝎座的,大学毕业以后不满足于菲薄的工资,干起了自由业,有些苦,但他却非常喜欢那种打拼的自由和乐趣……
他说,她听,他爱说,她……也像是爱听了起来。走了大半个城市,竟也不觉得很累。快到家了,他不知道,还是继续口若悬河。
“我到家了。”
他戛然而止,“哦。”拖得很长,显得有些遗憾,有些不舍。
“我叫伊莎贝,不要再叫我喂了。”她的手摩挲着身上那件外套,“你,要不要进来坐坐?外面很冷。”
也许他原本是要拒绝的,认识的时间长了些,贝贝已经很清楚,他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男孩,尽管他生长在这个比较开放的城市。可是他的外套一直被贝贝扯在手里,于是他就进来了。
天晚了吧?
是的,很晚了。
困了?
…………
嗯。
…………
你的头发,就近地看,真美。蓝色,我最喜欢的颜色……
伸了个懒腰,梦醒了,人却还不想醒,蓬松的枕头有了陷下去的痕迹,身边一贯平整的床褥看上去有些凌乱。还是不敢相信昨天的一切,直到……
“你醒了?我做了早饭,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随便做了些。”
那么这一切都是真的?昨天的相遇,还有……
“天哪!”
“怎么了?”
“我的面试~~~~~~我晚了!我错过了!面试!”贝贝大叫起来。
“是这个面试吗?”英瑜把手往衣服上蹭了蹭,从床边柜上抽出一封信,递给贝贝,窗口信封,最近都习惯了。现在的人,好像连写个信封的时间都没有了。
前面是地址,然后是她的名字:伊莎贝,后面两个小字:小姐。底下一行:面试容后再议。
什么小姐,叫得那么好听,连个面试的机会都不给!
闹钟坏了么?怎么连它也跟我做对!
“这是早上送来的,我看到这个,就把你的闹钟关了,你昨天很累了,所以我想……”
“你别乱碰我的东西!”大清早的,就被这倒霉的信把心情弄坏了,竟然没来由地发起火来,其实她很感激他,她的确太需要睡眠了。
半晌,“我……”想道歉的,只说了一个字,他就好像明白了:“没关系。”似笑非笑的,现在,贝贝惊讶而又觉得有趣的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喜欢上了这笑。“没关系的。吃早饭吧。”
递过一个托盘,还细心地在下面垫上一块布垫。
“薯条!”贝贝是在舶来时代长大的,对于肯德基情有独钟。
“我找不到别的,只找到一点土豆,就炸了一点薯条。你竟然喜欢这种垃圾食品?”他像是颇感好笑。
翻翻白眼,嘴里念念有词:“黑夜给了偶黑色的眼睛,偶却用它来翻白眼。”边说边狠命抓起一根薯条往嘴里扔。
英瑜很自然地在床边坐下,也拿了一根薯条,忍俊不禁:“可怜的顾城,我真为他感到悲哀啊。”
一份薯条很快就告完结,英瑜站起身,又端了两个盘子过来:“乳酪烩饭,你这里实在找不出什么东西,只能简单做了。尝尝吧。”
贝贝接过盘子,舀了一口放在嘴里,还是热的。咽下,心里也热了起来。
有多久没有吃过一顿早饭了?自从离开父母吧。女孩子总有各式各样的理由不吃早饭,保持身材,没有时间……哪里还去管什么血糖?其实,这久违的热腾腾的早餐,吃起来,感觉真的很好。
多亏了他呢。隐隐地有一个声音在说。
“贝贝姐!祝贺你!”青青的声音永远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特别是兴奋的时候。若在平日,贝贝一定忍不住取笑几句,可是今天,她太高兴了。终于,盼来了那张offer,取了!这是最好的新年礼物。她抱着电话机,一个接一个地拨号码,身旁,他,似乎比她更高兴。她忍不住想,是他,带给她好运,自从他来了,生活,才像是生活了,每一刻,都弥足珍贵,成为永恒的记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错了,两情若是相依傍,朝朝暮暮皆为贵。过去,将来,何必去想,何必去在意?只要两人现在在一起,分享一切,就不会有将来,每一刻都是现在。
“生日快乐!”
二月十九,贝贝的生日,也巧,竟是水瓶座的最后一天,再过几个小时,就是双鱼座了。
“你的电话。”从什么时候起,英瑜开始大大方方地替贝贝接电话了,又是从什么时候起,贝贝的朋友们对此习以为常了?
“生日快乐,贝贝!”声音柔柔的,很好听,说话的人一定也是柔柔的。
“月姐,是你!谢谢你~~~~~~~~”
“贝贝,你前两天寄来的中篇,我们已经收到了,写得太好了……青青,你别急啊……”
一片嘈杂,接着,电话里就不是柔柔的女声,而成了孩子似的急语:“贝贝姐,我好喜欢。不过,你不是说,要写长大的……文……吗?为什么又写这样梦一样的故事呢?”
贝贝笑了,长大的……她可以想象,月姐一定在旁疑惑地瞪眼了。
“这不是梦,是真实,真实的……”
“怎么会,真实的世界有这样的事情吗,贝贝姐?”青青是不会明白的,我以前又何尝明白,直到,遇见他。
“贝贝姐,你为什么把它叫做Up,Close&Personal呢?那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那是一个电影的名字,我喜欢那首主题曲。”
“就这样?一定还有别的原因吧?”青青不解。
“就这样。做一件事总是需要理由的吗?”
“唔……”青青显然还是不明白,但也没有再追问。
蜡烛点燃了,熄灭了所有的灯,半明半暗,让人想起两人的那次相遇。
“英瑜,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我们之间,很快就要多一个人了。”
“多一个人?你是说,你有朋友要来看你?会住在我们这里么?”
男人,是迟钝的代名词吗?
“傻瓜,今天,我去医院做了检查,你,要做爸爸了!”
“爸爸!”腰上一紧,两条腿就悬空了,被他抱着,举在空中,一圈一圈不停地转,直到头晕目眩。
Up,Close&Personal
伊莎贝
从我们认识对方的第一天起,就是最好的朋友。身体的距离容易计算,心灵的距离,却是没有任何一样东西可以估量。
两个人的世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那种非常契合的心境,是我在和别人交往时感觉不到的。
无论我们分开多久,都不会疏远彼此的关系。这种感觉,就像是另一个自己,可以毫无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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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占星术中,水瓶和天蝎根本就是两个水火不容的星座,但假如这两个星座能够相互磨合,成为彼此的自己,那么这种关系,就一定是——
一生一世
第一次,我看见了你。
第一次,我听到了你。
第一次,有你分担我的泪。
第一次,有你陪伴我的路。
我想我爱上了你,将来,太遥远;永远,太漫长。
我只要现在,我只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