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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楔子

      “你出生时,身上就纹了两个名字。”

      “一个是你的灵魂伴侣,而另一个是将会杀死你的凶手。”

      “你无法分辨他们哪一个是哪一个。”

      第一节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以采访者的身份。”

      “他很温和,有成熟男人的味道。”

      “我对他一见钟情了。”

      今天是2015年1月13日,我在纽约街头的第一个咖啡厅。

      现在坐在我面前的,是死者的未婚妻,而我此刻的是事务所的委托调查员。

      死者——艾德蒙·文森特,一个知名企业家,于上周五,从城郊的风景区山顶坠崖身亡,他的未婚妻以未亡人的身份自居,并向我所在的事务所提出了委托。

      【找出杀害她丈夫的真凶,绳之以法。】

      虽然我对大老板总派我一个小小的调查员干侦探(甚至还有警察)的活颇有微词,不过据说这位未亡人出手十分阔绰,我曾经以为她是拿到了艾德蒙的遗产,后来才知道艾德蒙将全部遗产都送给了前女友,没有给她留下一个子儿。

      大老板得知这个的时候,那个眼神,十分复杂。

      同样身为中国人,我懂,那是对承受爱之王冠者的崇敬眼神。

      委托人——简·卓琳眼眶通红的回忆着她和死者的点点滴滴,准确的说,是秀恩爱。虽然这对一个单身狗不太友好,但是我还是尽心尽力的做着记录,谁知道线索隐藏在哪一句话下面?

      叙说了十分钟之后,简·卓琳的回忆终于从青涩的单恋时光进入到了她对艾德蒙·文森特的告白环节——

      “我没有办法再独自承受这一份爱情,于是我向他表白了。”

      我微微举起手,发问:“请问是什么时间?这么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你应该记得的吧?”

      “我当然记得。是2013年的平安夜。”

      嚯?才认识十几天就告白了?我暗自为这姑娘的行动力咋舌:“具体地点呢?还有当时是什么情况?”

      “是在我们经常去的那家旋转餐厅,我借口采访稿还有问题,把他约了出来。”她擦了擦眼泪,“事实上,我当时脑子里已经装不下采访稿了。”

      “他答应了?”

      “是的,他答应了,但是他的表情十分歉疚。后来我才知道,他有两个爱到难以自拔的人。”简·卓琳的眼泪又开始下落,“不过我知道,这不怪他,我只是遇到他遇到的太晚了。”

      嗯……我翻看了下资料,也觉得的确是晚了点。

      在她告白的这一天,她才20岁,是大学新闻社的实习记者,而她新上任的恋人已经45岁了。

      我做好记录,心里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对,但是却说不出来,只好引导她继续说下去:“后来呢?”

      后来就进入了热恋环节,简·卓琳描述的艾德蒙·文森特简直就是无数女孩的梦中情人,长相好身材好,有钱有事业,温柔体贴风趣幽默,爱好广博富有情趣。

      就是年龄有点大。

      不过作为恋人来讲,他无可挑剔,哪怕再老几岁,恐怕也有无数女孩往他身上扑。

      “你们订婚是在什么时候?”眼见着我们在这里已经呆了快一个小时,咖啡都已经要续杯第二次了,我不得不打断她。

      她有无数的甜蜜回忆要跟我说,甚至已经说到了艾德蒙·文森特开始联系各种纹身师准备在胸口纹上她的名字……

      “在……去年的平安夜。”

      ……这可有点糟糕,我看着资料:“可是据资料显示,他12月27日就失踪了,在今年的1月1日才被警方发现尸体?”

      简·卓琳的眼泪再次决堤,哭得抽抽噎噎的:“所以他绝对不可能……他那么爱我……怎么舍得……”

      我替她补充完整未尽之语——怎么舍得自杀。

      是的,死者艾德蒙·文森特,于2015年1月1日被发现尸体。

      警方鉴定结果——

      自杀。

      第二节

      艾德蒙·文森特,男,1968年出生,身份证明上登记的出生日期是12月27日,死亡时47岁。

      除了是个孤儿之外,听上去就是一个完美的人,正如之前所说,他什么都不缺,别人渴求的一切他都拥有。

      “的确是没有自杀的理由。”

      我又翻了一遍资料,依旧是毫无头绪。

      “看来你很苦恼?”

      我一转头,大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我的工位旁边,正低头看着我乱七八糟的桌子还有乱七八糟的笔记——我发誓我只是还没来得及整理这些。

      “不算吧……只是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比较好。”我含含糊糊的说,“并没有发现哪里有问题。”

      “我可以看看你的……记录么?”大老板指着我的笔记本问。

      虽然身在纽约,但是我写字还是偏爱中文,但是有时候脑子翻译的不够快,就……中英混杂,极其混乱,换成别人来看会以为是草稿纸。

      我犹豫了下,还是点头了,毕竟是老板。

      “……难为你一个姑娘写字这么难看了。”这是大老板的观后感,总的来说,非常委婉,毕竟我的笔记本已经不是写字难看能形容得了的,能看懂的大老板已经在我心里上升了一个牛逼的档次。

      我脸有点红:“所以您的意见是?”

      “委托人开始说死者有两个爱到难以自拔的人,”大老板在我的本子上画了两个圈,“后来又说死者要在胸口纹她的名字,所以在联系纹身师。”

      我思路一时没跟上,弱智一样半张着嘴看着他。

      “所以我假设,那两个难以自拔的人,已经被纹在他胸口上了?”

      那微弱的违和感被揭开了面纱。

      我翻开我的笔记本。

      为什么在委托人告白的时候,死者是能让委托人看出来的“歉疚”?

      为什么委托人认定死者有两个深爱过的人?

      为什么她可以把委托人找纹身师这件事当做深爱自己的表示?

      我脑子里的念头越来越多,整个人也越来越兴奋,手忙脚乱的收拾着东西,准备出门,却被大老板按住了。

      “一点私人建议。”大老板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动作自然的整理了下额发,讲真我很少见到他这么注重形象且包袱重的人,“你可以去联系下那两个‘纹身’,不要死抓着委托人不放手,毕竟她只是个恋爱脑的小孩子。”

      “好的,十分感谢。”我把最后一样东西——一个便携小手电塞进包里,对他敬了一个不伦不类的礼,转身就跑。

      “回来。”我听见他叹气的声音,“起码不要穿着拖鞋出去。”

      第三节

      老板毕竟是老板。

      说的一点没错。

      不只是我拖鞋的问题,还有关于委托人的评价。

      那两个名字的确是早就纹在了艾德蒙·文森特身上,简·卓琳也见过无数次,每一个字母都记得清清楚楚。但是她不知道是什么信仰,简直大爱无疆,不仅没有背后打听那两个“纹身”是什么情况,在艾德蒙·文森特面前也决口不谈。

      ——哪怕是他想要主动解释。

      纹身有两个——

      凯瑟琳·杨。

      卡尔·纳比斯汀。

      顺着艾德蒙·文森特的交际网,我很快就找到了凯瑟琳·杨——他的初恋女友兼大学同学,目前已经嫁作他人妇,还有一个十三岁的儿子。
      而卡尔·纳比斯汀这个名字,一无所获。

      介于凯瑟琳·杨目前已经改名凯瑟琳·辛普森,我将卡尔·纳比斯汀这个名字列入了曾用名选项,展开搜索。

      依旧是无记录。

      无奈之下,我把这个事情委托给了我的搭档大白。

      而我,则抓紧时间,拜访了辛普森夫人。

      辛普森夫人拒绝见我,接待我的是她的丈夫——约翰·辛普森。

      “你好,我知道你是来做什么的。”辛普森先生的态度不算热情,但是也勉强保持在了礼貌水平线以上,“没用的废话就不要说了,我希望你今天能把所有事情都解决完,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的夫人。”
      说句实话,我其实更喜欢和这种目的明确的人打交道,省掉了我帮助他们梳理思路的功夫:“感谢您的配合,那我就开始了——请问你清楚辛普森夫人和艾德蒙·文森特之间的交往么?”

      “我当然知道,我们三个是同班同学。”辛普森先生表情冷淡,“艾德蒙那家伙很优秀,凯瑟琳当时很喜欢他,那时候我们都还以为他很深情,直到后来听说他胸口上还有别人的名字。”

      “你们也不认识那个人?”

      “卡尔·纳比斯汀么?不认识。”辛普森先生嗤笑一声,“他还试图跟凯瑟琳解释,说那两个名字是天生的。”

      天生的?我在笔记本上做好记录,又画了一个圈:“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的胎记能长成人名。”

      “还是两个。”辛普森先生收敛好表情,“凯瑟琳质问他是不是因为纹身才接近自己,艾德蒙犹豫了下,承认了。”

      第四节

      辛普森先生或许真的是不想再被打扰 ,对我提出的问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刚从辛普森先生的家里出来,我接到了大白的电话。

      “怎么样?”

      “结果不太好,”大白唉声叹气的说,“以艾德蒙·辛普森为中心点进行排查,别说七个关系人了,都排查出去十个关系人了,都没有找到了这个卡尔·纳比斯汀。”

      我也跟着叹气:“我这边的结果也不太好,对方拒绝二次来访。”

      大白发出一声哀嚎:“宝贝儿,你就不能带回来点好消息么?”

      “我也想……”我抓抓头发,“算了,先不管这个,艾德蒙·文森特联系的纹身师的联系方式你整理好了么?”

      “传给你了。”大白有气无力的说,“一共四十三个人,祝愿你的车不要跑爆胎。”

      “感谢你的祝愿。”我也有气无力的说,“顺便说一句,我今天出来开的是你的车。”

      纹身师们的拜访很不顺利。

      大白给的资料有限——毕竟这群纹身师混哪个层面的都有,联系地址从金融街到商业圈到黑街再到贫民窟的都有,更别提还有别的城市和别的国家的。

      还有很多地址并不存在。

      我一下午加上跑下来,只有两个在商业圈里开定制纹身店的人联络上了,因为没有提前预约,我等他们处理完手头上的工作也浪费了很久。

      我见到第二个纹身师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三十五分。

      我精神已经有些不好了,咖啡提神都不太好用了,勉强靠着这个案子结束之后我能拿到的奖金来维持理智。

      “抱歉,让你久等了。”纹身师桑格换下了工作服之后拎了个文档夹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我站起来与他握手:“是我贸然打扰了。”

      “我的助理说,你是想要了解文森特先生的事情?”

      “是的,他的未婚妻对他的死亡抱有疑惑,她并不觉得文森特先生是自杀。”

      “我也这样想。”令人意外的,桑格点了点头,十分严肃的跟我说,“一定是另有凶手。”

      我翻了翻笔记,提问:“因为文森特先生想要把卓林小姐的名字也纹到胸口上么?”

      “卓琳小姐?”桑格有些惊讶,他摇了摇头,“不,这个与她无关。”

      我一下子清醒了,本来有点歪斜的身体一下子坐直了:“他联系你不是因为这个?”

      “当然不,他是想要洗纹身。”桑格把他带来的文档夹打开,“以他身上的纹身程度来看,激光清洗三次就应该有明显的褪色,但是他在我这里就打了六次激光,他的纹身……一点变化都没有。”

      接下这个案子的第三天的末尾,我的注意力不得不集中在了这个无法清洗的纹身上。

      第五节

      我有一点相信艾德蒙·文森特的纹身是天生的了。

      桑格那里的文件需要备档,不能给我,但是他同意我拍照了,我联系了我认识的皮肤科医生,这一份档案应该是真的,照片里纹身以外的皮肤情况和打激光的记录完全对应得上。

      我心不在焉的翻着纹身师们的资料,心里想着就这样的情况,剩下的那些人,我是否还有必要去拜访……

      格雷普·纳比斯汀。

      我的目光一下子顿住了。

      纳比斯汀并不是个常见的姓氏,大白查资料的时候跟我说,这个姓氏大概率是出自《吉尔伽美什史诗》中的乌特·纳比斯汀。他是苏美尔人神话中迦勒底大洪水的唯一幸存者,相当于《圣经》中的诺亚。【*见备注】

      目光下移,这位纳比斯汀先生留了一个电话。

      咖啡厅是个适合见面谈话的地方。

      显然,格雷普·纳比斯汀也这么想。

      “我猜下,你或许已经知道艾德蒙的纹身了?”

      格雷普是个中年男人,从外表看上去,已经是个大腹便便的大叔了,他说话带一点口音,不过这在这里很常见,纽约这个大都市有来自全世界的人。

      “有一点了解了。”我斟酌了下,只是说,“有人告诉我,他的纹身洗不掉。”

      “既然你找到我,说明你大概是知道些别的东西的。”格雷普笑笑,“这里是公共场合,需要注意下行为……我这里,”他指指自己的胸口,“也有两个名字。”

      我的目光不由得移了过去,这两个名字……

      “我猜想你知道这两个名字的意义。”格雷普说,“如你所想的那样,卡尔·纳比斯汀这个人,和我算是有所关联的,艾德蒙也算是。”

      “这是神的祝福,也是神的诅咒。”

      格雷普给了我一个地址,距离纽约三百公里外的一个小镇纳尔镇,小镇十分荒凉,街上几乎没有人,只有街角坐了一个流浪者,靠着墙已经睡着了。

      地址所在是一栋旧房子,风吹过你都能听到玻璃晃动的声音。

      没有门铃,我只好敲门。

      敲了三分钟,都没有反应。

      “别敲了,老家伙前天出门被车撞死了。”街角的流浪汉似乎被我吵醒了,翻了个身嘟嘟囔囔的说着。

      “有的人出生时,身上就纹了两个名字。”

      “一个是他的灵魂伴侣,而另一个是将会杀死他的凶手。”

      “他无法分辨他们哪一个是哪一个。”

      这是桑格告诉我的,因为职业的原因,他接触到的有关纹身的传闻比我们这些外行人多了太多,在发现艾德蒙·文森特的纹身洗不掉之后,他就想起来这个传说,并且把同样身上有纹身的格雷普推荐给他。

      这也是他们都认定艾德蒙·文森特死于他杀的原因——凶手的名字就在他的胸口上纹着呢。

      辛普森夫人已经和死者多年不联系,她的丈夫也对曾经的大学同学避之不及,更何况大白帮我查过,艾德蒙·文森特失踪那几天,辛普森一家都在夏威夷度假。

      凶手似乎只能是卡尔·纳比斯汀。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

      *备注:姓氏纳比斯汀的资料来自百度,实际上作者最近在肝伊苏6:纳比斯汀的方舟,结果一百度才发现这个姓氏这么装逼(并没有)。

      第六节

      我万万没想到,是我亲爱的搭档拯救了我。

      “嘿,宝贝儿,听我说,按照你后来发给我的线索,我找到了卡尔·纳比斯汀。”

      还不等我惊喜一下,他又道:“只是按照资料来看,卡尔·纳比斯汀在三岁的时候就失踪了。”

      “卡尔·纳比斯汀,1968年11月23日出生于纳尔镇,1971年12月25日,跟随家人来纽约的时候走失了。”

      “我比对了卡尔·纳比斯汀以及他家人的照片和艾德蒙·文森特的照片,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你还记得艾德蒙·文森特身份证明上登记的生日么?1968年12月27日,我去了解了下,他所在的孤儿院,对幼儿进行身份登记的时候,如果孩子记不住自己的生日,就会用收容日作为生日。”

      大白给了我卡尔·纳比斯汀父母的联系方式,我决定登门拜访。

      纳比斯汀夫妇已经非常年迈了,纳比斯汀先生甚至在助听器的辅助下都听不清我的话。

      卡尔·纳比斯汀是他们的长子,在1971年的圣诞节走失之后,他们寻找了几年。但是因为时间太长,纳比斯汀夫人再次怀孕,他们不得不把精力转移到新诞生的小生命上,卡尔成了他们永久的遗憾。

      我委婉的问他们关于艾德蒙·文森特的事情,果然他在去年圣诞节当天曾经来过,只是看了看他们和家里,然后问了些关于卡尔的问题就离开了。

      我心里依旧没有一个答案,但是也不打算继续追究下去了,没必要挖人家的伤口。

      当我告辞离开后,还没发动汽车,纳比斯汀夫人就追了出来。

      “年轻人——”

      我从车上下来,十分惊讶:“夫人?请问出了什么问题么?”

      “哦,那倒没有。”老妇人和善的笑了笑,“老头子的耳朵时灵时不灵的,我刚才就没说——虽然那个小伙子什么都没说,但是我知道,是卡尔回来了是不是?”

      我看着她满含期待的双眼,心头一梗。

      老妇人把手伸进怀里摸了摸,掏出一个纸边磨得有一点起毛的牛皮纸信封给我:“这个是他留下的,说如果有人来找卡尔的话,就给他……可我不想给你,你看看吧,别带走。”

      我接过信封,心里隐约猜想到里面写了什么。

      尾声

      我没有带走那封信,但是为了完成委托,我拍了照作为存证。

      艾德蒙·文森特,一生最爱的人是凯瑟琳·杨,但是因为命运的脱轨,原本最浪漫的情话,变成了他们老死不相往来的导火索。

      他曾经试图从命运中挣扎出来,却还是徒劳无功。

      命运的阴差阳错,使他最终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在拜访完亲生父母之后,从悬崖上一跃而下。

      所有的人都对他的死如此冷漠,只有那个恋爱脑的小姑娘记着他们还没有提上日程的婚礼,一掷千金,执着的追问他的死亡真相。

      他对爱着自己的人也是如此冷漠,不愿意对牵挂他多年的父母表明身份,对自己刚刚订婚额未婚妻也没有半点考量。

      我看着哭得肝肠欲断的简·卓琳,忍不住想:造成这些的,究竟是命运,还是他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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