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4、第五十三座岛:星空•远望 ...
-
李曼离开之后,陈斯又折回刚才那家登山用口店,一口气买了整套的登山装备。心痒痒想行动。他在店里忙着置办,忘了手机还关着。很快东西准备齐全,整整一个大大的登山包才放下,还有帐蓬,他准备在山上过夜。
他出发时将近下午二点,去了以前读大学时曾去过登过几次的山——天马山。其实S市山并不多,大学时去遍S市所有的山,长假时都周边几个省里的山。这次因为临时起的意,去了最熟悉的天马山。
天马山是S市陆内海拨的最高点,99.8米。山势陡峭,离市中心不远,是S市一些登山爱好者的常来的地方。
因为是读大学时来过几次,陈斯庆幸自己还记得路。当天晚上,陈斯在山顶了支起了账蓬,吃了些压缩饼干和水之后躺在地上看星空。
山上的星空很纯,没有被大城市的灯光污染。只是有很多的树枝挡住了夜空。这让他想到了报导上描述的暗天之岛,应该比这里更加的美丽,漆黑的夜空中,繁星密布,如同是星星银帘,他很想看看从地平线的一端到另一端是何等的壮观。陈斯笑着,也许他不该加入登山社,也许更适合加入天文社。
正因为对纯净星空的追求,他才会想站在离星空更近的地方。
山顶上的夜晚很安静,安静到能让他的足够的时间思考问题,未来的路应该怎么走,真的要和李曼结婚吗?那么李曼肚子里的孩子……
陈斯突然想到了李曼接电话时表情。
如果不和李曼结婚,李曼的父母再加上他的父母……陈斯笑了出来。如果这个时候姚以清在身边该有多好。姚以清应该不会喜欢登山,但是她同样喜欢星空。两个人同时依偎在星空之下,该是一件多美好的事。
可惜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陈斯的眼角流出泪水,心里阵阵发痛。
周日那天李曼又来到陈斯家中,说是让陈斯一起去她父母家吃饭,顺便商量结婚的事。陈斯跟着李曼去。他木然地开着车,只觉自己像具行尸走肉,没有了再爱的权力。甚至几次都差点闯红灯。
“魂不守舍?在想你怎么向小情人解释?”
“请你不要污辱她。”
李曼一怔:“怎么,我还说错了吗?她不是小情人是什么?”
陈斯不再和李曼说话。姚以清不是他什么小情人,姚以清是他真心爱着的女人。他想与之终身相守的女人。
在李曼家里陈斯受到了热情接待。李曼的父母本来很喜欢陈斯,再说也是定过婚的人。李曼和他之间的争执,在两位老人眼里看来也实属正常。小夫妻吵吵架,都是床头吵床尾合,都说夫妻没有隔夜仇。
上次的分手两人确实闹成了当真,李曼的父母和陈斯的父母都各自劝自己的孩子,无奈两个人都是嘴硬,不肯合好。现在孩子都有了,该马上结婚。两位老人很是高兴,看到陈斯来,热情地让陈斯坐:“陈斯,坐,坐。”
李曼的妈妈是个知识份子,平时对李曼的要求也很高。对于李曼选的这个未来女婿很是满意。
“好。”陈斯坐到一边的沙发上。
李曼的爸爸和陈斯聊了一些公司里的事。李曼的爸爸在市政府里任要职,在家里也是他说了算。这次李曼和陈斯终于要结婚了,他也很高兴。虽然说早定了婚,可是之后一直不见两人有动静。
“小陈,我女儿以后可真要交给你。”
“爸爸,我会好好照顾她。”陈斯点头应允。
“你们想把酒席定在哪里,都商量好了吗?”
“妈,我们来是为了酒席的事。还有请的一些客人,还有很多事要做。”陈斯看了眼李曼,在她自己父母前,她总是扮演着一个标准的乖乖孩子。在旁人眼里,他和李曼一定会是一对模范夫妻结合的幸福家庭。
“曼曼,早点回来和陈斯一起住着。夫妻长时间两头分开住,总归不太好,会影响感情。再说,你在那里一个人,妈也不放心。”
“妈,我知道了。我也有这个意思。我正审请调动工作。”
饭后陈斯要回去,李曼没有想跟着去的意思。只是说:“妈,今晚我要住在家里。”
“都快结婚的人,还老是粘着妈。”
“妈,我不是想您了吗,想多陪陪妈。”
看着李曼和她父母说话时的样子,让他想到了姚以清,如果以清的父母看到以清出嫁,也会很高兴吧。
“你笑什么?”李曼看到陈斯沉浸于自己世界中,提醒他一句,别忘了这是在哪里。
陈斯只是说了声:“爸妈,我先走了。”
李曼站在门口看着陈斯的背影,看着他上车,离开,才关上门。
陈斯回到家之后,想来没给姚以清打个电话。“以清。”
“嗯。”
陈斯听出姚以清的声音有些如释重负后的感觉。“对不起,忘了给你打个电话。周六时我去登山。没有事先对你讲一声,让你等着。”
“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一直很担心,打你的电话一直关机。”
“不会有事的。”陈斯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轻语,“山上的夜晚能看到很美的星空。很看到很多很多在大城市里看不到的星座。那时我想,如果以清也能看到这么美的星空该有多好。”陈斯停止说话,听到那边有轻轻的抽泣声,“怎么了,哭了吗?下个周未我一定会来看你。”
陈斯挂了电话,一定会来看你的,以清。陈斯痛苦抱着头,不知道这次之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你,以清……
李曼不想管酒席的事,让陈斯全权处理。上班时陈斯一直忙着和酒店、婚庆公司的联系。公司里的人知道他要结婚的事之后,一见就问他要喜糖。他只能说一定一定,到时还要请大家来喝喜酒。
除了酒店,还有李曼到时要穿的婚纱。李曼曾说过,她不要拍婚纱照,嫌那些俗气,所人的在镜头面前都达到了一个自己都认不出自己的完美程度。“是不是很好笑?让化妆师把自己化成了别的女人?”
陈斯回想起李曼说过的话,如果是姚以清的话,再怎么化,她还是她自己,就算别人认不出来,他还是能一眼认出。
李曼的婚纱在周四时送到陈斯家里。是李曼在一个店里订做的婚纱。依着李曼性格,绝不会穿别人穿过的婚纱,绝不会要一件很普通的婚纱。于是李曼的这件出自婚纱女王——王薇薇之手的一件婚纱——此时正挂在陈斯的衣柜里。
离酒席日子还有一段时间,婚纱就挑好了吗?李曼考虑到了那时肚子的情况,腰身做得比平常的大了些。如果再不办酒席,恐怕会穿不下这么漂亮的婚纱。
纯白的婚纱,风格简洁明畅,线条明朗。确实符合它的身价,够买下一辆名车。也只有李曼会这样。
陈斯感到了好笑。李曼衣着华丽的出现在婚礼现场时,那么他呢?他在这次的婚礼中只是一个配角,一个需要杵在那里作装饰的配角。
他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陈斯又看到姚以清买给他的那件衣服挂在婚纱旁边,他去拿开,挂到另一边。又看到了那件毛衫。婚宴时的天气,大概可以穿毛衫了吧。陈拿起那件毛衫,看得出神。如果姚以清能穿上这样的婚纱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