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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玫瑰与百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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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本不叫玫瑰,我也不叫百合。
首次见到她,是在小学英文补习班,戴眼镜的miss王根据每个人的外貌性格给我们取了英文名。
她得到的名字是rose,而我得到的则是lily。
从此,两个名字就叫开了。
她是玫瑰,我是百合。他们都说,人如其名。
玫瑰自小就美,巴掌小脸,轮廓鲜明,瞳眸的颜色较常人浅,带着异域的娇艳,还有一股子与生俱来的叛逆野性,吸引人接近,却又怕被刺伤。追求她的人如过江之鲫,数之不尽。
而我,白皙文静,纤瘦高挑,喜静不喜动,遵守世上所有的规章制度,是众人眼中的乖乖女。
我俩的家只隔一条街,每日上下学结伴,逐渐熟悉成为挚友。春日,我为她擦上治春癣的膏药;夏日,她带我去郊外,爬树为我摘野果,秋日,一同捡拾落叶制标本;冬日,挤在一起看书绘画。
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人竟可以成为好友,这是个迷,就连我们也不清楚。似乎彼此都恋慕着对方性格中自己从不曾有的那些东西。
虽然是好友,但也有禁忌的话题,例如玫瑰的家庭,她从来不提。但玫瑰父母的名字经常出现在邻居大婶的闲言碎语中,佐以“打架”“丢人”“第三者”之类的词。我想,那并不是个幸福的家。
小时,玫瑰隔三差五就会跑来同我挤一张床睡觉,我晓得——她家又发生了战争。
房间的窗户彻夜长开,我同玫瑰躺在柔软的小床上,头发散成一片,像海藻,轻柔纠结缠绕。她发质坚硬,氤着华丽的光泽,像月华;我发质柔软,氲着莹莹碎光,如碎星。
我喜欢玫瑰,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的骄傲,喜欢她天生的野性。我乐于与她分享生命中的所有:玩偶,食物以及床。
我们就这么看着天际的星辰,一搭一搭地说着闲话,在不知觉中入眠。
一梦三四年,我们在青春的懵懂与微痛中长大,逐渐地,话题中多了一些玫瑰色的东西,例如,哪个男生长得好看,哪个男生多看了对方一眼,哪个男生给自己写了情书。
玫瑰的追求者众多,她这方面的话题亦多,每当这时,我总是静静听着,感受着自己无法享受到的禁忌激情。有时我会想,这也是我喜欢玫瑰的原因之一,她能够带我完成那些疯狂的想法。
还记得十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夜晚,玫瑰忽然问了我一个问题。
百合,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温柔,儒雅,绅士。这是我的回答,也是我的梦想。
我喜欢和我一样的,疯狂,喜爱自由,不受约束。这是玫瑰的回答及梦想。
只是,如果我们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玫瑰又问。
怎么会呢?我们爱的类型是不一样的。我纠正。
如果呢?玫瑰坚持问。如果是最没有缘由的果子。
那么,看他爱谁好了。我习惯于把选择权交给他人。
如果他两个人都爱呢?玫瑰问。
人怎么可能同时爱两个人呢?我反问。
玫瑰不语。
再如何早熟,也耐不过睡魔来袭,这个问题来不及解决,我们便相继入睡。
庭前的白兰花落了三遍,又开了三遍,人生最重要的时刻——高考,来临了。
我和玫瑰不想分开,决意一同考取A大,昏天黑地暗无天日的那些复习日子里,我们相互鼓劲,拼足了小命。
原本以为努力便能扭转命运,岂料命运始终是有自己的打算,在临考前的半个月,玫瑰父亲带回一个比玫瑰大不了多少的女子,他对玫瑰母亲说,因为这个女子,他要和她离婚。
其实后来才懂得,男人,总是喜欢用一个女人来作为放弃另一个女人的借口。
他不是为了她,他只是为了自己而离婚。
面对丈夫的挑衅与践踏尊严的行为,玫瑰母亲一改往日的躁狂与泼辣,很平静地颌首,随后走入厨房,拿起了平日切肉宰鸡的菜刀,冲出去,砍向丈夫的头颅。
一下两下三下,腥红的血弥漫了她的眼睛。
这件事在隔天的报纸上刊登出了,《第三者插足,女子砍死丈夫》,豆腐块大小的文章,淹没在浩瀚的文字中,没引起多少人注意。
但玫瑰的人生就此改变了,因为这巨大的变故,她再无心复习,考试时更是发挥得一塌糊涂。
高考结束,我考上A大,玫瑰则落榜,曾经以为,玫瑰和百合这辈子决计是不会分开的,却不曾料到分开是如此轻易与猝然。
那个夏天,白兰花开,我和玫瑰静坐一室,她反复看着我的录取通知书,眼内的光,复杂而深沉。
重考一年好吗?玫瑰?我们还是可以一起念大学的。我劝道。
不了,我应该会有其他的人生。玫瑰将通知书放下,缓慢而坚定地摇头。
我很担心你,我不想和你分开。玫瑰陪伴了我十年,舍不得她,舍不得我们这段感情。
可是总有一天,还是会天各一方的,我们还有很多重要的意义,重要的人事需要去寻找。玫瑰似乎一夜之间成长了许多。
洁白的花瓣落下,被风吹入房内,落在她的发上,无声无息。
九月,我出发去了A城,全新的环境需要适应,全新的人需要结识,时间开始不够用,但不管多累多忙,仍然坚持每天给玫瑰一个短信。
她告诉我,自己当了平面模特,帮一些小杂志拍封面,虽不稳定,但收入尚可维持生计。
美丽便是资本,年轻的玫瑰仿佛有用不尽的资本。
也有认识的人主动给我讲玫瑰的闲话,他们说玫瑰开始变坏,抽烟,喝酒,夜不归宿,时常和一些不明来历的男子交往。
我听了,不过点点头,也不说什么。
也许只有我才明白,玫瑰始终是我的玫瑰,她是个生来便要寻找某件东西的孩子,她不需要别人的理解。
忽然有一天,玫瑰来了我的学校。
他们要在这边的景点拍摄一辑照片,完工后,我想着你在这,就过来看看。玫瑰解释。
一向是好学生的我破天荒旷了一天的课,陪着她在校园里到处游玩。
玫瑰更美了,打扮时髦,化妆精致,一路上夺去无数行人目光,我想,每个女生,都梦想有一天能成为玫瑰。
只是,看着湖水,草坪,图书馆,教学楼,成群结队的学子,那些我们共同向往过的一切,越逛下去,玫瑰的话越少了。
能实现梦想,百合,你真的很幸运。玫瑰的语气中带着点落寞。
你也可以,只要你愿意,玫瑰。我说。
不可能的,现在的我,已经和你不一样了,完全地,不一样了。玫瑰停下脚步,摸了摸我的头发,百合,我走了。
她就这么突兀地离开,从此,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刻意与我疏远。
我想,她不愿看见我,是不愿想起我身上所代表的一切——她与我的梦想。
当回忆与现实相背时,最好的做法就是忘记过去。
我理解玫瑰,我从不怪她。
一个人的生命里,总是有许多人离开,又有许多人涌入,没多久,明泰出现了。
他是经济系的师兄,高我两届,家境殷实,面目俊秀,算是校园中的佼佼者,早就听过他的大名,只是一直无缘得见。
缘分就是如此奇妙,能见本不该相识的两人系在一起。那日代表学院团支部去学生会询问助学贷款之事,及至办公室门口,忙着掏资料,没留神,竟撞上了一个人的胸口。
淡淡的檀香气味,温暖的呼吸,还有清朗的声音。
抱歉,同学,你没事吧。
明明是我的错,却揽在了自己身上,我顿时对此人产生了莫名的好感。抬头,见一男生逆光而站,身材高挺,面目俊朗,儒雅温柔如古代书生。
心里忽然有个声音,就是他了。
他就是明泰,我们就这么相识。
没多久,他开始了追求。
明泰的追求,属于细水流长型,并没有出现过什么类似宿舍楼下摆桃心,送999朵花那样的浪漫惊喜。先是网上聊天,之后再和一群人郊游踏青,再之后单独出去看电影,最后在一间茶餐厅里,他向我告白。
做我女朋友吧。
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
交往几个月后,他带我回家看了父母,表明对这次恋爱是认真的。明泰父母对我很是满意,他母亲在饭后拉我至一旁,共同欣赏他自小到大的照片集。
每张照片上,明泰都是一本正经,标准的好学生模样。
而从明泰母亲的话中得知,明泰自小便懂事听话,没让父母操心。唯一的分歧就是高考时他想报考设计系,而父母则出于长远考虑令他报考经济系,在沉默三天后,他弃甲投降,顺从了父母。
明泰是个好孩子,明泰的母亲欣慰地笑着。
明泰家的女子,和我一样,喜穿白色,文静优雅,标准的淑女。我想,这就是他选择我的原因之一吧。
熟悉的事物总是好的。
雪下了三次,又化了三次,我毕业后,在明泰母亲的各种暗示明示下,于A市某小学任教,按照她的话说,小学教师工作闲暇,便于照顾家庭。而明泰则早在家人的帮助下,进了一间银行。
事业已定,也该商议终生大事。
明泰生性儒雅,我自来淡静,交往两年甚至连脸也未曾红过一次,双方父母也都对彼此甚是满意。很快,婚期敲定,新房开始装修,事情太过顺利,心内反而生出一种诡异的压迫感,像是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只是很多事情,即使预料到了,人力也无法改变。
那年七月,我带着明泰返家,这是他第一次来到我的家乡。一路上,我给他讲小时的趣事,为他指看每一处留下过痕迹的地方。
停下喝水时,明泰问,那个叫玫瑰的女孩子,怎么都没见过你们联系了?
这才发觉,这一路上,我提了太多次玫瑰。
是啊,现在的玫瑰,在哪里呢?我有点茫然。
到家后,父母热情迎接明泰,煮了他爱吃的菜,吃过午饭边看电视边聊家常,无意中聊到对街的屋子明天就要拆迁。
玫瑰还住在那吗?我问。
怎么会,早搬了,那里发生过命案,怎么住人?妈递给明泰一个削好的水果。
命案?明泰显出好奇。
我本不欲多说,可妈却一五一十将几年前的那些事情和盘托出。
那个叫玫瑰的女孩子,挺可怜的。明泰听说,发出一声感慨。
不想再多听,我拉起明泰,和他一同出门逛街。
家外的路旁,树荫笼罩,白兰花瓣落了一地。而路的尽头,则站了一个绝美的女子,正出神地望着那片即将拆迁的旧房屋。
是玫瑰。
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白衬衣,牛仔短裤,球鞋,脂粉未涂,许是没休息好,眼神有点倦,不知怎的,放在她身上,却多了一层微冷的性感。
我看得欢喜,竟没发觉身边明泰眼中一闪而过的碎光。
玫瑰看见我们,亦是一怔。
从未想过,会在这里与她重逢。
旧房子明天就要拆迁,玫瑰是来进行最后一次的回忆与祭奠。她在这里出生,她在这里成长,她的父亲在这里死亡。
这里有她的青春欢愉与苦痛,而所有,明日即将被湮灭。
毁灭总是比建设要容易得多。
晚上,我们三人去吃宵夜,玫瑰一直在回忆旧日属于我俩的时光,却对自己这些年的遭遇避而不谈。她不提,我亦不提,那些不快乐的事情,就让它们尘封好了。
还记得以前我们总是睡在一起看星空吗?她问。
那个时候,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记得。
我记得那个时候你就说,以后的男朋友一定要是个温柔,儒雅,绅士的男人。玫瑰道。
你说要爱上个疯狂,喜爱自由,不受约束的男人。我也记得,我不是个容易忘记的人。
我们还讨论如果爱上同一个男人该怎么办。大概是酒上了头,玫瑰开始咯咯地笑。
我也同她一起笑,无意间看着明泰,却见他眼眸低垂,本就薄的唇抿成了一条线,像是在忍耐着某种情感。
心内忽然有点异样,不知为何。饮多了酒,我起身去洗手间,返回时,竟恍惚见昏黄灯光下,玫瑰与明泰对视着。
七月的夜,竟有些冷,凉风一吹,酒意上涌,身子不禁摇晃起来。
玫瑰还是喝多了,最终由我与明泰送她回家。
玫瑰在闹市租了一间小公寓,里面堆满了CD,书,外国的明信片,还有涂鸦,一种狂乱而自由的感觉,让人有点畏惧却又情不自禁靠近,如同它的主人。
明泰看着房间,忽然喃喃地说了一句话,多美。
不知是说房间,还是指玫瑰。
回家的路上,我和明泰默默无言,这是第一次,我们出现冷战。
因为玫瑰。
那之后,明泰以工作为由,逐渐减少与我见面的时间。我也不去扰他,每日下班之余自行种花读书练字。两月之后,明泰母亲让我到家中吃饭,席间,笑容满面地询问我们婚礼准备得如何。
我正欲回答,明泰却抢先开口,我们的婚事,还是先缓缓吧。
我手一顿,筷上的香菜掉落在桌,而明泰父母大为吃惊,急问原因。
最近我们银行要从职员中提升一名主任,正是要紧阶段,我怕准备婚事对事业会有影响,还是等选拔结束后再举行吧。这就是明泰的理由。
明泰说谎时眼睛会不自觉看地下,就像现在这样。
明泰母亲看上去有话要说,但有我在,也不好多言,良久,终于转变了话题,上个月你的话费怎么这么多啊?我一查,每天都有好几个长途电话,打给谁的?
明泰的衣食住行一向由他母亲负责,缴纳手机话费也是。
闻言,明泰眼眸中闪过一丝慌乱。
我想,我不能再骗自己了,我和明泰之间,出了很大的问题。
饭后,他送我回家,深秋,A市的天气一向阴冷,寒气侵入人骨头缝内。我们踩着一地枯黄落叶,脚下发出擦擦碎裂声。
最后是我开口,明泰,你应该有话要告诉我吧。
明泰停下脚步,拿出了一根烟,点燃,眉头紧锁。
明泰是从不抽烟的,这两个月,他改变了不少。
百合,我们,还是静一静吧。将一根烟燃尽后,他这么告诉我。
我低下头,看着满地黄叶,轻轻点头。
女人的第六感是很强烈的,明泰对我的感情已经不再像从前。我没有变,变的只是他。
人的感情是有限的,他对我冷淡,必定会对另一个人热情。我想知道的是,那个人究竟是谁。
即使不再爱我,明泰仍旧绅士风十足,坚持将我送回家中才走。我并没有打算歇息,而是躲在暗处,偷偷跟踪他。我想,今晚应该能找出答案了。
如我所料,明泰护送完我之后,乘上一辆出租,没有返家,而是来到城东的一幢公寓内。我跟着他上了楼,一颗心咚咚地跳个不停,像是预感到了什么。
亲眼看见明泰进入了9-33,我整理下心情,伸手敲门。
三下之后,门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我自小便熟悉的脸庞。
只是,如果我们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怎么会呢?我们爱的类型是不一样的。
如果呢?
我忽然记起了那年夜晚和玫瑰的对话。
一语成谶,我和玫瑰,爱上了同一个男人。
我想,再没有比这更尴尬更能让人丧失尊严的场面,面对新旧两人,明泰脸上的愧疚像琥珀,浓得快要滴下来。
他们在相识的那一刻便一见钟情,明泰要了玫瑰的电话,不断打给她,还时常在周末乘飞机去看望她。一来而去,玫瑰投降了,跟着他来到A市。他们原准备再过几个月告诉我这件事。
明泰说,百合,不关玫瑰的事情,错在我,是我主动找的她,我控制不住自己。你真的很好,只是,你的所有都是我所熟悉的世界,而玫瑰,玫瑰则代表着另一个,我向往的,无法抗拒的世界。百合,对不起。
而玫瑰,玫瑰则平静地看着我,只说了一句话。这辈子,是我对你不起。
为什么是他呢?我问,明泰并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男人。
玫瑰摇摇头,用一种很悲哀的眼神,你不了解他的,百合,明泰的内心和我一样,他向往自由。
场面已经如此,没有必要再让其难堪下去,我自动退出。
毁灭一段关系永远比建立一段关系要容易,没有争吵,没有打闹,甚至没有多余的交谈,我和明泰,就这么结束了。
他们走了,我的生活也是要继续的,养花种草读书练字,众人都为我抱不平,唯独我不发一言。虽自平静,但传言仍旧从四面八方传来,听说明泰父母认为玫瑰学历低,工作不体面,家庭破碎,坚决不同意她进门,明泰为此与父母决裂,离家出走,抛弃了工作,与玫瑰同居。我听见,只当不闻。
内心平静,未曾哭过,只是仍旧时常想起明泰,可忆起的不是过往的甜蜜或者伤害,只是一些小事。例如他在超市水果柜上犹豫地挑选两种水果,例如他在专业选择上与父母做过的三天微不足道的失败抗争,例如他衣食住行全由母亲打理,生活上如同一个孩子。
我没有难过,是因为相信一件事,明泰会回来的,他定会回来我身边。
转眼便是半年过去,父母开始为我张罗相亲,但次次都遭到我的拒绝。
你还在等什么?母亲为我伤心,你以为他还会回来吗?你个傻孩子,别等了,他的人他的心全被另一个女人拿去了。
我摇摇头,妈的话错了,男人的心虽然会漂移,但归根到底,永远属于他们自己。
是的,明泰会回来,他一定会再回来。我在心里这么想。
我没有错,那年第一场雪下完时,明泰回来了。
他瘦了,憔悴了,苍老了,像是一棵离开土壤漂泊许久的植物,缺失了水分,丧失了生命力。
听说他和玫瑰在同居不久便开始争吵,两人爱得深,恨得切,因为成长家庭环境的不同,人生观价值观有着极大的差异,很多事情的做法看法出现分歧,互相不能理解。他对她的抛头露面逐渐不满,她对他的管东管西开始厌烦。终于在一次当街大吵闹后,明泰提出了分手。
玫瑰是明艳刚烈的玫瑰,她从不会挽留,当即拿起行李,远赴他乡,不再给彼此留下一个机会,一点余地。
因为一系列的变故与打击,明泰病倒住院,高烧昏迷中,不停地唤着我的名字,一声声,情真意切。
明泰母亲亲自到我家,求我去医院看望明泰,我答应了她。
不仅仅是看望,还亲自熬汤,细心照料,明泰双亲感激羞愧,待我比往日更好十分。
而明泰仿佛变成了一个知晓自己犯了大错的孩子,面对我时总是小心翼翼,尽力讨好,而每次我离开时,总是拉着我的手,舍不得放开。
做什么呢?我笑,又不是不来了。
我怕你会不见,百合,我曾经那样伤害过你,你离开也是理所当然。但我舍不得,你不在的日子我总是感到恐惧。明泰牢牢握住我的手,掌心发冷。
怎么会呢?我一直在,不管你去了哪里,我总是在这等着你的。我轻柔地说。
明泰哽咽,将脸埋在我双掌中,开始哭泣。
那一刻,我感受到了一种回归。
明泰哭着恳求我的原谅,他说自己和玫瑰的爱只是一场幻觉,他说我才是他的真实,他说离开了我,他无法活下去,他说求我不要离开,他说请我嫁给他。
抚摸着明泰憔悴瘦削的脸,我再次答应了他的求婚。
对于我们的复合,众人都感诧异惊奇,我则平静如昔——这些似乎一早便预料到了。
玫瑰说,我不了解明泰的内心,其实不然。明泰向往自由,我一早便知,囚禁了太久的鸟,总是向往着蓝天,只是当他挣脱后获得自由时,才会发现自己已然丧失了求生能力,他最终会返回牢笼,那才是他温暖安稳的窝。
明泰是一只风筝,我手中有牵他的线,那些线,是他熟悉的社会阶层,是他无法抛弃的父母亲情,是他能自由控制的一切事物。而我,是这些东西的总和。
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我。
装修好房子,分发了请帖,办了婚宴,度了蜜月,兴许是愧疚,明泰对我越发温柔体贴,百依百顺,他父母家人也从不对我说一句重话。
我的一生,就这么尘埃落定了。
婚后不久,便有了身孕,两家人都开心,明泰日日护送我上下班,熬煮汤水,殷勤服侍,朋友亲戚都夸我有福气。似乎一夜之间,他们就忘却了曾经有个玫瑰,仿佛那不过是明泰修炼路上的一道障碍,而我,则是他的正果。他修成了正果,变得了众人的敬仰。
这个社会,男子总是要得便宜些,浪子回头金不换。换做女人,回头与否,都会被套上枷锁,受人唾骂。
即使再忙,明泰也会陪我去做妇科检查,等待时我也常猜测腹中孩子是男是女,我希望是男子——这个社会,女人似乎总要苦一些。明泰从不与我争辩,总是顺着我说定是儿子。众人眼中,他脾气极好。
恐怕只有我俩知道,他只是不敢。
不敢反驳我。
十月怀胎,诞下一儿,白皙可爱,单名为隆。自此,我生活重心全放在隆儿身上,前尘往事似乎全部忘却。
隆儿五岁时,我收到了玫瑰从芬兰发来的一封邮件。
百合:
你好吗?此刻是芬兰的冬季,极光绚烂,如童话□□活在此,能让人浮躁的心瞬间安宁。芬兰语中,极光被称为revontulet,翻译过来叫做狐狸之火。传说古代的芬兰人相信,北极光是因为一只狐狸在白雪皑皑的山上奔跑时尾巴扫起雪花落在空中而形成的,多奇怪是吗。
记得小时,总以为夜空除却星月云再无其他,后来才知晓,世间万物之多超过人的想象。
说了这么多,也不知你会不会看见。百合,你是我此生之挚友,我却亲手丢弃了那段友情。如我所说,是我对你不起。今次写信,只是想告知,明泰真正爱的其实是你。和我在一起不久,他便开始想念你,常无意间提起你的名字。我们争吵,很多次也是因为怀疑他忘你不了。
你会好奇为何事隔多年后我才说出这件事,原因很简单——我自私。总认为,在明泰的事情上,我输给了你。直到我在芬兰遇见了命定之人,深爱上他,过往的爱恨都成为烟云。我决定忘记曾经,父与母,明泰以及你。
忘记说了,我腹中胎儿已足八月,双胞胎,新的生命便是希望,他们将带来一个全新的玫瑰。
这将是我最后一次打扰,请忘记我,永远幸福。
你的玫瑰
寻寻觅觅沉沉浮浮,玫瑰最终和一位芬兰人结婚,定居国外。随信而来的,是怀孕的玫瑰与芬兰丈夫的照片,两人拥抱在一起,平淡而幸福。
即使是极光,也夺不去玫瑰的艳丽。
我的玫瑰,仍旧是美丽的。
盯着显示屏许久后,我轻轻地按动鼠标,永久地删除了这封邮件。
我没有告诉玫瑰,婚后不久,我就发现明泰在书房藏着他与玫瑰的一张合照,时常拿出偷偷观看。
其实,玫瑰错了,明泰爱的不是我,也不是她,而是自己。
男人大抵如此,握着百合,想着玫瑰;伴着玫瑰,念着百合。之所以和百合结婚,不过是因为百合适合婚姻。
仅此而已。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明泰家境富裕,工作优越,在凶恶尘世间能给予我依靠与保护,且经过那次变故,他已然明白,玫瑰的那个世界,虽然神秘绚烂,却并不属于他。
明泰缺少主见,骨子里仍旧像个孩子,离不开父母给予他的物质,离不开自己熟悉的世界。已经在婚前冒过一次险,深知结局会是失败,他不会再毁掉自己辛苦建立的一切,今后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他都会无奈而甘愿地和我在平凡的婚姻生活中腐烂下去。
当天晚饭结束,隆儿趴在地上,用稚嫩的声音念着英语补习班新教的单词。
Rose,玫瑰,玫瑰,rose。
明泰听闻,仿佛罪行被人揭发,顿时埋下头颅。
我笑着抱起隆儿,轻轻地搔着他的痒,和他在地上疯玩起来。隆儿唧唧咯咯地笑着,眼睛弯成月牙,可爱至极。他忽然凑近我的耳朵,说道,我最爱的人就是妈妈。
我也笑了,笑得落了泪。
这个世界,什么都不属于我,只有孩子,这个与我血脉相连的孩子,他永远和我在一起。
有他,我已足亦。
玫瑰不知道的是,在十六岁的那个星夜,我在心内回答了她的问题。
如果我们同时爱上一个男人怎么办?
看他爱谁好了。
如果他两个人都爱呢?
那么,我们就谁也不爱他好了。
谁也不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