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序幕 ...


  •   我就先来讲讲,主人公的某些神奇的徒弟们。

      ……………………………………………………

      *叶花靥*

      一艘大型客船缓缓靠岸,甲板吱呀一声靠紧了岸头。码头上人山人海,甚为壮观,不知哪里跑来的小贩,叫卖脂粉、绸缎,以及琐碎的补品。骄阳似火,可小贩们个个精神抖擞,一窝蜂挤到岸头上去。
      客船上却跳下一个好生俊俏的和尚来。这第一个下船的,不该都是珠光宝气满面红光的大肚子富商吗?小贩们面面相觑。
      “老人家,这胭脂怎么卖?”和尚指着一个老人家摊子上不起眼的脂粉道。
      一个和尚买脂粉?这老人家也愣住了,但脸上的皱纹又缓缓舒张开来,“不贵,两钱。和尚若能再买两盒,我还能送你一盒。”
      “那好,我买三盒,你送我一盒,我给你七钱。”和尚道。
      一旁看着的小贩们却跟看见了鬼一样不可置信的望着和尚。不说他一个和尚为什么买那么多胭脂;一盒脂粉两钱,三盒就是六钱,他却要给七钱!

      老人家也半天不开腔。小贩们中间却响起一个刺耳的声音:“这和尚有病吧!”
      一眼看过去,原来是一个也贩卖胭脂的青年壮小伙。码头上的嘈杂顿时化为嘲笑铺天盖地响了起来。
      “是啊,哈哈哈哈!”“莫不是这和尚也有相好的?”“说不定还是怡红院的呢……”
      俏和尚脸上飞起一抹红晕,他不好意思的接过胭脂,胡乱摸出一锭金子丢下,飞也似地逃开了。小商小贩们又狠狠震惊了一下!一锭金子!

      “这……”老人家也怔住了,没敢去拿那锭金子。
      刚才贩卖胭脂的那个带头嘲笑和尚的青年大义凛然的站出来,捏起金子颠了颠,随口道:“我还不信这是金子了,一定是假的!”语毕,狠狠一口咬了上去。
      那青年的瞳孔却是放大放大再放大!他颤巍巍从嘴中拿出那锭金子,人们可以清楚的看见,金子完好无损,他的牙齿却带着丝丝血迹。这本该是很好笑的场面,却没有一个人敢笑,都噤声。

      “刚才那个和尚是什么人哪……” “不知道,竟然是真的金子!” “怎么可能……”

      老人家看着那个青年丢下那锭金子灰头土脸地走开后,笑眯眯地把金子在衣服上擦了擦,揣进了怀里。
      刚才还烈日滚滚的天气,现在却诡异的飘起细雨来。
      那艘客船上,再没有下来一个人。不一会儿,雨水灌进船舱,娟娟血水从船舱中流出。
      出于好奇,胆大些的男人踏上船舱去一探究竟。俶尔,却传出惊恐尖叫的声音!

      “竟然都死了!!!” “天哪……”

      再也按耐不住好奇之心的商贩们跃上甲板,直往里面看了一眼,立刻就有几个瘦弱的晕了过去!
      船舱内血流成河。满身贵气的富商老板,美若天仙的歌姬,丫鬟、奴隶,他们的身体一个个安安静静,手头的事似乎还未忙完,但是头颅却掉的满地都是!鲜血溅在珠帘上、船壁上、桌椅上、美伦美奂的字画上、精致的古筝上……一股浓浓的尸臭血腥之味溢满船舱,其场面简直令人发指!

      稍稍镇定一点的人回过神来,想起了刚才的小和尚。
      那个害羞、俊俏、买胭脂、随手丢下一锭金子飞快地跑掉的小和尚,却如此残忍的杀光了这艘客船上上下下百余人!无一生还!

      隔日,此事便在大大小小的街头巷尾传开了。据说当日顶撞和尚的那个青年,第二天离奇死在家中,那个青年身子躺在床上,头颅却飞到屋外,溅出一道绝美的梅花点状血渍……
      官府查不出来,只听说,那个小和尚曾经在金雷国国都出没,原本面貌是个慈眉善目的书生,酷爱胭脂,易容天下第一。

      *莫黎千刃*

      凌云阁阁主在江湖上可谓赫赫有名:来无影,去无踪,剿山匪,援边关,安难民,除恶霸,惩地主,治贪官。但是从来没有人见过其庐山真面目,因为他总是如神仙般带着一群机灵可爱的小丫头“从天而降”,给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的人带去灾难;给孤苦无依受人欺辱的人带来安康。

      但谁又知道,凌云阁阁主,乃金雷第一贪官莫黎云桑之子!

      众所周知,莫黎云桑已年近五十,却只有一个儿子莫黎千刃,据说是愚笨又呆板,算是废人一个了。莫黎千刃已是弱冠年华,却呆在家里爬树、掏鸟蛋,十分丢莫黎云桑的脸,被关在如城镇一般大的屋里,终日惶惶碌碌。
      但谁也想不到,就是这么个“废人”,却是大名鼎鼎的凌云阁阁主!

      *池风荷*

      月黑风高杀人夜,无一颗星辰,冷风乱窜。
      黑巷中却有一只碧眼浑身全黑的小猫,蜷缩着战战兢兢。

      远远地走来一个醉汉,打着酒嗝儿,抱着一个大酒罐,咕咚咕咚往嘴里倒,浑身湿透了,看不清长什么样子。
      “酒不醉人人自醉,借酒浇愁愁更愁……”烂醉如泥的汉子,随口拼了拼两句诗,也许是个常年不中举的书生呢?

      醉汉跌跌撞撞走进黑巷,扶着墙勉强站立,借着月光看清楚前面缩着一只猫;酒罐里的酒也倒完了,于是愤愤然把酒罐抡去砸那只猫。
      “喵呜!”小猫被吓得闭上了眼,却一动不动,似乎也懒得逃开了。然而那只酒罐却并没有砸中,凭空消失了!醉汉恍然惊出一身冷汗。

      瞬间,不知道刚才那个酒罐从哪个地方飞了出来,径直砸向愣愣的醉汉!隐隐见得几根银针凌空出现,又快速消失;而酒罐在碰撞醉汉头颅的那一刻,尽碎成了粉末!一米七八的高大汉子,被瓷土的渣滓割得支离破碎!

      月光下的黑巷,隐去一切血迹斑斑的污秽。
      角落里的黑猫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消失了。

      十几米开外的夜幕中,幽灵般出现了一个老妇人,身材苗条,轻轻地笑了笑。一双大手抚摸着怀里的、刚才那只瘦弱的、碧眼浑黑的小猫。
      “还好,没有受伤。”银铃般空洞的声音伴着夜幕中的浓雾,隐去了老妇人。

      据说很多年以前,有一个善使银针、心狠手辣的女子,喜欢收养各式各类的流浪猫儿。此女本不爱杀人,只是喜欢折磨人;隐居起来之后,才有了杀人的孤僻。

      于是,年近花甲的她被冠以新名号:绝命婆婆。

      *郝姬*

      从马车里望出去,小城镇大好春.色一片。路途甚为颠簸,车上的人皆不开腔。许久,车夫从帘子外探进头来,浑厚的声音十分有气势:“公主,快要进城了。”

      车内风华绝代的美人儿,声音清脆的紧:“有人迎接吗?”
      稍微迟疑,“没有。”
      “罢了。金雷国何等壮大,我一个小小的联姻公主,还用得着迎接的人吗。嗬。”知道郝公主是在自嘲,下人们也不敢搭话,扶着公主下了马车。

      刚露头,就瞅见马车外围了一圈黑衣壮汉。
      “给她还有那些丫头们把眼睛蒙上,带回去挑两个做压寨夫人。”领头的黝黑汉子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在郝姬身上瞟来瞟去,好似面前的美人儿裸.露着似的。
      “公主,怕是还没进城,这就遇到抢匪了。”车夫面不改色。
      郝姬的嘴角却出人意料地弯了起来,“哦?我倒想知道,这金雷国的抢匪能耐大不大。”
      “公主,身份……怕是不妥吧。”一旁的小丫鬟沉彤憋着脸,似乎想笑。
      郝姬一双丹凤眼环视了一圈,轻笑了笑。道:“不怕,只要不留活口,你们不说,没人知道的。”话音刚落,人已经从马车上消失了!

      黑匪们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大骇。领头的紧张地四下瞅瞅,还未开口,脖子一歪,倒在了地上!人们才看清楚,郝姬公主的手轻轻搭在领头的脖子上,刚才,她轻轻松松将其脖颈扭断了吗?!黑匪们立刻退了一步,冷汗直流。

      “没趣啊,躲都不会躲。难怪不得鼎鼎大名的金雷国出奇的国泰民安,原来是……匪盗弱成这样。”郝姬缓缓起身,笑意依然。
      不知道是不是刚才那句话激怒了众匪,黑匪们互相使了个眼色,握紧刀剑就统统向郝姬冲去!还未近身,郝姬却又突然消失,众人立刻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站住了!俶尔,郝姬已出现在马车车顶,只是手里多出了一把不知道从哪而来的剑。黑匪们身上划过一条血痕,纷纷倒地身亡!

      “送你们一句话,我叫郝姬,是个公主哦。”清脆的嗓音仿佛来自天际一般……

      记住,我是金雷国的属国派来联姻的、厨艺武艺琴艺棋艺皆为天下第一的公主,郝姬哦。

      *沉彤*

      自古英雄出少年,可这里我要讲的不是少年,乃是一个年芳十二的少女。“四绝公主”郝姬的丫头,沉彤。
      沉彤,面黄肌瘦,看上去一阵风都能给刮走了,但她却是郝姬的“保镖”。

      论郝姬的身手,大概是没有人能轻而易举接近她的,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有人用十分卑劣的手法伤害到郝姬。于是郝姬的父王发皇榜遍寻高手,最后唯一有资格的,便只有十二岁的小丫头沉彤了。看上去没有杀伤力,但她的“功夫”却远在郝姬之上!

      *千龙廖寅*

      近日来太子府里出现了一个巨型的木头怪物,不过家丁已经见怪不怪了。太子的爱好之一,就是呆在自己的房间里琢磨各式各样乱七八糟的东西,不管是长相恐怖的能飞的纸老虎,还是能够榨油和过滤污水的石头鸟,都是脾气古怪的太子所造出来的。

      至于为什么是“爱好之一”,是因为他有许许多多古怪离奇的爱好,脾气也十分的奇怪。太子喜欢造东西;喜欢去衙门协助知府破案;喜欢在湖里养食人鱼,在后院养食人花,在前院养老虎狮子;反感女人,所以府中只有男丁,并且只喜欢娇媚的男人;同时又很痴情,曾因为在其父皇——当朝国君千龙廖崝面前赌咒发誓说一生只爱外交使陆水笙,而被废过一次;虽然后来又重新被立了,但仍然低调的往外交使府中跑,不过几乎每次都是被陆水笙三寸不烂之舌给洗脑,乖乖劝了回来,但从不言放弃。

      这个太子,牛人哉。

      *陆水笙*

      金雷国美男遍地,但若是要论起过人的本领来,首屈一指的便是世代外交官陆府的少爷,当朝外交大使,陆水笙。并已经是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
      陆水笙算是完美到可怕的境界了,口才、机智堪称一绝;相貌、身材则更是漂亮到我见犹怜;据说凡是见过他的人,无不是被他那双摄人心魄的丹凤眼迷住,被他那白皙俊俏如同鬼魅一般的面容所征服;那匀称的身材,就好似上天的鬼斧神工之作,可谓毫无瑕疵;加上权威、地位、还有前任国君御赐的吹毛立断的绝世宝剑,他练就的剑术更是金雷国无人能敌。

      这样完美的人,保准你见过一面,一辈子都忘不了。自然而然,“狐狸精”这个称号便横空出世了。

      可惜,陆水笙一出生便注定了不能婚事的命运。——当年陆水笙之母陆家二夫人身中慢性剧毒,被告知只剩两年可活,而陆水笙恰恰就是在那一年被怀上了,于是自然也难逃厄运。陆家遍访名医,也无法可想,最后来了个世外高人,道,那陆家二夫人是活不了了,但是孩子生下来,在体中种上血毒,便还是可以平安的;只是,此法采用以毒攻毒之法,慢性剧毒虽然在陆水笙体内不会扩散,种下的血毒,却必须孩子不能嫁娶,也就是不能行房事的。因为陆家有很多子嗣,传宗接代是大有人在;于是,当年陆水笙的爹便给他接种了血毒。

      任谁也没料到,陆水笙这个多了个不算多、少了个不算少的少爷,成人后,却是成了陆家最重要的主子。众人皆惋惜。不过,这样一个人才,被谁得到都会有人眼红的吧;这样谁也得不到,反倒是最好不过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序幕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