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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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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尊谏明明记得自己最后的记忆是某笑的软绵绵的跟泡泡糖似的,穿的跟龙舌兰日出似的的家伙塞给了自己一杯粉红色的玩意儿,然后……
睁开眼睛眨两下,一片牛奶的顏色。
王尊谏面无表情的把手伸到眼睛前面一抓,自己家的那只王子大人波斯猫就被这样揪了起来。
头疼。
第一,宿醉。
第二,TMD宿醉就算了,醉了以后还被那个泡泡糖塞好了被子捂了一晚上。
第三,TMD被捂得跟木乃伊似的也就算了,不二家那只猫竟然还趴在自己的脸上睡了一觉。
不二家这只猫也太缠人了一些……王尊谏想着,想着想着就僵硬了。
记得很久以前,额也不是很久,自己刚刚加入这个队伍,出了第一次任务以后,队友们拉着自己喝酒庆祝。
记得自己在一小杯白酒以后就倒下了,还直挺挺的倒下来,吓得其他人直接把自己送到医疗处看看是不是哪里受伤来着……
记得从第二天开始战友们都用十分爱怜的眼神看着自己,宿舍里面的柜子坚决不让自己靠近,还总是神秘兮兮从柜子里面摸出来几个东西塞到裤子兜里面去。
王尊谏无论如何都不明白,于是请教了自己的老前辈关威。
关威呵呵笑了两下,说兄弟们只是在好不容易把你搬回床上,啊顺便说一句你真的很轻啊,然后看你抱着枕头说“我要不二家”……
“兄弟们都是粗人,回去好好的查了一下才知道不二家原来是糖的牌子,于是……”关威耸耸肩,顺便凑到王尊谏的耳边小声问了一句:“你真的特别喜欢吃糖?”
然后关威又笑了,又笑了的关威转过身背对着王尊谏自顾自走向训练场,耳朵很好的王尊谏好像隐隐约约的听见了关威用他质感很好的声音嘟囔着:“话说明明是夏天,为什么会有猫叫声呢……”
……从那天开始,王尊谏知道了自己喝醉了会呼唤自己家的王子大人的名字,并且会学猫叫。
慢着我不是这种性格的角色啊给我等一下啊,玉树临风才高八斗的我怎么突然就被弄成萌系角色了?话说为什么是叫不二家的名字啊,为什么啊!
王尊谏举起不二家,看着它紫銅色的眼睛散去了刚睡醒的朦胧,自己却是眼泪汪汪了。
大爷我的脸啊……
好歹也是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一个,军校毕业直接进入特种兵部队,之后又来到了缉私队,怎么也能算得上是人中龙凤了吧,嘛有点夸张倒是。
自己好的地方张景宇不知道,却是把孩子气的一面看尽了。
王尊谏仰天长啸了,一会母亲周宇芳推门进来,盯着他看了两眼,冷冷的道:“你便秘?”
王尊谏幽怨的看自己的母亲,旁边是不二家幽怨的猫眼。
周宇芳咳了两下提醒道:“今天关威出院,你该去看看了吧?”
王尊谏这才想起来,急忙扔下不二家蹦起来,蹦跶到门口突然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被张景宇换了一身新的,想必不二家也是那个时候从衣柜里蹦到自己的脸上的……
脸稍稍红了一下,接着蹦跶出去。
周宇芳从王尊谏的床上抱起了不二家盯着儿子蹦出去的身影。
“果然还是小孩子啊。”
王尊谏到了医院的时候,刘廷烨正在给关威做最后的检查,以及道别。他下意识的寻找了一下张景宇的身影。
不在。
嘛,这两个又不是连体婴儿,不能觉得看见那个冰山脸刘医生就能看见泡泡糖啊。
只不过……
王尊谏等着刘廷烨出去了以后走到了关威的病房里面帮他收拾东西。
在自己和刘廷烨擦肩而过的时候,所感觉到的那抹冰冷的视线绝对不是错觉。
无视了对自己不知道为啥有了莫名其妙的敌意的刘廷烨,王尊谏认真的绑关威收拾东西。关威苦笑着:“我说尊谏啊,我只是瞎了一只眼睛而已,收拾东西还是可以的。”
王尊谏道:“关威同志!”
关威立正站好敬礼:“在!”
王尊谏道:“坐下!”
于是关威笔挺的,规矩的,瞬间坐到了床上。
于是王尊谏继续帮关威整理东西,关威哭笑不得,最后伸手给王尊谏的脑袋来了一下:“你当我是警犬啊。”
王尊谏很无辜很无辜:“但是我说关威同志……额你就别立正了,的时候,你不是也很迅速的响应了吗?”
关威仅剩的一只眼睛仿佛在看着遥远的天边,不知道是不是向往着天上的那只自由的飞翔着的乌鸦,还是想像少年一样向着夕阳奔跑呢:“即使我再也上不了战场,我的身体也在记忆着它,它颤抖着,它渴望着那充满炮火的地方。”
王尊谏整理好最后一个东西,把包墩在地上,双手拍上了关威的肩:“听好了威子,从今天开始你的生活就是正常的,你也许可以当一个酒吧的老板,也许可以当便利店的老板,也许可以当其他地方的什么老板,三天以后你还有一个相亲,不管你现在怎么思念战场,你都不能回去了。”
关威指着王尊谏的头发:“可以回去的你头发已经有点不合格的倾向了。”
……所以说为什么都是店长?
看着关威的家人开车过来把他接走,王尊谏转身回到了医院。
原因无他,医院的大厅里面有一面落地镜。
王尊谏审视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头发有点遮到了眼睛,看起来愣是应该踹回高中上学去。
怪不得张景宇那个家伙总觉得自己是小孩子,原来是头发的错。
王尊谏决定今天回去就把头发剪了,剪得帅气一点。
由于母亲的恶趣味,小时候的自己竟然几乎都是长头发,所以当被张景宇在第一次说话的时候叫了小梅,还提到了兔子,于是忍不住炸毛了。
小梅什么的他不管,小时候根本记不住恶趣味的妈妈都给自己弄了什么小名,但是兔子他确实是养过的。
他记得那只兔子是一只很温顺的垂耳兔,在自己睡着以后会乖乖的窝在自己的枕头边上睡觉,在寒冷的冬天会安静的被自己抱着给自己当活体热水袋。
邻居家的孩子好像很喜欢自己的兔子,经常跑过来跟自己一起逗兔子玩,但是那个孩子在小学的时候就到别的城市去了,据说是因为父母在那个城市,他的幼儿园在这里上,到了小学就要去那个城市了,记忆中的小时候就像是褪色了的老照片,充斥着金黄色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颜色,以及糖果的味道,但是那个人到最后都不知道自己其实是男孩子。
自己将那只兔子养了六年。
是的,从三岁到九岁。
然后那只兔子死掉了。
那个男孩子不知道自己只有他和兔子两个朋友。
男孩子去了别的城市,兔子死掉了,那个时候心情真是有够糟糕。
王尊谏剪完头发以后溜达到了张景宇的酒吧那里,才想起来调酒师在白天应该是不上班的。
握在手里的手机被汗打湿,因为自己在努力的握着那部手机。
刘队说五天以后就要归队,幸好那个时候关威的相亲也差不多了。
但是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见了一面的人,自己对他的轮廓却是那么熟悉,甚至是微笑的角度,走路的姿势,都仿佛可以从那堆老照片里找到一样。
这种想要见到他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尊谏摇摇头打算打道回府好好陪陪不二家,右肩却被一只手握住了。
他向右边侧了一下脑袋,那是一只指节分明的修长的手,自己还见过它摇动调酒器的样子。
“嗨!”
他转过身,抬了一下头,一个头挡住了直射而来的阳光,即使是背光也不难看出那张有着棱角分明的轮廓的脸庞。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那个人微笑着说道,是的,就算是微笑的弧度自己都很熟悉的样子,仿佛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一样。
“喂喂?回神嘛。我听廷烨说今天那个警察出院了,你送完他也就没事了吧?怎么样,要不要一起玩游戏?我最近买回来一款很好的需要两个人一起玩的格斗游戏哦!”
真是自来熟啊……
王尊谏愣了很久,才喃喃吐出一句:“缉私人员属于特警范围,请不要用警察这个称呼称呼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