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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第二回

      把从山上挖出的瓷土加入长石,石英等配方原料,放入水碓舂细,然后再放到水池淘洗,经过两至三池的沉淀过后,以日光或黏土模去水练泥,把成品泥准备好后,在素色瓷胎上用蓝色颜料描绘所需图案,在表面涂上无色的或是浅色的釉,放入窑里烧制,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每一件成品都是心血结晶.

      不知不觉,已整整忙了一个整个上午,他抹了抹汗水,终能好好坐下休息.

      从小至大,他都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这是他土生土长的地方,纵然人们把外面的世界形容得如何繁华热闹,他还是坚持守在这里,一来为继承父母遗愿,把他们的瓷器发扬光大,二来亦觉得还是这里简单纯朴的生活,较适合不喜追名逐利,只想过点宁静生活的自己.

      虽然父母早逝,但可幸的是,他们却留给了他一门最珍贵的手艺,他制作的青花瓷器,不单很受这个小镇的民众欢迎,更可喜的是,据他那位朋友说,他的作品亦很得另一个镇的人们喜爱.

      他父母一生从事青花瓷器制作,耳濡目染下,他亦学得了一手熟练技艺,然而唯一不同的是,父母制作的瓷器,图案多种多样,没有固定主题,而他则都是以菊花为主.

      也不知是何故,自己生来便已爱菊,在这小镇里菊花本就不多,能欣赏到各个品种的机会更是少之又少.然而他对菊花就是有一种特别情愫,虽然不知每个品种的名字,却能清楚描绘它们的形态,就像这些画面就是与生俱来,一生也磨灭不掉似的.他实在不能解释,为何自己对菊花情有独钟,所知特多.

      于是,他便把他最爱的菊花融入青花瓷器制作之上,他描绘的菊花都形态生动,栩栩如生.起初这样做只为兴趣,后来方发现已成为自己一大特色,也成了他的作品的亮点,慢慢地,他以制作菊花瓷器出名,便成了小镇里人人皆知的事实了.

      镇里始终销路有限,为了维持生计,他便把一部份瓷器,交给住在另一镇里的一位朋友去卖,结果大受欢迎,虽然现在的他生活还不算富裕,但总可说是衣食无忧了.

      他制作的作品虽多,却只有那对花瓶,才是他真正的心头之爱.

      若说他难以解释因何爱菊,他便更难以明白,为何在脑海里会不时出现那个画面──那是一片广阔无边的菊花花园,还有旁边的那座古朴雅致的楼台.

      那天他正找寻灵感,希望能找到最合适的图案,配合即将烧制的那对花瓶,脑里又突然闪过这个画面,于是便开始尝试把这一情景,描绘于那瓷胎之上.

      说来也真奇怪,他虽从没到过那个地方,可描绘时却是那么一挥而就,就像自己早已对那楼台和花园熟悉不过,一丝一点也不会遗漏似的.

      认真的看着那对花瓶,他开始苦苦思索,自己为何对这地方倍感亲切,为何在描绘之时,心里竟会冒起一份莫明的甜蜜?

      那个到底是什么地方?和自己是不是有着什么关系?

      不论他怎样拼命去想,也是想不出答案.

      之后,他试着再次制作另一对一模一样的花瓶,希望找寻描绘当中的那份喜悦,到底是因何而来.

      试了一次又是一次,心还是依旧甜蜜,那疑问却还是照样不解.

      既然如此,他便不再强求.

      也许待时机来到,他便自然会明白了.

      ***************

      美丽的水乡小镇,被小河一分为二,一间间简朴的砖瓦小屋傍河而筑,一道道的石制小桥跨水而过,一只只小船在河中穿梭,交织出一幅幅小桥流水人家的典雅景致.

      每到一个地方,都只会用心察看人们脸孔找寻恋人,从不懂好好欣赏如画风景的他,今天却无法不赞叹这里的迷人,无法不感谢上天赐给哈迪斯这一个如天界一样美丽的家乡.

      他前生为国为民,待人为善,却受了这么多的苦楚,如今上天终于好好补偿给他,赐他安稳的生活,给他美好的家园,即使不知道再次见面时会是何光景,他会否再记起他,他们能否再续前缘,得知他一切安好,他也已深感安慰了.

      一来到这儿便急于打探他的下落,菊花瓷器果然闻名,随意找到镇里一位路人询问,便已得出答案了.

      “擅于烧制菊花瓷器的师傅?你一定是在找哈迪斯吧?他就住在附近,过了这道桥后再往右走,在街道最尾的那间屋子就是了.”

      虽然已猜想能这么细致画出菊花台的景致的一定是他,可一听到“哈迪斯”这三个字时,心还是不能止住兴奋狂跳.

      真的是他!他不单真的住在这儿,而且连名字也没有改变!仍然那么爱菊,能清楚描绘出前生画面,而且连名字也保留了,是否证明了他仍有着前生的记忆,是否意味着他心里仍然有他?

      皇天不负有心人!二百多年的努力忍耐并没有白费!终于让他找到了!终于可以再跟他见面了!

      再也抑压不了那份狂喜,他猛地加快了脚步,只想尽快与他重聚.

      ****************

      坐了在小河旁边,哈迪斯怔怔的看着河中小船,吃而不知其味的啃着放在跟前的饭菜.

      到底要待何时,小船才会载着她回来?

      每当一人进餐时,都会想起从前跟她一起吃饭的情景,她的手艺远较自己的好,饭菜的美味至今仍令他怀念.

      他们一起青梅竹马长大,从来没有分开过,若非她因事要到京城一趟,他是如何也不舍得放她离开的.

      她曾答应自己会尽快回来,可是已过一个月了,就只仍能收到她的书信,告诉他她一切安好,叮嘱他要好好保重.

      等待原来是这样难熬啊!一个月的等待已令他接受不了,令他快点疯掉了.

      贝瑟芬妮,快点回来吧!好吗...

      本仍沉溺与与她的美好回忆之中,却感到身后好像有人一直在注视着他,于是转过身去,果然,一个身穿白衣的蓝发少年,正在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

      他不禁细意打量这个少年,只见他容貌清俊,脸色却有点苍白,一身风尘仆仆,像是一直走了不少路远道而来.他看着自己的神色十分奇怪,又是激动又是兴奋,明明是满脸喜悦之情,眼里却闪着泪光,像是强忍着泪水,为何他这样看着自己?自己明明与他素不相识啊!

      “请问...”想开口问些什么,却见那少年的脸越见惨白,喜乐之中隐含着悲伤,他实在不知何故,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惹得人家这么伤心?但他们的确是素未谋面啊!而且自己从离开过这小镇,是在何时何地与这少年结识?

      他仍是怔怔的看着他,被他那陌生的眼神,刺得一颗心狠狠的痛.

      他记得菊花台,记得自己的名字,却竟无法记起他,记起曾跟他海誓山盟的他!

      他一点也忆不起他,在他心里,早已没有撒加这个人了!

      “请问你是...”哈迪斯小心翼翼的问道:“我们是不是曾经认识的呢?”

      “不,不是...”他吸了口气,勉强泛起一丝笑意,告诉自己不打紧的,只要能再见面,便已是上天的恩赐了不是吗?二百多年他都熬过了,难道还不能再多等一会,等他再忆起自己吗?若然他不能想起自己,就让他们重新开始吧!想到这里便抖擞起精神来答道:“在下撒加,因为很欣赏阁下的菊花瓷器,听闻阁下爱菊,很想结交这位朋友,于是便远道而来寻找了,刚才这样,全因为阁下与在下一位亡友甚为相似,勾起了在下的伤感回忆罢了,失礼之处,还望见谅.”

      “原来是这样,我叫哈迪斯.”刚才的疑虑一扫而空,哈迪斯爽朗一笑答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撒加公子一路辛苦了,不如一起进屋休息一下吧!”

      撒加点了点头,跟随着他一起进去.

      哈迪斯,我们今生不要再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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