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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约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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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手中的纸笺,上官金虹有些兴奋。
自百晓生作兵器谱,就有许多名字在上面的以及不在上面的人相互挑战,来挑战上官金虹的人不算多,但也不太少,而近年来却越来越少了。
“金刀”朱勇,兵器谱排名第六。
其实练手还是其次。
他想出去溜溜了。
朱勇久居长白,上官金虹定府西城,决战的地点定在两地之间——山海关以东的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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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金虹重生以来,是第一次出关。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穹苍作烘炉,溶万物为白银。】
从没有一种景象能让他更清晰地体会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意思,感受到大自然是多么的残酷,又多么的公正。
其实他很清楚朱勇选择此地的那点小心思,但他心情不错的时候也乐得成全。
来到这里已有十年。
前五年他致力提升自身实力,历经大小百余战,第五年“龙凤双环”位列兵器谱第二,名动天下。
后五年他开始培植势力收敛财富搜集名派世家情报秘籍,第五年开始渗透武林大帮大派收服小门小派,已经不常出户。
但他到底还不是上官金虹,运筹帷幄虽然很美妙,这种生活对他来说着实是枯乏了些。
这次出门上官金虹没有带荆无命。
“因为我需要私人空间。”他想,他早就想找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放松一下,做几天他自己。
绝不是因为几天前荆无命去杀人竟然负了伤回来,不是因为自己看着他的鲜血滴滴答答落在地上心脏霍然收紧,不是因为这几日每次看到他自己都极不自在。
他觉得有劳有逸,才有利于他更好的做上官金虹。自从他从养一个孩子变成养两个孩子,他就觉得压力成几何倍上涨。
“金刀”朱勇是一个又高又壮的北方汉子,和他的金背砍山刀一样,威风凛凛。
如果说上官金虹身材挺拔如松,那朱勇就是巍峨似山。
对此,上官金虹有些不爽。
这种人常常让人觉得既豪爽又粗野,好似没什么心机。
就像一个漂亮又性感女人,常常让人觉得没什么智慧。
而以上两点推论,在这个世界,都绝不成立。
朱勇会选择上官金虹来挑战,似乎是因为兵器谱上像上官金虹这样像固定场所npc般好找的居家宅男不多,但当然不是主要的原因。
挑战,当然是为了赢。
朱勇的金背砍山刀长四尺九寸,刀背比屠夫的砧板还厚,刀锋却轻薄如纸。
万物相生相克,像龙凤环这样的短兵器,最不易和这样的刚烈庞大的兵刃交手。
兵刃总是“一寸短,一寸险”,上官金虹虽然谨慎擅谋,骨子里却还是有赌徒的因子。
长兵虽然易守,却往往不够灵活多变。但朱勇之所以能在兵器谱上名列第六,成为当世除李寻欢最善用刀的人,就因为他能把那一把砍山刀使得像是最灵便轻盈的雁翎刀。
朱勇的砍刀已在手,他的姿势看似随意,却几乎没有空门。
可惜,只是几乎。
可惜,他的对手是上官金虹。
“请!”朱勇声音未落,刀已至。刀背上的金光和刀锋上的寒光在雪地里汇成一道晃目的闪电,让人几乎想闭上眼睛。
刀锋落下,血花如最写意的泼墨落在雪上。
朱勇的血。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到上官金虹的龙凤环。
十年,上官金虹知道自己终于达到了“手中无环,心中有环”的境界。
【妙渗造化,无环无我,无迹可寻,无坚不摧!】
“杀人像写诗,都是很优美的感觉。”
上官金虹这时突然想起白愁飞的话。
那个最初引领他来到异世的男子就是白愁飞。
“你真的是白愁飞?”他曾经问他。
“我是白愁飞,白愁飞就是我。”白愁飞的神色很奇特,“我或许曾经不是他,但从生到死,世上并没有另一个白愁飞。”
“你直接说胎穿不就是了。”
“……”
“白兄,你上次说只要剧情走向不变就可以,那我能去喝酒吗?锦州很远啊,我能坐车不?上官金虹茶酒不沾不骑马不乘车的,他怎么做到的啊……”
“……”
能把白愁飞堵得说不出话来,他很自得。
这些年来,他有事没事地总会找机会和白愁飞说几句闲话,也只有和白愁飞说话的时候,他才能想起自己原本的样子,他需要有人知道自己原来的样子,他需要做一些上官金虹绝不会做的事来把自己和上官金虹加以区别,然后回到现实他依然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会觉得雪地里的血诗情画意。
他换下上官金虹标志性的黄衫,穿了一身藏蓝布衣,又戴上了一副精巧的人皮面具,掩去上官金虹刀刻般凌厉的轮廓。
按照上官金虹步行的速度,他可以在这里给自己放半个月的假,然后骑马回去。
他方一迈步进那家酒馆,就有把脚收回去的冲动。
因为他一眼就看到角落里的那个人。
苍白的脸泛着病态的嫣红,他以一种寂寞的手势握着酒杯,一杯接一杯地喝着,构成一种古式浪子的招牌形象。
即使他的手里现在并没有拿着刻刀和松木,上官金虹也已认出他是谁。
虽然他乍看起来就像是江湖上最平常的落拓客,上官金虹会一眼看见他更因为他所坐的位置是上官金虹以及很多老江湖通常喜欢的背墙向门的角落,但只要注视着他灵清如水的双目,就会觉得周围的人事黯然失色。
李寻欢也看到了上官金虹。走进酒馆的男子无论衣着还是相貌都很寻常,却又处处流露出一种不寻常的气势。他的衫角很长,几乎覆到脚面,但走起路来长衫却纹风不动,或许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他走路的姿势有什么奇特,因为那像是一种自然而然深入骨髓的习惯。
他注意到这人入门后看见自己脚步微顿。
是以前见过自己的人?但他绝没有见过这个人。
但这人接下来竟径直走到了他的面前,眼里带着三分真诚三分锐利三分并不针对任何事物的讥诮,对他说,“要一起喝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