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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四十二章 七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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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花树,花瓣很细碎,在风中会四处飞舞,就象黄金急雨.
它们会在每年七月的同一时间绽放,嚣张而热烈,将整个无忧谷变成漫天飞雪般的妖艳而瑰丽。
我没有父母,三岁那年,被无忧谷谷主无忧在狼洞里发现。
我赤身裸体,饮毛嚅血,脾气暴躁无常。
我咬伤了他的胳膊和腿,他把我带回了无忧谷。
他教给我剑术,称我为狼孩。
我叫他师傅,彼此冷漠。
他是个身材修长,目光清丽高雅的男人,永远带着一张青白色的死人面具。用剑毒辣决绝,毫不拖泥带水,他说,持剑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谁能第一时间出手谁就是赢家。
要么杀人,要么被杀,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简单。
六岁那年,我第一次杀人。
那是个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的六岁男孩,名叫七央。
我去杀他时,他正蹲在蔷薇花海中采摘花苞。
那种四月蔷薇鲜红似火,芳香浓郁,可以沏茶养颜,消毒败火。
他一身白衣,身材瘦小纤细,性格温良柔顺,是无忧谷最善良的药师,有着最美丽的容颜和最漂亮的手指。
他对谁都会毫无防备的微笑,笑容安静而忧郁。
我站在他身旁,他抬头对我微笑,他问:“狼孩,你的伤还痛吗?”
那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出剑削下他的头颅,扬起的血花象场温热的细雨,他整个人向后倒去,手里的花苞散开,铺满他的全身,雪白上绽开朵朵嫣红,触目惊心。
我持剑的手心有血渗出,手掌上缠着他昨晚为我包扎的纱布,纱布下是他熬夜赶制的最好的金创药,他是无忧谷唯一肯和我说话,对我微笑,会问我痛不痛冷不冷饿不饿的人。
他昨天对我说,蔷薇花枝上的第一朵蔷薇花苞晒干包进枕头,可以助眠,那时,狼孩,你就不会再做噩梦而无法入睡了……
他说这话时很是高兴,目光温润如玉,唇角微挑,胜似莲花,他喜欢我,我一直都知道。
他死了,身体淹没在猩红的蔷薇花瓣。
无忧负手站在我身后远处,他对我说:“狼孩,你做的很好!”
我不开口,因为我不会讲话。
那夜,天降大雨,整个无忧谷的蔷薇花全部凋零坠落,直到我离开,再也没有盛开一朵。
那片花地变成一片汪洋,成为一面镜湖,莹蓝色的水面盛开洁白的莲花,层层叠叠,经久不息。
从此,我杀人从未眨眼过,心静如止水。似乎我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滚烫的红,而是凝固的冰。
十四岁那年,无忧谷第一次接见外人。
骏马金鞍,气势恢弘。是天下扬名的沙漠孤城剑圣使者,他们要来接回城主的小儿子,七央。
无忧拉着我的手,对他们说:“这就是七央。”
所有人都向我跪倒,黑色描金的衣袍张扬如墨。他们朗声对我说:“恭迎二少主回城!”声音清朗底蕴深厚,在空荡的无忧殿回声不绝。
无忧第一次对我露出微笑,幽深的双眸清冷空洞满是讥讽。
我知道,真正的七央,早在八年前就已倒在我的剑下,他的头颅和身体永远沉在那片冰冷蓝色的湖底。
无忧说:“七央,从此你竟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家人,看,多好……”
家人?
那是什么东西?
做什么用?
……
樱花初开时,我随沙漠孤城的使者浩浩荡荡离开无忧谷。
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我见到了第一位“家人”。
一一身雪白的衣衫,站在葱郁滴水的修竹下,一尘不染,风华绝代。
光滑细碎的青石小路因为刚下过雨而清冷湿亮。
他的眼睛如那人一样温润如玉,清澈干净。相似的眉眼,相同的笑容,美丽而不可方物。
他似乎已经等了好久,远远的见到我便露出欣喜欢愉的表情,急急跑来,他对面无表情的我微笑,阳光般明媚耀眼,我突然听到花落的声音,晶莹大片的落花,洋洋洒洒,发出优雅细微的轻吟。
他对我说:“七央,我是风谷,我来接你回家。”
他拉我的手,我一把挥开,他一楞,即而微笑,环臂将我揽在怀里,他说:“小七央,我是你的哥哥,是最喜欢你的人,我们将永远住在一起……”
他的身体柔软,有着好闻的花香。
第一次有人和我如此接近,也是第一次被拥抱在怀里。
我觉得茫然……
最喜欢的人,当时的我无法参透,直到一年后我才真正明白……
永远生活在一起,当时的我毫无感触,直到后来,我才懂得其中的刻骨铭心锥心刺骨……
只是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