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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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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后沈净歌邀请我问她家做客,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和她面对面坐在一起,喝着茶聊着种种过往。年少的时光已离我渐行渐远,可每当我回忆起时都恍然如发生在昨日。
空气中弥漫着清醇的茶香,我看着沈净歌与她丈夫低头细语,侧头看着身旁空空如也的座位,我低头笑了笑。窗外天气很好,阳光扎的我有些刺眼,我慵懒的伸个懒腰,畷一口茶,然后轻轻的叹口气。
我仔细回想却已经记不大请自己是怎么和唐骜熟络起来的,当初小水经常拉着我们参加阿豪他们的集体活动,而唐骜是阿豪的朋友,所以每次去都能遇见他。好几次都是他买的单,出手十分阔绰。
他表面上看很拽的,但实际上挺好相处的。碰上了我们也会说上几句话,好几次我去食堂吃饭都会遇上他,然后就顺带请他吃饭。我们吃的最多的就是麻辣烫。我以为像他这样的人吃这种路边小店的东西会不习惯,但他每次都吃的挺多的,我以为他喜欢吃,所以就经常带他去。
两个人在某些方面还挺聊得来的,时间久了一来二去我们也就熟了起来,最后稀里糊涂的混成了好朋友。
唐骜的爱慕者当时还是挺多的,但真正跟他表白的人几乎寥寥可数,我想那些女生脸皮薄,所以不好意思开口,后来我从小水口中听到这句话:“像唐骜那样的人,就是高高的站在那儿,而其他人只能抬头仰望。”
我想自己和他只是朋友,所以才能这样毫无忌惮的和他并肩站着坐着,毫无芥蒂的相处,毫不在乎形象的吵闹不用,考虑那些七七八八的问题,而不是同其她女生一样站在别去偷偷的看着。
后来小水和阿豪分手了,具体原因不明。那时小水心情很糟,她不喜欢听到阿豪名字,也不想看见他已经和他相关的人。唐骜是阿豪的朋友,那我就应该避讳一点,免得让小水看见了不高兴。我在路上碰到他都是打个招呼然后匆匆的就走了,他找我吃饭我也都拒绝了。为此他还特地来我们班门口堵我,问我近来种种怪异的举动。
我和他说明原因,现在情况特殊,我们所处境地不同,身份也尴尬。
他听了后起先不说话,然后笑了,几分自嘲几分戏谑,他说:“我以为我们是朋友。”
这句话是在问我,又像是在问他自己。
这句话像盆冷水一样浇在我头上,晕乎乎的脑子冷静了下来,也让我明白一件事,小水是我的朋友,唐骜也是。我不能因为一个朋友而去伤害另一个朋友,这对他不公平。小水和阿豪分手是一码事,根本不关唐骜一毛钱关系,我算是大彻大悟,言辞恳切的检讨自己并跟他道了个歉,再请他吃麻辣烫赔罪,这事才告一个段落。
以后发生的事也够戏剧化的,我和唐骜在一起后经常去吃饭,小水她们都要来蹭一脚,这样免不了会碰到阿豪,这帮人就都是来搅局起哄的。他们两个本来就不是什么小性子的人,时间长了也就无所谓了,一笑泯恩仇,最后倒是成了朋友。小水的老公就是阿豪介绍的,现在她们一家移民去了澳洲,有两个孩子,生活很幸福,但这些都是后话了。
相处久了我并不是没有觉察到和他之间的微妙关系,一直以来我都把他当成之间的好朋友,时髦点说就是男闺蜜,我习惯有他存在的日子,有一次我拖着他去逛夜市,看到路边有卖烤羊肉串,我嘴巴馋,一下就买了好多,他走在我旁边,我吃的津津有味,他一脸疑惑的问我,“有这么好吃吗?”
我当时真是吃昏头了,想也没想就把羊肉串递到他面前,说:“给你尝尝。”
他一点也没犹豫,咬了一口,边嚼边点头,说了句:“嗯,是不错。”
我傻愣愣的看着他,在他咬下那口的时候我才惊觉那串羊肉串是我咬过的,而他应该是知道的,但还是咬了下去。我不明白他者举动是为什么,我们关系好,但没好到像同吃一个东西的份上。
那时起我就明白自己对他的异常情绪,但每当我燃起一点点苗头的时候都被我毫不留情的熄灭了。我是知道的,他把我当朋友,我们之间也只有友情。
舍长她们也问我和唐骜是什么关系,当时我可以坚决的一口说:“我们是闺蜜!他是我男闺蜜。”
但她再问我一遍,我可能不会再向之前那样坚决了。
我知道唐骜只是把我当成朋友,我也警告自己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我骗自己对他没感觉,这样又自欺欺人过了好久。后来有次我一个人去图书馆,走在半路上的时候被两个女生截住了去路,她们指着我的鼻子质问我为什么霸占着唐骜。
我哭笑不得,好意解释我和他是朋友。但她们不信,非要拦着我不让我走,就在这时我听到有人说:“你们在干什么!”
是唐骜,他就站在树后面,一步一步的向我走过来。
那几个女生看见是他,就壮着胆子问他凭什么对我和其她人不一样。
“我喜欢她,我在追她,你们管得着吗!”
这句话我听得那么清楚,那么肯定,那么坚决。
我想他是为了替我解围才说的那些话,后来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跟他说:“谢谢你替我解围啊。”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他扬着眉看我,又说:“我说的是认真的,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啊?”就这几句话已经让我昏头转向了,我傻傻的看着,脑袋里嗡嗡嗡的,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
“你不愿意?”
“我没说不愿意啊!”
他笑了,揉揉我的头发,拉着我的手,说:“走,我们去吃饭。”
我和唐骜在一起了,所有人都是一副意料之中的样子。我和他舍友吃饭的时候,阿豪还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丛家小妹子啊,以后我们唐少就交给你啦,你要好好善待他啊,不要再给他吃什么奇怪东西啦!你不知道啊,当初你第一次带他去吃什么,哦,麻辣烫,这家伙回来之后就胃痛,咱们唐少牛气啊,真爷们,死活不肯去医院,老子飙车万里给他去买药啊!你说我容易嘛!偏偏妹子你还每次都带他去吃这玩意,他少爷的也够硬气,吃了几次下来都一声不吭,你说说,这样的好男人哪里找啊!”
我一直以为他是喜欢吃麻辣烫,所以每次都带他去吃,听阿豪这么说我心里还挺愧疚的,我问唐骜:“你明明不喜欢吃麻辣烫为什么我提出来要去吃的时候你都不反对?”
他笑着捏我的脸,“拒绝女生的提议不是绅士行为。”
我说:“胡说,你明明有拒绝那么多女生啊!”
“你和她们不一样。”他说的一场诚恳,“你是我老婆!”
在那之后我们一直就在一起,感情越来越好,有时也会争吵,但没过几小时就会和好。两年后我大四,即将毕业,每天忙着写论文,为论文答辩坐着充分的准备。那是我们都很忙,见面的时间很好,他比我更忙,但我不知道他到底在干什么。
许多许多年后我都怡然记得他向我求婚的场景,那是大四在校的最后一天,他让舍长骗我下楼去超市买啤酒,从宿舍楼到超市必须经过一片人工湖,那里都是小情侣们最爱聚集的地方,唐骜那时候就在湖边。我那时候不知道他是刻意在等我,快毕业了,他开始渐渐接手家族的企业,所以我们见面次数越来越少了。我跑过去叫他,他拉着我的手,对我说话,从未有过的认真。他说:“我一直在想要送你一份什么样的毕业礼物。我或许比其他人拥有的东西更多,但我真正能给你的或许很少。我想了很久,前前,你一个人独自住了那么多年,怕不怕?我给你一个家,你要不要?”
字字恳切,如同一股暖流汇入我的心底。他说的对,我一个人,很怕。每当午夜做噩梦惊醒的时候,我一个人,我怕。我没有父母,姐姐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在家我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发呆,一个人玩,我怕。我怕假期,同学们都可以回家去享受家庭的温暖,而我却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我怕。我一直在别人面前笑得没心没肺,我不要别人看到自己的伤痛,所以我努力的笑,直至流泪。从来没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别人都已经我很坚强,可即使再坚强的心也有伤疼。他是第一个人,他看到我的伤口,看到我的痛,所以他给我一个承诺,承诺给我一个家。
我早已感动,可还是死鸭子嘴硬,我说:“你这样算是求婚吗?一点也不浪漫!”
一切如同意料之中,他伸手打了个响指,音刚停,天亮就响起更为洪亮的声音,我看到对岸无数眼花绽放,灿烂夺目,是我一生都未见过的光景。
等我回过头时,指间不知何时多了一枚戒指,是我最喜欢的水晶。
唐骜很满意我的反应,笑得通体舒畅,他说:“货已送出,恕不退款!”
天空中的烟花一轮一轮,像是永不停歇,璀璨的花火将整个黑夜照亮,我看着他的笑脸,异常明亮。眼角有泪水滑过,我使劲点点头。做出了我的决定。
结婚前姐姐曾严肃的问过我是否真的决定好嫁给唐骜,她和我说我们所处的家庭背景不同,将来生活在一起肯定会有磨合,问我是否考虑清楚了。我明白,我和唐骜之间的差异很大,但我既然决定嫁给他,我就不会怕以后面临的风风雨雨。那时的我想,即使任何事也无法将我打垮。
唐骜带我去见他的父母,她的母亲是混血儿,有二分之一的英国贵族血统,而他父亲更是商界的神话,但他们和我相处的时候一点架子也没有,为人和善,对我又好,直到我后来离婚的时候都没产生过婆媳矛盾。
他们不在意我的出生,也不反对我和唐骜结婚,对我们的婚姻更多的是祝福。婚后唐骜接手唐氏,他的父母去了英国养老,每年唐骜都会去哪里住上段时间。
我的婚姻是幸福的,丈夫爱我、宠我,只要不是及其过分的要求他都会满足我,但是渐渐地我也发现自己的不安,那就是姐姐说的差距。
他的出生优越,真正朝夕相处我才了解他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衣服由专人手工定制,每一件的价值不菲,家里什么人该干什么活都有明确分配。
有一年唐骜的父亲和朋友出去旅行,他母亲觉得孤单就叫我去英国陪她住上段时日。她还怕我无聊,就带我出入各种社交场合,带我接触她的生活圈。有次她带我去和几个老朋友喝茶,席间都是英国社会名流,我坐在中间,听她们谈笑风生,而我一句话也插不上嘴,她们谈论的话题,是我从来没接触过的领域,我不懂。
我很少陪唐骜出去应酬,我不喜欢参加社交聚会,即使我穿的再衣着华丽,但我也清楚的明白,我和他们不是同一层次的人。我和那些太太们搭不上,她们更多的是谈论珠宝首饰当季流行的服装风格,而这些都是我不精通的,我和她们没什么共同话题。所以顾淬淬还笑我一点也不像个阔太太。
后来我明白了,两个人在一起容易,难的是过一辈子。灰姑娘找到了白马王子,童话故事以两人婚礼而终结。如果将两人婚后的生活具体化,也许童话也不会成为童话了。两人从小所处的生活环境不同,见识也不同,有些地方是很难达成共识的。
唐骜就是天上那耀眼的星尘,而我只是一颗尘埃,即使两者相遇,也改变不了两者之间的差距。
他注意细节已经穿衣搭配,身上的衣服永远都是一丝不苟,而我大大咧咧,穿着随性,不论再怎么便宜的衣服都穿得出去。他懂得品酒品茶,而我却觉得所有茶叶都是一个味。他注重细节,强调品质生活,而过过得随性又马虎。
我没告诉别人为什么坚持要和唐骜离婚,其实这一切都逃不过“门第”二字。是的,我和唐骜中间永远都存在着身份背景的差异,换句话来说,是我自卑。我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们所见识的、熟悉的、明白的都不在一个层次,即使我们相爱,但在现实面前,事实总是这么残酷。
结婚后我就没有工作,闲在家里无所事事。久而久之我就开始质疑这样的生活是否是我想要的,这种生活虽然好,但却是个华丽的笼子,我就像只鸟,自己心甘情愿的待在笼子里,时间久了,即使笼子的门开着,我也不会飞了,因为我忘了,忘了怎么飞。
我并没有说唐骜哪里做的不好,相反他用尽一切来对我好。可是我渐渐地迷失了自己,感觉自己除了他的爱就再也没有价值的地方,我在唐骜的庇护下,渐渐脱离的外面的世道,所以我萌发了逃的念头,我想出去看看,靠自己的努力去寻找存在的价值。
这个想法在我心里一点点萌芽,直到我经历一件事后,才打起了离婚的念头。
年前唐骜去巴黎出差,我同往常一样闲置在家。我在网上看到一首诗,看完后我就想到了唐骜,一种前所未有的思念,冲动之下我看了签证还没过期就买了当天最快去巴黎的机票,一个人上了飞机,谁也没告诉。经过长途飞行,我到了戴高乐机场,之后一个人打车去了他住的酒店。想到他可能在工作,所以没打电话打扰他。我悄悄的来,只是想见他一面,问他过的好不好,告诉他我很想他。到了酒店保安拦住我,他嘴里说着法语,我一句也听不懂。最后来了个会说英语的保安,告诉我不能进去。
我低头看,自己临时决定来找唐骜啊,出来的很匆忙,穿着及其普通的衬衫和牛仔裤,一双八成新的球鞋。再看看别人,出入这里的人无不衣着得体,显示着自己的身份与地位,与他们相比,我显得多么寒酸。所以凭什么让我进去呢?我最后抬头看了一眼酒店,哪个门槛多高啊,我触及不到。
最后我转身走了,独自在巴黎街头漫步游走,不知道去哪里。我买了跟热狗,坐在路边的长凳上慢慢的啃着。我一口一口吃的很慢,嚼完后我拿纸巾擦擦嘴,然后打车去了机场,坐最快的班机回国。
我花了二十多个小时在来回往返的路上,而真正待在巴黎的时间不足四小时。这是我人生中做的最冲动的一件事,思念一个人,不顾一切的抛开所有束缚飞奔去他的身边,最后悻悻而归。我没有告诉唐骜我去巴黎找过他,我一个人静静的去,静静的回来。
后来我和唐骜协商离婚,我痛苦挣扎了很久才跟他提出来。他一开始很反应很激动,坚决不同意。我对他坦诚把压在心里的话都告诉了他,一句不漏。最后他同意了,他一直都是懂我的,他知道对我的爱让我渐渐的盲目迷失,所以他给我机会,让我去重新找回自己,所以他让我走,让我去追逐自己想要的。我这一生何其有幸能遇见他,又何其不幸失去了他。
既然我选择走这条路,我就要勇敢走下去,为了我,也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