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课说到法院公信力的时候,知道了一个案子,让我很气愤。请不要问我是哪个省市地区的案子,这涉及隐私。
此案在中院终审的时候遇到问题,到现在还没判。案情如下:
中科院某位相当于正教授级的,嗯,称之为科学家吧,当年娶了一位北京的高干子女为妻,然后夫妻两人一起出国,两人有了一子一女。然后,那位科学家学成归来到了现在的单位,妻子找了个很平常的工作,过平淡的生活。
之后,很顺理成章的狗血了,那位科学家跟自己的女研究生好上了,闹着要离婚。离就离呗,左右没感情了已经,女方没意见。
到他们这个阶层就不怎么在乎钱了已经,两个人都不差钱儿,又都能挣得来。人家争的是孩子的抚养权。
一审的时候,一审法院本着求稳的态度采取了很中正的判法,两人一人一个。
女的就不同意了,孩子一直是跟着自己的,绝对不能让别人夺走了,都知道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了。于是,女的要跳楼。
好歹是在最后关头给拦下来,为了稳住她就告诉她,你还可以上诉的啊,你要死了孩子怎么办呢。
于是,那女的上诉了,中院受理了,两个上中学的孩子给法官写信说,姐弟两个不愿意分开,愿意一直跟着妈妈,因为他们从小都是妈妈照顾的。
中院在判决之前就有消息透出来说,可能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改判,两个孩子都归女方。
那位科学家听说了,很牛的也要跳楼。被法警给拽下来了,还咬了人家一口,然后就被关在禁闭室里去冷静冷静了。出来后很牛的科学家更牛的说,法院侵犯了他的人格权。(无语)
很牛的科学家确实牛,他在自己所在的领域挺有成就的,而且他会给很多部门写信,那些部门也给中院写信了,说不要闹出什么事来。
于是,中院就很不好判了,可为了程序正义又不能一直拖着拖到孩子满十八岁。
在于是,就有人出主意了,说要不挂到网上吧,全民评论,左右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一直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问题又出现了,这件事挂出去不要紧,可要是当事人被人肉了怎么办,隐私权该如何保护。
所以,还是没有结局······
哎!真是搞不懂有些人的做人底线在哪里!!!
法律?
法律!!!
(PS:不要追究法律依据,因为不管怎么判都会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