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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大脚莲子 ...

  •   上天给了女人一双脚,不是用来缠成诡异的形状,不是用来比拼美丑,而是用来奔跑。
      莲子不知是因为喜欢奔跑才爱自己的大脚丫子,还是因为喜欢大脚丫子才喜欢奔跑,总而言之,能跑的时候,她绝对不会走,不管是在广州平坦的大道还是衡阳坎坷的石路,不管是在崎岖不平的山间还是蜿蜒窄小的田埂上,不管是发呆还是背书唱歌。
      奔跑已经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是锻炼,也是娱乐,是奔往未来,更是一种对过去的决然抛弃。
      于是,她无时无刻不在奔跑,只有为了等待三寸金莲的母亲才会歇歇脚。这一次,她歇得有点远,从大广州千里迢迢来到湖南衡山脚下,别看母亲一天到晚念叨谭家村就是她的家,必须认祖归宗,她还是打定主意歇好了就回去,不为别的,就为这份在街头巷尾奔跑的自由,在各种批判目光下和非议中奔跑的自由。
      父亲项志海说过,人生来自由,但总在各种枷锁之中。他为了打破枷锁而死,作为他的女儿,她同样无所畏惧。

      “阿……妈……”
      人还没回家,这娇滴滴的声音就响彻山间,埋头洗衣的项谭氏终于抬起头,捶打着隐隐作痛的腰杆,扶着灶屋的柴门往外探看,又发现门摇摇晃晃,有点要垮的架势,心疼得要命,慌慌张张放了手,眼前一阵发黑,一头栽出门外,生怕女儿大惊小怪白花了钱,干脆坐在地上往草丛里摸了摸,假装捡东西。
      “阿……妈……”
      谁家的姑娘都喊不出这种娇媚的声音,连项谭氏听了都恨不得在花丛里滚一滚,何况这些在田间地头忙碌的半大小子,随着山里悠长悠长的呼唤,一群阴阳怪气的声音此起彼伏,哄笑连连。
      也难怪这帮愣头愣脑的臭小子喜欢闹腾,这对母女虽然是走投无路回来投亲,还投了一门铁公鸡亲戚,过得凄凄惨惨,莲子可是一点委屈像都没有,不愧是大广州来的妹子,读了一肚子书,长得俊俏,嘴巴也热闹,不出三句就能哄得人服服帖帖,真是人见人爱,再说闹一闹,假如能赚她用那副好嗓子唱歌一般骂几句,岂不是美事一桩。
      果然,山林里传出脆生生一声怒吼,“阿妈,赶快认几个儿子,叫他们养你!”
      虽说都喜欢这个大广州来的妹子,有文曲星谭缄和谭颂清在,村里的臭小子倒是都有自知之明,知道高攀不上,谁也不敢接这个茬,于是笑声在田间地头轰然而起,惊得刚刚归巢的鸟雀呼啦啦飞起一片。
      项谭氏晕劲儿过去,气不打一处来,从柴垛里抽出一根木条,发觉这可是根带刺的荆条,慌慌张张隔着矮墙扔进简陋的灶屋里,随手抽了一根最细的桃树枝桠,气势汹汹地指着山里那影影绰绰的人影大吼,“一点妹仔样子都冇,叫乜叫!”
      话音未落,旁边的谭家大屋正门口果然探出一张因为愤怒而有点扭曲的脸,项谭氏心头抽了抽,赔笑道:“喜哥,您是男人家,力气大,要不要帮我抽抽这个不听话的妹仔?”
      谭崇喜斜眼看着山间蹦蹦跳跳的人影,脸上怒气更盛,瘦骨嶙峋的脸绷起来,颇有点书里头的鬼模鬼样,项谭氏暗道不妙,悄然退了一步,手里的桃枝掉进柴垛里。
      谭崇喜一只脚刚跨出高高的门槛,屋里传来谭老夫人一声怒吼,“打坏了晚上谁给我捶腿,谁给我唱戏逗乐子!”
      谭崇喜的脑袋和脚应声缩回去,同时将大门重重关上,项谭氏看看他家屋顶上的炊烟,悄然松了口气,直道今天运气好,赶上了谭崇喜家开荤,谭崇喜家平日吃素还没这么谨慎,桌上要有点好菜,整个谭家大屋就如同铜墙铁壁,连只苍蝇都钻不进去。
      项谭氏刚找出那根桃枝,莲子甩着两条黑辫子飞过来,乐呵呵将她一把抱住,将满头汗蹭在她肩膀,拉长了声音娇滴滴地唤,“阿妈,我饿呀我饿呀!”
      项谭氏满腹心酸,泪珠簌簌地落下来,项家是南海大族,一群败家子除了正事什么都不干,成天挖空心思找乐子,京戏粤曲信手拈来,孩子们也都学得炉火纯青,久而久之,竟没一个人愿意正经说话。项家老大,也就是莲子她父亲甚至还跑去找刺激,玩一种叫革命的东西,结果把自己的小命送在广州大街上,害得她们母女被项家排斥,有家难归,相依为命,落到今天这步田地。
      莲子耳濡目染,天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野猴子脾气,虽然不怕跟着她过这种苦日子,假如项家良心发现,将她认回去,以后只怕又是一个被革了小命的对象,这叫她这个做母亲的情何以堪!
      莲子倒也乖觉,看母亲落了泪,连忙收敛调皮之色,掏出手帕给她擦干泪水,静静等她哭完,这才从怀里掏出两个鸡蛋,附耳轻笑,“阿妈,我教课的报酬。”
      项谭氏破涕为笑,轻轻啐她一口,“你会教课才有鬼,从哪里骗来的,赶紧还回去,我们寄人篱下,平时言行要注意一点,别让人家说闲话!”
      莲子早就对她这番说辞习以为常,轻轻叹了口气,将鸡蛋小心翼翼收好,转身蹦进灶屋,拿着锅铲用力挥舞,“阿妈,闪开啰,今天尝尝我的手艺!”
      项谭氏看看小桌上的一碗白米饭和饭上面零星一点辣椒,知道吃了几天辣椒和咸菜干饭,确实不如她的意,而自己也没本事变出一点吃的来,只得默默坐在灶下添火,绞尽脑汁想明天的伙食。
      不过,她自幼被人伺候惯了,从未想过有自己张罗吃穿的一天,自然也想不出什么好点子,只是突然想起米缸又见了底,而谭崇喜肯定是连根针都不会借,愁得太阳穴突突作痛。
      莲子呼呼喝喝两声吆喝,饭菜已经做好,项谭氏丢下火钳,一碗香喷喷的蛋炒饭就到了面前,莲子又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笑容,“吃完我们喝蛋汤!”
      大概是太久没沾好东西了,项谭氏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就咕咕直叫,一个劲造反,只得收声,赧然地接过饭,闻到香味,再也说教不下去了,略带急迫地开始扒拉。莲子倒是一点也不客气,抄起家里最好的洋铁盆子装蛋汤,喝得惊天动地,喝完一盆还不过瘾,一边打汤一边笑,“广州的习惯真不好,下次我要学谭家村男人的习惯,先喝酒吃菜,吃完菜再吃饭,最后喝汤。”
      说起来项家还真出了不少酒鬼,项谭氏又着了急,百忙之中从大碗里略微抬眼,对她怒目而视,囫囵不清道:“你敢学男人喝酒,看我不打死你!”
      莲子哈哈大笑,用汤泡了一碗饭稀里呼噜吃下去,提着桶子就跑,留下娇莺出谷般的袅袅余音,“阿妈,看在我做了饭的份上,今天省点力气吧,不要念叨我啦!”
      项谭氏追了两步,自然只看见她两条高高飞舞的黑辫子,低头一看,碗里的饭也吃得剩了底,猛地醒悟过来,颠着小脚冲到灶台边,果不其然,锅里哪里有蛋汤,根本就是一点刷锅水。
      自以为带着女儿脱离广州那个龙潭虎穴,却没想到反倒成了累赘,项谭氏长长叹息,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剩下的一口饭送进嘴里,要是让谭崇喜看到家里有蛋,还不知道会在她家闹腾成什么样呢。
      放下碗的那刻,摇摇晃晃的柴门被人一脚踢开,轰然倒地,项谭氏吓得一个哆嗦,一口饭喷出来,呛得眼泪鼻涕横流,就势横趴在灶台痛不欲生,浑身油烟灶灰也顾不得了。
      一双男人的脚两步就逼到眼皮底下,随后,一张信纸啪地一声打在她脸上,正好黏在鼻涕上没掉下去,也遮住了她的视线。
      男人的声音略带稚嫩,气势却十分足,“竟然要我娶你家的姑娘!你家是不是没镜子,照不见自己的疯样!”
      另一个低沉许多的男声同时响起,“你说对了,她家穷到连像样的碗筷都没有,怎么会有镜子呢!”
      话音未落,一人将一块铜镜拍在她脸旁边的灶台上,两人同时冷笑一声,同时转慎离去,又同时被一股强大的水流冲回来,踉跄两步,脚下一滑,四脚朝天坐到地上。
      项谭氏自然知道这是哪两尊惹不起的大神,心下一慌,来个先下手为强,将这团狼藉交给女儿处理,径直扑出屋外,扯开嗓子嚎啕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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