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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逃之夭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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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半夜来临,狱差都不见了踪影,大婶从草床下搜出一根纤细的铁丝---原来这就是她的钥匙,悄悄的给自己开了锁,然后打开我的牢门,带领着我一路窜出,每到士兵把守处,她先悄无声息的把对方给打晕了,于是这一路虽然曲曲折折,却是毫无危险。
就当我们顺风顺水,快要飘出天牢外墙之时,眼瞧危险期就要度过,好死不死右边突然冲出一个傻冒士兵,提着裤子看着我们这两个天外飞仙,本想张口就叫有鬼呀,可见了我的脸,竟痴痴呆呆半天,待我和大婶悠悠然飘过后,他才意识过来,这是两个逃犯。抓着裤头的手一松,顾不得裤子掉地上就扯起嗓子大叫起来:
“来人啊!有人逃狱!!!”
兵营自然是炸开了锅,可是大婶和我已经将他们远远抛在了后面,待我呼吸到狱外的清醒空气时,天空已经泛起了幽幽的白光,太阳就要出来了。
然后大婶告诉我,我现在只是刚刚出了暗夜主城,出天牢容易,困难的是逃脱暗夜的追捕,这期间的艰辛要比逃狱难上百倍。
我也猜到会是这样,以暗夜如此变态的灵力,我的逃狱路还远远没有结束:离开暗夜城的统辖范围,骑马要向西走一个月;要去雪域的话,离开暗夜统辖范围后,一直向西北走,穿过玄天城(又是一个月的路程),再往北直走,大概两三个星期就到了。这过程我一听,头都大了,坐飞机这么长的时间都可以绕地球转N圈啦...
“小姑娘,接下来就要你靠你自己了,我得回去了,”大婶依依惜别,仔细看了我的脸后,又郑重的捉住我的手和我说,“还有记住,千万不要相信身上有莲花之人。”
大婶在我应承后,给了我一个金色锦缎小袋子,就唰的消失了,至于她怎么回到天牢,自然有她的办法,我也不多问了。打开小袋子一看,有十几片金叶子,还有几两碎银子,大婶真是个好人哪。
趁着士兵还没赶到,我得赶快离开这里。不管我是不是珑儿,该不该去雪域,现在先脱离暗夜的追捕是最重要的,天晓得又被那个酷的一塌糊涂的暗夜·溟捉回去,还有没有小命。
还有,大婶说不要相信身上有莲花之人,什么叫身上有莲花啊?纹身吗?要是他纹在屁股上我怎么看的到呢?至于为什么不能相信,谁是有莲花之人,大婶更是没有说明,我只能自己看着办了。
至此,我叶清晨女侠的异世界之旅才算刚刚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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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城
“禀禀..禀告王,雪..雪玲珑,就是在这间牢房消..消失的!”已经吓的两腿发软的狱差指着一间空空如也的牢房战战兢兢的说。
暗夜·溟瞥了他一眼,走到牢门前,来回踱了几步,忽然瞧见这牢室对面那位正呼呼大睡的囚犯,冰蓝的眼瞳瞬时布满阴霾。
“闲事管多了的话,会惹杀身之祸的。”暗夜目光瞧向未知处,似乎在自言自语。
其他人都不明白溟王突然说这句话做甚,而那呼呼大睡的人,仿佛没有听见任何声音,继续着他的美梦。
溟早料到她会有如此反应,冷漠的说,“我最喜欢的游戏,莫过于将不断逃跑的猎物,一次又一次的捉回来,享受他们逐渐绝望的表情。”
话音刚落,可怜那狱差连惨叫也来不及,便化成血雨,自空中飘零分散,落樱一般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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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自由的空气真好闻!”我走的这条小路上开满了各色的野花,还有蝴蝶翩翩飞舞,我不由得兴致高涨,竟唱起流行歌曲来:“月亮在你的眼睛太阳在我心现在我唱这首歌只为你...”
其实从逃出来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天了,暗夜的军队当然没歇着,他们都很努力在追捕着我。可是俗话说,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谁能想到我在好容易出了主城后,竟然又偷偷溜了回去呢?主城内如我希望的,竟然没有派人仔细搜查,看来暗夜是小觑了我。
不过我是改了装的,就如小说里的段子,一个女人独自行走江湖,何况还是个不会武功的,我自然是要男扮女装...不对,女扮男装才是。
脸是要用斗笠遮起来滴~~不然,以我现在的脸蛋,怕是没被暗夜军发现,就被绑架到窑子里去了。身材就难办一点,虽然瘦瘦的,该有肉的地方还是蛮有肉,于是我买了块白布,将自己缠了个严严实实。最后套上一件青布小袍,活脱脱就是一瘦弱的村民形象。
接着我一直待在暗夜城中深居简出,碰见官爷就闪边上去,竟也被我混过了十日去。终于觉得搜捕的风头过去了点,我才敢出了城,悄悄沿着山路往西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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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水雾中,逐渐浮现出清晰的画面...
一个身穿青布衣,头戴藤编笠的瘦弱少年正对一碗猪脚面线狼吞虎咽,吃完还喳吧喳吧小嘴,把汤都喝了个精光。
“老板,再来一碗!”“老板,再来一碗!”
诶诶诶,能这么吃吗?你也太不淑女了吧?亏你长了副好皮囊。
淑女?我的字典里没这两个字。我只知道吃饱点赶路有力气,天知道暗夜·溟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很神奇的站在我面前。若我再进一次天牢,可就没有出来的机会了,要我吃那里的伙食,还是让我撞墙死了吧。所以趁着能吃,多吃一点。
对了,要尽快离开这里,必然要有最快捷的交通工具,恩,去做出租车。
“老板,付帐!”老板笑眯眯的收下我的钱,为了感谢我这么支持他的生意,他还送我两只熟鸡蛋当零食。我趁机问老板附近哪里有大的集市,他告诉我这小镇比较小,大家都到离小镇最近的大镇--隅关去赶集...
“王,吉祥天女已经出现在水镜中,她正在暗夜主城以西三十里的一个小镇上。”说话的是个从头到脚都用黑斗篷遮盖住,连脸都无法窥探的男人。
“很好,罗刹,你去跟着她。”
“是,王。”
空气中弥漫着让人迷醉的香气,这个被称之为王的男人懒懒的斜卧在绚紫貂毛软榻,毫不费力的用手支着腮,银白的长发如瀑布散落在他的身边,光明和阴影在他的脸上竟显得如此和谐。
而他的身上,只挂着一件温软如棉的丝袍,完美骨骼和肌肉的组成体肆无忌惮的坦呈在幽蓝月光下,尤如大卫雕像般令人肃穆。一旁跪坐着的两个绝色男宠竟然□□,正轮番剥着葡萄喂进他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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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隅关的集市里转啊转,大镇果然热闹,就和农村人赶集一样热闹。
不能光顾着东张西望,我还紧紧捂着我的小钱袋,我可不愿被某个小乞丐小破孩撞了一下后,就发现自己的生活来源不翼而飞了。本来打算来集市里买匹马的,结果到了这里,我才想起我根本不会骑马。
正想着该怎么办,前面路边围了一大堆人,在看着什么热闹。我也好奇的凑上去看,只见一个肥的流油穿着富丽的胖子正紧紧抓着一个拼命挣扎的瘦小身躯。
“哼哼~敢偷本大爷的钱袋,是不是活腻啦?”胖子笑的好恶心。
“我没有偷!”一张有点脏脏的小脸倔强的不承认。
“我从你身上搜出来的钱袋,你还不承认!”
“就是没偷!”
“看我把你的手给拧断,你还能嘴硬!”
我突然同情起那张小脸来,那么清秀的男孩子,黑白分明的眸子里都要涌出水了,可嘴上却坚持着。如果不是出于百般无奈,这样小小的年纪又怎么会做这样的勾当?
“住手!”我站了出去,正义感总是让我做这些不讨好的事,“放了他吧,你的钱袋都找到了。”
“哈哈,你又是什么人,敢来管我贾爷的闲事!”
“我不管你假爷真爷,欺负小孩子就是要管。”
“哈哈哈哈...”胖子松开抓着小家伙的手,向我走来,“真有意思,碰到只爱拿耗子的狗。”
“是很有意思,我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耗子。”我的牙尖嘴利这时充分发挥了水平。
周围的人一听,都哄然大笑。只见那假爷气的胡须发颤,尖声叫道:“还不把他给我捉住!”
不好!原来这胖子带了护卫,难怪嚣张跋扈的。我对小家伙使了个眼色,三十六计,溜之大吉!
小家伙很聪明,我和他在那几个笨蛋家丁还没反应过来前拔腿就跑!
不知道穿过几个街道,转了多少个弯,那些笨蛋还是紧追不舍...忽然,从墙角伸出一只手,把我拽了进去!
“多谢姐姐相救。”原来是那个小鬼。
“呵呵,没事,举手之劳。”诶?等等...“你叫我什么?姐姐?”
“是啊~”小鬼指了指我的头上,啊,我的斗笠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没了。算了,再去弄一顶来。
“姐姐你长的真好看,为什么要遮起来呢?”小鬼不解的问,
“这个嘛 ...因为太阳太大了,姐姐怕晒黑了就不好看了。”
“哦~太阳很大吗?”小鬼勉强接受,“可我觉得姐姐晒黑了也一样好看的。”
“死小鬼,没事拍我马屁是吧,想得什么好处?”我做势吓唬他,
“没有啊,呜呜呜,姐姐你让我想起了我娘。”小鬼说的和真的一样,两只大眼睛立刻充满了泪水。
“我叫小辛,我娘给刚刚那个死胖子当下人,结果前几天他府里丢了东西,硬说是我娘偷了去。我娘拼死不认,竟然被他们活活打死,”说到这,小鬼脸有点红,“我刚刚...是想偷他的钱,因为我想将我娘好好埋葬。”
小鬼原来这么孝顺,“傻瓜,你这么小,他那么坏,把你捉住了怎么办?”我摸摸他的头,软软的头发,好舒服,让我又喜欢这小鬼几分。
“姐姐来帮你,带我去你家。”我牵着他的手,由他带我到他家,还真是和穷困山区的孩子一样的家,除了一张炕一个锅,什么都没有了。
我出钱给附近的居民,喊他们帮忙葬了小辛的娘,还兑了几十两银子给小辛,让他拿着银子学点手艺去。
“姐姐,我不要学手艺,我要跟着你。”小辛可怜巴巴的盯着我,
“姐姐要走的路很长很长,有很多危险。”我解释给他听,
“我不怕,我可以保护姐姐。”小辛坚定的说,
你可以保护我?是我保护你还差不多~~我这么想着。小辛见我不回答,竟然对我施展我最受不住的泪光攻击波,最终我还是和蜡笔小新的园长一样,乖乖同意了:
“好吧,不过你要听话,不然姐姐就不管你了。”
“恩!我会很听话很听话的!”小辛兴奋的满脸发光。
有个小家伙跟着也不错,至少旅途不会那么无聊。而通过他我知道,要往西行,最好是跟着商队一起走,只要付少量的银钱,就可以得到镖行的保护。
于是,我们打听了下,很幸运,明天就有一队盐商,要出发去西部大城兰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