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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司废财凝 霍会改颁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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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司废财凝
出土大量银制器物,铭文镌刻旧事,时序参考,渐有迹可循。
中原联盟之内,渔、盐、冶铁三司私弊蔓延,贿赂隐匿之事屡发,派系争端复起。改召霍会,历数各业乱象,共议革除之法。
苏制100历·前5416纪(开元前896.92校准)
【注】苏制100历前5416纪,约合开元前896.92纪。
霍会聚议多轮,往复辩难,议定裁撤各业专司之策。
苏制100历·前5414纪(开元前896.54校准)
【注】苏制100历前5414纪,约合开元前896.54纪。
改颁号令,令撤销渔、盐、冶铁全部行业专司,各业权柄收归霍会直辖。文书由流动霍携往四方,路途漫漫,东海诸业之地相隔遥远,消息辗转跋涉,非一朝可至。
苏制100历·前5410纪(开元前895.77校准)
【注】苏制100历前5410纪,约合开元前895.77纪。
政令方传至东海,渔、盐、冶铁诸霍方才接令,旧专司尽数裁撤。私藏舞弊之风一时收敛,然各业失去自治调度,物产流通日渐阻滞,商贸趋于萧条。后世勘史,称此番变革为改大改制。
同段时序之内,荒原隔绝东西,西土三霍不知中原改制。
苏制100历·前5410纪(开元前895.77校准)
【注】苏制100历前5410纪,约合开元前895.77纪。
贝壳霍部近海舟船往来不息,部族物产交换繁盛,无统一官署管束,市价起伏不定;野霍部畜群繁衍,草场争夺争端渐多,偶有部族对峙;古雅霍部持续增刻石上律法,以部族合议处置纷争。
后世勘史者览此简册,取改大改制得失,构想新制:设霍族商贾司,监督霍民生产买卖;霍会下设霍盟营业,以联盟资本介入市面;以家族为单位,每年征缴赋税。
Tempora mutantur et nos mutamur in illis.
译:世代更迭,法度维新。
【纪事】
苏制100历前5416纪,霍会聚议革除各业弊乱;前5414纪,改颁诏令裁撤渔盐冶铁三司;前5410纪,政令抵达东海,旧司尽撤,私弊暂息而商贸滞冷,史称改大改制。西土三霍同期各自发展,大荒阻隔,东西互不互通消息。后世观览此段史简,推演商贾司之构想。
【释】
裁撤专司:废除渔、盐、冶铁独立自治官署,产业归于霍会统辖。
流动霍:负责携送文书、巡行各部核验物产的霍。
改大改制:后世勘史者,对改裁撤各业专司这场变革的定名。
【断】
革
【末诗】
朝堂聚议定新章,
一纸文传远海疆。
弊患暂消商路冷,
千秋史简记兴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