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夫君,咱成亲吧! ...
-
三月的胡城算不上是最美的时候,却也别具一番韵味。柳树儿开始冒出了新芽,冬天的凉意也渐渐消退,路边的小路上不时的冒出一点点翠绿,让人心里充满了一股子希望。
莺歌手捧着两大包花生米紧紧的跟在自家小姐后面,还得不时的加快一下脚步,以免一个不小心就被自家小姐丢在了外面直接放养了。
“小姐,我们这是要干嘛呀?咱们都在外面晃了整整两个时辰了,你看这天都要黑了呢。”莺歌儿抬头望了望头上的天空,不知不觉她们已经从正午走到了现在天都已经开始蒙蒙黑了。
“再走一会儿吧。我有预感,今天一定可以挑到一个带回家的。”林愚说着,又从莺歌手里接过最后一包花生米,伸手抓了一大把全都抛进了嘴里,唧唧咕咕的嚼了起来。
“唉哟,小姐,你慢点吃啊。这么吃着还不得噎着啊!再说我们这么晚回去,大姨奶奶她们又有得说了。”
“怕什么,我就是出来找夫君的。等我找到了嫁出去,她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说着,又是抓了一大把花生米往嘴巴里送。
“我的小姐啊。哪有一个大家闺秀像您这样不——不拘小节的呀!再说了,哪有姑娘家自己找夫君的啊!您这么吃着,谁还敢娶你啊!”说是这么说,莺歌拿下本来背在肩上的茶壶递给林愚,让她喝一口以防真的吃的太快噎着了。
“怕什么。反正,现在也是没人敢娶我。敢娶我的也绝不会为了我吃花生米而不要我。不要紧的啦”接过茶壶就是一大口,喝完还哈的吐了一口气,很是豪迈的拿起袖子就擦嘴。
莺歌听这么一说也是,反正现在整个胡城,敢娶小姐的不是早死了,就是还没出生,不管小姐什么样子,大家看着应该都是一样的吧。
说来也真是,她家小姐论长相,那绝对是没得说的,看那柳眉细细,杏眼盈盈,不笑时似含苞的蓓蕾楚楚动人,若是笑起来,就更是如晓花初绽,光彩照人。论家世,林家在江南一带也是大户,几代经营米业,积累了不少财产,这么多年来不仅没有逐渐衰弱,反而在小姐手里日渐兴隆起来。
所以,综合来说,小姐无论是气质长相,家庭背景,那绝对都是一等一,没得挑的。
只可惜,再好的姑娘都敌不过悠悠众口,特别是有些事情,你根本就有口难辩,有嘴也说不清。
自从一年前老爷离奇的去世后,小姐的三位兄长也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相继病故。起先,他们都只是头疼脑热的一些小症状,逐渐的就变得神志不清,最后就直接失去知觉再也没有醒过来。也就是因为如此,坊间出现了很多说法,而被提到最多就是小姐杀父弑兄,想要谋求家产,只因为三位哥哥虽然早已娶妻却并无子女,而她爹爹如今也就剩下了小姐这一脉了。
有些话似乎就是如此,你不说也就罢了,越说这事儿就越离谱。奇怪的事,这事儿越是离谱,那相信的人反而就越多。闹到现在家里那几位姨太太,大小奶奶们都吵着闹着要分家,搞得小姐已经好几日没有好好睡个囫囵觉了。
就在莺歌想着到底怎么才能帮到小姐的时候,前面本来走的好好的人儿却猝不及防的停了下来,莺歌不巧撞了个正着,“啊!小姐。”
还没得莺歌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被林愚一把拽到了跟前,指着巷口一个胸口挂着牌子的男人尖叫起来。“莺歌,街角那男人胸口的牌子写着什么你能清楚不??”
“能,小姐。”
听到这话,兴致立马就来了,随手在裙摆上擦了擦刚才吃花生留下的屑,神情激动的问道:“写了什么,念给我听听。”
唔——
“小生今年二十八,望娶一姑娘为妻。只要姑娘愿嫁,小生便愿与之永结连理,永世不分离。”
“哇——”还没得莺歌念完,她就被林愚整个抱起来转了一圈,“莺歌,你看,我要嫁人了。”
莺歌被抱着转的有点晕,怎么走着走着就要嫁人了呢。这是不是也太快了,简直就可以比拟谣盐传播的速度啦!
街那头的苏云起早上天还没亮就已经被自己老爹给丢了出来。老爷子吹着那本来也不长的胡子,指着苏云起的脑门,怒斥苏云起若是今天不给他带个正儿八经的儿媳妇回家,苏云起从此就别再想进苏家的大门。顺手还丢了一块丑不拉几的大牌子给他,命令他必须一定要挂在脖子上不准摘下来。
刚出家门的时候,苏云起还觉得无所谓。想想他堂堂苏家大少爷,要钱有钱,要貌,那绝对是美貌。就算有着这样那样的闲言闲语,娶个老婆回家应该是不难的。
可惜的是这一天下来,女人倒是来了不少,对着他尖叫的,朝着他发狂的,或者直接兴奋的倒地不起的应有尽有。悲催的是,却没有一个女人停下来对他说一句愿意嫁给他的。眼看着天就要黑了,当苏云起已经绝望到打算挂着那块丑不拉几的牌子找条河自尽的时候,却看到有个女人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街这头的林愚兴奋的就差跳起来蹦高了,拉着莺歌朝着那男人走去,这不走倒也没什么,越走就越觉得对方眼熟,貌似是哪里见过啊。
还是莺歌眼界快,指着那人,惊得半天才冒出两字:“断——断袖!”
断袖?!这是什么东西?林愚一时被这两字弄得有点摸不着头脑,一头还被莺歌牢牢的扯住衣袖,死活不让她靠近那个男人。
被这一拉一扯的,林愚才想了起来,这男人不就是胡城有名的断袖美男,苏云起么?林愚一向觉得自己虽然算不得倾国倾城,美貌过人,但也算是胡城乃至整个江南数得上的美人了。可若是拿自己放在苏云起旁边一对比,那就是云泥之别,花中牡丹与那路边狗尾巴草的区别了。
若是不计较他胸前那块牌子,单看那凤眼修眉,仪态雍容,一身白衣飘飘风姿绰约的样子绝对宛若画中走出一般,就说是神仙妃子下凡也是不为过的。
一个男人长了一张这么好看的脸,怪不得有关于他断袖之癖的流言愈演愈烈,半分也没有消停的样子。再加上他近三十的年纪还未娶妻,早前各家各户是抢着想把自家闺女嫁进苏家。毕竟胡城除去靠米业发家的林家,就是靠刺绣业也起步的苏家了。更加之,近几年来,苏云起虽然长着一副女相,行为举止也颇为女气,在生意场上却是大刀阔斧,一点也没有娘们的样子。如今,苏家早已不再只是经营单一的刺绣业了,而是夹杂了各种包括胭脂水粉,柴米油盐等等的副业。
若是林家是江南的富户,那说苏家就可堪称富可敌国了。
“小姐,你不能嫁给他啊!”莺歌死死的拽着自家还想要继续向前的小姐不放,心想着就算再怎么着,小姐现在虽然生活不如意至少也是在自己家里。要是所嫁非人,那岂不是悔死了也没人管。
可惜啊,世界上也总有这样的事情,就算你不上前,也总会有人上前来找你。就比如现在,那一身白衣,胸前挂着一块大牌子的美貌男人正迈着欢快的步子,来到了她们面前,语气甚是喜悦的问道:“这位小姐,你可是准备要找个夫君回家?”
林愚一听这话,顿时两眼冒光,这小子真是太识时务了,她喜欢,随即猛烈点头,说,“对,我急着找个夫君,去他家给他暖床。这位公子你可愿意?”
说完,林愚哪里还顾得苏云起的答复,直接甩掉此刻正无力的抓着她的手臂,一脸痴呆状站在她身边的莺歌,牵起苏云起就往自家赶。
“这位公子,赶早不如赶巧,咱就赶紧去我家上门提亲,把这事办了吧。你看怎么着?”
苏云起本来还在为自己名声已经如此之差,不止何时才能带着一个娘子回家交差发愁的时候,出现这么一位女人中的豪杰,牡丹中的花木兰,就差没喜极而泣了。
听到林愚如此直白的问话,他哪里还管得了对方是哪里长出来的野草,还是养在深闺里的娇花,反正能让他娶回家的就算是多猪笼草,他也认了,赶紧点头称好。一招手,身后几个大汉提着几个大箱子就跟着他们浩浩荡荡的往林家赶。
林愚看着这阵仗,心想,这公子还真够贴心的,连聘礼都贴身带着,看来离嫁出去的日子真是越来越近了。
就这样,不足一个时辰的功夫,从他两相识到私定终身,到双方提亲下聘,这一切就这么搞定了。
第二日,胡城老老少少,大大小小,便都知道了,胡城,乃至整个乐央国最富有的,也让胡城人最头疼的两个人居然准备成亲了。
这真乃是胡城之福,乐央国百姓之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