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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多情不多种 ...

  •   13、多情不多种

      夜里十一点的雾在城市上空游动的样子一目了然,像鱼。我看见他坐于街心公园的那种便于市民锻炼的运动器械上——老太太们常把自己的腿搁在上面,屈膝弯腰,以求长命百岁。西装领带脱下后挂于身旁。袖子随意挽起,胸前的扣子大半未扣,一向挺括的白衬衣已经有点皱了。风一吹,周遭的梧桐叶片轻轻摆动,不算太短的头发就随风飘起。明明很是狼狈,面上却盈着一种气定神闲的笑容,居然还显出了那么些落拓的性感。

      他的手指拈玩着一根烟,仿似在这里坐了不少时间,一直在等着我向他走近。

      我问,“有意思么?”

      他露出白牙大笑,“简直太有意思了!”

      “刚才市招商办的高主任带着几个有钱的主儿想找你谈个项目,一个劲问我你去了哪儿——都被我支吾了过去,兴许上千万的生意就这么溜跑了——”我适时插嘴,将于男厕所的见闻告诉了他,“真不知道你们这些人是怎么想的,非要担上身败名裂的危险,忍到宴会结束再去开房就不举了?!”

      “只有笨蛋才瞻前顾后,聪明人只听从自己的‘灵感’。”沈措将烟咬进嘴里,对我说,借个火。

      “她就出色到这个地步?一万?”这是我与老七的暗语,为了操一个女人甘愿砸下银子多少,就和地震级数代表了灾难水平一样科学合理,“十万?一百万?”

      “一个亿。”笑。

      “那么夸张?!”将他嘴里未燃的烟接了过来,目露淫邪地挑眉一笑,“愿闻其详。”

      沈措轻抬下巴,看似绕有兴味地回忆了一番,接着说,“那地方是间狭小的储藏室,一转身兴许就有瓷盘、杯碟或者别的什么掉落在地。从拥吻、脱衣到合二为一,不断有人从门前走过,我必须在用不少力量将她抱至悬空的同时还一直吻着她,才能堵住那会引人破门而入的尖叫呻[]吟。这个女人与我完美契合,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是怎么说服得自己离开她的身体——够详细了吗?”他笑着稍稍动了动肩胛,忽又突兀地一皱眉。

      几丝淡红的血迹透过白衬衣显露出来。我上前一把掀开他的衣领,发现那白皙的肩上赫然一个齿印。陷在一个唇形完美漂亮的口红印中,深得都渗出了血。

      “啊哈,”他侧过脸看了看,随即将衣领整好,一勾嘴角,“刚才居然全无知觉。”

      半跪于他身前,仰起脸看着他。尽管这厮妖孽体质,十年来一张脸几乎一成不变,可三十岁的男人到底与二十岁不太一样了。抬手轻轻触上那张英挺瘦削的面颊,敛尽往素里的嬉皮笑脸,以一个分外认真的声音对他说,“沈措,结婚吧。”

      久远的回忆早已面目全非,惶恐于“结婚”二字或许会将他拉回当年的不快中去,所以停上半晌才继续开口,“你的身边应该有个美丽温柔无比出色的女人,我不想你忙得三餐不继的时候没人催你吃饭,也不想你胃病又犯的时候还要自己去倒水服药。”

      沈措注视着我的眼睛良久,突然垂眸笑了,“吓我一跳,我还以为你在向我求婚呢。”

      我也笑了,“你嫁吗?你嫁我明儿就娶。”

      “这个问题我们争论了十年了。”他微微眯起眼眸,将下倾的目光聚成一束看着我。而我仰着脸,两手紧紧将他箍于原地动弹不得,无比诚恳地回视着他。我们以一种气氛微妙的对峙状态彼此静静相视,最后那含棱带角的薄唇轻抿出一侧柔和的弧度,“好吧,那就她了。”

      我和沈措都属于“多情不多种”的楷模,从没打算让自己陷于走大街上的时候被三五个拖着鼻涕的小娃儿抱着裤腿叫“爸爸”的尴尬。“只松土、不播种、杜绝收获”的防范措施一贯做得到位。但是总有那么些“情难自控”的突发情况——那小子将其称之为“灵感”——譬如秦藻之于他,譬如一个酒吧里相识的丰乳肥臀外国妞之于我。一夜风流过后没多久,我的手脚开始冒出了一些可怖的红斑,继而那些红斑愈演愈烈,大有将我整个人生吞活剥的架势。我怀疑自己阴沟里翻船得了梅毒,霎然感到天塌地陷,无脸再世为人。

      在电影界始终没有遇到伯乐的王小传正考虑南下发展,本是来告别的他将高烧不退自暴自弃的我按倒在床,衣不解带地给予悉心照顾。看着我惨不忍睹的模样,他一直坐于我的床头,不说话,仅是长吁短叹。“叹个什么气?!”没好气地朝他嚷。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睡遍所有美丽的男人或者女人那是我谭帅的毕生追求!虽死犹生!

      “谭帅,如果你真好不了,要不就和我凑合凑合吧。”他忽然开口,对当时已经满脸满身红色斑点的我说,“我不嫌你难看,你也不准再嫌我了哈。”那个含着一丝无可奈何的笑容挺好看,一点显不出他的其貌不扬。可我怎么能告诉他,这些年飞日本的机票我买了不下百张,每一张都在即将成行前撕个粉碎——只因我不止一次听说,求学日本的邱岑歌已在画坛崭露头角。

      故意装作昏昏欲睡,没有回应他的话,可脑中嗡嗡绕绕的是昼蝉夜蛙,仿似一秒不得消停。许是见我久未反应,王小传又是轻轻一叹。漫长时间的静默之后,他低下头在我嘴唇上吻了吻,开门走了。如果说邱岑歌是我此生挚爱,沈措是我肝胆相照的哥们,那么王小传把肠子叹裂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他只能排第三,并且被两座不可逾越的高山衬映成了一马平川。直到他不声不响地离开北京,我才发现我对于这个人的印象始终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他的脸就像被时光蜕旧了的信封上那枚面目模糊的邮戳,最终只留下一股子纸张发霉的馊味。

      那些有他作陪的日子我几乎从未正眼瞧他一眼,我任由自己活在没有趁彼此年轻而将邱岑歌攫夺在怀的懊悔之中,对周遭的一切视而不见。

      感情这东西就是这么贱,一物降一物。

      一样霉馊的我的青春。

      旭日矍铄东升,接到医生的电话说不是梅毒而是玫瑰糠疹,我登时像受到阳光抚育的植物那般告别了蔫头耷脑的状态。瞧这名儿多俗艳,却活活把人吓个半死!

      即将再次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的沈措前来请我担任伴郎,“快些好起来,我并没打算结第三次婚。”

      “你还是另找他人吧。”还未好个通透,羞于见人地把脸往被子里埋了埋,垂头丧气地憋出个声音,“我觉着短时间内我好不了。”

      “那就没办法了,”片刻后沈措走至门口,侧过脸,对鬼鬼祟祟探出头来的我微微一笑,“只好取消婚礼。”

      简直是一剂起死回生的灵药。

      层层叠叠的复古褶皱与曳地三米的宽大裙摆掩饰了秦藻身怀六甲的窘迫真相。英俊得一塌糊涂的新郎始终面含微笑,从新娘父亲的手中牵过了自己美丽的新娘。浪漫亲吻之前,沈措忽然走到司仪的话筒旁——那是完全没有彩排过的即兴发挥,“有人说我除了追求女孩一无所长……”台下立刻轻轻爆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有一段话我很喜欢,”用流利而口音纯真的英文念出了《廊桥遗梦》里的一段经典对白,“我现在明白了。我一直是从高处一个奇妙地方的边缘跌落下来,时间很久了,比我已经度过的生命还要多出许多年。而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向你跌落。”最后他举起酒杯,用无比深情的声音对自己的妻子说,For the best woman in the world.

      名车别墅,近亿身家,都将分享于另一个美丽的女人。那一刻沈措眼含泪光,让人辨不出是刻意煽情还是真情流露。

      这似乎是个注定会被眼泪铸成记忆的日子。

      秦藻轻轻打颤,以手指拭掉不住滑落脸颊的泪水,几乎要拭花她完美无缺的新娘妆。

      那时的喜宴,盛行一种不把新郎灌得无力洞房就决不罢休的捧场方式。沈措刚举杯至唇前,我就从他手里把酒杯夺了过来,“他胃不好,我喝。”

      笑了笑,仰头一饮而尽。

      “新郎只要喝一口,伴郎嘛……至少喝一杯。”也不知哪个遭瘟的以这么一句话开了先例。整整七十桌,每桌我都英勇无畏地挡于沈措身前。手起杯落,斗志昂扬,把茅台跟水似的倒入喉中。直到被人灌得眼冒金星,看出去的人儿都重了影。所有人都纳了闷:这新郎到底是谁呢?脚底的感觉很不真实,仿佛凌空行走——死撑到敬完最后一桌,推开伴娘伸来的一只要扶我的手,一头扎进厕所就吐得昏天黑地,满嘴胆汁的苦味。

      接着一个女人尖叫着从我身后跑了出去。

      一定是这丫头跑错了地儿,自我感觉无比清醒地想。

      “嘿,这人坐在宴厅门口干嘛?”猝然听见一个声音响于头顶,跟圣主的召唤似的。抬起眼,那人的脸一片如梦似幻神鬼莫辨的朦胧,唬得我百感交集,结结巴巴地开口道,“我……我最好的兄弟……今儿……今儿结婚了……”然后我就忍不住地哭了——我想我一定是喝高了。

      周遭的脑袋已是越聚越多,奏响一片稀稀落落的笑声。“好了,谭帅。”新郎被这不小的动静勾了来,倾下身子拍拍我的肩膀,笑说,“我又不是第一次结婚。”

      当时的我借着酒劲对沈措说出了一段肉麻至极却也感人肺腑的话——等我酒醒过后无地自容得恨不能全盘抹杀与否认。我说,你会妻贤子孝,长命百岁;你会一直帅下去,哪怕凿刻满脸,两鬓全白。

      笑声更响了,大伙儿全乐了。迷迷瞪瞪之中感到一个人将我抱进怀里,一股清冽而好闻的香水味道将我像个馅儿似的包裹起来。那个人俯在我耳边轻声说着,谢谢。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13、多情不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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