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第二章 ...

  •   第二章
      二月二十日,距离围城不过二十来天,容秀便亲眼目睹了太平天国那次辉煌的入城仪式。这次的抛头露面本来是胡氏所不许的,但耐不住容秀缠住她苦苦哀求。自从太平军进城以来,对待□□的事件处置得极为严厉,浑水摸鱼的地痞们自然是严惩不怠,即便是他们自己军队中的人犯了细微的男女之事,也是一律割下头颅悬挂在城头。因此,南京城的治安却比战前还要严整,妇女上街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胡氏想了想,豁达的同意了容秀的要求,并让轻舟和江氏陪同前去,她一个人留着看家。
      在出门前,容秀刻意修饰了一下,她来南京倚靠亲戚,本来就没带什么饰物。轻舟大方的拿出自己的首饰盒让她挑选,她流连了片刻,挑了朵绢花戴上。因为对即将参加的仪式充满了向往,她笑吟吟的,脸上容光焕发,就连轻舟也为她的喜悦所感染。轻舟犹豫了一会,还是把为张家少爷戴孝的那朵白花摘了,换上了一支银白色珍珠扎成的彩凤。
      三人欢天喜地的出了门,此时正是旭日东升。远处大报恩寺的琉璃塔上飞转着晨曦中的明丽,一队“人”字形的大雁从塔腰那里划过,渐行渐远。一带的秦淮依旧是那样恒久绵长的流动着,只是曾经旖旎了几个世代的画舫却全部没有了踪迹。再远些的长江,千帆竞帜,大大小小的战舰铺满了宽阔的江面。
      古老的聚宝门上,悬挂着曾经的两江总督,陆建瀛的头颅。因为他与数字有关的姓氏(六),他的躯体被杀死他牌尾童子们切成了六块,分别悬挂在六个城门,迎接着这群来自广西的起义者。
      晨光中的南京沸腾了,聚宝门前的街道两旁早已挤满了密鸦鸦的人群,他们都在昂首张望,急切的想目睹太平天国群英的风采。喧嚣的声浪此起彼伏,却都在进城军队锣鼓和唢呐的声中被渐渐压了下去。
      容秀三人到了聚宝门的时候,入城仪式才刚刚开始,只见门前宽阔的大道已经席卷在了一片大红和金黄的海洋中,那种浓重的色彩也只有城外雨花台畔通身饰满琉璃瓦的大报恩寺塔能够比拟。最先进城的是太平军的诸王。前面的天王,乘坐在一顶金黄色的大轿里,轿身上飞满了金线绣制的蟠龙。即使是身边的轿夫和侍从,身上也穿着夺目的黄马褂。
      天王的大轿之后,是从广西便追随他的东北翼三王。东王坐轿,北翼二王骑马。十里长街,是络绎不绝的明艳浮华。华丽而耀眼的光线刺痛了容秀的眼睛,她几乎落下泪来。
      等她擦去眼泪,抬头再看的时候,诸王的队伍已经过去了,在一片滚动的金黄色中,只能看见远方天王轿顶那只孤零零的仙鹤。
      喧天的锣鼓充斥着这条宽阔的街道,接下来的军队大多骑马或步行,那浩浩荡荡的队伍,是一眼望不到头尾。
      容秀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众多太平天国的官员和士兵,只见他们或带风帽,或用红巾裹头。在这些饰物的遮盖下,她看不到全部所谓反抗满清的长发,却能从这些人的面貌上看得出他们都带着种自由而从容的风度。他们的衣着,均不甚得体,大多金红,间或杂以紫青,在浓墨重彩中浓艳着俗丽。那一个个单体或许滑稽,但一旦组成了声势浩大的军队,却豁然有了种“冲天香阵,满城金甲”的锐气。
      围观的人流向前涌动着,他们也都迷醉在这种叱咤磅礴的声势中。进城的军队足有百万之众,他们迤逦在六朝古都的金陵,宛如一条生机勃勃的巨龙。
      军队中也有不少女兵组成的队伍,她们跟男人一样,大多不畏严寒,即使是在这早春二月也赤着双脚。那些黑瘦的面孔上,没有江南人的纤巧细腻,却蕴含着巨大无比的力量。容秀强烈的感觉出,对面的这些人都是强大的,能够掌控自己命运的人。他们尽管不符合传统的江南风情的美丽,却有种被完全释放出来的以生命织就的威严。
      看热闹的人群中也混杂着许多乞丐,一些人挤在前面,胆子大的竟然伸手向这支华丽的大军讨要起来。那些汉子们却并不在意,他们毫不吝惜的向讨要的人抛掷着钱财。这种意料之外的义举震惊了富裕的南京人,在他们的印象中,清朝的军队只有抢夺老百姓的劣迹。
      不知是谁第一个在围观的人群中鼓起掌来的,随后欢呼和掌声便响彻了云霄。容秀抽出了被轻舟紧握的手,也开始鼓起掌来。她的手被拍的生疼,却因为这种疼痛感到了由衷的喜悦。她觉得自己仿佛融为了这条巨龙的一部分,也在这早春的料峭中无拘无束的绽放着青春和生命。
      这支盛大而壮丽的队伍终于在万民的欢呼中远去了,围观的人们渐渐散去,但容秀却久久的不愿走开。
      “陈姑娘,该回去了!”江氏拉了拉她的袖子,容秀这才不舍的转回了抻得有些酸痛的脖子。她愉悦的笑了,清新的空气在她身边流动,显得轻快无比,连淫靡着六朝金粉的秦淮河,也一扫沉积了千年的脂粉气,变得明丽而洗练了起来。
      在回朝天宫的路上,容秀反而变得沉默了起来。轻舟看她不象这几日那样高谈阔论,不觉有些奇怪。她侧过头看容秀,却见她眼睛明亮,仿佛梦一般的微笑着。
      这时候的容秀心中油然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她从来没有恋爱过,否则,她会知道,那种感觉类似一个人情窦初开时的爱情。人在恋爱中总是会无限扩大对方的优点,容秀也一样,她在这个阅兵仪式的早晨,第一次爱上的便是那个充满了华丽美梦的人间天堂。
      “姐姐,你怎么不说话了?”轻舟有些气闷,她不擅言辞,但却特别喜欢听容秀说话。
      容秀还是在飘渺的笑着,直到对面的小巷中传来了一声惊呼。她的笑容瞬间凝固,因为那叫声居然是女子的声音。尖叫声中还夹杂着男人猥亵的笑声和呼喝。容秀异常气愤,她想不到在今日圣兵驻扎的天京居然还有这种□□妇女的事情发生。容秀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的血勇之气,便拔脚向声音传出来的地点跑去。
      “姐姐!”
      “陈姑娘!”
      轻舟和江氏一时没有拉住她,眼看着容秀纤巧苗条的身影闪进了一条阴暗狭窄的里弄。
      “住手!”容秀大喝一声,她飞快的从一群男人的肩头掠了一眼,便已经猜出了大概。只见里弄的深处站着一名少女,她虽然做着男装打扮,面色也很肮脏,但却能让人一眼便认出是个地地道道的姑娘。
      那几个男人转身向她走来,容秀不禁退了一步,却又站住大声的说:“你们不知道天兵进城是不许欺负女人的吗,你们有几个脑袋,敢来这样做!”
      这时候,轻舟和江氏也鼓足勇气,她们互相搀扶着走进了小巷,虽然心中忐忑,却也细声细气的央求着那些汉子,说是只要他们放过那个女孩子,她们便不会向太平军告发。
      “各位大小娘子,我们绝对不是那等□□无耻的小人。你们不知道,这女子其实是个旗人!我们是在为□□除害!”为首的一个人作了个揖,态度倒很是随和,他是名土生土长的南京人,举止言谈中不无南京人的礼貌。
      “旗人?”容秀不禁看了看那个少女的脚,果然是天足。刚才她一气跑过来,实在是太激动了,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是这样呀!”她颇有些惋惜的看了看她,突然认出了她就是二十多天前在莫愁湖畔见过的那个旗人少女。不过,那时的她优雅文秀,衣着得体,现在却被人突然间逼入了绝境。唯一相同的是,她依然美丽的夺目,即使是不合体的男式衣衫,即使是面上涂满了烟煤的黑色,她依旧是那样的高贵和美丽。
      那个少女手无寸铁,身边的几个大汉却都手持着木棒。他们给容秀解释完毕,便渐渐的又围了过来。
      少女突然仰天喊了一声,曾经如音乐般悦耳的声音此时变得嘶哑了起来,美丽的眼睛却因悲愤而显得格外明亮。容秀看见,少女的眼中并没有一滴泪水。她转过身,把头狠狠的撞在了墙上,她用了那么大的力气,竟然连头骨都撞碎了。
      就这样,满城两万旗人中最后的一个人死去了。容秀曾经猜中过她的身份,她还真的是江宁将军祥厚的女儿,拥有着和紫禁城中咸丰皇帝同样的姓氏。
      轻舟哭叫了一声,她的眼睛马上被身边的江氏捂住。容秀默默无语,眼见着那些男人把少女的尸体拖走。因为即使是旗人的尸体,也能换来五两银子。
      但那五两白银,他们又能保留多久呢?不久之后,□□便颁布了圣库制度,凡藏银超过五两不缴便是变妖,按照律法当斩不怠。
      那些大汉都是什么也没再向巷子里的三个女人解释,他们匆匆拖走了少女的尸体,似乎也感到刚刚做的事并不如何光彩。黯淡的青石板地面上,红艳着少女刚刚被拖走时沾上的血迹。三个人转身离开,都是小心的避免足底沾上血腥。
      风似乎起来了,吹得容秀鬓角的头发如麻一般的乱。浑身上下寒意彻骨。轻舟拉着她的手,还在不停的啜泣着。容秀突然不耐烦起来。
      “别哭了!”她甩开轻舟的手,快步走向前去。过了一会,身子因为急走渐渐暖和起来,烦躁的心情也终于被镇压住。
      朝天宫附近胡氏家的房子露出了一角,容秀终于下了决心,她打算到了胡氏的家,说什么也要在观音的瓷像前给那个旗人的少女上一炷香。
      大门就在眼前,却和平常不同了,只见两扇门左右不规则的敞开着,家中似乎发生了什么变故。
      她急忙跑进了屋子,只见胡氏抱着丈夫的灵牌呆呆的坐在雕花楠木大床上,家中的器物多有不翼而飞,而那尊白瓷做成的观音塑像却在地上被砸了个粉碎。
      “娘姨,出什么事了?”容秀惊异的问。
      胡氏抬起头,脸上宛然有着泪痕,却勉强的笑了笑。便在这时候,轻舟和江氏也相继走了进来。看到家中似被洗劫过,都是惊问。
      “阿江,你先出去,守着大门!”胡氏已经镇定了下来,她向来语气轻柔,此时却带上了三分命令的口气。江氏虽然还想询问,却也不得不服从离去。
      看见江氏离去,胡氏立刻站了起来。她走到雕花大床对面的墙壁前,把丈夫的牌位交到左手拿着,右手掀开汤粥翁的《莫愁烟雨》,然后指着画卷后面的一处,招呼容秀和轻舟来看。
      容秀走过来,看见画轴之后只是一面粉墙,和屋中其它的墙壁并无什么异样。如果非要说上点什么特征的话,也只有墙上有着几处不规则的凹凸,但那在白粉墙上是再普通不过的现象,就算是墙壁别的位置也有类似的痕迹。
      “你们注意看着!”江氏说完,伸出右手,纤长的指甲仿佛银刺般的点了几下,却听见“嚓,嚓”几声连续的响声,面前的粉墙之下赫然出现了一个能够容一人钻入的洞。
      “这就是先夫生前攒下的所有财物!”胡氏低声说着,语气中不无骄傲。
      屋子下面竟然藏着一间密室,别说容秀不知道,就是在这里长大的轻舟也从来不曾见过。只见这间窄窄的,只能容纳一人转身的密室中堆满了金银珠宝,价值难以估量。它们已经多年不见天日了,乍现在正午屋中明亮的光线下,都是尽情显现着璀璨葳蕤。
      容秀吃了一惊,却见胡氏回头冲她一笑:“陈姑娘,轻舟,注意看着!”她的手指连动,片刻间粉墙下的地面已经原封不动的滑了回去,看上去严丝合缝。容秀不禁蹲下来仔细察看,只见地面上找不出一点痕迹。
      “娘姨,你这是……”容秀看着胡氏,惊讶中又有些惶恐,她虽然知道胡氏向来待自己不同,却从未想过会如此相厚。
      “陈姑娘,请不要疑惑,现在的局势,真的是谁也说不清。我也算活了三十多年,经历的事情算是比你们多一些,总感到不久这里势必会有巨大的变化。”胡氏凄然一笑,紧紧把丈夫的牌位抱在胸口,却把目光投在自己女儿懵懂而稚气的脸庞上,“我以前总是太过娇养轻舟,她也是从小就没吃过什么苦,如果,”她的声音不禁低沉了下去,却坚持着说完:“如果将来有什么艰难,她一定要比其他人承受更多的苦痛。这都是我这个当娘的犯下的错误。陈姑娘,你比轻舟要坚强得多。大难临头,有些钱财总是便宜,我希望你们今后彼此间能互相照应!”
      “娘姨,你这是说的哪里的话,轻舟便如我的亲妹妹。这些钱财日后自然都是轻舟的陪嫁!”容秀说着,语气中也不禁带了些哽咽,她并不贪图这些财宝,而是为胡氏对自己的信任感动不已。“而且,”她补充着说:“圣兵进金陵,秋毫无犯,娘姨不必担心!”
      “哼,看着吧!”胡氏放下卷轴,冷笑一声,“刚才圣兵来家里头,先是砸了观音像,说是妖魔。粮食也让她们扛走了,说是以后按日发放。她们还拿走了几件家具,说是这架床也要搬走,只不过暂时搬不动,现在她们叫人去了!”她看了一眼容秀震惊的面容,又急忙说道:“现在时间紧迫,她们很快就要回来,而且她们告诉我,一会必须搬出这间房子,到她们的女馆去住。陈姑娘,轻舟,你们看清楚如何打开密室的门了吗?”
      容秀和轻舟同时点了点头,她们都是冰雪聪明的江南女孩,虽然是在仓促的情况下只看了一次,却都是牢牢的记住了。
      胡氏松了一口气,又对她俩叮咛着说道:“这些圣兵都是些大脚的蛮婆,一会过来,她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你们两个可千万别跟她们倔强呀!”她看着女儿娇美的脸蛋,爱怜横溢,心中却又暗自庆幸,那些来家中的圣兵都是女人,轻舟的清白应该无碍。
      “娘,舅舅家……”轻舟提醒着母亲,然而,她的话被门外的一阵吵闹声打断了。
      胡氏摆摆手,急忙率着两个女孩子出去,只见江氏拼命掩着门,而门外却被巴掌拍的山响,间或杂以广西土音的高叫。那些声音音质铿锵,院子中的四人都听不懂说得是什么。
      “阿江,开门!”胡氏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根门栓能拦得住她们吗?”
      江氏闻言拉开了门栓,一群赤着脚的女人立刻涌了进来,她们围住江氏,都是高声呼喝。其实她们只是在对江氏讲道理,可是那种方言听在耳中却比平素里她听过的任何骂人的话还要气势汹汹。江氏早已吓的呆了,即使身上被推搡了几下,也缩着身子不敢吱声。
      江氏表现出的胆小退让马上令这些人满意了,她们丢开了她,径自向内室走去,甚至连眼角也不屑向容秀几人扫一扫。她们,俨然是以主人自居了。
      能在别人家如入无人之境的,只能有两个身份,君主和盗贼,所谓的成王败寇,道理却是相通的。
      轻舟缩在容秀的怀里,她的母亲还手握着牌位,所以她唯有依附容秀。一名身材矮小的妇人走过轻舟的身旁,一把便拔下了她头上插着的珍珠彩凤。
      轻舟叫了一声,她的眼泪在眼眶中打转,真的是委屈之极,却不敢向那个妇人说什么。只见那妇人面目黧黑,样子长得着实凶蛮,不由得轻舟不害怕。她不甘心的看着那支彩凤,却见它擎在妇人粗糙黧黑的手中,衬托得异样宝光夺目。
      “罗二妹,把东西还给小姑娘!”那声音不高,而且低沉沙哑,却显得不怒自威,声音的主人刚刚从门外走进来,乃是一名身材高挑的女子。那女子身披一件大红色的披风,腰里别着两把手枪。
      她显然是这群人中很有些地位的人,所以她的话音刚落,罗二妹便马上把彩凤塞回了轻舟的手里。
      轻舟举着彩凤,立刻破涕为笑,她上下打量着这名刚进来的女子,她的长相奇特之极,双目斜睨,几乎到了竖起来的程度,颧骨高耸,面色黑得发亮。这些岭南的女子大多肤色不甚白皙,她却比她们还要黑上许多,但尽管如此,她却并不难看,而且因为脸部这些奇怪的特征显出了一股独特的魅力来。
      “我们圣兵并不是白拿你们的东西,”她神色温和的解释,用的是带着几分广东口音的官话,“所有的东西这里都打了凭据!”她的手中拿着一张白纸,扬了扬,递到了胡氏的手中,“妹妹识字吗,如果不识,我可以给你念!”
      胡氏快速的浏览了一下手中的白纸,发现所有被拿走的粮食和家具都分毫不差的记载在上面,就是未曾被搬走的楠木雕花大床也赫然在列。
      “不用,都记得很清楚。”看到对方温文有礼,胡氏也立刻表现出被优裕生活浸淫了多年的礼节来。
      “上面没有记那个妖像,妹妹以后要跟随□□拜上帝,千万不要再信那种妖魔!妹妹们,”那女子继续说着,“我们请你们去女馆,是为了让你们帮我们惩治清妖。再说,城里现在刚刚光复,局势还尚不稳定,女子们聚居在一起,自然能够避免许多□□掠夺之类的意外事件。妹妹们请放心,女馆就在城西不远处,而且,你们都是能够住在一起的。”
      她的话听在胡氏耳中,虽有荒谬之处,却大体通情达理。胡氏守寡多年,最重的就是名节,太平军入城,若不是心系女儿,她本来是打算拼上一死守节的,但□□的事件却并未发生。钱财毕竟是身外之物,便是并不交还也没有什么。想到这里,她笑了笑,说道:“我们娘几个不知道□□的规矩,如果有不懂的,却要姐姐告诉我们!”
      “那是自然,”那女子随即从怀里掏出了一本小书放在胡氏手中,“妹妹看这本书就大致知道□□的规矩了。而且妹妹放心,这个罗二妹,待我回去是一定会严惩的!”
      胡氏不及细看手中的小册子,急忙替罗二妹求情,却见那女子傲然一笑,“军法无情,妹妹不要再说了!”
      容秀站在胡氏的身边,虽然一句话也插不上嘴,但她承认,自己完全被那个女子迷住了。她倾倒于她暗哑却充满决断的语气,也感到她乌黑发亮的肤色悦目之极,便是那双眼白过多,斜睨得过度的眼睛,看上去也是那样的神采飞扬,充满了霸气。她侧头看着胡氏手中的小书,只见封面上写着三个粗砺的大字《天条书》。
      胡氏见已经没有什么再说的了,便和那女子道别,随后拉着身边的三个人进屋收拾东西。她们的裙子都要换下,因为不许女人穿裙子也是□□的规矩之一。正在打理行装的时候,太平军的女兵已经开始搬床了。她们的力气超过了容秀平生所见过的任何男人,只是一时之间,大床却搬不出去。
      胡氏急忙走过去,告诉那个领头的女子,大床乃是屋子盖成后制成的。众人恍然大悟,便嬉笑着拆了门,才把大床搬了出去。
      换好衣服,胡氏领着三人拿着小小的包裹出来,她和江氏都在此处住了十几年,看见家门被拆得破碎,虽然不敢说什么,心中却均是暗自伤心不已,但侧目看着容秀和轻舟年轻的脸,却发现她们全然不已旧家为意,神情虽然都有些不由自主的紧张,但更多的却是欢悦和新奇。她们相顾苦笑,都是不禁叹息。
      容秀的脚快要踏出门槛,却又跑回,她站在那高挑女子面前,不由得仰视着说:“娘姨,您怎么称呼呀?”
      那女子不由得微笑,丰厚的唇下是雪白的牙齿:“我们□□不分辈分,都是姐妹相称,我便是苏三娘,小妹妹以后叫我苏姐姐就行!”

      容秀快步走出院子,她的脸因为兴奋涨得红扑扑的。只见胡氏等人正在屋檐下默默无语的等她,容秀来不及多想,扯着轻舟的袖子说道:“你知道她是谁吗?就是刚才让人把彩凤还给你的那个!”
      轻舟正在寻思,容秀已经迫不及待的揭晓了谜底:“她就是苏三娘,嗯,”她偏着头竭力的回忆着《苏三娘行》里的句子:“‘两臂曾经百余战,一枪不落千人后。’就是说她的!”
      “‘猩红当众受官绯,缟素为夫断仇首。’那个?”轻舟惊问。
      这下子,不但轻舟,连胡氏和江氏也不由得动容。因为当时苏三娘的大号在金陵百姓中颇为有名,甚至要超过了自天王以下的众多男性王侯。由于众人的猎奇心理,一个年轻貌美却武艺高强的女子自然要比许多男人更加受到关注,有关苏三娘的诗歌在金陵城中传播得家喻户晓。便是轻舟也在容秀的带领下读过这首由道光二十一年广西状元龙启瑞撰写的诗词。
      “哎呀,”轻舟摸了摸头上失而复得的彩凤,“怪不得,原来她就是整个南京城都争着看的苏三娘呀!”
      正在这时,一个十岁上下的男孩子从街角处转过来,手中拿着一个大大的信封。他一眼看见胡氏等人站在门口,便飞跑过来,带着几分哭腔的说道:“姑太太,老爷的信!”
      “玉狗,舅老爷家怎么了?”胡氏认出他是自己弟弟贴身的小厮吴玉狗,忙问。她心中打鼓,惊疑不定。
      “老爷,老爷……”吴玉狗一直在喘气,却说不出话来。胡氏上下打量着他,马上发现了吴玉狗裤脚上飞溅到的几点褐色。她猜测那是血迹,这么一想,便不再等待,急忙夺过吴玉狗手中的书信。
      因为是家信,容秀不好上前与胡氏母女共看,但她看见胡氏擎着信纸的双手在不停的颤抖着。良久,轻舟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叫喊。
      这时候,吴玉狗终于如梦方醒,他一边哭,一边说:“老爷先让太太们吊死了,然后又用宝剑砍死了六位小姐。屋子里都是血。然后,老爷提着宝剑,让小的给姑太太送信。他说,马上就要为国殉节,让姑太太也跟着过去!”吴玉狗的扬州话说的格外急促,他直着脖子,眼珠瞪得几乎要脱离了眼眶。
      轻舟和江氏吓得呆了,反而哭不出来了。胡氏叹了一口气,从怀里拿出几个铜钱,打发吴玉狗离开。
      在街上站的久了,容秀感到从心底泛起了一层寒意。她看胡氏表情严峻,而轻舟和江氏也似乎还在震惊中,她们都没有哭。
      良久,江氏走上一步,像是梦呓般的说:“太太,要不要也?”想到死亡,江氏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殉节”这两个字来。
      “阿江,不要傻了,你没有丈夫,也没有人逼着你这么做!”胡氏冷笑一声,把弟弟的信纸撕碎扔在地上。风卷过那些黑白相间的碎片,吹到街道另一边的水沟里去了。信纸的上面,曾经写着一首五言古风:
      死生白驹过,
      大义盖千秋。
      贼氛妖攘乱,
      报君在夕朝。
      骨肉非甘弃,
      妻儿岂奈何?
      劝姊谋贞烈,
      黄泉同伴行。
      望乡台遥望,
      绝笔泪升州(升州,南京的别名)。
      慢慢的,这些矫若龙行的字便化解在污水中了。
      街上的女子渐渐多了起来,她们在几个广西女兵的带领下来到了城西的糯米巷,并最终被编入了金陵女馆。
      容秀这是平生第一次和这么多的女人共处一室,她们一组二十五人,白天便被分派到各处劳作,晚上就睡在一张宽大的通铺之上。这些人来自城中不同的等级。地位最高的,便是江宁布政使祁宿藻的夫人颜氏和她的两个女儿。地位最低的楚十九妹,来自秦淮一带的水上娼寮,她乃是私家的暗娼,是妓女中最低贱的一种等级。
      这名女子也感到了周围良家妇女对她的排斥,只不过她反击的方式却是刻意的趾高气昂。她有意的在屋子中来回的走着,绿色的小袄配着洒金碎花的大红裤子,象极了一只好斗的公鸡,只有残褪着丹蔻的红指甲,露出了她出身底层的痕迹。
      女馆虽然严禁男子入内,但有一个男子人却是不禁。他就是天王的亲信,也是女馆的总管蒙得恩。
      来女馆的第一天,这些人便被分派了工作,那就是搬运被圣兵从民间收集而来的财物入圣库。圣库乃是太平天国的一种叫法,乃是收缴民间的所有财物,然后再由圣库统一发放。
      这些养尊处优的女子如何肯做,正吵闹间,天王的宠臣蒙得恩已经来此视察了。他那时约莫四十岁不到的年纪,但看上去却苍老得多,也许正是这种表面上的特性使得天王对他管理女馆信任有加。不过,那时候他只是副职,名义上的正职是东王九千岁杨秀清。
      “吵什么吵,不听话的拖出去!”蒙得恩领着一名书手,面沉似水的走了进来,他的身后跟随着几名手持刀剑的广西女兵。因为顾忌着他身后的武妇,众人的吵闹渐渐的低了下去。蒙得恩的目光落在了一个人的手上。那双手十指纤纤,尖尖的指甲上涂满了鲜红的丹蔻,虽然有些地方已经残落,但唯其如此才在这间蔽室中触目惊心的红着。
      “周大妹,你怎么管的这些人,竟然让妖孽横生,这些人的长指甲怎么还留着?”在他锐利的眼光逼视下,屋中的女人大都把手背了过去,但那些指甲却均有寸许长短。
      “你们管的还真宽呀,连人家手指甲都要管!”能有这个胆子开口的只有屋中的妓女,由于穿戴得艳丽,她被蒙得恩第一个注意到了。可是她兀自不知天高地厚的叫嚷着,涂着红色却有些脱落的指甲直直的顶着蒙得恩的鼻子。
      屋中的人都有些惶恐,却也在暗自兴奋着,她们均出自良家,对这名妓女本来便很是排斥。现在由她出头自然是再好不过,这双方拼个你死我活才好呢。
      蒙得恩没有说话,因为跟女馆之人吵嘴并不是他应该去作的。他只是斜着眼睛看着周大妹,弦外之音不言而喻。
      那妓女很快便被拖了出去,屋中的人竖起耳朵,均是听见了庭园中棍棒击打在皮肉上的声音,还有便是妓女哭天喊地的惨叫。她的叫声并没有得到行刑之人的怜悯,她们反而因为她的呼叫产生了鄙夷,下手更重了。
      屋中的人都是噤若寒蝉,胡氏第一个找出了剪子,她拉过轻舟的手,替女儿剪起了指甲。胡氏在惧怕中来不及考虑,等到那些月白色具有光泽的指甲掉在地上,她才恍然的可惜起来。
      木棒打肉的声音已经停止了,但屋外的惨叫还在继续,那个妓女一时走不进来,而行刑的人也就把她丢在了那里。
      剪子只有一把,而需要修剪指甲的人却很多,众人以剪刀为中心围了一个圆圈,都是眼巴巴的等待着那柄剪刀落在自己手里。
      容秀向外走去,周大妹拦住了她喝问:“你剪不剪?”容秀伸出了双手,只见手上的指甲短短的,根本就不用修剪。
      周大妹哼了一声,闪开了身子,容秀走出屋子,不一会扶回了那名妓女。
      “你这孩子!”胡氏脱口而出,自从知道同屋之人有一个妓女,她和别人一样都是躲得远远的,生怕她身上有什么脏病渡过来。
      容秀冲胡氏歉然的一笑,刚才她从窗户里看见那女子被木棍着实的打了十几下臀部,打完了也没有人管她,竟然就晾在了院子中。寒冷还在其次,重要的是她的裤子被打破了,那样幕天席地的裸露着,让容秀看了顿起悲悯之心。
      容秀生性好洁,本来也是离那女子远远的,但看见她趴在院子中的土台上,衣衫不整,肌肤尽露的样子,说什么也看不过去。而且蒙得恩还在屋子里,一会他离去势必能看到这幅情形,那人虽然是个妓女,却也不能轻易的受到这样的侮辱。
      容秀扶着她在炕上趴卧,此时屋中的人都已经剪完了指甲,正聚集在蒙得恩周围,让他一一统计姓名年龄。那把剪子被扔在了炕角,容秀拿过来,开始为那妓女修剪指甲。
      “你剪了罢!”容秀轻柔的劝着,片刻之间,那些褪落的红指甲便剪了下来。女人的指甲缝里颇有些污泥,便是从这里也能清楚的看出她出身于社会最下层的痕迹。
      “你看,剪了反而更好看了!”容秀微笑着劝说,她说得却也不假,因为指甲的顶端多有褪落,而剪掉了反而去掉了那些瑕疵。十指的顶端夺目的红着,象极了十个剔透的石榴籽。
      “妹子,”那妓女想去拉容秀的手,却又迟疑着缩回,“妹子以后有用着我楚十九娘的地方,水里火里我也不辞!”
      容秀正要婉言谢绝,却听见蒙得恩大声的喝问:“你姓什么,排行第几?”
      她不禁回头一看,却见被询问的人正是轻舟,她低着头,一直畏缩的不敢说话。胡氏急忙揽住了女儿,扬声的说:“她姓王,是我的独生女儿!”
      “大妹妹,□□人是不许姓王的,因为只有上帝的儿子才能称王。今后她就叫做黄大妹是了!”蒙得恩随之命身边的书手在册子上登记,胡氏瞠目,却是敢怒不敢言。
      不一会,登记完毕,蒙得恩转过头瞪着容秀,容秀不由叹了一口气:“陈大妹!”她说道,感到心中一点也不喜欢面前的这位天王的亲信。
      从这天起,容秀便开始了集体的生活,这些人虽然身份高低各有不同,却都是在南京富裕悠闲的生活下浸淫的比较疏懒的人。只有容秀和她们不同,虽然出身缙绅家庭,却自小便因为失去母亲的缘故什么事情都需自己打理,是以在这个二十五人的小团体中,便数她最快的适应了环境。
      她手脚勤快,哪怕干着最繁重的劳作也是面带微笑。在开始的时候太平天国也照顾着这些小脚的妇女,每天分给的活计如果认真干起来并不算多,但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人如何肯出力,容秀往往忙完了自己分内的工作还要帮助她人。她是个不吝惜出力气的人,仗着年轻体健,每天晚归的时候还会专心的在晦暗的灯光下阅览《天条书》。过了没有多久,她就获得了大家一致的喜爱,就是馆长周大妹也对她渐渐温和了起来。
      在南京变成天京的最初的日子,光阴似乎如箭一般的飞快,容秀参与了天王府的修建,搬运米粮,缝制靴帽和各种各样的杂役。比起轻舟来,她真的是由衷的喜欢这些劳作。因为她感到自己走出了家门,象她羡慕已久的男人一样进入了向来只有男人才能侧身的天地。现在的她已经放了脚,没有了这层束缚,她在行走之间有时候会感到是在飞。她感到自己已经身不由己的被卷入了这个光怪陆离的□□,它的魅力和它致命的缺陷都在同时吸引着她。

      这一日,容秀又去天王府上工,她和馆中的众女子正走在街上,突然一大队人马迎面过来。几个女人慌不迭的躲在路旁,尽自低头敛目。只有容秀仗着□□严酷的男女分离制度,反而伸着脖子,好奇的去看。
      为首的两名将官都穿着颜色鲜艳的黄缎龙袍,骑着高头大马,得意洋洋的走在前面。他们的马前马后,奔跑着十几名穿绸裹缎的孩子。有拿着扇子的,有捧着毛巾手帕子的,有撑着洋伞的,孩子们的脸上,都嬉笑自若。
      各色的三角形的旗帜在队伍中招展,为首的是“赖”字和“胡”字,后面则是“监军”、“军帅”直至“两司马”不一而足。大军的统帅,乃是春官正丞相胡以晄与夏官副丞相赖汉英。他们要回师西征,去收复□□进军天京途中随占随弃的所有城市。
      容秀正仰着头看,她的衣襟突然被人拽了一下,是身旁的轻舟。她满面惶恐,提醒她注意礼节。容秀正准备低头,却在一面军帅的旗帜下面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吴玉狗!”轻舟先一步辨认出来,她顾不得姑娘家的矜持,脱口去叫。
      那孩子回过头,果然是城破那天去王家报信的吴玉狗。
      吴玉狗仰起头,冲着马上的一名红袍将领说了些什么,容秀看见那名将领和善的点点头,允许吴玉狗回去与故主人告别。
      “姑小姐!”吴玉狗打着招呼,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露出一张俊俏的脸面,笑得非常快乐。
      “玉狗,”轻舟上下打量着他,反而说不出话来了。她自幼便认识吴玉狗,他是舅父收养的小厮,非常聪明伶俐,舅父几乎是把他当作半个儿子看待的。尽管身为仆从,却在舅父的教导下能识字,也背得出半本论语,却不知他为何甘心附贼,忘却礼义。
      “姑小姐,你是问我为何在西征的军中吧?那位大人,是□□的十三军军帅,他收下我当老弟,真是天大的恩典。”吴玉狗一双大眼睛兴奋的闪动,显得水汪汪的。“我们要去拿下武玱(武昌),到时候共享太平,人人都好大的威风!”
      轻舟还是找不出话来,她应该恭喜他的,可是,她眼看着那个自小就认识的孩子,只能从他华丽的衣着上感觉出隔阂。
      “现在,所有的□□书籍,我都会背了,真真是金玉良言!”吴玉狗的扬州话已经沾染上了几分广西味道,因此更加急速。他小小的脸孔仰起来,骄傲而夺目。
      轻舟看着他,拼命从嘴角挤出一个笑容。
      “我得快点追上去!”吴玉狗顾不得多说,“姑小姐,你放心,有天父看护着呢!”他微笑着摆摆手,然后转身,飞也似向行进中的大军追去。
      首领的马已经走的远了,那群簇拥着他们的小小而华丽的背影也在大军的映衬下变的黯淡虚幻。不过孩子最后转身时那个明丽而幸福的笑容却长久的留存在了容秀的心中,甚至让她羡慕了许久。
      西征大军向着城外行去。在天京城外的下关,有千余艘战舰迎接着他们。水陆大军不久之后便以雷霆之势收复了和州、太平、池州、安庆、澎湖、湖口、南康。但最终,□□的人马在江西南昌城下,由于湘军鼻祖江忠源的指挥铩羽而归。南昌,从来就以铁的无情抗拒着□□的亲近,即便是后来,翼王石达开经略江西,“是时江西列县陷寇四十余城”之时,□□的羽翼,也只是堪堪擦过南昌城墙的边缘。
      “这可真像一条飞在地上的龙啊!”容秀目眩神迷的想着,她不知道,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包括吴玉狗,从此都再也不会回来了。
      后来呢,一本由曾国藩主持,张德坚编写的《贼情汇纂》中记载:吴玉狗,江苏甘泉人,十二岁,系后十三军军帅老弟,俘获于青山,问供十余次,对答如流,言贼中情状历历如绘,且能背上论半本,及伪天条各书,诚奇童也,湖北岳方伯怜而收养之,城陷不知所终。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