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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烧伤 附体 绝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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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影国伐槐,不战而屈人之兵。
槐国的奸臣一个个被斩首,盛天泽劝说仅留的几个忠臣归顺月影国,并且赐给他们珍宝绸缎。
他把从宫中搜出的钱财全部下令分发给百姓,得到槐国公民的一致仰慕,一时间,在民间传为佳话。
与此同时,北方的木狼国南下吞并了申、董两小国。原本群雄割据的局面,在无形中发生了变化。辽阔的大地,原本林列着的五大五小共计十个国家,一夜之间演变成四大三小,槐国、申国以及董国如那空气中的泡沫般,化为乌有。如今,月影国位居正中,北与木狼国之间相隔两小国、东与双赤国接壤,西南面则隔着被称为地之脊的琼山,与形如化外之境的元和国一水相通。如此一来,月影国便成了南来北往的交通要冲。占了地利,再加上月影本身就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更有几代君王的励精图志,数年来国力渐强,堪称是中原之首。
而木狼国近年来南征北战,数度扩展疆土,虽地居偏北,但向南的趋势有增无减。南面的小国被其吞并只是时间问题。
月影国和双赤国两代通婚,关系一向较为密切,虽两国因接壤问题而有矛盾,但却多年相安无事。
所谓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群雄割据的时代维系了数百年,民间一直有说法,观星象所得,十年之内,列国中必将出一位英明之主,如神明附体,一览众山,统一列国。
弦照12年.
春天。
月影国狩猎场。
今年的月影国的春天来的比往年晚,积雪尚未完全融化。
刚从冬眠中觉醒的鹿儿,舒展开身肢,小心翼翼的露出半个脑袋,想探悉一下春风的味道,却不料,远处的箭破风穿来,不偏不倚的射中它的身子。
鹿儿应声倒地,这一箭射得极准,一时间,没有了呼吸,竟已断气。
两匹骏马从远处奔驰而来。
骏马上的男子,一个一身金色锦衣,另一个却是红衣如火。
远远看去,两个男子手上均拿着上等的弓箭,无须多想,那精准之箭,必是发自其中一人之手。
红衣男子首先下马,只见他缓缓走到那鹿儿身旁,蹲下身子探究片刻,起身到:“大王真是好身手,例不虚发。”
举手投足之间,竟有仙人之姿。
放眼望去,月影国中,能配得上仙人这般尊称的,除了奇凌君还能有谁?
近些年来,月影国奇凌君盛天泽的名声在列国广为流传。传说他的容貌可比天下第一美人木狼国的凝晴公主,又传说他门客三千,可比孟尝君。
马上那男子,便是当今月影国国君慕容堇。
他傲然坐于马背,听着盛天泽的赞美,微微一笑,道:“只是可惜了这小鹿。”
慕容堇不亏为一国之君,虽不及盛天泽生的俊美,但在他身上却是有着一股无与伦比的贵族之气。
他的轮廓坚硬而深刻,眼神中有放眼天下于脚底的霸气和坚定,鼻梁挺直,嘴角的线条冰冷。不过三十上下的年纪,却有着超越年纪的沉稳。
盛天泽沉思片刻道:“弱肉强食,生存本就是如此。”
微笑的口吻,却是在说最残酷的现实,他的脸上依旧是那样如春风的笑容。
慕容堇叹道:“盛爱卿永远是一针见血。”
盛天泽靠马而立,左手轻轻抚摸马鬃,笑而不语。
“槐国后事全部处理完毕?”
“是。该问斩的问斩,该分发的分发,该废除的废除,该兴建的兴建。一切都已上轨道,以后再无槐国,只有云中郡。”谁都知道,在这月影国中,盛天泽就是国君的左右手,朝中百事,国君均依赖于他。
“依盛爱卿之见,朝中哪位卿最宜任云中郡之太守?”
盛天泽沉思片刻,“云中郡与石国接壤,石国虽是小国,但近年来木狼国的征战野心不可小觑,一旦其攻打石国,必将威胁到我国,云中郡可谓是我国的第一道防线,云中郡太守的意义自然也就至关重要。依臣之见,少亭公子雷震倒是个不错的人选。”
“雷震?”慕容堇眯起眼,“如果本王没有记错的话,他与你素来不和。”
“确实。”盛天泽笑道,“话虽如此,但无论从治民还是统军来看,少亭公子都是最适合的。任人唯贤,臣岂能因一已之私,妄作小人?”
“本王果然没有看错人。” 慕容堇哈哈大笑,甚是满意,突而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对了,听说徐书同的宠妃是世祸水妖妃,爱卿可见着了她的模样?”
“见着了。”盛天泽平静道,英雄爱美人,这个道理他自然是懂的,但天下的美人何其多,美到倾城的,却不可多得。所以,国君眼中的好奇他也是懂的。
“真如传说的这般美丽?”
“比起传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本王倒也想见识一下。”
“恐怕不是易事……”盛天泽面有难色。
“为何?”
“攻克槐国那日,臣命人放火烧尽临平殿上的妖冶花海,妖妃也在其中,虽未被烈火烧死,但周身多处烧伤,颜面尽毁,昔日的美丽而今半分无存。”盛天泽不亢不卑,缓缓道来,无一分情感。
慕容堇闻言,面色一变,细细打量他,半晌,终于叹气道,“也罢,毁了也就毁了罢,祸水倾城,毕竟不值得可惜。”
春日明媚的阳光透过紫檀木窗照射进屋里,伴随的槐花的芳香,紫纱半掩的床上,女子婀娜曼妙的背影看起来春光无限。
女子就那样侧身躺着,长发随意地披散,浓密而乌黑,如绸缎般光滑。
她穿着洁白的衣衫,在黑发的衬托下,白衣如雪。
窗外的鸟鸣,姑娘的嬉戏,槐花的飘舞,春光的娇艳,这一切仿佛都不能打动她那侧着的身子,仿佛都不能让她微微的转身、倾听、欣赏。但,无论无何,只是这背影,看过一眼,便叫人难忘了。
侍女端着雕花面盆,在门脸儿处轻扣两声,小声道:“姑娘,来清洗了。”
躺着的女子依旧没有动静。
侍女慎手慎脚的进来,将面盆放于桌上,轻轻走到女子的身边,掀起床帘儿,又道:“姑娘,来清洗了。”
这一次,那背着身子的女子终于转过身来。
如果说她的背影是这世界上最美丽的背影,那么她的脸,一定是这世界上最丑陋最恐怖的脸。
那是一张被烧伤地血肉模糊的脸,鼻子、嘴唇均已不可辨认,皮肤焦黑的,从脸上蔓延开去,脖子,肩膀,四肢……如此的骇人。
只有那双眼睛,唯有那双眼睛,在丑陋的烧伤的映托上,显得如此明亮,如此透彻。依稀能看出这身子的主人,在烧伤之前的风华绝代。
然而,在这样让人感到恶心的焦黑面前,也许没有一个人有勇气再去面对那双眼睛。
蓝衣侍女满眼的恐惧,即使已经服侍了这个女子整整半个月,她依旧感到恐惧,她不明白,她的主人——名扬天下的奇凌君盛天泽为何要收留这个如此丑陋的女人,不仅她不明白,全府的女子都不明白,就算这个女子原来是天下第一的美人,但那又如何?眼前的她,不过就是一具焦碳。想到这里,蓝衣侍女有些生气,口气不免重了起来,道:“半个月了,你就不会说句人话?”
床上的女子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轻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听见,她坐起身子,任由侍女褪去她的衣衫。那些烧伤的肌肤就这样暴露在空气里,胸脯上,小腹上,大腿上,背上,没有一处是白皙的。
侍女用清水稍微的清洗她的伤口,嫌恶的样子,只用了四分之一柱香不到的工夫,便算是完事了,端起面盆,匆匆离去。
女子端坐在床上,在她的面前的铜镜里,那个丑陋的自己正看着自己,没有表情,当然,即使有表情,也是可怕到无法辨认。她瞪大着眼睛看着自己,眼里没有恐惧,没有慌张,只有同情。
这个女子,曾经因她的美丽而名满天下;
这个女字,曾经因她的妖娆而倾国倾城。
世人鄙夷她,称她为妖妃。而现在,如果被人们瞧见她这副模样,只怕要被人当作是妖怪了。
她苦笑,镜子中的人便笑的比哭还要难看了。
披上衣衫,她扬手将铜镜面朝下放下,不管这身子的主人曾经是谁,她只知道,她现在是罗衣。
罗衣已经躺了整整半个月。
她花了半个月时间,终于理清楚了这混乱的思绪。
借尸还魂,说的简单些,她穿越了。
半个月前的她,是那个在二十一世纪的PUB里唱歌的摇滚歌手,半个月后的她,躺在不知是哪个朝代的丞相府的床上,成为那个被烧伤的妖妃。
从为她清洗身子的那两个侍女的私语中,她知道了自己所面临的情况,而这一切,和她的梦境是如此的相符。
半个月,她用整整半个月的时间来说服自己接受这一切,告诉自己不是幻想,不是做梦,不是电视,不是故事,而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她死去过一次,在那个活的行尸走肉的二十一世纪,她死了,又或者这个叫颜妃的女人也穿越了时空,借尸还魂在她二十一世纪的身体中。多么有意思的事,她该笑么。为何她竟然不觉得慌张,不觉得恐惧,甚至在面对如此可怕的身体的时候,也没有觉得心痛呢?也许,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就是,她的生活本就已经无法更糟糕了,交换了时空也许正是另一种解脱?
身后传来脚步声,她回过头,看见那个红衣男子不知何时,靠窗而站着,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的脸。
她记得他,她见过他,在她的梦里。
——那个想要放火烧死她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