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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第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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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刚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都会感到少许的不适应,苏韵锦也不例外。她投奔的那个位于南方边陲的大都市,有着她完全不熟悉的浓郁岭南风情。但她很快融入了G市,或者说,是这个城市以其特有的包容性迅速接纳了她。她渐渐熟悉了这里潮湿多雨的亚热带气候,熟悉了鳞次栉比的城市一角隐约可见的半旧骑楼,当然还有这里最具代表性的繁华商业区……黝黑瘦小的当地人脸上有种坦率的精明,他们的主妇几乎都是药补的专家,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们操着南腔北调的普通话毫无障碍地交流,没人在乎你来自哪里。
韵锦所在的学校是一所刚由几所大专院校合并而成的综合性大学,算不上全国知名,但在当地还是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由于学校的学科设置总体上侧重于人文学科,因此女生人数所占的比例要略高于男生,并且一贯有着盛产美女的光荣传统,这也成了吸引相邻大学男生的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
韵锦的专业是公共关系学,个性内向的她选择了这样一个专业确实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其实她是在和自己较劲,就当一切重新开始,她希望能活出个不一样的苏韵锦。她是这个专业里为数不多出身理科的女孩子。从甫入校园开始,她就有了一个较为清醒的认识,别人可以尽情享受骤然轻松下来的大学生活,她却在学业之余必须为了生活而努力。
好在开学一个月以后,助学贷款顺利地发放了下来,苏韵锦也通过班主任的介绍,在学校图书馆勤工俭学。每个月的酬劳其实很少,还不够有钱的同学买一件衣服,但韵锦觉得很满足。大一的课不多,相对于一周只放半天假的高三学生来说,现在的自由支配时间多得奢侈。自我感觉能够应对学业和图书馆的工作后,韵锦在进入大学的第三个月给自己找了一份家教的兼职。这原本是学校外语系一个女生联系上的,对象是个小学三年级的女孩子,家就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小区里,家长要求每周两晚到家里辅导小女孩功课,酬劳是每小时十五元。那个外语系的女生觉得课酬偏低,便在学校的公告栏上转让这份工作,于是韵锦以三十五元的中介费换来了一个新的差事。
家教大概是很多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必选项目。苏韵锦的初次执教生涯比想象中顺利。学生的家庭是个清白简单的三口小康之家,女孩有点娇气但还算乖巧,只不过注意力不太集中,而且数学成绩不太理想,需要有人重点辅导。
小学生的数学对于韵锦来说不算难事,可是每当她在稿纸上对小女孩细说解题技巧的时候,耳边仿佛总有一个若有若无的声音:“苏韵锦,你的逻辑思维简直一塌糊涂。”说起来她很多解题的思路都是在那个不耐烦的人强行灌输下掌握的,如果他知道现在她竟然能辅导别人的学习,会不会冷笑着说一句“误人子弟”?
韵锦性格谨慎安静,授课耐心。偶尔小女孩撒娇耍赖,父母都觉得不好意思,她也只是一笑置之,为此颇得学生家长赞许。女孩的父母都算谦和有礼,也无报刊网络上流传的“女大学生家教被骚扰”这类的担忧,韵锦的家教也就安心地做了下去,每个月的固定酬劳加上在图书馆勤工俭学所得,足够她平日生活所需。
大一生活基本上就在这样波澜不惊的忙碌中度过,教室里的韵锦基本上来去匆匆,不是休息时间一般也不待在宿舍,让每个大学生津津乐道的社团生活她也无暇体味。她的成绩不好也不差,既没有出色到让老师青睐,也远没到补考的份上,在班上和宿舍里虽然没有特别好的朋友,但人缘还算不错。她觉得默默无闻的自己和高中时并无多大不同,只不过青春期那些晦涩黯淡的自卑和惶然,好像随着高考的结束、随着他最后离开时车子决绝的烟尘慢慢淡出了她的世界。现在的苏韵锦在忙碌之余,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小满足和快乐。只是她自己都没有觉察到,告别了卑怯,不再总是低头敛眉,她开始慢慢绽放出自己的光彩,并不夺目,但自有动人之处。
其实韵锦有一张白皙清秀的面庞,额头光洁饱满,眉目清秀,虽然衣着朴素,但身材窈窕,气质沉静,即使走在这所以盛产美女著称的大学里,也不是不吸引周围目光的。
有句话说,不知道自己是美女的美女才是最动人的,如今的苏韵锦正属于此类。一次她赶赴家教途中,刚走到宿舍楼下,就被等在那里的一个男孩子吓了一跳,那男生很是羞怯,把一小束雏菊塞到她手里就跑,韵锦又惊又疑地去到家教的地点,女孩的母亲一看她的样子就打趣了几句。韵锦有些脸红,那家长便笑着说道:“这又什么不好意思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这样的女孩有人喜欢那是很正常的事。”
韵锦一点也没觉得正常,她习惯了被遗忘和忽略,在她的潜意识中,仿佛只有一个人会离奇地注意到自己。但那也是“曾经”的事了,如今她几乎没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郁华也提起过,有一次韵锦到她们学校找她之后,同学中亦有向她打听的。不过郁华不是热衷八卦的人,也就这么随口一说,韵锦更不往心里去,两人一笑了之。
说起郁华,也是缘分。高考录取完毕,韵锦和她一联系,才知道两人竟然在同一所城市上大学。不同的是郁华的勤奋有了更好的回报,她考上的是这个城市中最富盛名的一所全国重点,这所大学以伟人的名字命名,医科为全国楚翘,郁华正是被该校本硕连读的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当时她也一度成为母校重点宣传的焦点。
韵锦和郁华从高中一路走来,虽说当时在班上属于关系比较亲近的,但并不算深交,反倒上大学后,同城不同校,两人却日渐亲厚。也许是因为高三最后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让她们相互有了更深的了解。人都是这样,分享了对方的秘密和伤痛会让两个人更加贴近。
看上去她们都是安静的人,但实际上性格却不尽相同。苏韵锦外表文秀,内心敏感而倔强,郁华跟她相比多了几分豁达和清醒。她们都把对方当成自己最好的朋友,虽然一个忙于勤工俭学,一个整天泡在实验室,真正聚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但若是遇上什么事需要倾听,总是第一个想到对方。
韵锦大一结束的暑假,在回家乡的火车上第一次对好友郁华提到了沈居安。
沈居安是高韵锦两届的师兄,没认识他之前,在宿舍的“卧谈会”上她已经不止一次地听到过他的名字。被年轻女孩津津乐道的男生无外乎几种:长得好看的、运动细胞发达的,或是言行出众的。这样的男生大多数深谙自己的魅力所在,故作未觉地享受着异性投来的好感目光,韵锦颇不以为然。
真正认识沈居安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韵锦没想到他这样的“知名”人士竟然也需要和她一样在图书馆里勤工俭学。由于沈居安在图书馆的时间较长,深得各管理员的信赖,各项业务也更为熟悉,包括韵锦在内的几个助理管理员的工作基本上由他负责,一来二往,难免熟悉。
近距离接触沈居安之后,韵锦开始明白,一个人会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许绝对不会是毫无理由的。除却各类学业上的出类拔萃,沈居安绝非张扬的人,但是他即使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没有咄咄逼人的侵略感,却也能让人在打量了他一眼后,又情不自禁地偷偷张望。他的样子当然是好看的,韵锦不是没见过长得好的男孩子,和程铮的英挺硬朗、周子翼带着点痞气的俊秀不同,沈居安身上有种清风霁月一般的特质,明明是很朴素平常的衣着打扮,在他身上就是说不出的干净妥帖,一如他平时的接人待物。
韵锦记不清自己对他的格外留意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也许是暑假前图书馆特别忙碌的那段时间,大家忙着对一批批新到图书进行验收登记,沈居安和她编在同一个小组,她踮着脚尖,吃力地将一叠归类完毕的书放置到书架上,有人在一旁无声地拿过她的书,轻松放到了指定位置。她擦了把汗一转头,看到的是他沉静的侧脸。当时韵锦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出现了前些天胡乱在书上看到的句子:攀条摘香花,言是欢气息。她甚至不是特别理解这句乐府诗句的含义,只是觉得它和那时自己心中一样的平静又欢喜。沈居安似乎并未觉察到自己的举止有何特殊之处,继续在韵锦身旁整理书籍。过了一会儿,大概是意识到她呆呆的注视,于是笑了笑当做是礼貌的回应,韵锦没来由地就红了脸。
说起来,谈论沈居安的人虽多,但大多是雾里看花终隔一层。沈居安待人很好,并不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傲气自恃,但是他的好是对谁都一样的,就好像画里的人,你觉得赏心悦目,虽近在眼前却难以触及。他笑的时候眼神温柔,容易让人怦然心动,仿似洞悉人心,你却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韵锦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属于少数的几个和他走得较近的人之一,原因大概是在图书馆轮值的时候他们俩总排在同一组。沈居安好像很喜欢图书馆这地方,除了分内的工作,没课的时候也时常泡在那里。图书馆仓库附近有个专为管理员开辟出来的空间,摆有几张桌椅,闲杂人等通常不允进入,因此很是安静。他在那里看书就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打扰。偶尔韵锦也在那里,他们会一起聊聊天,说起当天地工作和书里看到的有趣东西。韵锦做家教的时间若与图书馆的工作有冲突,他也尽可能地替她协调,或是默默地替她把该做的做完。
韵锦很佩服沈居安,他的心智显得比同龄人更为成熟,什么事到了他那里都可以在不疾不徐中妥善地处理好,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他难倒,总是很清醒地知道自己下一步将要做什么,也不会有什么事让他惊慌失态。她听人在背后说起过沈居安的家庭情况也不太好,他和她一样出自于某个遥远偏僻的小县城,但是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的卑微和自怜,看人的时候澄澈坦然,笑容柔和,进退自如。
“那么,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喜欢他?”郁华听后这么问。
韵锦想了很久才说:“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和他在一起感觉很舒服。”
“那你还等什么?”
“他怎么可能看上我?”韵锦赧然。与其说沈居安是她喜欢的男孩子,不如说他更像是她心中的一个完美投影,他们有着相似的背景,可他胜过她太多。韵锦多么期盼自己有一天也能像沈居安一样内心强大、出类拔萃。
郁华说:“按你说图书馆排班由他负责,他要是讨厌你,你绝不可能总是和他排在一个小组。”
韵锦倒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层,脸红心跳地想着郁华所说的可能性。是的,沈居安至少不讨厌她,但好像也没什么人是值得他讨厌的。
“我没想那么多,像现在这样就很好,他不说话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他,居然有种天荒地老的安定感觉。”
“天荒地老?那程铮呢?你跟他在一起又会想到什么?”郁华饶有兴趣。
韵锦愣了愣,随即脱口而出:“天崩地裂。”
话一出口,两人均扑哧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