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颠颠写完字爬来更文,发现文下多了许久留言、多了章章回评的好孩纸(*^__^*), 嘻嘻,谢谢你们,刷屏刷手机看留言是我最大的爱好~~ 哈哈
话说介个,(⊙v⊙)嗯,欢喜失忆了,除了《灯草和尚》,她全都忘了╮(╯▽╰)╭ 乃们要问我为毛全忘了却记得一本黄书,我滴解释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故,二者皆可抛!(板砖殴死)
噗—— 其实不是啦,我个人认为人在受刺激之后,会基于生理本能忘掉一些曾伤害至深的记忆。怀真和咆哮公,不幸地,暂时列如这个被遗忘的范围。
皮埃斯:木有虐啊,不要老说我“大后妈”嘛,万一我一时激动满足了乃们的评价,肿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