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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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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透过窗纱折射在床上,我伸手揉揉惺忪的眼,然后大大的伸个懒腰,习惯性的在床上打了一会儿滚,额……不过怎么今天的床这么大这么软?我眯着眼舒舒服服伸了个大懒腰,瞬间发现不对劲,猛然睁开眼,眼珠四处扫视一周,乖乖这分明就是唐骜家嘛!
昨晚的一幕幕像放电影一样重复的盘旋在我的脑中,我去酒吧拿衣服被唐骜当场逮到,他把我强行拉到这,我对唐骜有打有闹,我把唐骜……
“啊!”我忍不住尖叫起来,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啊!
可能是我动静太大了,我听到有人开门的声音,下意识就往被子里躲,已经被唐骜劫色了,不能再让人看光了,虽然我有穿睡衣。
感觉床微微陷下,我偷偷把被子拉下一点,露出一双眼睛。唐骜正坐在床边,这家伙一向来睡得晚起得早,身上穿着白色休闲服和黑色休闲裤。果然个子高是有优势的,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就是什么也不穿也很好看。
我脸一下就烧了起来,我使劲拍一记脑门,我这是在想什么啊!我不敢再偷窥他,把头埋得更深些。
隔着被子我听到他说:“醒了?”
我躲在被子说:“你怎么还没去上班?”
“我是老板,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上班。”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玩笑,“听说你把工作辞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是啊,我把老板炒了他怎么知道的呢?我气短的说:“做的不开心就不干了。”
“还是这么任性。”
“你不明白。”我觉得幸好自己躲在被子里,他看到不我脸上的表情,我想说点什么,关于我的工作,或者我所遭受到的不信与欺骗,但我最后还是改口说:“你快点去上班吧,我再睡会儿马上走,你不用管我了。”
我很不想让他看到这样的我。
我说话这会儿他已经把鞋子一脱,然后在我身边躺下。虽然昨天那啥但完全是我昏了头了,现在我可清醒的很,我被他这动作给吓了一跳,身子不自觉的往边上挪一挪。
他开始耍无赖:“我突然不想去上班了。”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懒了啊?再这样下去小心你的公司倒闭。”
我说完这句他也不接话了,我等了一小会儿,他还是没说话,怎么回事?我把被子从身上掀
这算啥啊?
唐骜仿佛是睡着了,一动不动,双手交叉枕在脑后。我偷偷朝他瞄了一眼,然后伸手在他眼前晃一晃,真睡着了?
我慢慢靠近他,打量他的脸,突然他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翻身把我压在他身下,完了,中计了!还是美男计!
他的脸离我好近,笑着露出两颗小虎牙,我想我得干点什么,不然他就要干点什么了。
我撅起嘴,昂头问:“你很重啊,麻烦挪一挪,我要起床了!”
他看着我,说:“你不是说还要睡会儿吗?”
我有点气了:“你这样我怎么睡啊!”
他笑得一脸无害,“你在怕我?”
我不说话,伸手去推他,推不动,他笑着捏了下我的鼻子,然后起身。
被他这么一弄我真是睡不着了,我想起床穿衣服,四处看了一圈都没找到,我问他:“我的衣服呢?”
他靠在床上抱着胳膊看我,说:“你昨天穿的那套又脏又臭,我已经扔掉了。”
我怒了,说:“你怎么能这样啊!我穿什么啊!”
这家伙不会是想让我裸奔吧。
他回过头看我,然后伸手指指衣帽间:“你以前的衣服还没扔,随便去穿件不就行了。”
他说起这个我就想到我还没问过他这事呢。我说:“我们都离了,你怎么不把我的衣服扔掉啊?”
“哦,本来想捐给灾区的,后来一忙就忘了。”
我想到满柜子的小礼服和套装,呃……这个……灾区会收吗?
我又在床上躺下,他坐在我旁边,一动不动。我看着天花板,想了想,说:“我要回家。”
“这儿就是你的家。”
我转过目光看向他,他低头,对上我的视线,有一刹那我就要觉得这是真的。但是,不是的。
这里曾经是我的家,我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屋子里还保留着我当初买的物件,一件不落。这里的每个角落我都那么熟悉,每个地方都充满着我的回忆,我的回忆里包含唐骜。
是我轻易的放手,是我自己要离开,都是我。
过来好久,我才开口,“这里不是,我要回现在住的地方。”
“好,你自己回去,我不送了。”
我裹着被子坐起来,正视这他,一字一句的问:“唐骜,当初我执意离开,你有没有恨过我?”
他看着我,沉默的看着我。我想他恨我也是应该的,他对我那么好那么好,可我却把他对我的爱轻易放弃,他恨我也是应该的。
“我是想恨你,但是前前,我恨不起来。”
我低下眼帘,看着被子,不敢再看他,我说:“不管你信不信,我也很难过的,我下来多大的勇气才说服自己离开。”
短短的一句话却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我颓然低下头,越来越低。
他靠过来,伸手搂住我,我把头深深地埋在他心口,我听到他在我耳畔低叹,说:“我知道。”
所有人都不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执意离婚,除了唐骜,他是懂我的,懂得我异于他人的想法,懂得我的决定,所以他让我走。
也是唐骜让我明白爱是什么?该抓紧的时候就不松开手,该松手时就不强留抓紧。
爱,是成全。为了成全我,他放我走,可我呢?我都做了些什么?我所坚持的都被我给搞砸了。
唐骜先下楼了,我又一个人傻愣愣的坐在床上发了会儿呆,然后爬起来去衣帽间换衣服。
唐骜向来注重生活品质和细节,什么衣服该怎么穿,配什么鞋带什么领带都一丝不苟,以前我还讽刺他比我这个女人还麻烦。他衣服很多,比我还多。他基本上不会亲自去买衣服,一般都是商场按他的品味定时送上新款上门。以前家里衣帽间一个一间,不过我所有家当全塞在一起也抵不上他的三分之一,所以他会按自己的品味给我置备衣服,当然他心情好的时候也会陪我一起去逛商场。
我在衣帽间里转悠一会儿,挑了件看起来比较低调的连衣裙,穿好后下楼。
唐骜正在客厅里,在和佣人说什么,之前的家居服已经变成了西装,极其正式,一丝不苟。这男人换衣服速度比我们女人还快!
我踢里踏拉的跑下楼,他抬头看我,皱着眉头说:“你这习惯怎么还是改不掉?小心摔下来。”
我从小就有这习惯,下楼梯总是蹦蹦跳跳的,为此唐骜还教育过我好多次。我跳下最后一节楼梯,小跑到他面前:“改不掉了,这辈子都改不掉了。”
“太太总算是回来了。”开口的是家里的帮佣李婶,她是家里的老资历了,她在唐家干了一辈子,也是看着唐骜长大的,唐骜父母搬去英国的时候也曾想让她一起去,但她拒绝了,执意留下来照顾唐骜。后来李婶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了,唐骜另请了其他的佣人,李婶现在差不多是半退休状态,平日里做的最多的就是管管其他人。
这几个月李婶去女儿家了,所以上次来我没遇上她,这也是之前唐骜告诉我的。
我现在有点尴尬,我只是在这里留宿一晚,暂住的,马上就走。我想开口解释下,嘴巴还没张就被里甚热情的握住手,她语重心长的说:“夫妻哪有什么隔夜仇啊,太太你怄气这么久,是该回来了,你不知道,你走之后先生每天……”
“李婶,我饿了。”李婶话还没说完就被唐骜打断了,我还想接着听下面的话呢。
李婶接着唐骜的话“好好,我马上让人把早餐端上来,先生是在花园吃还是在餐厅吃。”
“花园吧。”唐骜淡淡的回了句。
我总感觉李婶本来要说的话很重要,但被唐骜这么擦一脚给打断了,我越想越好奇。
唐骜最后没吃完早饭就走了,他公司有急事要去处理,看看,是谁振振有词的说自己是老板想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去!没过十分钟我也走了,唐骜走之前有安排司机送我回去,不过我还是自己回去了。回去这一路上我想了很多,我一直觉得“朋友”是个很含蓄的词,内容范围很广,涵盖了好朋友、难朋友、女朋友、基友、密友等等,却唯独漏了亲友这层意思。
唐骜从来没对我说谎,没骗过我,他不止一次说和沈静歌只是朋友,而我一直认为唐骜和沈静歌在交往,一夜间他们从情人变成了亲人。而我之前做的种种,现在看起来真是要多搞笑有多搞笑。
我把所有的事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理通了也就不胡思乱想了。我开始将更多的经历投入在找工作上,哪里有招聘会哪里就有我,招聘网站更是频繁刷机,弄到后来我都不知道哪些企业投过简历哪些没有,最夸张的一次我竟然给一家企业投了五次简历。
每天我都处于睡觉、投简历、面试、被刷下来的无限循环中,面试完这家就赶场跑下一家,花招百出的面试,千奇百怪的内容,我又一次精神和神经上饱受摧残。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面试文字编辑,主考官和我坐在一个密闭的小房间里,一台监控拍摄下整个全过程,我和主考官面对面,她问我答,有点像某个电视节目,问了我以下这些问题。
主考官:“天下谁人不识君的前一句是什么?”
这题很熟,小学时我背过,之前还在网上看到过,我想想说:“只要貌似萨达姆。”
主考官:“俗语所说:一个好汉有几个帮?”
我:“青龙帮。”
主考官:“法国当代女作家、剧作家,代表作有《麾狄拉特干达毕业》、《情人》等?”
我记得叫杜什么斯来着,哦,我说:“杜蕾斯。”
主考官:“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是哪国语言?”
我就学这个的,想都不想脱口而出:“希腊语。”
主考官拍桌而起,我顿时吓了一跳,反射性跳起,她激动的说:“恭喜你,丛小姐,你是我面试的一百来个人中唯一一个答题全错的人,为了表示对您的鼓励,本公司将赠送你一款全新的iphone……”
听到iphone我眼镜亮了亮,主考官在我闪亮亮的目光下接着吐出三个字:“手机壳。”
闪亮亮的目光瞬间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