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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红衣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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蝉鸣蛙叫,夏末的尾巴被秋老虎狠狠得咬住,誓要将炎热进行到最后的时日才肯放它离去。
十日已去,小姐依旧不肯下闺楼半步,丫鬟小茗和管院崔奶奶就坐在院子一角,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时时还注意意绣楼上小姐的一举一动,若出了半点差错,这可是她们两都担待不起的责任。
“小茗,你给小姐端点老爷刚让人送过来的西域水果,这么多天了,吃也没吃好,也没出屋子晒晒太阳,小身体哪儿能受得了啊!”崔奶奶边说着话,边嚼了两口院子里刚摘下的李子,“呸,今年这李子也熟的晚,真酸死人了。”
“那奶奶我去了,您老休息会吧。”说罢小茗站起来拍拍裤子,进到旁边的偏房端出一盘柔嫩多汁,清香扑鼻的红色果子,径直往绣楼走去。
推开绣楼二层的木门,见一女子静静地坐在窗子边,默默然的看着楼下的青石小巷,那张脸仿佛一张即将被风吹散的宣纸,苍白乏力。姣好的轮廓却失掉了最后一滴血色,若是有一团燃烧的火焰,恐怕,她早已化成水消失了。
站在门口,小茗没有出声,只是挑了最近的花几放上果盘,然后又退了出去。
过了许久许久,听见远方的云已经飘散,晚霞肆意洒进绣楼,一袭的白衣被余晖渲染成了绚烂的火红,她眼角终究滴下了一滴泪,那泪珠就在红衣上滚着,渐渐浸入了衣料中,只留下一道浅浅的水痕。
这样妖娆这样迷人这样耀眼的红色,在她的生命里,留下了一道最醒目的印记。
十日前,七月初六。
明日便是七月初七,牛郎和织女相聚在九天银河的日子,对于知笙,明日也是盼得情郎归的日子,这一等便是三年,当年那个青郎今日就将载誉而归,回乡探亲。
这三年,她听得最多,关心的最多,了解的最多,是他在殿前的胆略兼人,是他被皇帝赞为英才大略具有佐国之谋,是他在朝堂混迹宏才大略。每每听到他的消息,她都会刻意放缓所有的步伐,不肯漏听一字一句。
明日,她就将见到三年朝思暮想的青郎。
初七一早,小茗还没有准备好洗脸水唤她起床,知笙就醒了,她太激动太兴奋了,一夜的时间太长太长,恨不得时间能马上从指尖流过,恨不得马上能见到他,告诉他:你终于回来了。
“小茗!我的那件绯红的落梅裙呢?”真是懒小茗,还不快点上来帮她更衣梳洗。罢了罢了,先自己找吧。
裙子是寻到了,可小茗都还不上楼,这是要误了时辰非得让她剥两篮子的蒜,“小茗!人呢?”
话音未落,就看到小茗慢慢挪到门口,“小妮子,往日挺勤快的,今儿怎么懒了,快点帮我梳洗吧!不然就晚了时辰了。”。
“小姐……我……我……”
“你你……你怎么了,大清早的说话也吞吞吐吐的,莫不是昨儿和墨云那小子抢荷包气到现在呀?”
“哪有,我可没那么小气。”
“那是怎么了哟好小茗,赶紧帮我梳洗!”见小茗不动弹,知笙自己拿起木梳有模有样学者梳起头发。
小茗见着状,真是心乱如麻,这该如何开口,我的好老爷怎么这个眼上让我告诉小姐,阿弥陀佛啊!佛祖保佑!这样的消息说出口,会是怎么个收场法呀!
“小茗!这一大早你犯什么杵呢?再不过来,我罚你去厨房剥两篮子大蒜啊!”
“小姐,你罚我剥两篮子蒜吧!”小茗一副舍身取义卖国求荣的架势,实在是难让人拒之剥蒜盛情啊。
似乎闻到这小妮子苗头不对,知笙放下手中的木梳,转过来看着小茗,似郑重的问道:“说?你今天犯了什么事?难道你偷吃了崔奶奶的老坛酸菜”
紧捏绣角,狠狠一闭眼,小茗道:“老爷说,今天不准小姐出门!”
“什么?不准出门?”
小茗依旧紧闭着双眼点点头。
“为什么?”这样的要求让知笙有点摸不着头脑,和青郎相恋,家慈家父也是在近年知晓的了,两家也在半年前对了生辰八字,就等青郎回来下定娶亲,“难道爹不想让我在大婚前露脸吗?这有什么,盛青又不会介意的。他若不准,我又不是没有办法出去。”
老爷啊!这叫我如何开口啊!佛菩萨保佑啊!
“小姐……老爷说了,今天不准出门。我看你就别出了,听老爷话吧。”说罢假惺惺的对着小姐一笑,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不就是出个门吗,小茗你什么时候这么,这么的奴颜婢膝了。”
“小姐我这不叫奴颜婢膝,我这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呸,你什么时候废话这么多了,赶紧给我收拾!今天我偏要出门,罢了罢了,给我寻件平常衣服穿,我们走偏门出去。”
“小姐啊!……别啊……”小茗一副卖身葬父的表情看着知笙,恨不得誓死表达自己的决心。
“你再说不出去,小心我断了你下半年的肉粮!”
断半年肉粮,这不是要了她小命吗?
“小姐……”
“找衣服去!”
“……”
三刻后,小茗极不情愿,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知笙走到了偏门,回望这个偏僻的空院落,她心里一声哀叹啊,若是平常,这院子里总有一两个奴仆偷懒,今儿这样一个打紧的时刻尽然毫无一人,连个通风报信的人都寻不见,老爷啊!我拗不过小姐啊!
“小姐,真的要出去吗?”
“你说呢?”
嘎吱,破旧的木门又发出了以前的老声响,以前她就经常和小姐从这个空院子偷偷溜出去,。当初付家和李家修府邸时,相互谦让土地,留下了一条窄窄能容下一人的巷子,一晃十几年,两家人早就遗忘了两家府邸之间的这一条小巷,青草丛生,深苔柔软,若有一丝青烟雨巷,静谧尘世的幽静感。也没有人无事了跑这条又长又窄的巷子玩耍,这到成了知笙偷溜出家门的好出口。
要走出这条巷子还得耗费些时间,一路走来,平日爱说话的小茗确是出其的安静,甚至连脚步声都听不见。知笙也不管这些,自己心里偷着乐就行,小茗定是吃了什么哑巴亏今儿才不开心,小妮子自己想想就想通了。
一边想着等会见到他应该怎么站怎么走路怎么说话怎么笑,一边检查着自己的衣服不会太引人注目,不要被爹发现了。真是矛盾,又想让他注意到自己又不想让人发现自己,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啊。
走出了深巷子,眼前热闹的景象知笙好像很久没有见到了,大约有半年了吧,自从两家对了生辰八字,娘就一直让自己在绣楼待着学学绣活,画画练练书法,说女子有了婚约就不可抛头露面,要学会三从四德。一想到自己就要嫁给盛青,竟然真的隐于闺中半年不再游逛市集,自己努力的学习绣活,研习诗词,想要做一个完美的妻子,这样才能配得上他。
那一个以“当为才人所纳,不以金权所使”名噪帝都政治中心的状元郎。他四岁可作诗词,七岁可写文,十二便出谋划策,十七金榜题名。知笙告诉自己,做一个优雅的女人,才是状元郎最合适的妻子。
她磨砺掉了自己的野性,丢掉了男生的蹴鞠拾起了女孩的绣针,不再每日和哥哥们爬树捉鱼,而是坐在案几前执笔作画,她不再让李奶奶将裙子做成裤子的样子,而是老老实实的穿上了女孩的罗裳绣裙。这一切,都想让他在回来见到她的第一眼,觉得她变的精致了、女人了。
只可惜,这一切不可能发生了。
走了一刻钟,她们终于到了常府门口,那一刻,红色绸缎飘舞在空中,那一刻,整个天空都红了,红的璀璨欲滴,大门上张贴着两个大大的喜字,似乎在向她宣读着什么,在诉说着什么,她不想听。常家的老爷太太们都在府门口站着,他们穿的多么喜庆,深红的衣服,真是应景。
“听说常公子迎娶了晋国公的女儿,这真是锦上添花啊!”
“对啊!听说这个晋家小姐也是个美娇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岂是我们坊间女子能比得上的。”
………
小茗看着她,说:“小姐,我们回去吧。”
“他还没到呢。”
“……小姐。”
“……”
“回去再说。”她那一双眼看着人群的远方,带着期冀,带着希望,希望他回来了,回来对她说:“我回来了。”即便心里在慢慢的撕开一个伤口,一个冒着鲜血的伤口,痛,却在强忍着,等着有人来抚摸它,告诉她没事。
突然人群沸腾了,远远有唢呐声飘过来,人们在欢呼,在敲锣打鼓,在放鞭炮,在放礼花,她在默默祈祷。那一个红色的影子越来越近,可是那一个影子却越来越模糊,模糊着已经看不清楚他的脸庞,他的额头,他的眉毛,他的眼镜,她最爱的酒窝。
等视线越来越清楚时,他已经走远了,和他身后的绛红色大轿,以及,那一队结亲队伍。
仿佛天来霹雳,瞬间击碎了她的心房,击碎了她构建的美好未来。
他今天回乡,他今天结亲。
听着四周的人议论纷纷,知笙只觉自己的头疼欲裂,想要逃离却无法挪动脚步,突然觉得周遭都是笑话。蓦然回首,已是咫尺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