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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恰逢香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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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初夏的阳光明媚喜人,蝉鸣的声音并不大,雀鸟的啼叫显得尤为清晰。
阿六打来一盆热水放在架子上,低着头搓着手,语气有些游移道:“少爷,昨晚我不知怎的,靠在床上就睡着了。”
不用说,肯定是无花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来过而做的。
南宫灵柔和笑道:“我这么大个人了,还要你时时看着?以后若是困了,早些睡就是。”
阿六低低应了一声:“嗯。”
洗脸刷牙吃早饭,然后站在院子里,开始练剑。
所谓天不亡我,穿过来之后的记忆力几乎已经达到了过目不忘的境界,连楚留香的原著也记起了大半。书中说“南宫灵袖中这两柄短剑,可使出点穴棒、判官笔、分水刺等八种兵刃的招式,‘如意八打,急风十三刺’,可称武林一绝,就连丐帮故去的老帮主任慈,武功似乎都略逊他一筹”,楚留香也曾经说南宫灵有一双铁掌,可见南宫灵的功夫就在这袖中短剑和一双手上了。
瞧着自己的手是瞧不出什么来的,好在今早想起这许多事情来,心中也在碰到剑的那一刻浮起了很多招式的影子。江湖中的潜规则即是拳头大的说话,深知这一点的南宫灵对于武功的热衷非比寻常,整整练了两个时辰到满头大汗,而阿六早已贴心地烧好了热水。
运动过后能够有热水洗澡,实在是人生一大享受。南宫灵丝毫没有这个身体在几天前还不属于他的觉悟,神态自若地脱衣服,毫不扭捏地当着阿六的面迈进了木桶。
水有一些烫,却是恰到好处,他忍不住舒服地叹了口气,阿六已经出去并且掩上了门,他低下头,毫不避讳地打量起自己来。
标准的武人身材,宽肩窄腰,胸口和腹部都有结实但不外显的肌肉,最让他满意的是,下面那个器官的尺寸,等等,穿过来之前这家伙不会有女人吧?古龙描写的各种简洁,很多与主线无关的东西都不怎么提起,不要告诉我之后会有未婚妻情人床伴什么的蹦出来啊……南宫灵满脸黑线地想。
午饭是和丐帮的几位长老一道吃的,他们也听说了南宫灵已经醒来的消息,都来表示了一下自己的关怀,老人家的特点就是唠叨,这一点似乎连江湖上德高望重的老人也不能免俗,耐着性子和不认识的热情的老人家吃完中午饭,瞧着满桌满地因为吃饭过于豪放而留下来的痕迹,南宫灵实在不好意思让阿六收拾,只得自己动手。解决完今天的帮务,从阿六口中得知最近还没有楚留香要去北京城偷白玉观音这件事的影子,南宫灵决定趁着剧情还没有开始的时候给自己放个假。
天色近黄昏,这个城市也热闹起来。
街道上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扶着老人的,抱着婴儿的……
大多数人看来都很愉快,因为他们经过一天工作的辛劳,现在正穿着乾净的衣服,舒服的鞋子,囊中多多少少都有些自节俭的生活中省下来的钱,所以他们已经可以尽情来享受闲暇的乐趣。
这条街道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有的卖杂货,有的卖茶叶,有的卖衣服,有的卖花粉,大多数店铺都将他们最好的货式陈列出来,来引诱路人的眼睛。
这是济南最热闹的街道,而街道旁的酒楼自然是最热闹的酒楼。南宫灵坐在二层临街的窗子上往下望,恍然意识到这里真的已经是另一个世界了。
酒菜已经端了上来,菜是锅贴豆腐、尖椒牛肉、清蒸鲈鱼,酒是陈年大曲,这等佳酿可不便宜,因此香气也比旁的酒要诱人些。
现在正是酒楼中生意最好的时候,二楼的桌子上也都快坐满了人,江湖中的儿女本来大大咧咧,南宫灵一人一桌却也无人打扰,实是因为他的衣着气度都显得很不普通,神情更是游离,令人陡然生出人非此世间的错觉。
楚留香一上楼,就瞧见了南宫灵,当然也闻到了好酒的味道,他的心情就愈加愉快起来。有酒有菜,还有朋友,这岂不是世间最好的享受之一?
所以他非常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了南宫灵的对面,添了一份碗筷之后就神情自若地开始喝酒夹菜。
在刚进来的男人坐下来的时候,南宫灵还没什么反应,拼桌嘛,再正常不过了,但那个男人开始吃自己点的菜的时候就很多问题了。
莫非,他认识我?南宫灵细细打量起对面的人,双眉浓而长,充满粗犷的男性魅力,清澈秀逸的双眼,闪动着顽皮、幽默的光芒,鼻子挺直,象征着坚强、决断的铁石心肠,那薄薄的,嘴角上翘的嘴,看来也有些冷酷,瞧见他正看过来,眨着眼睛笑了笑,坚强就变作温柔,冷酷也变作同情,就像是温暖的春风,吹过了大地。
南宫灵困扰地眨眨眼睛,眼前人的肤色是大多数高手都有的健康的小麦色,发型也很常见,除了瞧上去特别帅特别风流也没有什么别的特征了……莫非是楚留香?但是身为丐帮帮主,一定是广交天下豪杰的,其他的少年才俊里蹦出个这样的也不奇怪。说起来,无花真是最好辨认的一个,唇红齿白,面目姣好有若女子,最典型的是——他是个和尚。
饶是以楚留香脸皮之厚,被南宫灵如此认真而细致的打量着也有些不自在起来,他微微一笑,面上还是一派潇洒如意,举杯道:“多日不见,南宫兄别来无恙。”
根据穿越人士遭遇主角定律……南宫灵含笑举杯:“楚兄每次出现在小弟面前,都是如此不同凡俗。”
楚留香仰头喝了一大口酒,笑道:“难道丐帮帮主还要心疼一桌酒菜?”
南宫灵故意叹了口气,道:“丐帮家大业大,更是要从细微处精打细算,楚兄的意思莫不是暗指挥霍无度才是小弟该有的气度?”
楚留香摸了摸鼻子,暗想他这朋友当了帮主以后嘴皮子倒是厉害了不少,一边道:“我却是发现南宫兄的衣物有些不同以往。”
聊起这个,南宫灵的眼中也不觉掠过一丝笑意。丐帮丐帮,自然是以乞丐为根基,所有丐帮弟子穿的衣服上都打了些许补丁,但帮主经常要和一些举足轻重的人物见面,代表的可是丐帮的门面,他的衣服自然很是不同。
南宫灵今日穿的是一件淡青色的衫子,他微微抬起手腕,楚留香便能瞧见袖摆上绣上去的竹子,虽只有寥寥几棵,也显出些风韵来。
等一下,那难道是?瞧见楚留香难得惊愕的眼神,南宫灵忍不住笑着点了点头。
楚留香又有一种摸鼻子的冲动,无奈笑道:“这样的补丁……天下奇事之多,实在令人大开眼界。”
原著中导致南宫灵最后死亡的那杯毒酒虽说是无花所为,但也少不了楚留香无意中的推波助澜,因此面对这位名满天下的香帅,南宫灵总有一种面对仇人的感觉——虽然此时他们从身份上来说还应该是好朋友,甚至楚留香最后也对他多有留情之处。
既然信已经送出去了,离剧情开始也就不远了,南宫灵笑得胸有成竹:“楚兄不在船上与三位巾帼待在一处,莫非是瞧上了什么宝贝?”那金伴花的白玉观音,很快就要易主了。
楚留香笑了笑,诚恳道:“若我说是因为许久未见南宫兄,有心来寻呢?”
他的目中涵着真挚的光芒,语声中也有些担忧,南宫灵心下感动,却又有些懊恼起来,莫非他在任慈下葬时候晕倒的事情已经传遍天下了?
原著中曾提到南宫灵在有空的时候总是会去楚留香的船上小坐,但正版南宫灵想必是因为老帮主故去和接任等等繁琐事件没有前往,而现在的南宫灵却并不知道如何到达楚留香的帆船。毕竟香帅的行踪世上少有人知,而大海茫茫本就难寻,更何况亲近些的人都知晓他和楚留香是好朋友,若是向其他人打听海上的位置岂不令人生疑?
从海上到北京城,也许并不需要经过济南……南宫灵定了定神,展颜笑道:“小弟又不是什么善解人意的女子,又何苦劳烦楚兄来寻?”所以我不信,他在心中轻轻道。任慈死在南宫灵手里,而楚留香就代表正义和公理,我们是要成为敌人的,而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