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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个人旅行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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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始以后,我仍然有写小说的时间,因为事实证明,陈大巫师的顺耳预言败给了区大巫婆的逆耳忠劝,我不幸被我姐们儿一语言中:果然成了大龄剩女。
当然,也不能说陈劲东当初就是违心蒙我,因为我这么剩着,也有可能是因为后来我就不认识几个中国人了。
法学院向来就很少招中国学生,尤其是我们学校这种整个学校都不大、法学院就更小的地方,一连好几年里我都是凤毛麟角的中国人,下面偶尔来过一两个在LLM班上打个转的,也都是师妹,没有师弟,更谈不上门当户对臭味相投的年长师弟。
我之前之所以能找得到男朋友,是因为当初本科刚毕业一出国,人生地不熟的,再犯上那么点儿小思乡病,自然而然就能嗅到中国人的气味,往中国人堆儿里扎。
说玄乎了。其实是因为刚来的时候参加新生指南,全校的新生都在,中国学生自然也在。陈劲东比我早一年来美国,那年以老生的身份给新生指南当志愿者,大家就那么认识了。
给新生指南当志愿者的大多数都是单身男生,司马昭之心十分明确,再加上他条件不差,就此捞回了个女朋友也不算奇怪。
到了JSD的时候,我早就老油条了,哪儿还用参加什么新生指南啊?至于我以前认识的中国人,倒不是他们碍着我曾经是他们哥们儿的女朋友不好下手,而是一晃四年,人家早该毕业的毕业、该转学的转学、该泡小师妹的泡小师妹去了,谁还想得起一个正在人老珠黄的我来?
现在我只有打落牙齿往肚里吞,因为实在不好说到底是陈劲东坑了我,还是我坑了我自己。
找外国人?也不是没想过。第一个问题是人家看不看得上我。我的同学里倒是一直都有很多人,男女生都有,盛赞我美丽。老实说这一点挺让我纳闷儿的,不是说中国人眼中的美女都入不了外国人的法眼么?我还记得以前听一位师姐说过,和她同期有一位漂亮女孩儿,长得特像梁咏琪,本来想找个美国人直接把绿卡解决了了事的,谁知来美国两年都无人问津,最后拿了硕士就赶快理智地打道回府了。
所以相比之下,我或许还算是幸运的?
至于文化差异什么的,也都不是不可逾越的天堑,不过谈情说爱谈婚论嫁,抹煞了人种国籍相貌外表这些因素,该存在的问题也还是一样不少。
刚开学不久,我就曾经对一个南非来的LLM师弟动了那么点儿小心思。他是个黑大个儿,芳龄二十九,长得倒很顺眼,性格特憨厚老实,开个玩笑都会羞涩——如果换成黄种或者白种人,我这句话就可以写成“开个玩笑都会脸红”了,可惜搁他那儿,脸红不红的我实在看不出来,这点我一写就bug,不敢不实事求是。
他刚来两个月,就兴冲冲地四处报喜说他女朋友给他生了个儿子——我说嘛,我看得上的,也早就有别的mm看上了,哪能把他好好的留到30岁给我?总之,大家都纷纷在恭喜他之余,对他为了学业而抛友(?)弃子的牺牲表示严重尊崇。我后来听他同学八卦说,这位给他生了个儿子的女朋友之所以一直都是女朋友而不是老婆,是因为她还带着个12岁的儿子,南非小伙子心里有疙瘩。
不怪他心里有疙瘩,他和这位姐姐青梅竹马恋爱了十几年,那大儿子是他上大学期间这女朋友和别人生下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他仍然爱她而不能放手,这个娶她为妻的决心,却迟迟下不下来。
让我动了那么点儿小心思男生的爱情故事,失落归失落,我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再一个多学期之后他毕业,我去参加他们的庆祝派对,一群将要分离的人半醉不醉地把些半真半假的挑逗恭维说得蜜里调油,我也就乘兴鼓起勇气对我那刚满三十的南非老师弟说了这么一句:“我是说真的啊,以前还真对你有过那么一阵儿crush。”
他用一双善良悲悯到绝类佛祖的眼神难以置信地在我脸上打了好几个转,才结结巴巴地颤声说了一句:“可、可是,我已经有女朋友和儿子了……”
我特别坦然地微笑着直视到他眼睛深处里去:“我知道,所以我一直都没有和任何人说起过,直到现在那件事已经彻底过去。”
他又直愣愣地盯了我好一会儿,颤抖着嘴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最后突然伸臂把我用力地搂到怀里去,紧紧地抱了一会儿才松开。
我个二十六岁的老女人伟大的单恋加暗恋正式宣告结束。
其实,就算他没有女朋友和儿子,难道我还真会伟大到昂首挺胸把自己嫁到非洲去吗?
对南非老师弟单恋加暗恋那会儿我还是二十六,告诉他的时候我却已经二十七了,庸庸碌碌又一年,正式加入习惯性单身的行列。
我继续写我的小说。老实说,区小苏夸过的那潍历朝的段子,我自己也偏爱,想着让它就这么潦潦草草客串一下可惜了,什么时候该以它为背景写成一部独立的小说,好与不好,都算对得起自己当初编故事浪费的脑细胞了。
我又想起了那张签语。一年过去,我的好奇心不弱反强——我倒真想知道自己要是写部第一人称的又会怎么样。
撸起袖子,说干就干。我打开个word文档,“大笔”一挥,啪啪两下就打出了一个“我”。
然后就没词儿了。
我故事都没编出来呢,光有第一人称有啥用?
我对着电脑横眉立目地努力编了好一会儿,啥都没编出来,只好把它关上,继续老老实实写我手头已经写了一半儿的小说去了。
那会儿还是夏天,暑假刚刚开始。三个月后我JSD的第二学年隆重启程,可我却有些疲了。
该上的专业课在LLM时期和第一学年都已经上完,此时主要就是自己阅读,和导师讨论,再旁听几门有关的课程,大多数时间都埋头在论文里,为发表不发表修改不修改而操心,偶尔还要帮出差的导师讲讲课,我越来越学究,嫁不出去的气质也越来越重。
人一忙时间就过得快,转眼就到了十一月下旬,照常会有感恩节假期。
感恩节假期在美国通常是放周四周五两天,再加上周末总共就有了四天。我们学校大发慈悲,从周三就开始放,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反正周三人心也都散了,上不起课来,与其让大家都逃,还不如放大家光明正大地走。
我和我导师的每周会谈是在周一下午,周二是我自由活动的一天,所以对于我来说,我的感恩节假期是连放六天。
差不多赶上咱们的国庆长假了。
国人国庆长假都干啥?旅游呗。
那我也旅游去。
研究计划了一番,我买了那个星期周一晚上的机票飞往拉斯维加斯。
到达拉斯维加斯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我就近在机场旁的一家宾馆要了个房间睡了一觉,天还没亮却又醒了。因为这里是太平洋时区,足足比我所在的东部时区晚三个小时,所以当时当地的早晨五点钟就相当于我生物钟的早晨八点,已经是该起床的时候了。
我租的车子也是在机场订的,一辆四轮驱动的SUV,用来对付地广人稀的西部沙漠地带不那么理想的路况。
一切搞定之后,我开着车子直接转上高速,离开拉斯维加斯,往广阔的西部旷野里驶了进去。
当时正是朝阳刚刚跃出东边的地平线,拉斯维加斯城外有一片山,正好在西边,被霞光映成了一片明艳的绯红,山脊间有阴影的地方,红色更深沉一些,其他地方则浅亮柔滑。
更妙的是,山顶还腾着一团从浓晕处缥缈开的云雾,也是同色的深粉,和山连成一片,恍若仙境——不,应该说,那片山自己仿佛就正在升仙,慢慢化作清气将要蒸腾而去似的!
然而这世上最为转瞬即逝的,除了流星之外,便莫过于朝晖与夕照。不过短短几分钟之后,太阳便升高了一截,粉色变成金黄,那片山脊也便呈现出原本的土黄色来,仙气尽消。
一路上渐行渐高,慢慢地就进入了高原地带,气温也从拉斯维加斯的摄氏十几度降到零度左右。我之所以知道这个,是因为车上配有温度计,即时报告室外温度,光用眼睛往外看,却只能看见午后懒洋洋的阳光遍地铺洒,一派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