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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三十三章 ...

  •   待李乘风提着晚餐来到,仲离把信拿给他看。
      “你说这是真是假?”
      “八成是真,写的这么详细。”
      “可Mr•M是谁?我从不认识这样的人。”
      “只要他提供了你需要的信息,他是谁不重要。”
      “这……”她却是犹豫了,怕信息是假,也怕自己顺着这信中内容摸索下去会掉入未知的陷阱。
      “别担心了。过几天李贾回家后,我就陪你再去一趟樵木县,探探这消息的虚实。”
      仲离点头,算是同意了。毕竟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找块玉,无疑等同在宇宙中找颗不知名的星。
      这几天时间仲离去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又购置了几套便利男装和艳丽女装以便乔装。樵木县不大,生面孔多次出入难免给人留下印象。所以二人扮作为旅游而来的兄弟,打算在樵木县多逗留几天,把张见盈与安德盛的底细摸清。
      二手轿车就停在酒店停车场里,经酒店员工介绍他们请了一位当地导游。
      “二位好,我是百灵。”一个娇小可人的女生敲开了他们的房门。
      “你好,百灵小姐。”仲离微笑,伸出手与她相握。
      因二人身高高过她很多,百灵需微微抬头才能与他们对视。当她的眼睛对上他们的眼睛时心跳立马变得杂乱,一个头发黑顺,眼神温柔又明亮,举止绅士。五官是难以形容的精致,唇红齿白,笑时真叫人心动。另一个高大健壮,可眼神冰冷,充满野性,又少言寡语。能让这些都统统转化为优点的条件就是,他的容貌也是一等一的好。
      “我们两个男人的房间就不方便请百小姐进去坐了,请在门外稍后。”
      “没事没事。”
      仲离对李乘风一笑,“小风,顺便帮我带上包,我和百灵小姐在外头等你。”
      “好的,哥。”李乘风虽年纪不大,嗓音已经略显硬朗了。对比之下,衬得仲离刻意压低的嗓音还是依然温柔软糯。
      李乘风进房拿包,仲离伸出一臂,微微倾身,“百灵小姐,请。”
      百灵这算是捡到宝了,且不说这单生意的收入颇丰,就单论陪同这两位帅哥游玩的好福利,她是免费都乐意。
      仲离懂得这种小女生的心思,故意同她亲近,这对平日话不多又内向的她着实是个考验。不出三分钟,已经把百灵收服了。坐在租赁而来的观光车上,与她聊起来这樵木县。
      “百灵小姐,听闻这樵木县旅游产业发达,虽只是个县城但老百姓生活都十分富足,娱乐生活很丰富啊。”仲离拐着弯套百灵的话,她深知这种小女生在男生面前有强烈的表现欲望,一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
      “是啊,仲少。”百灵红着脸,承认了她的说法。
      只是这一句说完便没了后续,这让仲离如何是好?她斜靠在椅背上,欣赏沿途风景也思考如何能从百灵口中问出更多。她抬头望高照艳阳,阳光刺目,她微眯了眸子。从百灵的角度看去,竟是颇有些绝世佳人的味道。心头一颤,慌忙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生怕惊扰了“他”。
      他们乘车到达的目的地是一座才建造不久的小镇。一堵仿古城墙高高竖立在眼前,城墙顶端悬挂一块写着“樵木镇”三字的黑木匾。并非是历史悠久的古镇,倒也别有一番古朴风情。镇内以青石铺路,一房屋、一桥梁皆是古代造型。
      仲离十分喜欢这地方,不觉就露出女孩子的心性。看见了一个租古代服饰拍照的小摊儿,不少游人穿起宽大的龙袍、凤袍留影纪念。人啊,果然是假扮也要扮作位高权重的。
      “仲少,我们过去看看吧。”百灵善察言观色,一眼就看出仲离起了兴趣。
      李乘风是不喜欢这些玩意儿的,也不爱拍照,在一边的石凳坐下等他们。仲离伸出纤长两指,从五颜六色间夹出一件白纱衣。
      小摊老板见客上门,赶紧来招呼,“哟,客人好眼光。这件衣裳摆在这儿还没人穿动过呢,都嫌太素,不好看。可只有这件衣裳的用料、做工是最顶尖的。”老板把衣服从架子上取下,“多清雅的一件衣裳,可惜这件衣裳是女装,不适合帅哥你啊。要不再挑一件?”
      “没关系,就这件吧。”仲离从他手里接过衣服转身进了更衣室。
      不出十分钟她走出更衣室,丝质里衣微微敞开,衣内风光若隐若现。外层纱衣更是随意一披,用镶玉腰带松松一系。她随手抄起一把纸扇,“哗”地展开,轻扇几下,好一位风流少年。
      百灵早已经看傻,李乘风虽不语但心中也是暗叹好看。只有老板上前夸赞不绝,“真是太好看了,要是盘上发髻那就完美了。看看这腰身,姑娘家也没这般纤细高挑呀。客人要不要拍张照片留做纪念?”
      她还欠汤子谋一张照片,想想还是摇了头。既然欠他的,就让他自己来讨吧。她向李乘风要来钱包,打开钱包抽出张钱给老板,“不了,我不过图个新鲜而已。”
      “不用了,穿穿衣服而已。”老板摆手不收,然后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也是喜欢古装才来这儿摆了个租衣摄影摊儿的,可惜能把这些衣服穿的好看的人太少太少,能让衣服展现出它本来气质的更是稀罕。你算我遇上的第一个,我都想付你钱呢。”老板指指正大排长龙的游客队伍,“看,摊儿上的生意越发好了。”
      仲离笑笑,“那谢谢老板了。”
      三人继续在小镇上游玩。百灵与仲离并肩走在前头,有说有笑,李乘风背包走在最后,负责为她们的吃喝付账。李乘风心想,她也只是靠一副好皮相迷惑人罢了。说笑间女生本色毕露,就连拿根冰糖葫芦都不经意翘起小指,娇如兰花。
      百灵只是时不时偷瞄仲离几眼,当然并无发觉。远远看到一座凉亭,仲离有些累,三人就在凉亭歇息。亭子依水而建,一条约五米宽,只深及成人膝盖的小河从亭边流过,河上放置着一根粗木,惹人好奇。
      “那木头是用来做什么的?”仲离问。
      “那是桥。”百灵答。
      “桥?”仲离走到亭子边,朝那独木桥看去。
      有不少游人在岸边排队,等着过桥。有一口气跑过赢得众人喝彩的,也有半路掉入水中湿了裤子惹来众人大笑的,热闹的很。
      在排队过桥的游人身旁徘徊了一名年轻男人,二十出头的模样,戴着墨镜,斜背一个大包。包是来掩护手上动作和藏偷来钱包的,墨镜是掩护自己躲闪眼神的。两名毛贼,技术拙劣,真给贼丢人。
      仲离走出凉亭,往那岸边去了。她就在毛贼身边站下,看见来了位衣着光鲜的瘦弱男子,墨镜后的贼眼一转,打上了她的注意。百灵也看出仲少身边的男人有些不对劲,想去提醒却被李乘风横臂拦下,他摇摇头让她不要做声。
      贼手来到仲离的口袋边,手里捏着一把镊子,探入仲离的口袋。夹到一叠东西,收回手,奸笑着离开。拿到手里才发现是一叠纸巾,气愤之余想换个地方换个目标。可是这时一个个钱包突然从斜挂在身侧的背包中掉了出来,砸在他的脚面上。不捡可惜,捡又太冒险,不过为了金钱冒冒险算什么?他刚蹲下,拾起第一个钱包时仲离大喊:“有贼!”喊完便隐匿进不明情况的群众中。
      大家条件反射的摸口袋,不少丢了钱包的人惊呼,“真的有贼。”
      很快那位蹲下捡钱包的毛贼被愤怒的人群包围了,他抬起头谄媚地笑,“各位,你们钱包掉了。我帮你们捡起来,捡起来。”
      结局是……
      “啊,别打了,别打了。帮我报警啊,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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