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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五章 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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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本小说里写道这样一个情节:被誉为神医的女子终于研制出了可以医治生命垂危的绝症病人的药方,但等她千里迢迢赶到病人的府邸的时候却被告知,那个病人早就在半年前身亡了。
那时,女神医失魂落魄地问了一句:“怎么死的?”
安妮掏出珍藏的手帕暂时给他包扎了一下,低头的瞬间便听到他自言自语般轻轻地问:“安雪她是,怎么死的?”
红白错落的玫瑰还在眼前,安妮只觉得眼前微微模糊了,手指灵巧地给伤口打了个结,她抹了抹眼角,望向那小小的墓碑,轻声说:“我出生的时候才7个月大,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妈妈大出血,整个床都染透了还往下滴血,差一点母子都死在上面。后来还是我妈意志力坚强啊——昏过去好几次,终于撑着把我生下来了。”
“然后……小时候家里很穷,我和妈妈就住在教堂里,妈妈只打一些零工,在教堂里擦擦桌子扫地什么的。那个时候我才出生,又那么羸弱,也是因为实在太穷了,妈妈只好把所有的钱都供给了我,应该就是因为那时的操劳,妈妈的身体一直很差。但是她又舍不得我受苦,一直把最好的东西都给我。就这样,到我五岁的那年,她终于撑不住了。”
安妮低下头,跪坐在那木牌面前,单手扶上木牌的边沿,披肩的发丝垂下,混着枝叶间射下的阳光,有什么从其间坠落。
叶朗有一种想要拥抱她的冲动,却又不敢妄动一点。安妮是安雪的孩子,并不是他的孩子,就算安妮再怎么样,与他其实是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不是吗?
安妮又不是小雅。但却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着的时候,胸腔内竟然会莫名地感到酸涩,似乎有人用手在不停地挤压那处柔软。
为了制止混乱的思绪,叶朗问道:“那你妈妈去世后,你是怎么被你养父收养的?”其实他真的想问的是——你的养父是不是早就认识你妈妈?
安妮吸了吸鼻子,“这一点我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后来叔叔告诉我,他是在妈妈逝世前收到母亲寄给他的信的,只是他事物太繁忙,等他有空去理会那封信,并按着地址赶到的时候,我妈妈已经去世三天了。我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只好由教堂的负责人出资把妈妈的尸体火化了,然后……我就成了街上流浪的孤儿。每天抱着妈妈的骨灰盒缩在墙角——嗯,广场雕塑下其实很好挡风避雨遮阳光,又容易招揽前来布拉格旅游的游客,往往在哪里呆上一天,两天的饭钱就会有着落了。”
“咳……我流浪了三天之后,叔叔终于找到了我,很迅速地把我收养了,把妈妈安葬在这里,然后带我回美国西雅图去。”安妮续道。
“西雅图?你不是在加州长大的吗?”叶朗担心她把膝盖跪肿了便劝她起来。安妮也没有坚持,站起身来,眼睛却从未离开过那小小的木牌。
“喔,我忘了说。就是因为刚去西雅图的时候和西雅图上流社会的千金少爷们杠上了,他们侮辱我妈妈,我就扮鬼吓他们,后来竟然有人被我吓出精神衰弱来,学校最后查出来了。人家都是爹疼娘爱一大帮的亲戚护持,我就有个怜惜我叔叔上面还压着别人,最后叔叔只好把我送到了加州,也是在那里,我认识了劳伦斯。”
叶朗静静听着,忽而问:“你的那个养父是不是叫——艾伦•诺斯?”
安妮对他的清楚表示出极大的惊讶,缓缓点了头,而后他们谁都来不及再说什么,已经有人闯进这座私人的秘密空间里。
来的人还是……
安妮直接将这种惊讶转到来人身上,对面前西装革履的高大男子惊呼:“叔叔!你怎么会来这里?”
其实其中最感到惊讶的是艾伦,当他看到叶朗的那一刻,他几乎是想要立即就将拳头砸到——就像当初找不到安雪闯圣安时一样;叶朗脸上或是膝盖直接拐到叶朗腿上——就像当年乐嘉打安雪一样。
可是毕竟岁月匆匆过毕竟留下了痕迹,他已经成熟沉稳了不少,所有还能笑着对叶朗说:“叶总,好久不见,您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想必这些年日子过的肯定是又潇洒又滋润,”
叶朗也注视着他,说道:“你倒是有大变化,二十年前,你见了我可是非常激动的。”
艾伦笑着上前拉着安妮的手往后,“那是因为现在的你完全不值得我激动。”转过身有对安妮说,“明天我们再上山来,今天先回去。”
安妮十分不解自己养父的急切,以往,只要是到了母亲的墓前,一向对自己母亲情深意笃的养父都会比自己都煽情地在这里呆上大半天,今天竟然连母亲的墓都没看一眼就拉着自己往下跑是什么意思?
艾伦看出了她的疑惑,说道:“我今天刚开完例会就赶到布拉格了——”
怪不得穿得这么正式。“叔叔你有什么急事吗?”
艾伦哼哼两声含糊过去,他怎么能说是因为听到君轶报告说自己的宝贝养女和叶朗产生什么交集了这才急匆匆赶过来护驾的。他只能说:“你还是快些回去吧。”
安妮这回皱眉了,“夫人总盯着我做什么?”
艾伦握紧了她的手跟逃命一样疾步走,“因为她是我妈妈,而你是我的女儿。”
待到了山脚下,艾伦掏出车钥匙就要走,安妮却说:“叔叔!等一下叶叔叔。”
艾伦神色古怪地看着她,质问一般道:“你叫他什么?!”
“叶叔叔啊,他有证明他和妈妈是朋友。”安妮说,“而且今天是我带头来的,也应该把他带回去啊。”
听到“朋友”的时候艾伦简直就要气得翻白眼了,再听到安妮后面的话,他哼了一声说:“就他还会找不到回去的车子?”
安妮没管他的风凉话,在车子里翻箱倒柜起来了。
艾伦问:“你找什么呢?”
“创可贴。”安妮蹙着眉头,“叶叔叔刚才手受伤了,我把上次劳伦斯亲手给我做的那条手帕暂时给他包扎了一下,现在赶紧找创可贴把他的手贴上。”我还要我的手帕呢!
艾伦听她这么说,知道这人是必等不可了,无论他怎么厌恶那个男人,但现在安妮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也不希望她知道什么,只好跟着安妮一起给叶朗找创可贴。
叶朗慢悠悠下山来,意外地看到一辆吉普两个高挑身材的人靠着车门当车模,一男一女,如果可以忽视年龄的话,男俊女靓,倒是十分的养眼登对。
艾伦对叶朗的态度依旧是绵里藏针、冷嘲热讽,“你上辈子属乌龟的,爬这么慢。”
叶朗没说话,安妮首先把找到的唯三的创可贴给叶朗手上的伤口贴过去。叶朗拿着那染红了大半的手帕说:“都弄脏了,不如我下次再买一条赔给你。”
安妮坚持拿过来用纸巾包好,说道:“这是劳伦斯送我的,不是别的可以代替的。”
不情不愿地让叶朗上了车,艾伦脸色铁青地目视前方,安妮看了看沉默不语的两人,只觉得车内的温度降到了零度以下。她好奇地问:“叔叔,你和叶叔叔认识吗?”
艾伦斜睨了一眼后视镜,叶朗姿态优雅地往车座上一靠,露出那种戏谑又懒洋洋的表情对安妮说:“当然,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几乎都要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有机会见到你了——艾伦•诺斯先生。”
艾伦把目光转回来,“我的确是不打算再见到你了。”
安妮为他们这样的对话郁郁了一会儿,也不再挑话题,静默等着车子缓缓行过山路,进去城区。
艾伦硬邦邦地问:“叶先生,请问你下榻的地方在哪里。”
叶朗依旧是那样好整以暇的语调:“我刚下飞机还没决定不如和你们一起。”他不等意料之中艾伦的反对,看向安妮,“妮可不会嫌弃我吧?”
安妮摇了摇头,“不会。”
卑鄙!艾伦咬牙切齿哼唧。
到了酒店,车子停下,安妮率先下了车,但她一下车便被一团粉红色冲击到。
“妮可!我终于等到你了!”安妮被迫将一身粉红色兔子装的娇小女生抱了满怀,她低头捏捏女孩苹果般红扑扑地脸,讶然道:“莉莉,你怎么知道我在布拉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