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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色贝斯手 ...

  •   1
      第一次见到尘是在校园歌手的巡回表演赛上,他是和我同一个城市的另一个理工院校的学生。出于青春的狂热激情和对音乐的热爱,他组建了一个名叫GOLD的乐队,他是乐队Bass手。
      GOLD,黄金,只比GOD多一个字母,却远离了上帝的圣洁。它是最贵的重金属,也是性质最稳定的金属,火烧不毁它,人们因为它而变得疯狂。我也因为他而变得疯狂。
      他站在校园广场搭建的舞台右侧,黑色的墨镜,黑色的T恤,黑色的鞋子,黑色的贝斯,在舞台绚烂四射的迷幻五彩灯光下高歌、跳跃,“one night in Beijing ”的嘶吼震颤台下拥挤人群的耳膜。
      我没有告诉他,从这一刻起,我开始只能分辨两种颜色,一种是黑色,另一种是除黑以外的所有杂色。

      2
      我忘了告诉他,我曾经养过一只纯黑色的蓝眼波斯猫,我叫它Black。它的毛黑得发亮,它的眼蓝得纯粹。它只在我独自一人时,优雅地靠近我,而在我与众人喧闹时,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黑的夜里,我总感觉有一双幽蓝的眼睛在默默地凝视我,那目光温暖而美好。
      我了解它的孤独。它总在下雨的时候蹲坐在窗台,望着梧桐夹道的柏油路的尽头。我想试着告诉它,路永远没有尽头,安坐在家中,才是最安全的,这里有你享用不尽的鱼罐头。
      但是,我没有告诉它。
      于是,它选择在一个雨夜离家出走。
      清晨,我在柏油路中拾获它的尸体,俯身的瞬间,我看见路的尽头有一个被繁茂的梧桐遮蔽的偌大池塘。孩子们在池塘边嬉戏,耄耋老人在池塘边垂钓。
      你什么时候换的口味,开始喜欢新鲜的鱼?我无奈地看着它的尸体苦笑。
      我开始嫉妒它,我们曾经一样孤独,但它现在却变得比我勇敢和无畏。因为,它比我更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3
      “你好,我叫筱言”,舞台的背后,我向他伸出右手。他嘴角叼着烟,正忙乱地把Bass放进黑色套袋里。他摘下了黑色的墨镜,我看见一双明亮的黑眸。
      “你好,我是GOLD乐队的Bass手,你可以叫我尘”,他戴着黑色皮手套的右手礼貌性的握了下我的指尖,旋即很快地闪开。“我要走了”,他指指在前面等待他的一个女孩。她穿着素色的连衣裙,长发飘逸,面容宁静而安然。
      “下一站是哪?”
      “不知道,也许是各大城市,我们会一直巡演。”
      他快步向前,拥着女孩离去。离开时留给我一个告别的手势和一缕从口中吐出的如篆字般美丽婀娜的烟雾。
      路上有人群朝他们跑去,向他索要签名,争着和他合照。相机的咔咔声响个不停,惨白的闪光灯映照着被人群冲散在一旁的她的清冷面庞,她始终微笑,一言不发,面容宁静而安然。
      我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这样的行为让我觉得傻气,一切都只是为了炫耀罢了。真正要拥有一个人,唯一且有效的方法是——捕获他的心。

      4
      大学剩下的三年时间里,追随他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我跑遍了GOLD乐队巡演的各大城市。
      有时候,我离他很近,舞台炙热的灯光烤着我的身体,混乱嘈杂的音乐冲刺我的耳膜。有时候,我离他很远,夹杂在一群汗流浃背的狂热人群中,跟着他们挥舞着酸痛的双臂。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世界只剩下了一种颜色,那就是他带来的独有的突兀的黑;我开始不由自主地耳鸣,脑子里常嗡嗡作响的是Bass低沉而暗哑的声音。
      有时候,我很失望,即使是和他离得很近的时候。我想他是看不到我的。他留长了头发,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我开始期待他摇头晃脑唱歌时,头发能飞扬起来,让我看见他的眼睛,但他总是低着头。
      因为我看不见他的眼睛,所以,我想,他也是看不到我的。

      5
      我开始抽烟,想学他吐出美丽的烟雾,却总是让烟雾呛得难受。我开始酗酒,尤其钟情一种从捷克进口的苦艾酒。这是一种高度数的蒸馏酒,蓝绿色,有轻微的致幻作用。
      只有在迷醉时,我才越发变得清醒起来。在烟雾和酒精制造的幻觉中,我清楚地看见了Black幽蓝的眼睛。一切都是有预兆的,只是被我忽略了。
      “嘿,Black,停下,那是观赏类的,你不能吃。”家里曾经空洞的鱼缸因为几尾观赏金鱼的入住而变得生机勃勃。它对这几尾鱼显示出莫大的兴趣,它总是默默地盯着它们,或者一圈一圈地绕着鱼缸打转,常趁我不注意时,迅速把前爪伸进鱼缸胡搅一通。
      被我喝止后,它乖乖地闪避到一边,跳上了窗台。
      “你的美食在这儿呢”,我打开一罐沙丁鱼罐头,讨好地放在它身旁。
      它无视我的殷勤,只是静静的看着柏油路上的行人。我发现,当有人提着活蹦乱跳的鱼走过时,它的两眼就开始放光,幽蓝的眼睛越发深邃起来。
      连一只猫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我越发嫉妒起它来,心里有种隐隐的冲动。

      6
      “你好,我叫筱言”,这是我第二次在舞台背后向他介绍自己,离上一次相隔三年。
      三年来,因为他,我变了很多。清爽的短发长到了腰际,习惯穿黑色的T恤,黑色的休闲鞋。
      我常随身带一个Mp3,里面存有他所有的歌曲。这常使我感到安全,因为在不想被打扰时,戴上耳机,是一个合理的伪装。
      我开始越来越沉默和不善言辞,即使身边围着一堆朋友,我也习惯性地戴上耳机。音乐,成为我唯一的语言。
      “嗨,你又来了”他向我微笑,“你真是死忠的粉丝,三年来一直没有缺席。”
      “你看得到我?”
      “有时候,感受一个人,不一定要用眼睛。”他扎起了长发,露出的双眸依然明亮。
      “你来得正是时候,要不要去看看我们GOLD乐队的工作室,以后恐怕没有机会了。”这是他第一次主动约我,也是我们第一次对话超过三句。
      人生会有许多个第一次,但这一次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7
      “这里曾是我灵魂和梦想的所在”。
      我跟着他穿过北京的大小胡同,走进位于中心城区的一间地下室。促狭的楼道,昏暗破败,散发着颓丧和陈旧的气味。各种声响充盈其间,小孩的哭声,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夫妻的吵架声,哗哗的水声。
      租客们挤占了走廊的大部分空间,他们在那里做饭,洗衣,围坐着吃饭,下象棋,就着昏暗的吊灯看报,这里的闲适自成一个体系。
      我踮着脚跟着他七拐八拐,在一间贴着Metallica乐队海报的门前停下。
      “房间里有点乱,”他不好意思地打开灯。
      屋里的风扇没关,乐谱被吹得散落一地,鼓棒和琴架横七竖八地躺着,断了弦的吉他被扔在墙角,凌乱的一切似乎都在述说一场无声的告别。
      GOLD乐队演出的宣传海报被贴在目光所及的醒目位置,海报里的他站在最前面,后面依次站着鼓手、吉他手和键盘手,海报上黄金色的字体格外刺眼——“GOLD北京告别演唱会”。

      8
      人们总是喜欢开始,但是没有人喜欢告别。
      “下一站是哪?”
      “南方的一家软件设计公司。”
      我们在路旁一家名叫Tomorrow的酒吧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我急切地想知道他的下个去处,因为我很想知道自己将会在哪里继续等待。
      “你的女朋友呢,叫她一块来喝酒吧”,我呷了一口蓝绿色的苦艾酒,醇厚清冽,有淡淡的苦味。
      “她现在不能喝酒,她刚刚打掉了我们的孩子。”七月的北京,阴晴不定,窗外稀稀拉拉的小雨淋湿了我的心。
      真正要拥有一个人,唯一且有效的方法是——捕获他的心。一个孩子,即使是一个从未出世的孩子,也强过我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无声等待。
      喝下两杯苦艾酒,我感觉腹中有隐隐的胎动,这是潜意识深处产生的强烈幻觉。是的,我想要一个孩子,一个黑色贝斯手的孩子。

      9
      “我们和平分手了,是她提出来的。”他的目光忧郁而沉静。
      我没料到他会主动向我倾诉一切,在我看来,喜欢黑色的人总是会刻意保持某种神秘感,因为这常令他们感到安全。
      凌晨三点的北京,夜色浓稠,Tomorrow酒吧依旧人声鼎沸。昨天已经消亡,今天正在死去,天堂的魅影在明天里若隐若现,让人无限沉醉。
      酒吧驻唱的乐队又换了一拨,多年的习惯让我总是格外关注乐队的Bass手。“这曾是我拥有过的生活”,他顺着我的目光望向他们,“只是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你知道吗?你和她很像。”
      他的目光变得温柔起来,嘴角有了微笑的弧度。
      “一开始我只是个习惯独唱的歌手。一天,她来后台找我,建议我和她的朋友组建一个乐队,由我当Bass手。” “想想实在可笑,那个时候我连Bass和Guitar都分不清楚。”
      “你答应了她?”
      “不,我只是没有拒绝。我不知道如何拒绝,尤其面对一个目光太过炙热的追随者。”
      “为什么是Bass,为什么叫Gold?”
      “她说Bass是乐队的灵魂,至于Gold,那是源于她执着甚至执拗地痴迷Metallica乐队,唯有烈焰都烧不毁的Gold可以诠释这份忠诚。”
      我的唇边泛起阵阵苦笑,我和他唯一的这次长谈竟全是关于那个女人,她一手缔造了这突兀的黑色幻梦,我在其中颠倒盘旋,日渐疲惫和厌倦。

      10
      黑色天幕的一角被利刃划破,惨白晃亮的白光喷射而出,刺痛我的眼眸。反射性地用手遮挡着这光,我像一个畏光的幽灵,从宾馆绵软的被子里慢慢探出头。恍惚中,听到门外有窸窣作响的声音,抬眼望去,有人正从门缝塞了东西进来。
      “如果有多一张机票,你会不会同我一起走。”他的笔迹隽秀有力,是写在一张蔚蓝大海的画片背后。握着这张明日去三亚的机票,我无力地瘫坐在落地窗前。
      这是我不曾预想过的结局。
      风撩起轻柔的纱帘,透过玻璃窗,我望见他熟悉的背影,白色的T恤和牛仔短裤,齐耳的短发,推着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行动缓慢而悠然,全然褪去了黑色贝斯手的模样。
      我开始头痛欲裂,苦艾酒的酒力常常滞后显现。
      “怎么计划在南方的生活?会继续做Bass手吗?”
      “不过是做个朝九晚五的普通上班族。我不会再碰音乐了,我想远离那份喧嚣。”
      “喧嚣?我一直以为你是爱它的。”
      “是的,爱过,不过后来仅靠习惯维持。这是我和她不一样的地方,也是我们分歧的所在,她太过狂热,而我认为是时候结束了。”
      “她因为这个离开你?”
      “恩,我想她并不爱我,她只是爱上了自己的幻想。”
      我忆起了他昨晚的一席话,心被扎得生疼起来。我感到腹中有某种东西正在苟延残喘,并将慢慢死去,胎动骤停后一切都变得死寂。
      不得不承认,我和她很像,我们都只爱上了自己的幻想。

      11
      沿着梧桐夹道的小径一路向北,我把孤独的步履留在属于这个城市的最后一夜。望着暗黑无边的天际,我突然无比想念Black,无比想念它默默蹲坐在我脚边的乖顺模样。我们终究还是一样,注定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一切,而我比它幸运的是,我还活着,尽管是孤独的。
      这个城市像个巨大的舞台,在黑色的天幕下熠熠生辉,无数闪耀的灯光和星光从四面八方投射下来,无比浑浊和灼炙的空气热浪从四维漫卷而来,大风从青萍之末辗转掠过舞台的每一个缝隙,这凝着的空气,也开始有了丝丝灵动的触感。
      风变得越来越大,从微抚发梢到吹乱了我的长发,从轻摇叶片到把它们残忍地吹落,舞台正中的黑色Bass蠢蠢欲动,它绷紧了身体的每根弦,为了这场告别演出它已等待得太久。
      我看见台下有拥挤的欢呼人群,他们挥舞着双臂声嘶呐喊着,我已不再是他们中的一员,如今,我是这舞台最耀眼的中心。一片梧桐树叶掉落在弦上,轻轻将它拂去的瞬间,弦怦然应声而断,一切随之结束。这人群,这声响,这所有的一切,都幻化成片片飞花飘散进记忆的最深处。

      12
      坐在返家的列车上,窗外的美景倏忽而过,一架客机正从我的视野划过,也许正是他乘坐的那架。他旁边的座位应该空着,因为我并不适合坐在那里。我把机票留在了他工作室门上Metallica乐队的海报后面,有时候,告别,并不需要语言。
      终于回到了家中,追逐了太久,我感到精疲力竭。
      Black被厚葬在它梦寐以求的池塘边,它的墓碑刻有一尾鱼,这是我为它精心设计的,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
      鱼,永远是猫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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