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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双方都不要高兴得太早 ...


  •   平雁在爱河边,绝望地望着夜里越发美丽的河面。命已休矣……嫂子肯定会杀了他。
      总要找到商旅落脚。像爱河这样的观光区就很适合。

      冬夜,灯光照在河面上,勾引那些两小无猜、爱来爱去的家伙在旁边搂搂抱抱。

      羡煞起那些告白告得很浪漫的人。
      纯情又认真的人,告白似乎都会满溢粉色泡泡。

      日子过得放荡又荼毒人间少女的人,真正爱上去,就只能挫着等。
      别指望月老等姻缘司,会分一点运气给他们。

      夜雯看起来受到不小惊吓。

      如果不告白,也许就可以装乖小孩,继续窝在夜雯家打闹。
      偶而半夜的时候去夜袭这类的……夜雯睡成那样,要摸几把就捞几把,多好?

      跟一年前的自己说──「你会喜欢上男人」。
      那个未经历恋爱暴风的小子,绝对会哈哈大笑说:不可能。

      是男人就该喜欢浑身柔软,有着饱满□□的甜美女人……但凡事总有个意外。

      好想回家,回夜雯的家。

      特别是一、二月,天气很暴力的时候。那台会吹热风的机器,真的很棒。
      爱河旁,冷爆了。

      「痾,我没说你告白完后,不能睡家里。大不了我把门栓上铁链就是了。」

      正当平雁有露宿街头的打算时,夜雯出现在他旁边。
      穿着整齐的外出服,有点尴尬的表情。

      平雁不敢说,他热泪盈眶了。

      「你、你怎么……?」

      「你身上有GPS定位的追踪器。要找到挺快的,零点几秒。」
      夜雯拿起从没在家里出现过的I-PAD,无事亦无波地说。

      画面上有爱河附近的地图,他的所在位置还有个可爱的星号。

      夜雯有I-PAD,他不是只用黑白手机?
      等一下,问题不是这个!

      「追踪?GPS追踪器!」几乎忘了尴尬,平雁对着那台I-PAD惊叫。

      「阿姊要我看好你,就想说请专业的来比较好。」

      这不是专不专业的问题!

      他被夜雯带回家。
      叫了一台出租车,夜雯没说话,他也没有。

      夜雯宁静的脸庞有一丝红,白皙的肤色让红很显眼。
      平雁又羞得必须要用手把脸遮起来。

      妈的,这告白是在冲三小。

      夜雯真的弄来一条粗铁链,熟练的〈?〉弄在门上。转头就走进房了。
      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平雁本来以为自己一定会午夜梦回、情思纠结,却意外的得了一觉好眠。

      夜雯到早上就消失了……对了,他是老师,要上班的。

      一到学校,死人妖班代顶着哭红的双眼,哀怨又可怜的跑到他前面哭。
      楚楚可怜的凄美,宛若西施蹙眉。

      「班代,我叫你人妖是开玩笑的。但我现在觉得我是说真的。」
      想说点安慰的话,但嘴巴贱没法医。

      班代被夜雯拒绝了,若自己也被拒绝,绝对也会变成这种死样子。
      夜雯会拒绝的吧?年纪比他小,还是个男人。连有点像女人的班代都□□脆的OVER,自己更别提了。

      大约只是吓到,今天一回家,肯定要收卡。
      看班代哀,晚点哀的就是自己。

      回到家,夜雯在客厅里对着笔电含情脉脉。

      大门一关上,夜雯注意到他。阖上笔电,黑色的眸子望着平雁,双手交迭在笔电上,似乎在思考。

      要被发卡了!
      先哭出来,可不可以动之以情,晚发一个小时?

      「我是很老派的人。」
      夜雯绷起脸。

      平雁他当然知道。您老大只用黑白手机,古文观止当白话文看。被穿越到古代去也是走遍五代十二国的快译通。

      「所以说……要交往的话,先从约会开始吧?」
      夜雯有些困窘的说完后,就没有再说话了。

      平雁傻愣,一如往常去到厨房当煮夫。
      等到红豆姜汤圆木已成舟地端出来,搁在夜雯前面,平雁才惊醒。

      「你、你同意交往!?」
      猛然跳了起来。

      「嗯。星期六我有空……虽然每个礼拜六都有空,要出门吗?」夜雯平淡的。

      该欣喜若狂吗!?
      夜雯答应了,答应了欸!而且还问他要不要去「约会」。

      「我说了,我是老派的人。如果你想那個的话,起码要一年半载吧?何况我没跟男人过,也没想过要……哀,真是的。」
      夜雯一边淡淡叹气,扫完汤圆。重新打开笔电,就是要共患难、共生死的样子。

      老人家、夜雯刚刚说「做那個」!
      他还可以真正的把夜雯拐上去?可以接吻、可以這樣那樣,像平常情侣一样。哇──

      平雁把碗筷收一收,回到客厅,看夜雯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舞动着。

      此时此刻,平雁忘记自己是个精虫充脑的白目大学生。
      喜孜孜地看夜雯这失去青春的老人敲键盘。

      等他注意到,火已经烧到眉睫,不可收拾了。夜雯?鸟你。
      因此,才有「乐极生悲」这个成语,平雁只是个年轻的小鬼头,不懂这人间大道理!

      母爱十足的把平雁带回家里,顺便拿出以前意大利黑手党的二少爷(金钗的老公)教我的铁链防盗术。
      被夜袭,这是漫画小说里面的事儿,别拿到现实来说嘴。

      总之,我暗夜点青灯对佛弹泪,不断的深呼吸。
      我希望──这不是我最后一次呼吸。

      找外援是当前唯一的办法了。

      我条理清晰地把平雁青番……告白的事,告诉了他的亲哥哥。
      他老哥气势惊人地倒抽一口气。

      智商一三五的姊夫,会不会太不够力了?

      「「女主角」是你!?」
      姊夫发出高八度的尖叫声,不错不错,不但高还有力呢。

      「对。要被迷X、监禁,还要被用麻绳捆一捆丢阳明山饿上一个礼拜,却又爱上男主角的美少年。不是怀夏那美好的少年,是已经二十九岁的我。」
      我悲壮地说出自己日后的命运。

      「你比书里的主角大十来岁呀!」

      「你比书里的主角大五岁。别忘了,你当初还被我老爸骂死恋童癖!」

      我确信,我找不到单字或词组来问戏弄人的苍天。但我不希望爱因斯坦也跟我一起无语。
      ──那等于我只能挫勒等死。

      当半玄姊夫跟着我一起沉默的时候,我已经打开笔电在订购前往加拿大的机票。
      我要去隐居,学仙人辟榖生存。
      都市人无法「种豆南山下」,更遑论能凭空弄出「豆苗瞎的农产品。

      哈雷路亚,赞美圣母。
      半玄果然是天神的宠儿,他出了声音。
      「我可爱的弟弟,你千万不能死。虽然有点……,但当今只剩下这个办法了。」

      「说吧!」
      要我去吞毒蜘蛛我都甘愿。

      「和平雁交往。」

      WHAT?这对兄弟一起起笑了!?
      「我是男的!而且我不是同性恋,以前也是有过女朋友的。」

      「我知道。我比你清楚,我还把你失恋的眼泪藏在我心中呢!」

      「那姊夫你、你还说……。」

      「最少你不会被「迷X」、「监禁」,先有个缓冲期总是好的。接下来再来想办法开导平雁……,平雁也是个好小孩,不激他,顶多被吻而已。你就先忍一忍。」

      「我不要这种忍一忍。」
      我没眼泪了,绝望到没眼泪了。

      「媚然很爱你,我也爱你。真的不能……那牺牲掉平雁吧!我认识几个「帮手」。」

      「那是你弟弟。」

      「但我爱媚然胜于一切,媚然爱你亦是。我可以为媚然杀掉对你有害的人。」
      好了。这亲哥哥吐出恐怖分子才会说的话了。而且还含情脉脉。
      怎么办?平雁也算我半个小孩了。虎毒不食子,唉……

      「我和他交往。能挡多久就挡多久吧!」

      天要亡我!
      只好相信天降大任于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以后我一定会中一亿元的□□。

      不敢相信,平雁喜欢我。
      更、更、更不敢相信,我答应他了。

      看平雁欣喜若狂的样子,非去找神父忏悔不可。
      暂时不会有被强上的问题,晚餐也不用担心变成最后的晚餐。没错,在失去许多后,总有些好处可以拿的。

      而且照剧情公式来看,我一定是被上的那一个。

      我不讨厌平雁,但并不代表我想和他那个。就算我是女的,而且我还不是女的。
      你想想看,你想和自己的弟弟或是儿子那个吗?又或是电冰箱?
      这太猎奇了。

      我和言情小说里的女主角差了海底两万五千英里,早就已经不是透光层了。
      根本就是一个「历经沧桑」、「看尽人间喜乐」的老人家。

      幸好──
      平雁还是一样做饭给我吃,帮我洗衣、晾衣等等。只是笑脸盈盈的……
      我也知道这种笑容不正常,不用提醒。

      工作时平雁不会打扰我。
      为此,我将工作量提高至九重天。一年只写一本小说的我,答应交往当天,破例开稿第二本。

      一写稿,所有事都可以眼不见为净、耳不闻为明。

      可怜花无百日红。
      过了五天,我才交出稿子。这死小孩就来乱了。

      我又被强吻了。
      而且还在家门口外。平雁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交了一个小我六岁的「男朋友」。
      住手呀!我是公务员呀!!

      隔壁那个大婶,吓得嘴巴都合不拢。

      他很会接吻,轻舔过齿颚时,连我的腰都会泛酥。
      更别提他继续往下轻薄的事了。

      让我差点甘愿将就他,膝下承欢去。
      阿……妈的。

      赶着出门,精虫冲脑的青少年才懂事的离开。
      那天我上课时,不良少年都张大嘴,吃惊的乖乖一整天。到厕所猛然一看……吻痕!!脖子后面出现个超暧昧的痕迹呀!

      「夜雯,以男女交往来说,你太冷淡了。」
      敢情好你还敢教训我。

      真当立马让你老哥把你给毙了。
      平雁一边盛饭,一边小有微词的碎碎念。

      我把我美好的佛心搁下,拿起那碗煮的粒粒晶莹的饭,很平淡、很冷静地说:
      「难道你希望──
      我被车子撞之后失忆,又或者我们当中哪一个人得了白血病。我或你在外面其实另有孩子。家里父母反对,我跟你一起去跳江。
      还是说我们互相误会对方,不知所以在雨中奔跑,不管是毛毛细雨,还是台风雨一定淋得全身湿答答,告白或误会解开后一定雨过天晴?明明有伞。
      也可以过两天我们去滑雪,一起被关在山中小屋,来个感情增温……。」

      平雁瞠目结舌地看着我,我在等他回我。

      「夜雯,我最近和客家同学学了桔子酱汁。你要不要吃吃看?喜欢的话我腌一罐。」

      「好。」
      桔子酱微酸,很好吃。
      我点点头。

      「其实……先这样没什么不好。」
      平雁说。

      要是你能就在这里打住,我一定会感恩你。
      很可惜,你嘴上说此番正经话,心里打的却是别的主意。亲爱的,我教国中生的,那点心眼,未免小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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