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屋——关于青楼和妓女
尘查了资料后,也诧异了……
“青楼”最早是指帝王的住所。清代袁枚《随园诗话》:“齐武帝于兴光楼上施青漆,谓之青楼”,并指出:“今以妓院为青楼,实是误矣。”可见,“青楼”原先乃是帝王之居。最早称妓院为青楼应该出自南梁刘邈的《万山采桑人》一诗,内有“娼女不胜愁,结束下青楼”。句中的“青楼”就因袭前人而误传。此后的文人墨客们便以讹传讹,皆称妓院为“青楼”了 。
中国历史上的妓女有两大类,细分有五类。有艺妓和色妓之分,前者主要从事艺术表演活动,如同今日之文艺工作者,娱乐明星;而后者主要出卖色相,就是今日人们普遍认为的娼妓。细分五类为:宫妓是皇宫中服务于皇帝的妓女,营妓是服务于军队军官和士兵的妓女,官妓是服务于各级地方官员的妓女,家妓是达官贵人家庭供养的服务于达官贵人的妓女,而民妓,可能更接近于今天人们所理解的妓女,就是活跃于民间,“服务”于社会的妓女。
唐朝官员嫖妓宿娼,出入妓院,勾搭妓女,作为风尚。宋元时期,理学兴起,重视男女之防,对于官员狎妓有所限制,规定妓女只能为官员提供歌舞和陪酒这类活动,不能提供性服务,违者要受到各种处分。到了清朝,雍正皇帝下令全国废除乐籍制度,国家不再正式供养妓女。从那时到现在,官员嫖妓在制度上是被禁止的,但不可能被禁绝。
综上所述,醉仙居属于民营青楼,芸嫣也属于民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