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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四十四)死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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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让她滚出这里。”不容质疑的语气。杜馨喜这女人简直阴魂不散,能允许她住一晚算他仁慈了。
“那您母亲……”沈泊俊迟疑要不要告诉何永祁,杜馨喜这次来就是为了他母亲的事。
“死了吗?”
“半小时前确认您母亲还没死,不过癌症晚期。”明明是自己的母亲,并且何先生明明知道自己母亲的行踪,却是10年都没去见过她一次,连现在问出口的这三个字都好象在询问别人用没用过餐一样平淡。沈泊俊汗颜,如果何先生这么不在乎,那为什么非要收购这个公司呢?
“别让老爷子和我大哥那边收到消息,你回去吧。”何永祁按按太阳穴,很疲累。
“好的,何先生,您早点休息。”沈泊俊推推眼镜,脚步无声的退到门口。在盘算明天怎么让杜馨喜小姐滚出这里,她跟平日里缠着何先生的女人可不同,不是甩点钱再放点狠话就灰溜溜跑掉的类型,何先生还真是丢给了他一项浩大的工程。
整个别墅突然安静下来,平日里有专门的下人来收拾打扫,虽然一楼有专门的仆人用房,但她们却是不住在这里的,原因是何永祁好静。
他闭着眼仰头靠进沙发里,十秒钟后站起身朝三楼书房走去。给自己倒了杯酒,没开灯,站在落地排窗前借着路灯观察手上的酒杯,琥珀色的液体,漂浮着几块方型冰块。他摇了摇杯子,抿上一口,毫无预兆的松了手,酒杯摔在地上,声响立刻回响在房子里。
无视地上一片狼籍的碎片。他冷哼一声,转身打开壁灯,坐进旋转皮椅里。拉开书桌边的柜子,里面有张照片,是张泛黄却保存的完好无损的老照片。照片里的年轻女人盘着端庄的发髻,涂了鲜艳的口脂,身着一件黛青织锦旗袍,肌若凝脂,华丽而高雅。傍边站着一个白瘦的漂亮孩子。没错,照片里的年轻女人是他母亲,袁思雅。
袁思雅是个极爱旗袍之人,甚至私下里收藏很多手工精湛却差不多快遗失的旗袍。当然,她旁边那个白瘦的漂亮孩子自然就是何永祁,9岁的少年,愣头青一个。
要死了是么?他的眼睛突然像要喷火,闪着赤红色。从口袋里掏出简三还的打火机,叮的一声燃起,把照片从柜子里拿出来举到火苗上,简智宸稚嫩的声音突然在脑子里回荡:难道叔叔不爱你的妈妈吗?难道叔叔不爱你的妈妈吗?难道叔叔不爱你的妈妈吗?难道……难道……
是,纵然他是如何的铁石心肠,如何的不近人情,他终究还是下不了手去烧掉这张照片。只剩下这唯一的一张照片,保留了十几年,却是害怕去看的,因为每看一次就多一分思念,每思念一分就多恨一分。
他没有童年,天赋异禀用在他身上再适合不过,因为他从小在任何方面都是天生超越于别人的,一路成长都是一帆风顺,他的生活全由他自己来主宰,任何在他能管辖的范围内,他都希望能握在骨掌间,任由他支配,决不允许发生他左右不了的事。
12岁的时候,很狗血的剧情,他父亲何天德一向是忙的,大哥何乃文因为学业不便,于是袁思雅便带着他去度假。半夜,梦魇时惊醒,汗透了全身,爬起来去找袁思雅。袁思雅就站在她自己的房门前,眉眼如丝,醉意朦胧,抱着一个男人。性感樱桃小嘴弯着诱人的弧度,风情万种的拉着男人进了房间,还没关上门,男人就忍不住蹂躏袁思雅那张涂着鲜红口脂的唇,十几厘米高的红色细高根鞋顺势把门带上。12岁的他就在拐角处看着这一幕,整个身子陷在半阴影的灯光中,原来苟且之事能让平日那么温顺高贵的母亲做的这么理所当然。
两年后何天德跟袁思雅离异,袁思雅家族败落后行踪不明。他18岁,杜馨喜出现了,两人同岁,她很美,机灵世故。想尽办法找机会接近他,时常围绕在他身边。他生性凉薄,也容她在他身边胡闹。
那年夏天,天气炎热,地面升腾着让人受不了的热气压。晚霞褪尽,黑夜降临,他如平时一样顺着林荫大道做慢跑运动,这是他每个傍晚都要做的一件事。遇到歹徒的时候他有十成把握能把他们拿下,谁知道半路杜馨喜横冲出来,歹徒手上的三寸尖刀差点捅进她腹部,他眼明手快的制住,幸好他出门时戴了蓝牙耳机,在发现歹徒时已经传呼了警察。
有惊无险,劈头教育了一顿这个傻女人,是有多厉害居然连命都不要?
这女人过后显然还心有余悸,居然还不怕死的缠着他说喜欢他许久,他依然云淡风清的认她胡闹,也没回应,也没拒绝,以至于这女人开始死乞白赖。
只是经过这件事情之后他开始重新审视这个女人,开始留心于这个女人。
偶尔有天身边突然安静的出奇,这缠人精难能的消停了,他突然就觉得不适应,平生第一次打电话给她,好家伙,发烧养病暂时缠不了他。
他去了她住的小区,杂乱的一塌糊涂,楼道上还有几只蟑螂串来跳去。他忍到她给他开门,庆幸房子里的环境稍好。看着眼前因为生病脸色潮红,说话嘶哑的女人,两分心疼是有的。似乎也并不排斥她,于是在想措辞,他其实也挺喜欢她的,要怎么说出口呢?
杜馨喜挠挠头发,翻着沙发上的脏衣服推到一边,让他坐,然后跑去给他倒水。他一向眼尖,堆着衣服的地方压着一张照片,他扯出来,瞬间咬牙。照片上的两个女人,一个是杜馨喜,另一个赫然就是他四年都没半丝消息的母亲袁思雅。
杜馨喜捧着水杯走到客厅,他站起来把照片扔到她脸上,声音冷的能射出冰刃,“你是谁?”
杜馨喜手一抖,水杯立刻摔到地板上,让她的心也跟着一抖。见瞒着的事情败露,她说,照片里的女人,是她后母。
他笑了,扫了一眼照片,越来越觉得照片里两人的笑容看起来真是够讽刺,原来躲到别的地方嫁人去了?
他还是笑,眼神冷漠的看着对面的杜馨喜,这就是前几秒自己还在想着措辞要开口表白的女人,能让他变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的女人,他说:“原来我还有你这么一个妹妹?既然是妹妹,还妄想勾引我?”
她急,她知道眼前这个男人,他笑的越开心,心就越狠。泪瞬间崩溃,她说:“我们不是没有血缘吗?最重要的是我是真心喜欢,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你可以不信没关系。原先确实是因为听妈妈提起,然后充满好奇,见到你之后就忍不住,隐瞒了……对不起……”
永远别出现在我面前。他记得他只留了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如果再多留一秒,他不能保证自己是不是立马把杜馨喜掐死。
虽然杜馨喜确实没再出现,却依然能无处不在,中国的每个节日她必定会给他发个问候简讯,虽然他并不使用手机里的这项功能。手机里一百多个新信息能留半年,也没去察看过,当然更是没有存储杜馨喜的号码,但他是个对数字极其敏感之人,过目不忘,她的号码自然就熟记于脑。
在简三那里接的那通电话自然就是杜馨喜打来的,他当时还觉得这丫头终于是按耐不住只发简讯的举动,改换通话了?没想到这女人却是告知他袁思雅已经过世的消息。
啧,又被骗一次。他冷笑。不过,癌症晚期?也确实是要死了。
他不是真的冷血,他已经29岁,懵懂无知的年龄阶段他根本没有过。可是要谈原谅,谈何容易,他又不是神,被人伤害过,他没把对方弄死已经算是自己宅心仁厚。
何况袁思雅离开后从来没联系过家族里的任何一个人,都说母子连心,他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恨她当然也是有理由的。
从小就知道父亲很爱她,掏心掏肺的宠她,简直宠到无法无天。他常告诉自己,人虽有七情六欲,可不管是因为情还是因为欲而受不了诱惑地背叛自己的丈夫,这种女人简直人尽可夫。所以他从没在家里透漏半点关于袁思雅的消息,就当死了也无所谓。
怎么?要死了所以派杜馨喜来?想知道些什么?妄想我们痛哭流涕?有可能?
他站起身,把被烧了一角的照片扔进柜子里,关掉灯,平复了一下心绪。打火机依然攥在手心里,他慢步走到书架前停住。这个书房很大,书架占了书房的一部分,书架上排满了书籍,其他杂物一概没有,就算这样,这个书房依然显的很空旷。他从书架上拿了包烟,抽出一根点燃,明明灭灭的亮光在他眼睛里闪烁,他慢慢呼出一口烟圈,路灯微弱的光从落地窗外照射进来,映照在他对面的墙上,他抬眼,墙上有一副油画,他从没好好的看过这副油画,画上是绿油油的一片草地,点点的白色小花,远处有一个小木屋,断线风筝在湛蓝的天空上摇摇欲坠。
他灭掉烟,走近油画,观察画上的花朵,顺着表着木框的下方看到上面刻了金色logo,是句拉丁语:Bellis perennis。
她家阳台上淡雅的白色小花,原来,是雏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