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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大宇宙时代,随着地球资源的日渐枯竭,星际联盟成立。各国科学家们受雇在与地球环境相近的星球上建立了生活区,人类开始大面积迁移。不论国籍,不论种族,每个地球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喜爱的星球作为居住地,获得星籍后,便成了该星球的正式公民。
      百多年过去,诸多星球已接纳了亿万居民,他们和地球的原住民一样,过着平凡而忙碌的生活,人类文明得以在外太空延续。
      而最初星际联盟派驻到各个星球的守将们,代代传承,逐渐拥有了超越民众的权利,他们在自己驻扎的星球上分帮成派、非法垄断、肆意敛财。联盟监察部门大为头疼。
      A星球的守护者,从前是秦正,如今,是我的生父——肖槐。

      ********************

      旅居外星球多年,我终究还是回来了。
      A星球和我离开时并没有明显的变化,这里最大的城市墨城也没有丝毫改变。

      “薇薇姐,我今晚会赶回来,再晚都要等着我!还有,要准备宵夜!”
      李枫充满着期待的欢快声音从通讯器里奔泻而出,眼前的虚拟影像也跳动着朝我微笑。我莞尔:“好,等你回来吃宵夜,路上小心。”
      挂上电话,瞥了眼窗外,天已经黑下来,又一直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的样子。我看看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的画廊,早早让工人收了工。

      这个即将开业的“枫”画廊坐落在墨城一处略显偏僻的小街上。
      房子是我还在外星球时就委托岳晓璐帮着选址租好的,两层的独栋小楼,一层做画廊,楼上是独立的私人空间,家什用具齐全,简单实用。虽然比起从前在墨城的居所远远不如,我已经很满意了。
      晓璐再加上李枫,画廊还没开业,我就已经有了两个热情的助手。
      一些作品这几天会陆续从F星球运过来,剩下的,就是择日开张了。

      去厨房看了看,冰箱里荤的素的早被岳晓璐塞得满满当当,可却实在没什么食欲。我回到客厅,随手打开通讯器拨了个脑子里冒出来的号码出去叫了外卖,挂上电话才意识到,很久前在墨城生活的点点滴滴虽然时隔五年,却仍是根深蒂固地刻在了自己的脑子里。
      没多久,外卖到了。
      德胜楼送外卖小弟的黄色着装,各色素膳的熟悉味道,似乎都没有丝毫改变。我心里泛起微微的酸涩。虽然曾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回墨城,可异域漂泊,时间越久,越是浮萍一般无着无落,最终仍是想叶落归根。

      随便吃了点,我就把饭菜收起来温着,又从冰箱里拿出食材煲了一份鲜奶菌菇汤。李枫这孩子不挑食,好养活,只要有的吃,都能把自己喂饱。
      这些年独处惯了,我已经不习惯和人同居一室,哪怕只是个机器人,因此,我一直没有购置家政机器人,事事还是自己动手。
      说起李枫,其实我和他认识并没有多久,是几个月前在F星球某次名家的沙龙上遇到的,不过十七八岁年纪,有着这个年龄的男孩子共同的特点,活泼可爱,性格倔强,就是书读得乱七八糟的。自从那次见了面,他就像跟屁虫一样缠着我,一听说我要回A星球开画廊,立马不管不顾办了休学收拾行李跟了来。我对这孩子的任性也是无可奈何。不过,最近这些日子有他陪着,倒不寂寞。
      在厨房渐渐弥散的袅袅香气中,我不觉弯起了嘴角。

      准备好了宵夜,看看时间,已经快十点了,不知道这孩子什么时候能到。
      今天在画廊里忙了一整天,觉着有些乏,干脆先进浴室洗漱。洗了澡穿好睡衣出来,一阵森冷的寒气夹带着雨丝吹来,我微微打了个冷战,这才发现客厅的窗户没关好。

      走到窗口关窗,却忽然听到楼下传来激烈的打斗声,我俯身望下去,吃了一惊。
      五六名彪形大汉手持刀棍正在追打一名男子。这男子手无寸铁,似乎腿脚受了伤,奔走不便,跑几步就很快被追上,挥拳打倒一两人再跑,最终被人砍翻在地,围住了殴打。
      我虽然对这些街头流氓的恶劣行径见得惯了,可见这人寡不敌众,对方甚至动了刀子,到底有些于心不忍。我皱了皱眉,还是去按响了画廊的报警器。
      刺耳的警报声突然响起,在深夜的街道上分外刺耳。几名汉子都吓了一跳,惊慌地四下一看,扔下人飞快地逃走了。

      我见人都走了,才伸手关上报警器。门外的小街瞬间恢复了宁静,雨声漓漓,橘色的路灯仿佛童话里的明珠,在朦胧的雨丝中散发着莹润的光芒。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下了楼,从门后拿了把伞,打开门撑起伞慢慢走下台阶,到了受伤的男人跟前。
      泥浆血水将这人的脸糊了大半,在昏暗的路灯下也看不清本来面目,不过似乎也并不显得讨厌。男人正费力地支撑着手臂要坐起来,听到脚步声微微侧转头看向我,蓦地瞪大了眼睛,露出震惊的神情,过了片刻,这人慢慢咧开嘴朝我笑了笑,“不要报警……”一句话没说完就歪头昏死过去。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喃喃道:“难道是被我吓昏的?”
      手指压上男人耳后大动脉,还好,人还活着。我站起来,不打算再管这个人。
      拍了拍衣服上溅到的几滴泥浆,寒风穿透了单薄的睡衣,身体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往回走了几步,又慢慢停下。
      刚才逃走的几个混混万一回过神叫了帮手来,这人死活是逃不掉,其实哪怕就这样弃之不顾,阴风冷雨的天,只怕也会死人的。
      我看了看四周,街道上没有一个人,这大半夜的也不好去找邻居帮忙,回头看了眼离家门的距离,倒不算远。

      或许是今天心情不错,我决定日行一善。
      扔下伞,弯腰拖起男人的手臂架到自己肩上,一步步慢慢挪上了台阶,可望着高高的二层楼梯,我发了愁。这男人个头比我大了很多,一身腱子肉又重又硬,简直就像一头死猪!
      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决定救人救到底。
      卯足了劲死拖活拽,终于将这人扛上了楼,又坐在玄关歇了半天,才爬起来把人拖进了门,关上房门,我虚脱地倒进了沙发里。这一通折腾,几乎耗尽了我全部的力气。

      男人无知无识地歪躺在门口的地毯上,额前的刘海有些长,湿湿地耷拉着,遮住了半边脸,整个人长手长脚的,看起来个子很高,衣服上又是泥又是血,看样子伤得不轻。
      我歇了一会儿回过劲儿,起来顺便帮他擦了把头脸,然后帮着男人扒下湿透的血污衣服,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拿在手里的竟是一套军装。回想刚才打斗的几人,依稀也是军人装束,立时大为后悔。
      我咬着牙犹豫了一下,将衣服狠狠扔进了垃圾桶。曾经经历过的伤害锥心刺骨,我不想再牵扯其中。有心将这人扔回街上不管不问,可瞧着眼前的惨状,我还是妥协了。

      男人里面的衬衣仍然是血与水的混合物,我坚持着扯下这人的领带,帮他扎上手臂上还在不停流血的刀口。有心再帮他处理下伤口,可我身体一向不好,刚才穿得单薄淋了雨,这会儿身上实在冷得厉害。
      我抱紧双臂,哆嗦着先去浴室好好冲了个热水澡,披上睡袍舒舒服服回到卧室,习惯性地就要爬上床休息,忽然想到客厅里还有个没处置的男人,不觉叹口气,重新换了身家居服,提着药箱出来。

      男人还没醒,一身的泥血。我低头看了看自己刚换上的干净衣服,索性踢了鞋窝进对面的沙发里,抽出一支烟点上,抱住双膝默默地看着他。
      很年轻的男人,脸廓棱角分明,相貌还算不错,微抿的唇薄而锋锐,透着冷郁。血迹斑斑的衬衫包裹着手臂,肌肉鼓胀,劲道分明。

      望着眼前这张算得上英俊的面庞,我微微眯起了眼。青烟从指尖缭绕而起,渐渐将我整个人都包裹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男人终于醒了,满是戒备地四下看了看,最后将目光停在了我的脸上,锐利的眼神中透着些迷茫。他慢慢撑起身子,向后挪靠上沙发扶手:“是你救了我?”大约是身体虚弱、又淋了雨的缘故,男人的嗓音略有些暗哑,不过还算动听。
      我回过神,随手弹下一截烟灰:“不错。不过你不用记着我,最好不要记着我。”这种联盟军里的暴力混混,无论有恩有仇,还是都不要招惹的好。

      男人凝视着我,神色变换,眸底深处有着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过了一会儿,他一边嘴角慢慢勾起,绽出一抹轻松的笑容:“美人相救之恩怎么能轻易忘记,小生我以身相报可好?”
      我自小见惯了这样的调笑,也不生气,两指随意夹着烟,伸出一只脚将急救药箱踢到他面前:“大爷您先排队吧,前面还有一百零八个。”
      男人浓黑的眉微微挑起,饶有兴致地打量沙发上的我,慢慢道:“好。”
      我等了一会儿,见他还没有动手的意思,只得亲自过去打开药箱,取出伤药和纱布递给他:“来,既然没死就先包扎一下吧。”

      这人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仅剩的衬衣,露出些疑惑的神情,我先道:“你的外衣都湿了,我刚才帮你脱下来了。”
      “谢谢。”男人低声道谢,拧着眉撑起手臂慢慢想站起来,身子不由自主打着晃。
      我仰起头看他:“需要我代劳么?”
      “我自己来吧。咳,可以先冲个澡么?当然,还是我自己来。”男人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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