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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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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锦书难托
那方帕子是在匣底发现的。
我不知该怎样形容初见它时的那种惊心。它就压在那叠信札的最下面,被岁月压得薄薄的,像一片枯叶,又像一只死去的蝴蝶,翅膀并拢,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我小心地把它拈起来,这才看清那上面绣着的鸳鸯。丝线已经褪了色,原本该是大红的鸳鸯,现在只剩下一层淡淡的粉,像被水洗过很多遍的血迹。绿的荷叶褪成了灰绿,黄的水纹褪成了象牙白。可那些针脚还在,密密匝匝的,一针一线都清清楚楚。
祖母的女红是出了名的。母亲说过,祖母年轻的时候,十里八乡的姑娘出嫁,都想求她绣一对枕套,或者一条盖头。她绣的花会招蜂引蝶,她绣的鸟会展翅欲飞。村里人都说,沈家那闺女的手,是织女星下凡。
可我从未见过祖母绣花。从我记事起,她的手指就已经老了。关节粗大,皮肤皱缩,指腹上有厚厚的老茧。那双手只会淘米、劈柴、缝补破了的衣裳,再也拈不起那根细细的绣花针。她年轻时绣的那些东西——那些被面、枕套、帐帘、手帕——散的散,旧的旧,送人的送人,到后来一件也寻不着了。只有这一方帕子,藏在这檀木匣子里,和那些信一起,被时光封存。
我把帕子展开,铺在桌面上,用指尖去抚摸那些针脚。丝线已经脆了,稍一用力就会断裂。我摸得很轻很轻,像是在抚摸一层薄薄的皮肤。鸳鸯的眼睛是用黑丝线绣的,只有针尖那么大的一点,可就是这一点,让那只鸳鸯活了。它侧着头,望着另一只鸳鸯,眼神里有说不尽的眷恋。
她绣这方帕子的时候,心里想的是谁呢?答案不言自明。
我把帕子翻过来。背面的针脚和正面一样工整,没有一个多余的线头,没有一个潦草的结。真正的好绣工,看的是背面。祖母的绣工,背面比正面还要耐看。那些丝线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像是一张精心绘制的地图,每一条路都走得从容不迫。我又把帕子翻回正面,对着光看。丝线在光里泛出一种幽幽的光泽,像水面的粼粼波光。那两只鸳鸯,在水光里仿佛真的游起来了。它们交颈而眠,不问世事,不管沧桑,只管在这一方小小的帕子上,做一对恩爱的夫妻。
不知怎的,我想起了《古诗十九首》里的句子。那里面有一首,写的是一个女子给远方的丈夫寄去一端绮,上面绣着鸳鸯。诗里说:“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著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把绣着鸳鸯的绮裁成合欢被,把对一个人的思念缝进去,把那些无法言说的盼望和哀怨,都一针一线地绣进去。收到的人盖在身上,能感觉到那针脚的起伏,像是有人在轻轻地抚摸。
可这首诗的结局却是悲伤的。诗的最后两句,我背诵过很多遍:“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如胶似漆的两个人,谁又能把他们分开呢?可事实是,他们分开了。那床合欢被,也许还没盖过几次,就成了压在箱底的旧物。那上面绣着的鸳鸯,在黑暗里日复一日地老去,直到丝线脆断,直到颜色褪尽。就像这方帕子。它被绣出来,大概是为了送人的。锦书难托,锦书难托。这帕子就是她的锦书。她把所有的心意都绣在上面,比一封情书还要直白。可她终究没有把它送出去。它和那些信一样,被封进了这只檀木匣子里,在黑暗中等了一年又一年。
那些年她一定拿出来看过。也许是在某个秋天的午后,祖母一个人在家,门窗都关着。她从枕下摸出钥匙,打开那只檀木匣子,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取出来。她先看那张照片,用手指摸摸那人的脸。然后读那些信,一封一封地读,从第一封读到最后一封。最后拿起这方帕子,展开在膝头,看着上面那两只鸳鸯。它们还是当年她绣出来的样子,交颈而眠,不问世事。她看着看着,眼睛就湿了。她用手背擦擦眼角,把东西一件一件放回去,锁好匣子,再把钥匙藏回原处。
我忽然很想知道,这方帕子是什么时候绣的。是认识念安之后吗?还是在认识他之前就已经绣好了,只是后来把它当作了寄托?
我又把那些信拿了出来,一封一封地翻看,想从字里行间找到蛛丝马迹。第三封信的末尾,有一行小字,是附言:“前日偶得素绢一方,拟绣鸳鸯一双,待兄归来时相赠。兄见此帕,当知妾意。”这封信的日期是民国二十四年秋。也就是说,在念安离开后的第二年,她绣了这方帕子。她说“待兄归来时相赠”,可那人却再也没能归来。这方帕子就一直在匣子里等着,从民国二十四年等到了现在,等了六十多年。
我把帕子贴在脸上。丝质冰凉,像是一小片结了冰的水面。我的脸颊感受着那些针脚的微微凸起,想象着六十多年前的一个秋天,祖母坐在窗前,弓着背,低着头,一针一线地绣着这两只鸳鸯。窗外的梧桐正落着叶子,一片一片,金黄色的,从枝头飘下来,落在窗台上。她时不时抬起头,看看窗外的秋色,又低下头继续绣。她的手指还是年轻的,白净细长,指尖拈着绣花针,针尖在绢面上起起落落,像一只忙碌的蜜蜂。她绣一绣,停下来想一想,嘴角不自觉地浮起一丝笑意。那笑意是给那个人的。她想,等他回来,看到这方帕子,一定会喜欢的。
可他终究没有回来。
我把帕子从脸上移开,重新铺在桌上。那两只鸳鸯,经过了六十多年,还在交颈而眠。它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它们不知道绣它们的人已经死了,不知道收它们的人早在重庆的某个角落里化成了灰。它们只知道安安静静地睡在这一方绢面上,做一场永不醒来的梦。这样也好。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幸福。
我把帕子小心地折好,放回匣子里。它又回到了那叠信札的下面,继续做它六十多年来一直做着的事——等待。
那之后又过了几天,到了祖母的“七七”。按照习俗,人死后的第四十九天,是要烧纸的。母亲和姑妈们张罗着买了一堆纸钱、金元宝、纸扎的房子和汽车,堆在院子里,像一座小山。她们蹲在火盆前,一边烧一边念叨,让祖母在那边好好的,不要节省,该花的花,该用的用,不够了再托梦来要。火光映在她们脸上,红通通的,把皱纹都照得柔和了。纸灰被热气托起来,飘飘悠悠地升上去,越升越高,越升越淡,最后融进了暮色里。
我没有烧纸。我觉得祖母不需要那些。她这辈子最珍视的东西,已经被我藏在了那只檀木匣子里。如果人真的有灵魂,她此刻最想去的地方,大概不是去收那些纸钱,而是去见一个人。
我想象他们重逢的场景。也许是在一座桥上,也许是在一片花海里,也许是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虚空里。她走过去了,他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三十二岁,长衫,短发,眉骨很高,眼睛深深地凹下去。他站在她对面,嘴角还是那个似笑非笑的弧度。她走得很慢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跋涉了一千里。他伸出一只手,她把手放进他的手心。然后他说:“你来了。”她说:“我来了。等了很久吧?”他说:“还好。也就六十年。”他们就站在那里,不说话,光是看着对方。六十年没有见面,要说的话太多了,多到不知从何说起,就只好不说。
想着想着,我的眼睛又湿了。我发现自从打开了这只檀木匣子,我就变成了一个爱哭的人。以前我不是这样的。以前我看再悲伤的电影都不会掉眼泪,读《红楼梦》黛玉葬花那一段也无动于衷。可现在,一句话、一个念头、一个画面,都能让我的眼眶忽然发酸。也许是因为我终于知道了,那些书里写的故事,原来真的会发生。它们不是虚构的,不是夸张的,不是文人的无病呻吟。它们真真切切地发生在一个真实的人身上——那个人的血在我的血管里流淌,那个人的基因决定了我的眉眼和肤色。而我,直到她离开这个世界,才对她的故事略知一二。
晚上,我把那方帕子的事写进了《旧物》里。我写了那两只褪色的鸳鸯,写了那些针脚,写了《古诗十九首》里的句子,写了一个女子坐在秋窗下绣花的情景。我写得很慢,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刺绣——把文字当作丝线,一针一针地扎进纸里,把那些细微的感受绣成一幅画。
写完之后,我发现自己泪流满面。不是因为悲伤,而是因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它比悲伤更复杂,比悲伤更绵长,里面掺杂了遗憾、不甘、怀念、敬意,还有一点点嫉妒。嫉妒什么?嫉妒祖母有一个可以让她绣鸳鸯、写长信、等一辈子的人。我十七岁,还没有遇到过一个让我愿意为他绣鸳鸯的人,也许这辈子都不会遇到。可我又隐隐约约地觉得,这没什么不好。爱一个人、等一个人、为一个人绣一方帕子——这些事情太沉重了,沉重到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承受得起。
我把新的稿纸叠好,和之前的那些放在一起。《旧物》的手稿越来越厚了。我不知道它将来会怎样——也许会被我压在箱底,像祖母的檀木匣子一样,等待多年后的某个人来发现;也许会被我装订成册,放在书架上,和我读过的那些书一起慢慢变老;也许,有一天,它会变成一本真正的书,被印刷出来,被陌生的手翻开,被陌生的眼睛阅读。那时,祖母的故事就会变成很多人的故事。那些信,那些旧物,那些被时光掩埋的深情,就会在另一个时空里重新活过来。
我被这个想法吓了一跳。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写的文字,怎么可能变成书呢?可这个念头一旦扎下了根,就再也拔不掉了。我翻出那个旧本子,在扉页上,在“旧物”两个字的下面,又写了一行小字——“献给我的祖母沈桂芳,和她的陆念安。”我想让他们两个人,并排站在这本书的开头,像两只交颈的鸳鸯,永远不再分开。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秋天终于走到了尽头。梧桐树的叶子掉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丫伸向灰白的天空。桂花早就不香了,那些金黄的小花朵变成了褐色,落在泥土里,等着来年化作春泥。莲湖里的残荷也终于撑不住了,在一场寒潮中齐齐折断,沉入了水底。湖面上空空荡荡,只有北风贴着水面呼啸而过。冬天来了。
我的生活恢复了表面的平静。上学,放学,吃饭,睡觉。檀木匣子放在书桌上,我每天都会看看它,有时候也会打开,把里面的东西取出来,一件一件地把玩。但我没有再写新的篇章。《残荷听雨》写完之后,我好像把自己掏空了。那些华丽的辞藻,那些铺排的譬喻,那些呼之欲出的情绪,都随着那一万多字的书写宣泄了出去。剩下来的,是一种空空洞洞的平静。
可我知道,这平静是假的。它只是一层薄薄的冰,覆盖在水面上。冰下面,有暗流在涌动。
事情的转变发生在冬至那天。冬至大如年,母亲张罗着包饺子,韭菜鸡蛋馅的,满屋子都是韭菜的味道。父亲在客厅里看电视,嗑着瓜子,把瓜子皮丢了一地。我帮母亲擀皮子,手上沾满了面粉。一切都很寻常,寻常到有些无聊。直到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老人。他看上去很老很老了,头发全白了,白得像雪,稀稀拉拉的,露出粉红色的头皮。脸上布满了褐色的老人斑,像是被风雨侵蚀过的旧墙壁。他佝偻着身子,拄着一根拐杖,拐杖头被磨得油光水滑。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棉袄,袖口磨破了,露出里面的棉花。他抬起头看我,那双眼睛浑浊得像两潭泥水,可浑浊之中,好像又有一点什么光亮在闪烁。
“请问……这是沈桂芳的家吗?”他的声音沙哑而颤抖,像是从一口枯井里传上来的。
我愣了一下。“沈桂芳”是我祖母的名字。可祖母已经过世两个多月了,怎么会有人来找她?
“您是?”我问。
“我姓陆,”老人说,“我从重庆来。”
重庆。姓陆。我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撞了一下,撞得我整个人都晃了晃。重庆,那是念安最后的地方。姓陆——我不敢往下想。
“桂芳……在吗?”老人又问了一遍,眼神里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期盼,像是怕听到什么不好的消息。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时候母亲从厨房里走出来,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问:“谁呀?”她走到门口,看见了那个老人,愣了一下。“您是?”
“我叫陆念平,”老人说,然后他停顿了一下,像是在积攒力气,才说出下一句话,“陆念安是我的哥哥。”
饺子的香味从厨房里飘出来,和韭菜的味道混在一起,弥漫在整个门厅里。我站在那里,手心全是汗。陆念安的弟弟。他还有一个弟弟。他有一个弟弟,这个弟弟还活着,而且找到了这里。
母亲把老人请进了屋里。老人走路很慢,拐杖点在瓷砖上,发出笃笃的声响。父亲从客厅里站起来,关掉了电视,用一种困惑的眼神看着这位不速之客。我扶着老人在沙发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他双手捧着杯子,手在发抖,杯里的水荡出一圈一圈的涟漪。
“我找了很久,”老人喝了一口水,开始说话。他的口音很重,带着浓重的川渝腔,有些字我需要仔细听才能分辨。“从重庆找到南京,从南京找到上海,又从上海找到这里。找了五十多年了。”
我问:“您怎么找到的?”
老人从怀里摸出一个布包,包了好几层,打开来,里面是一张泛黄的照片。照片上是两个年轻人,并肩站着,一个穿着长衫,一个穿着学生装。穿长衫的那个,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念安。那张脸我太熟悉了,这些天来我看了无数遍。照片里的他比匣子里那张单人照更年轻一些,嘴角的笑意也更明显,像是正要说一句俏皮话。站在他旁边的年轻人,眉眼和他有几分相似,只是更圆润,更稚气一些。
“这是我哥哥,”老人指着穿长衫的,然后又指着穿学生装的,“这是我。民国二十三年秋天拍的,在南京。那时候我哥哥在南京读大学,我去看他。”他顿了顿,说:“这张照片拍了没多久,他就不在了。”
“不在了”三个字说得轻描淡写,可我能感受到那分量。民国二十三年——那正是那些信开始的时间。那年秋天,念安在南京,她给他写了第一封信。信里说:“自别后,倏忽已三载矣。”那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分别三年了。
“他走的时候我在重庆,”老人继续说,“兵荒马乱的,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后来我去收拾他的遗物,东西很少,几本书,几件衣裳,一沓信纸,还有——”他抬起头看我,那双浑浊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水,泪水顺着脸上纵横的沟壑流下来,流进了他的嘴角,“还有一个没寄出去的包裹。里面是一块玉佩,包在一方帕子里。”
我的心猛地收紧了。包裹,没有寄出去。和那些信一样,写好了,包好了,却没有寄出去。
“那包裹上有地址,”老人说,“有收件人的名字。可那包裹是他走之前好些天就包好的,一直放在他枕头边上。他走得太突然了,没能寄出去。我把包裹收起来,想以后替他寄。可那些年兵荒马乱的,我也跟着四处跑,一会儿重庆,一会儿昆明,一会儿缅甸。那个包裹跟着我,走了一万里路,始终没有寄出去。后来仗打完了,我回到重庆,打开那个包裹,看见了那块玉佩,看见了那方帕子。帕子上绣着鸳鸯,针脚可细了。”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知道了。那方帕子在祖母的匣子里,而念安也绣了一方帕子,或者买了一块玉佩,也许是想回赠给她的。他们两个人,一个在家里绣鸳鸯,一个在远方备玉佩,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同一种感情。可这两样东西,始终没有到达对方的手里。锦书难托,锦书难托。原来不只是她对他难托,他对她亦然。
“你怎么找到我们的?”母亲在一旁问道,声音很轻,像是怕打扰了什么。
老人说,他后来辗转打听到沈桂芳嫁到了南方,就一路找过来。问了无数的人,走了无数的弯路,终于打听到了我们家的地址。他是在完成哥哥的遗愿——把那个包裹送到该送的人手里。可他来晚了一步。祖母已经走了。
老人从怀里又摸出一样东西,用红布包着,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是一块玉佩,白玉的,和那支簪子一样的成色,温润如脂。玉佩上雕着一枝梅花,疏影横斜,和檀木匣子上刻的那枝如出一辙。玉佩的背面刻着两个字:“桂芳”。梅花。桂芳。他们把对方的名字都刻在了玉上,一个刻在簪子上,一个刻在玉佩上,各自保存了几十年,天各一方,遥相呼应,却始终没能凑成一对。
我接过那块玉佩,手抖得厉害。玉是冰凉的,可握在掌心里,却像是一团火在烧。我看着那两个字——“桂芳”,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落在玉面上,又顺着玉的弧度滑下去。我把玉佩贴在胸口,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疼痛。不是为自己,是为他们。这玉佩,他没能送到她手里。她到死都不知道,他也曾为她备下了一份信物。
我起身跑进房间,把那只檀木匣子抱了出来。我在老人面前打开它,把里面的东西一样一样取出来——玉簪、信札、照片、讣告、花瓣、枯荷的碎片,还有那方绣着鸳鸯的帕子。
我把那支玉簪和那块玉佩并排放在一起。簪子上刻着“念安”,玉佩上刻着“桂芳”。它们在我的书桌上,在相隔了六十多年之后,终于见面了。我忽然觉得一阵恍惚。如果祖母还活着,如果她能亲眼看到这块玉佩,看到“桂芳”那两个字,她会不会哭?会不会笑?会不会终于觉得,这一生的等待,不算白费?
老人看到檀木匣子里的东西,嘴唇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拿起那方帕子,看着上面褪色的鸳鸯,泪水又流了下来。他的眼泪滴在帕子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印迹,那是迟到了六十多年的眼泪。
那天晚上,老人住在了我们家。他是念安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还活着的血亲,而我们,是祖母在这世上的后人。两家人因为这匣子和包裹,在茫茫人海中相认了。母亲做了满满一桌子菜,老人吃得很少,筷子拿在手里,常常就忘了夹菜,只是看着桌上的那些旧物发呆。吃过饭,我们围坐在客厅里,老人开始讲他哥哥的事。
他说,念安比他能干,读书好,人也生得好。念安在南京读的是师范学堂,毕业后本来要回家乡教书的。可他认识了一个姑娘,是他在同乡会里遇见的。姑娘姓沈,名字叫桂芳。两个人不知怎么就走到了一起。后来的事他不清楚了,只知道忽然有一天,哥哥说要离开南京了,问他去哪里,他也不肯说。再后来就去了重庆,在重庆的一所学校里教书。他在重庆给家里写过信,信里偶尔会提起桂芳,说她在老家的镇子上,两个人靠写信联系。再后来,信就断了。再后来,就传来了他病死的消息。
“什么病?”我问。
老人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时候兵荒马乱的,医院里死的人比活的人还多,谁管是什么病。”他说,“我只知道他走的时候,枕头底下压着一封信,是写给桂芳的,没写完。”
我心里咯噔一下。“那封信还在吗?”
老人摇了摇头。“早就没了。打仗的时候,逃难的时候,什么东西都丢了。只有那个包裹一直带在身边。”
我忽然觉得一阵巨大的失落。一封没写完的信。念安写给祖母的信。如果它还在,如果它能和匣子里那些信放在一起,该有多好。可这世上没有如果。那封信消失在战火里,消失在流离失所的路上,和千千万万没有说出口的话一起,永远地消失了。
夜深了,老人被母亲安顿在客房里。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檀木匣子和那块玉佩一起放在书桌上。玉佩和玉簪并排躺着,在灯光下泛着同样的光泽。它们是同一块玉吗?也许不是。可它们看起来像是一对——一个是念安,一个是桂芳,一个是梅,一个是莲,一个是“聊赠一枝春”,一个是“桂芳”。它们在不同的地方沉睡了六十多年,各自守着自己的秘密,终于在这一天相遇了。
我打开旧本子,翻到空白的一页,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今天发生的事太多了,多到我不知道从哪里写起。那块玉、那个老人、那些话、那个没写完的信——所有的一切在我的脑子里搅成一团,像是一锅煮得太稠的粥。我坐在那里,笔在手里转了一圈又一圈,纸面上还是一片空白。
后来我放下笔,走到窗前。窗外的月亮是下弦月,瘦瘦的,和祖母去世那晚的月亮一样。我忽然想起来,今晚也是祖母的“七七”。她去世整整四十九天了。而在这最后一天,念安的弟弟找到了我们。这是巧合吗?还是冥冥中真的有什么力量,在安排着这一切?
我把那块玉佩握在手心里。玉已经被我的体温捂热了,温热得像是一块活着的肌肤。我把它贴在自己的脸颊上,感受那温润的触感。念安。桂芳。两个名字,两样旧物,一段往事。
“奶奶,”我轻轻地说,“他来找你了。他托他弟弟来找你了。那包裹里有玉佩,有帕子,有他要给你的东西。他一直没有忘记你,就像你一直没有忘记他。你们扯平了。”
说到这里,我忽然笑了。扯平了。这个词用得真可笑。爱情哪里有什么扯平不扯平的。他们两个人,谁也不欠谁的。或者说,他们互相欠了一辈子。他欠她一个回来,她欠他一个等待。最后,谁也没有还清。
我把玉佩放回桌上,和玉簪并排。然后我重新拿起笔,在空白的那一页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今夜,念安的弟弟来过了。带来了那块玉。”
我停了停,又写:“原来他也曾为她备下信物。原来这六十年的等待,不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笔尖在纸上游走,发出沙沙的声音。窗外,月牙静静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