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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换房子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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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从何来,我知道我的物种。这很好了,总比那些连自己是谁该做什么都不知道的好。
我是鬼,或者说,被人所赋予的名字是鬼。我每天要做的就吓人。至少,从我被挖出来后我每天都在做这个。
挖出来?是的,是被挖出来的。和我一起被挖出来的那个物品被送去了博物馆,而我只能自己找房子住。当然,我知道,我住的地方和它没法比。
这一天,如果没有遇到这个人,我还是和许多鬼一样,以人的恐惧为食。白天休息,晚上做工。
“鬼先生,您既然是鬼,干嘛非要纠结在这么一个小房子里。我穷的没钱只能住这个,可是您想住的地方没人敢拦,为什么不去住最好的饭店呢?”
这个男人在衣柜里找到了我,当然,很多同类都认为在厕所里被找到能达到不错的效果。可我不喜欢那个地方。每次都呆不了多久。
我选择了这个红色的衣柜,我喜欢这里面,木锈的颜色像甜甜的蜂蜜。我很久没吃过蜂蜜了,如果投个好胎肯定能再吃到,可是阎王不要我,我有什么办法呢?
还是跟随主流,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职业。
这个人类的建议不错。我应该是一个有身份的鬼,这个破房子的确不能住。
谁没事委屈自己?至少我不会。我披着星辰,连夜赶路。
谁说天上比较快?我不就瞬间到达七星级饭店了吗?
我在这个饭店住了很久,这里的人都很奇怪,没人怕我。
第一个见到我的人,喃喃自语地夸赞总统套房的最新科技。
第二个见到我的人,只看了我一眼便在墙壁上四处寻找,我不知道他再找什么,最终他疲累地睡着了。无论我怎么摇床都没苏醒的痕迹。
虽然没有达到效果,但我觉得我还没有失业。这不,两个月了这房子都没人来住,一定是被我的威严吓跑了。
我不像刚来时四处飘,而是有了新的目标。
我在想,怎么才能躺在那张柔软舒适,即使没人住也每天换床单的大床上。
我努力了很久,还是没研究出:为什么地心引力对我没用。
在我觉得自己快变成顿牛时,我的房间来了客人。
优雅的客人,他脱鞋的动作非常温柔,我想,我可以晚点再出来。
是半夜的摇篮比较好舒适,还是厕所的哭声比较动听....
哦~看他喝咖啡的样子,我想我可以委屈自己去厕所,只为了给他留个好印象。毕竟两个月没接客了。
他对着电脑弄了许久,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着,我的距离只能听见空格的声音每隔几秒轻轻响起。
印象越来越好了,我不喜欢虐待键盘的人,所以我从来不玩劲舞。
不过,他怎么一直喝咖啡啊,我很担心他晚上会不会不停地起夜。
我曾今遇到一个人。那个人让我嫌弃起厕所这么一个流传千古的职业场所。
我原先住的小房子到了晚上环境非常好,可那个人每次上厕所都要开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不知道什么叫节约用电。
一个晚上,我差点被不停开关的灯光闪瞎了鬼眼。我讨厌那个人,我都不屑去吓他。我只是踢翻了一个垃圾桶,他就退房了。
谁叫他四点四十四还上厕所啊,不知道那个时候是我可以触碰实物的时候啊!
我觉得我很好了,都没像其他鬼友一样,从洞里伸手摸人最软的地方。
当然,我不太想摸一个胖子也是原因。因为那个人,我嫌弃了厕所,但我创造了传说:随便一伸鬼脚就捍卫了领地!
哦~我只是回忆了下往事,没想到那人已准备休息了。才9点,啧啧,真是幸福的作息,他还能安稳地睡3个小时。
不过,我对这人的印象不错,我会让他多睡会。睡多久呢?要选个吉利的数字,四怎么样?
嗯嗯,不错的!我很高兴,我高兴就喜欢唱歌,当然,我不高兴也喜欢唱歌。
天地循环往复,我自鬼道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