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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忽然这十年——我与我的小王子 ...

  •   这是一件不得不说的事。
      我出生于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九日,今年二十二周岁,同黄耀明相差二十年零六个月的年岁,再算仔细点,就是七千四百八十一天的时日。没错,我说的这个黄耀明,就是香港歌手黄耀明,如果用内地冠冕堂皇的称呼,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港台歌星。尤其是在一九九五年的时候,港台热方兴未艾,黄耀明那首入选香港年度十大金曲的《春光乍泄》终于连同《愈夜愈美丽》这张专辑一起引进内地,不知是哪个出版社造的福,令我在追星生涯的末尾遇上了这盘盒带。当年买这盘磁带的商场,现在已经变做了一个上下三层的超市,市场经济之下,一岁一枯荣,春风吹又生。

      听到了《春光乍泄》,这真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一个灰头土脸的小镇孩子,在她念初中二年级的时候,便已经懂得去揣摩林夕的落笔,并且,因为在贫乏年代中不易得来的“淫词艳曲”而兴奋难掩。在贫乏年代里面,女学生们都喜欢看言情小说,男学生都在马路上吃灰闲荡。生活中没有大件事,那时候听到一首《春光乍泄》,词语如同禁地,光鲜亮丽,同我周围的一切,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专辑封面上Anthony扬着没有血色的脸,黑色是眼珠同头发,白色是西装与手指;专辑背面的Anthony,黑色的是皮衣,雪白的是颈项,白天里瞪着眼睛的惊惶小王子,到了十二点就变成艳情歌舞秀的男主角。记得那个时候,我亦有在课间,指着封套背面的歌词小字同别人说,瞧这个林夕,瞧这个黄耀明!

      现在说起来,怕是一万个人,对于黄耀明,都有一万种炯异的回忆吧。而Anthony自己的一九九五年年底,肯定也散发别样的光晕,只是对于我而言,就是成天粘在黑板与墙壁上的白色粉笔灰,破旧的教室,窗外一成不变的针叶林树木。上海近郊的天空,并没有更灰或者更蓝,我的十四岁,是在获准第一批入团和夺得年级第一名的考试成绩之中,逐渐建立了自己在生活里的位置。小时候,很多人的成绩好是没有理由的,我不知道什么叫出人头地,我只是除了学习无事可作,寂寞的层面是不一样的,但当时的我,也可算得是寂寞中的一种吧。

      我不介意你说我是一个狂热的FANS或者AUDIENCE,不过我不承认现在的自己还是追星族。自小喜欢听收音机,因为是光明正大被家里人允许的娱乐,我小学五年级便开始追星了,那年代港台明星的贴纸满街都是,收音机里点歌节目晚晚笙歌,都是好听的港台歌曲,一遍又一遍,等我有了录音机,几乎所有英文磁带都用来录了歌,一本笔记本都端正地抄满歌词。那个时候成长的七十年代小青年,大约都有这样的记忆,只不过我这个11岁的小孩,从那时候开始,就与七十年代同进步。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比同龄人早熟,背得出所有当红港台明星的生日和外号,语文默写本上都有明星夹页,被老师另眼相看。我做追星族已经足够久,足够生厌,花费了超额的喜欢与盲目,所以今天,我才是对明星和娱乐格外反感的一个。这个社会,总是新不如旧,娱乐圈,何尝不如此。

      黄耀明无关于娱乐圈,他是被我拣出来,单独放在文化里面的。你看上海有哪一家娱乐报纸,是会花大版面给Anthony的?黄耀明同一众我喜欢过的娱乐明星不一样,他们都消逝掉了变做回忆,包括哥哥在内,像一个传奇被束之高阁,只有Anthony还是这么新鲜,充满温暖的热度,每一个清晨都还好好地活色生香,又做了访问,又出了新歌,还是同从前一样的沉醉和专注,因他不变,所以即使世界变了很多,我们还能向隅安神,Anthony的好处就是疯魔之中,不乏人情味。因不是巨星,所以不必陨落,因从没有大红过,所以看得清来时路。

      同时代的人,撒手西归的有,声势堕落的多,青春不能永驻,天王无力红足一世,反而做成了Anthony,有小群体死忠FANS支持,词能达意,言能由衷,唱片公司不拿他当摇钱树来培养,于是得以安身自足。

      十几岁的时候,我很喜欢把自己中意的明星在心中排排坐,先后轻重,不能错乱,记得初中三年级,我还认定张国荣是不可取代。大约是在高中二年级分文理科之时,忽然有一天,我想起黄耀明,并且发觉了他在我生命中的真正份量。这样的话,说起来真是如同一切外国古典小说中描述的一样奇妙呵。

      高中考取了重点学校,开始全封闭式的住读生活,远离家庭,每天十多个小时只是一架机器,不停运转,与同学老师打交道,与语数外物化打交道,表面是普通中学生,其实内心很忧伤。现在回想起来,才知道为什么达明一派在二十年后推出了新歌,偏要叫“寂寞的人有福了”,好直白的一句话,那个时候便已应证。不是不喜欢我的同学们,但我貌不出众,窝在难看校服之内,学习成绩变做中庸,文笔青涩,不得老师最宠爱,学校制度严明,成日只是怕违反了校规,起床锻炼晚自习就寝,一分钟早迟都不可。一下子迷失掉方向,小孩子哪里懂得什么叫自我,只是随波逐流,一浪接一浪地迎着生活上,内心好辛苦。所以不喜欢那段岁月,至今不喜欢同那些同学聚会,快乐都已不记得,遗憾都尚在脑海。

      那是很孤独的年代,也是反叛开始的时候,一九九九年的夏天放暑假,我度过难忍的一年,可以安心回家住上两个月时才发现,我在这个小镇已然几乎没有朋友了。小学、初中同学全部作鸟兽散,我亦因在外读书无精力往来,于是这个夏天,每日呆于自己的闷热小房间,在摄氏三十八度屋顶蒸烤下,无处可去。可是记忆中的这个夏天,却是不寂寞的时光,因为在音像店里面寻回了Anthony的前身,达明一派。同那些旧时磁带相似的俗套封面,像一干过气明星的特别推出版一样,只是封面上两个少年,都有好稚气的脸。Anthony的长发Look,原来是翩翩美少年的时光。而肩后的刘以达,纳言却不吝啬才华,到此时,我和大多数八十年代生的FANS一样,才由黄耀明的流行曲,追溯到了达明时期,源自美好八十年代,从未过时的音乐。精神文化在一切物质贫乏的年代,都会是一粒奇异而美妙的毒药,达明一派为我开启的那段回忆,疯狂迷乱浪漫肆意,被缚住了手脚的人闭起眼睛,就似蝶舞遍天地。一九九九年的夏天,仿佛是从未热过一样,我让房间密不透风,小电风扇转了一天又一天,录音机放在手旁,白天写歌词,夜晚躺在草席上听达明,一盘盒带,已经足够醉百日。我常常因为听到激动得睡不着觉,于是起身,拉开窗帘去望夜晚的马路。就让房间里黑着灯,不用放音乐,达明的《马路天使》已然在内心响过千百遍。又或者是,皇后像公园里,光芒密布聚结……灯光里,飞车去。此去五年以后,我自己终于站在皇后像广场上的时候,还以为遍寻不着,原来皇后像公园是没有标志的,没有皇后像,只有圣诞节将来的节日摆设,圣诞老人屋与并排许愿树,夜里真的会光芒密布聚结——中环光影之下,海旁万点灯光,一切从抽象化为具象。无风的下午我路过这里,只有热闹白昼,心里面暗暗晓得,或许人山人海的录音室就离这里不远,或者Anthony的住处就在这里附近,很近很近,在我不知道的那个方向,那扇窗户,因Anthony自己说过,从家里去公司,都不离开中环。你坐在这里的时候,想起二十年前达明一派的文化从这里起源,想起呼啸而过的少年,以及夜中环的流逝烟花,好多人都不会忘记,那Anthony吟唱过的一词一句,都带着香港的烙印,是回头寻找的足迹,是全盛时叹息,堕落时狂欢。

      一九九九年的时候就快进入二十一世纪,香港回归两周年,达明一派咏唱过的末世情怀消散在历史之中,眨眼间十几年过去,当初还以为遥遥无期的大限到来眼前,也许并没有想象中壮烈罢。Anthony剪了长发,尝试了每个年代的流行式,去过了台湾发国语唱片,又回来了香港流连花园与商店,他的歌和人,与达明时期泾渭分明,好像一下子从少年变成了一个成熟男人,懂得用眼神引诱,用暗香引路。唱什么都好,婉转大于尖锐,沉醉大于恼怒,Anthony开始逐渐藏起自己身上愤世嫉俗的一面,变成绵里针。

      因为在长大的时候,知道了“世途险恶”。我一直把这句话放在心里,从某一次从访问里面读到之后,迄今不知过去多少年。当我也如少年时的Anthony一样成长起来,一样受挫过,一样痛哭流涕过,一样被背叛,受折磨,一样被他人左右,走错许多歧途,每一次的坎坷中都想起Anthony这句话,爸爸妈妈说过不知重量,朋友说过只当玩笑,只有Anthony说过,才会当成是一种份量,鼓励我在世途中前行,有多少风雨当头落下,都只是他一句意味深长的“世途险恶”。受你受过的苦,走你走过的路,因前路有光芒,所以不会停下脚步。大家都要变得温和,这是拯救自己的出路。我也有过反叛的少年时代,我也曾在日记本里写下飞车的心愿,我也盼望死亡的速度,我也曾吸烟染发亲吻自诩很摇滚,我在废铁工厂流连数个夜晚看演出,我在工业仓库等过一场地下短片的开演,我有过夜不归宿也逃过无数次的课,骄傲的少年时代,星光灿烂的肆无忌惮,总有轰然逝去的一天。谁都会变得世俗,重要的是在识时务之外,还能坚持一下自己的原则。

      小王子亦会“以纯情的脸,与霓虹竞艳”。Anthony真是投入至轰轰烈烈,不辜负他唱过“天天向上”,特别另类,特别诡异,特别华丽,特别会包装自己,亦特别可得温饱还可成立制作公司。二十一世纪的太阳,他也要先别人一步来赞颂,其乐融融,把色相交与大众娱乐,把内心埋在世俗的深土之下,情愿不去痛。

      两年之后的那个夏天,我经过高考,升入大学。终于有钱去买了生平第一张正版唱片,当时我几乎没有一刻犹豫,正是五年前的一张《愈夜愈美丽》。终于也买了厚厚一打盗版《为人民服务》,我还是个穷学生,我为他不遗余力。再过了一年,我令内心野火向外烧,因为我是听黄耀明,所以我该与众不同。我相信每个听Anthony的人,都会有一颗清高又妖艳的心。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寝室同学因我影响,也喜欢了Anthony,她某日买到我没有的CD,我便整晚伏在案头大哭,没有人知道为什么。独享与占有的迫切,是因爱的自私。那时候我真是一个太偏执的孩子,长达一年多的日记中,Anthony是唯一会出现的一个名字,我称呼他H,把他当作隐秘的火焰,洁白纯净,不染凡尘。我从杂志上抄来正东唱片的地址,怀着热烈的心情一字一句写下信仰,寄到远方。也许收到了,也许没有,当初我自以为优美的文笔,现在看来是很稚嫩罢。我真是贫穷的一无所有,忽然间获得了宝贝,于是便也显得很吝啬。

      大学之后,天地开阔起来,我有幸读到文艺专业,可以冠冕堂皇看电影,读小说,爱睡觉,讲浪漫。我亦可以冠冕堂皇扮靓,与各色人等往来。我就像Anthony那样爱扮靓,像他那样爱睡觉,不运动。慵懒有慵懒的动人之处,懒孩子嘴又叼,并不是白得了许多宠爱,必然还有乖巧的优点。我有很多任性的时候,可是本性是善良。每年六月十六日,我仍不忘,独自买来蛋糕,遥祝Anthony生日快乐。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已经拿了一段时间稿费,靠自己文章慰劳自己衣食,于是这年六月也买了昂贵精巧的小蛋糕,差的好的是不一定的,只是每年一定不会少自己一块。自己的生日,若不是人送,那么便一直吃不到这么香的蛋糕了罢。我从来没把自己的生日当作一个伟大的日子,不过我觉得六月十六日确实是一个很神奇的日子,因为这天是小王子诞辰日。

      高三的时候去朋友家,第一次接触网络。在此之前,我甚至不晓得什么叫做注册电子邮箱。她开了聊天室的网页,要我说话,我只是打出了几个拼音字母:HUANG YAOMING。大学得到的第一份礼,便是一台电脑。世界从此不一样。认识了同我一样热爱达明的S,每个星期回家码字,在自己的BBS上不定期发表关于Anthony的文字。真是怎样也说不完的赞美和歌颂呵。S是认真读者中的一个,后来她从遥远的北方城市邮来达明以及黄耀明MP3全集,并同我说,不要寄钱给她。这样平常的光盘,于我其实是这样珍贵。后来我亦懂得同人分享耀明,因S影响我,要令我们爱的发扬光大。认识四年,这一次的二十周年演唱会终于使我与S有机会同在一个城市,同在红堪为达明呐喊。我们最终是没有见到,可是我们都见到了Anthony和阿达。他们的脸倒影着每个AUDIENCE的内心,歌声感动每个AUDIENCE的来时岁月。很多年以后,大家都没有忘记,Anthony还有一个名字叫做“达明一派”。

      以前有个同学问我,喜欢何样的男孩,我说,喜欢达明一派的就好。又过去了很久,我恋爱,失恋,又恋爱,终究是没有遇见一个和我一样喜欢达明的男孩。我亦逐渐接受了,爱情不一定需要内心的惺惺相惜,只要能相携相守,已经多么不容易。我亦庆幸,一直没有一个喜欢达明一派的男孩来伤我的心,因我不想在自己信仰的面前,被残害。外面多少欺骗和愚弄,回到Anthony这里来,还能做膝前小鹿,反省自己太过疯狂。爱情来过了,也去过了,你那些沉痛的迷醉的歌唱,也都变成了我感情的注解,因像你一样痴狂过,所以不懂得隐藏,还没有成长,我爱过的都像幻像,到头来明白,只是你歌中妩媚的倒影。男孩们来临又走掉,有温暖有伤害,我几乎做到“不错过任何挑逗”,可是最终要说“我等着你回来”。放下又拿起,放得开其实放不开。我同我的小王子一样,这么容易爱人。

      接着就要毕业了,投入社会生产,青春残梦留在校园,转身未来就在眼前。这一次我真的有经济能力,去听第一场自己花钱的演唱会。因为要为自己证明,尘世风霜披面,理想之火未灭。我相信达明的孩子不会老。在一片白茫茫的未来中挣扎,抬起头望见Anthony的一如既往,我怎能活得这样没有光彩。大学时候寝室里最邪门的女孩,四年做了好多让人掉眼镜的事情,好朋友曾经这样评价我,她不知道,因我是喝黄耀明奶汁长大的孩子,少年时离经叛道,青春时表情朴素,内心很妖。Anthony有一种朴素的妖,他不是哗众取宠,其实他谦和有礼,也会纳言,可是他在唱歌的时候就能有一把那么优美的嗓子,令性别年龄职业贵贱通通失色,就能一个手势一抹微笑,就令很多人觉得,怎么宠爱都不够。有影响力的人,也可以柔软到肉。

      关于达明,关于Anthony,大家是从来没有吝啬过溢美之辞的。我无心再评价歌颂,那已经是多么落俗套的一件事。每个为他们填过词的人,竟然都在一句祝福面前费了比从前更多的心血。Anthony累月经年,成就背后皆有神助。他们在他背后,被他影响,亦推动他往前。

      二十周年的演唱会上,Anthony终于将他的歌声,不经由媒介,传达到我耳朵。会歌唱会欢跳,会招手还要撒娇,我一个人对粤语一知半解,来不及梦醒便惊觉滚滚时光流过。我坐在黑暗里面终于亲眼看到了他们,十年中的一切都已过去了,那些辛酸的悲痛的荒唐的往事,附加于今夜美满欢愉之上,都轻飘飘地没有重量。不要流泪,不要哭泣,不要给自己伤逝的理由,我只是一动不动地坐着,双手握出冷汗来,听那些一再被哼起千百遍的旋律,今夜都变得如此纯净,仿佛不带一点故事。是的我们该欢乐了,一切都过去了,达明一派说他们会唱到老,所以我们一定要活到老。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九日凌晨四点四十分,我起床,穿衣,梳头,带上旅行袋,在深秋的风里,启程去香港,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在六小时以后,变成零。再十个小时之后,我走进红堪体育馆,走进一个梦幻乐园, Anthony一头白发从舞台中央冉冉升起,白色妖魔拉开白色圣诞前奏。二十二年来我几乎不过生日,所以这一次上帝要成全我二十二年的生日大礼。一九九四年,小学六年级的我在广播节目中第一次听到主持人说,这首是来自黄耀明的《我们不是天使》,到今天,已然十年光阴。就好像从黄耀明与刘以达认识到如今,已经二十年过去。我喜欢过很多人,我喜欢张爱玲的小说,安哲罗普洛斯的电影,顾城的幻想,海子的浪漫,我喜欢校园民谣的感伤,也喜欢哥特金属的质地,但是没有谁能取代Anthony,没有谁能像Anthony那样由点及线,你喜欢了他,就喜欢了一大堆才华横溢的音乐人和填词人,一大堆电影和书籍,更不可能像Anthony那样由线及面,你爱上了他,你的人生观便因此不同,美妙思想,宠辱不惊,要周身愉快,内外兼修。

      身外情如果带不走,那么请允许我记下这些文字,因为如果没有你,我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都将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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