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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垂手明如玉 ...

  •   慕容秋荻并不喜欢秋天,因为秋天总是让人觉得枯寂萧索,就连唯一存有绿意的松柏都显得那么森肃。她喜欢的一直是春天,轻扬的柳枝,妩媚的桃花,飘忽的春风肆虐在惑人的夜空里。那无名的小山谷,正是这样一个四季如春的地方。
      清晨的山谷里是安静的,也是喧嚣的,有人在修葺房顶,有人在清洗桌椅杯碗,有人在清理温泉水池,有人在修剪花木树枝,一切井然有序,杂乱而无声。人们默默地做完自己的工作,然后默默地依次退场。等到慕容秋荻悄然来到时,那近百人早已离去,只留下了一位厨娘,这是特地从天然居请来的一位厨娘,她在这里等慕容秋荻,要教给她几道精美的家常小菜。
      慕容秋荻学得很认真。
      不管她有多么娇生惯养,她依然还是一个年轻的姑娘,她也会喜欢为自己心爱的人洗手做羹汤。
      慕容秋荻学得很快,不久厨娘也离开了。
      天色将暗的时候,慕容秋荻在桃树下摆了一张桌子,三菜一汤,并不是什么稀奇的菜色,只是鲜嫩欲滴,卖相是极好的,慕容秋荻略坐了一会儿,才缓缓拿起筷子,每一样菜挑了一点儿。
      有点咸,她皱着眉认真地想,下次要少放一点盐。
      她又想,刚才应该弄一坛酒出来的,他赶了这一程路过来,酒瘾必定犯了,见到有酒必定会很高兴了,她想着想着唇角就透出了几分笑意,去年酿的桃花酒还没喝完呢······
      也许是因为周围太静谧,或者是因为心情不错,她突然想起一些很遥远的事情,她想起谢晓峰,想到另一个恨了十五年的慕容秋荻,十五年后的慕容秋荻尝尽冷暖,历尽艰辛,终于爬上了权利的顶峰,那样一颗伤痕累累又疲倦的心,还能静下心来浣衣煮羹吗?
      十五年前,是慕容秋荻错过了错过了谢晓峰,十五年后,是谢晓峰错过了慕容秋荻。
      而她,真的幸运太多。
      似乎只是吹过了几缕清风之后,天倏尔暗了,慕容秋荻微怔了怔,就收拾碗筷进了小屋,小屋里的油灯亮了起来,慕容秋荻站在床边,为早已被奶娘哄睡的慕容阳压了压被子,就坐到了灯前。
      他没有来。
      他还没有来,慕容秋荻默默地想,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慕容秋荻已经不再刻意打探燕十三的行踪了,那是属于他自己的空间,她虽然不理解,但愿意学着去谅解,就像他一贯包容她一样。这使她不再能把握住燕十三的行踪,倒是乌鸦告诉她,燕十三今天下午能赶到小山谷。
      或者,是路上错过了宿头,抑或是碰上什么事耽搁了时辰?
      不会有事的,她想。
      小屋里那一豆灯火亮了整晚。

      第二天清晨,慕容秋荻醒来。
      她独自一人静静地坐在青草地上,小孩儿在身边爬来爬去,撑着手中的小木剑颤颤悠悠地想站起来。
      慕容秋荻接到消息,乌鸦已经回到慕容山庄了,可燕十三还没有来。
      他还没有来。

      乌鸦有个并不罕见的癖好,他喜欢收藏名剑,但很多剑并不是因为锋利名贵而出名,而是因为持剑的人,比如三少爷的剑,比如夺命十三剑。
      当他听见林中“铿铿”的剑声,看见林间翻飞的衣袂,他的眼中微闪着贪婪的光。
      暮色更深,黑暗已将笼罩大地。
      燕十三慢慢的转过身,面对着黑暗最深处,忽然道∶”你好。”
      过了很久,黑暗中果然真的有了回应,道∶”我不好。”
      冰冷的声音,嘶哑而低沉。
      一个人慢慢的从黑暗中走出来,乌衣乌发,乌鞘的剑,乌黑的脸上彷佛带着种死色,只有一双漆黑的眸子在发光。他走得很慢,可是他整个人都好像是轻飘飘的,他的脚好像根本没有踏在地面上,就像是黑暗中的幽灵鬼魂。
      燕十三的瞳孔忽然收缩,忽然问∶“乌鸦?
      “是。”
      燕十三长长吐出口气,道“想不到我终于还是遇见了你!”乌鸦道∶“遇见我并不是好事。”
      真的不是。
      乌鸦不是喜鹊,没有人喜欢遇见乌鸦。在很古老的时侯,就有种传说——乌鸦来时,必有灾祸。这次他带来的是什麽灾祸亍.也许他本身就是灾祸,一种无法避免的灾祸。
      既然无法避免,又何必再为它烦恼忧虑?燕十三已恢复冷静。
      乌鸦盯着他,盯着他的剑,道∶“好剑!”
      燕十三道∶“你喜欢剑?”
      乌鸦道∶“我只喜欢好剑,你不但有一手好剑法,还有柄好剑。”
      燕十三道∶“你想要?”
      乌鸦道∶“嗯。”
      他的回答率直而乾脆。
      燕十三笑了。这次他的笑容中已不再有那种疲倦之意,只有杀气!也知道自己终於遇见了真正的对手。
      燕十三道;“你杀了我,我的剑也给你!”
      乌鸦道∶“现在我还没把握能杀你!”
      燕十三大笑。他忽然发现这个人果然是个乌鸦,乌鸦至少不会说谎。
      然后他们开始喝酒。
      最好的酒楼,最好的酒,人前的他们一直都是派头很大的人。
      燕十王道;“杀过人後,我一定要喝酒。”
      乌鸦道;“没有杀人,我也喝酒。”
      燕十三笑道∶“莫非你是个酒色之徒?”
      乌鸦摸摸鼻子道:“如果你要去找女人,我只好在这里等你了。”
      燕十三大笑,道∶“你难道是在为家中母狮守身如玉?”
      乌鸦道∶“彼此彼此。”
      他们喝得真不少。
      燕十三道∶“既然如此,今天我让你一次。”
      乌鸦道∶“让什么?”燕十三道∶”让你付账。”
      乌鸦道;“不必让,不客气。”
      燕十三道;“这次一定要让,一定要客气。”
      乌鸦道∶“不必不必。”燕十三道∶“要的要的。”别人吃饭通常都是抢着付账,他们却是抢着不要付账。
      燕十三道∶“要杀人时,我身上从不带累赘的东西,免得碍手碍脚!银子就是最累赘的东西。”
      乌鸦同意。一个人身上若是带了好几百两银子,还怎麽能施展出轻灵的身法。
      乌鸦道;“你可以带银票。”
      燕十三道∶“我讨厌银票。”
      乌鸦道∶“为什么?”
      燕十王道;“一张银票也不知经过多少人的手传来传去,脏得要命。”
      乌鸦道∶”你剑上的明珠可以拿去换银子。”
      燕十三又笑了。
      他忽然压低声音,道∶“这些珠子都是假的,真的我早卖了。”
      乌鸦怔住。
      燕十三道∶“所以今天我一定要客气,一定要让你。”
      乌鸦道∶“若没有跟你来呢?”
      燕十三道;“那时我当然会有别的法子,可是现在你既然已来了,我又何必再想别的法子?”
      乌鸦也笑了。
      燕十三道∶“你笑什麽?”
      乌鸦道∶“我笑你找错了人。”他也压低声音,道∶“我也跟你一样,今天本来也是准备来杀人的。”
      燕十三道;“你也讨厌银票?”
      乌鸦道∶“讨厌得要命。”
      燕十三也怔住。乌鸦道;“所以我今天也一定要客气,一定要让你。”
      燕十三正在叹气,就听见酒店老板说,“这位公子,您今天又喝了小店二十坛好酒啦,您到底什么时候付钱啊。”
      欠钱的是邻座的一位青年,他背对着燕十三而坐,看不清容貌,衣服简单而华贵,身材修长而强壮,最吸引燕十三注意的却是他扶着酒坛的手,这是一双很干净的手,也许天底下有许多人的手也一样干净,但燕十三就是能看出这双手的与众不同。
      还有他的剑,乌黑陈旧的剑销,形式古雅的剑柄。并不是多出众的剑,却瞬间吸住了燕十三和乌鸦的目光。
      燕十三皱着眉,正想说些什么,就看见乌鸦已站在了窗台边,道了声“等下回带了钱再回请”,人已跃下楼台,消失在人群中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4章 垂手明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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