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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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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陆越谙优雅起身围着桌子绕了半圈到我旁边,牵起我的。然后一字一句说得分明。
“阮萱就是我的新婚妻子。”
“啪啪~”、“呯!”、“哗啦....”摔筷子摔碗摔杯子的声音此起彼伏。大家要不要这么激动,不就是个优质丈夫娶了个糟粕妻子,至于这么惊讶吗?
我只有笑著作出一副小鸟依人状往陆越谙身边靠,他顺势把我一揽。我一抬头就看见他曲线优美的下巴和他此时春风得意的脸,我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抬头看看他再看看自己,茅塞顿开了……我和他的身高差距很有点大!
接下来我便顺理成章被安排到和他坐在一起。他很配合的不停给我夹菜,我也只有含泪默默咽下。
吃完饭后,大家提出要唱歌。陆越谙以“还有别的事,先行一步”的理由给婉言拒绝了。
我一听到他这话,便像打了鸡血似的对那一群人大声嚷嚷:“等等我,我也要去。”我才不要跟
他一起回家咧,在饭桌上我就已经受够了,鬼知道回去还会发生什么状况!
陆越谙一把拽住我的手:“你没开车来,等下你准备怎么回去。”
我指指我身后的谢庭睿,牛逼烘烘的对他说:“不要紧,这点你完全不用担心。睿睿会把我送到家的。”
谢庭睿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绝对不可能,你想得倒美。”
我只有充满希冀的看着我的老同学,而他们完全不理解的对我挥手:“你就跟陆总回去吧。”
陆越谙满意的拍拍我的头:“乖乖跟我回去。”
我银牙咬着小拳头,老同学们一边跟我们告别一边用“你们是新婚想早些回去那啥那啥我们理解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们。
***
我一直喜欢A市的夜景,A市犹如暗夜的精灵,海上有着星星点点的船只上的光,海滩的黄色暖光柔柔的投射在拍打着岸的海水上,小小的波浪上便闪着耀眼的光。
A市我多爱啊,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有我的家人,我所有的朋友几乎也都在这里,也同样在这里由一个女孩蜕变为一个女人,经历了爱恋结婚。
有句话不是说迷恋一座城市必然会有一个迷恋的人。
我看看身旁开车的陆越谙,一盏一盏的路灯的打过他的脸庞,忽明忽暗的。可能因为灯光是黄色的原因。使他白皙的面容多了几分血色,有点吓人。
由于开着车,他带着眼镜。过于频繁的反光以至我不能看见他的神情。
曾经也是这样。我记得初夏的某一天,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背景是大片大片嫩绿的梧桐叶,阳光透过叶子的罅隙,润泽的头发微微反着光。他的个子比较高,为了不挡住后面同学的视线,背不同于现在的有点驼。而他正在写写算算着习题,时不时的抬头看看老师的板书。
那时我就傻傻的看着,一如现在的我。少年的我就那样一点一点的眷恋上他,不可自拔。
“你在想什么?”
“啊?”我突然被惊醒,入眼的是陆越谙习惯性挂着的若隐若现的笑。“我只是想起了以前的事而已。”
“是吗?”车由大道拐到一段小路,没有路灯,他的表情实在看不真切。
“你现在是我的妻子。”陆越谙说。
“诶?”这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是想证明什么?
我似乎感觉到他笑开了:“我只是想让你不要回避这个事实。”
“想回避的不是你吗?”我揣着安全带,不经意的反问他。
“我可从来没有,没有想过要否认。”
“是吗?”我努力想看清楚他,可惜只能看到他尖削下巴的轮廓。“可你根本没有让我感觉到我们已经是夫妻。”
他沉默,我看着窗外流转的光,眼前视线渐渐模糊了。
当我快要睡着时,我听到他在我耳边说:“我以后会让你感觉到的。”
***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不是太早。当我急急忙忙的洗漱完往厨房赶时,我看到那个挺拔身影我又傻叉二缺了。
“陆先生,您这是干什么呢?”我看看他,又看看桌子上的西式早餐(我一般做中式的),疑惑道。
陆越谙只是慢悠悠的喝了一口咖啡,用眼神示意我在他对面的座位上坐下。
“我只是今天想换换口味。”他这么解释说。
我谄媚一笑:“你早说嘛,我跟你准备就是了。”
他突然一本正经的说:“阮萱,你要知道。我从来没把你当作佣人什么的看待。”
我内心默默流泪,表面上却狂点头:“是,是!我知道你没这样想。”在他那强大的气场下,我绝对说不出什么否定的话。
他眉头一皱,正要跟我说什么,他手机响了。他不耐烦的拿起电话,顺便瞪了我一眼。
我又一次装傻充愣当做没看见,进攻我盘子里的三明治。
“阮萱,”陆越谙放下电话对我说:“今天下班去看看我妈。”
我一听这话,脑子里面的一根神经霎时紧绷了:“咱妈怎么了?病了吗?要不要紧呐?有没有吃药看医生?”
“你别乌鸦嘴……她只是想见见你。”
***
下午到婆婆家,我开始严重怀疑陆越谙对我说的话的真实性,这哪知是婆婆想见我,分明还有陆越谙的弟弟我小叔子,和陆越谙的表妹我的小表姑凌偌,我公公,他们家的苏牧犬巴赫。
我一进门,他们一窝蜂的全都围了过来嘘寒问暖,那条大狗前爪搭在我大腿上,还用粗糙的舌头舔我的手,以无声的语言表示对我的欢迎。
不得不说的是,我幸运的嫁到了一个婆婆公公都很好的家庭里。每次公公婆婆看到我都是笑眯眯的。对我也忒好,这好到什么程度呢?用一句俗气的话说,待我就像待自家闺女似的。
公公常常把我带到园子里展示他的爱鸟,婆婆则喜欢走之前在我包里塞一个信封,嘱咐道:“好好补补身体。”还有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如果陆越谙那浑小子欺负你,你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
面对四个人加一条狗的各种活动邀请,我最后还是选择了和凌偌一起。凌偌还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蹦达着往某个房间走,嘴里还催促着:“表嫂你快点来啊。”
我跟着她进了二楼的一个房间。推开门,发现是一间整理得窗明几净,整洁安静的房间。窗户开着,淡蓝色的窗帘鼓鼓的扬起,让人说不出的舒服。
“偌偌,这是你的房间吗?”我问道。
“如果是我的,我就会用粉红色的窗帘。”小姑娘调皮一笑:“这是表哥以前住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