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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是洪七七 ...

  •   这是不是叫自作孽不可活呢?叫唐僧不好偏要叫洪七七,这下好了,真成丐帮的一员了。
      “好吧!反正我的梦想是背着吉他到处流浪,这下好了,没有吉他也能流浪了。当乞丐也还是不错的。”苏羽,现在的洪七七,想到不用卖掉自己的卡子和耳钉也能赚钱,又高兴起来。反正自己不是这里的人,不怕丢这个人。每天晒晒太阳也能有钱收,有什么不好的呢?等把这个朝代的情况搞清楚了再做点其他生意吧。
      决定暂时当职业乞丐的洪七七觉得自己装扮太业余了,决定一会儿找个地方把这身衣服弄脏点儿,把头发再弄乱些。
      想着想着就睡着了。醒过来时天已经黑了,街上行人开始少了起来,肚子“咕咕”的叫开了。
      将面前的被扔一地的铜板收拢数了数,一共11个。
      “唉……不知道够吃个包子不。”边嘀咕着边往一旁的小吃摊走去。
      “老板,包子多少钱一个?”
      摊主嫌弃的看了看她“一个铜板一个,带走就卖。”
      “额…给我三个包子吧。”敢情你是嫌我脏呀。我还嫌你这脏呢!洗碗都不用洗涤剂,到处漂油。
      掏出3个铜板给了摊主,接过包子又回到自己的地盘。包子还不错,是蔬菜馅的,就是咸了些,吃得洪七七口干舌燥。想去摊主那讨口茶喝,又怕他不愿给自己用他的碗,思来想去,决定去买个碗。
      乞讨不就是要拿个碗拄个拐么……
      到卖瓷器的店里一看,最便宜的碗也要5个铜板。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5个铜板的价格买了两个碗,一个好的,一个是破的。破碗用来摆着收钱,好碗用来喝水。
      吃饱喝足的洪七七感到一阵困意,才发现自己忘了一个基本的问题,住!!!
      望了望自己的地盘-----墙角。
      “天啦!不会要露宿街头吧!虽然是春天,但是晚上还是冷的呀!”掏出身上剩下的铜板数了数,还剩三个,住客栈是不可能的。
      走投无路的洪七七只好自我安慰:“既然是乞丐,就要专业!睡街头就睡街头!”
      从刘老太给的包里拿出一件衣服披在身上,辗转半夜,终于还是睡了过去。在梦里犹自嘀咕:“一定要买个毛毯。”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中午了,摆在面前的破碗里已有了3个铜板。可怜洪七七经昨天马车的颠簸,晚风的吹拂。现在是腰酸背痛,眼睛红肿,蓬头垢面。就是她说自己不是乞丐也没人信了……
      “不能这样了!再这样睡下去我迟早会生病,这古代医术不发达,我又没钱,岂不是要病死。”全身酸痛的洪七七收了破碗里的钱,拄着根木棍,先去买了两个油饼吃了,又找了个人少的小巷里做了套广播体操。
      心里想着得多赚点儿钱找个地方住“破庙什么的我是不敢住,就怕有蜘蛛什么的。得想个法子多讨点儿钱呀!就是住柴房也行的。”
      “有了!”灵光闪过,洪七七终于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毛毯,看到了柴房。

      当天,洪七七便用剩下的6个铜板换来的一副字。然后挂着这幅字,闭着眼睛,拄着拐棍走遍了整个苏州城。
      晚上收了字,放了拐棍,一数今天的收获,一共50个铜板,还有5块碎银子。洪七七嘴都笑开了。
      这副字写的是:“春天来了,而我,什么都看不见。”
      洪七七拄着拐棍装了一整天的瞎子,走了整个苏州城,得了这么多钱心里虽然高兴,却也知道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自己装瞎子要是被人揭穿了指不定会怎么样。况且,今天是大家第一次见这幅字会觉得新鲜、有感触,加上今天运气好遇到了一群出游的有钱人。日后再挂着这幅字定也没这么多钱。所以干了一天也不敢再干,只收好了钱,撕了那幅字,扔了拐棍。
      将衣服也换了一套。才发现除了自己最开始穿的那套是男装,其他的两套衣裳都是刘老太先前找出来的女装。想到自己这几天看到街上行人也有年轻女子,估计这里民风还算开放,穿女装应该是问题不大。再说了,自己好歹学过几年空手道,没什么可担心的。工作时不用说话不用露脸,扮男人还容易,若是要在每天都接触的人面前扮,可就辛苦了。洪七七思考半天,决定以后在住的地方还是作女装,工作时再扮男的。
      用帽子遮了头发,打水洗了洗脸,看起来像个正常人样了才往城郊走去。
      得在天黑之前找到住处。在城郊住着一些农户,靠着种田和卖农副产品过活,在那里租房子肯定要比在城里租房子便宜。
      走了大概一个时辰,终于到了城郊,估摸着农户们也都干完农活回家了,洪七七便挨家挨户的找起房子来。
      有的农户家没有多余的房间;有的有多余的房间却不愿意租出去;有的愿意租要价又不低;有的家里男人多,洪七七也不敢租。
      走了十多户才找到一家合适的,家主姓王,年过六旬,家里只有王大爷和他5岁的孙子喜娃,大女儿嫁到了村里的刘家,儿子和儿媳妇在城里的大户人家当值,平时比较忙,便把孙子留给王大爷带,说是等过两年再将她们爷孙俩接过去住。家里只有两人房间却是很多,厨房也有两个,王大爷一直觉得家里太冷清了些,也乐意租房出去。
      商量了一会儿,最终房租定为半年一两银子,提供一间向阳的房间和厨房。
      洪七七交了半年的房租便在这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大早就往城里赶,在路上找了个隐蔽的树林化了乞丐妆,便上班去了。到傍晚收工后,换了女装,戴上帽子,洗了脸才去买了些被褥什么的背回家。在路上遇到卖糖葫芦的,想到家里有个5岁的小孩,便花1文钱买了一根。
      晚上到家后,先将生活用品都放好,铺好了床,才喊喜娃过来拿糖葫芦。
      “喜娃!七姐姐给你买糖回来了。快来拿糖哦。”
      喜娃屁股颠颠的跑过来拿了糖,和洪七七玩了一会儿,两人就混熟了。
      “七姐,明天还会给我买糖葫芦吗?”某小屁孩贪心的问。
      “呀!你个小屁孩怎么这么贪心?七姐明天没钱给你买糖怎么办?”
      “爷爷说七姐在城里做工,做工不是有工钱吗?二牛他们都有糖吃,就我没有。”穷追不舍。
      “额•••好吧,七姐明天也给小喜带糖回来。”
      又玩了一会儿,见喜娃有些困了,就将他抱了回去。
      回到房间,坐在窗前的桌子上,看着满天星光,忽然觉得很飘渺,不管是自己,还是这个世界。忙回头看看自己的床,桌子,心里才有了一点儿踏实的感觉:“这样,才觉得自己确确实实是在这里,而不是做梦。”
      身上还剩45个铜板,又算了算账,感叹幸亏现在的皇帝好,百姓日子过得不错,自己一天收入够吃两天,还能省下一点儿钱为日后做打算。
      最后望了望仍在闪耀的星光,观上窗户,睡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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