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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新政安邦 改颁新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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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新政安邦
改既登坛定衡,便召霍会共议,将各业专司之制落为明文。东海新立三司,渔、盐、冶铁,各定规程,一如耕猎旧例,先尽公役,而后自留。
渔司之内,分打渔、养殖二类。凡打渔之霍,必先完成公定渔获,尽数归公,公役既毕,其余所得方可自留。养殖之霍,需先养足公家定额水产,足额上交,余下繁育所得,归本部处置。
盐司之霍,以滩煮盐。先完成公额盐产,尽数入公仓,公盐备足之后,所余盐货,可由盐司自主处置。
冶铁之霍,开采矿石,先炼就公家所需铁料,供开军兵器、农耕器具之用。公料足额交付,余下冶炼所得,方可由冶铁诸霍自留交易。
各业皆循此规,先公后私。改又设巡霍,由霍会择公允之霍,遍历各部,核验仓廪,察查各业公私之数,调解各部细小纷争,纠察隐匿不报、私藏物产之弊。
耕猎旧制依旧不更,嘉奖勤勉,追责怠惰。冶铁产出充盈,铁兵、铁具源源不断供给开军,戍守疆域之备愈强。各业民霍各安其业,派系间猜忌日渐消散,仓廪渐丰。然富足日久,少数掌领各业的霍,私蓄渐厚,暗生私念,隐忧伏于盛世之下。
同此数十纪,万里荒原隔绝东西,西土三霍不知中原新政之变。贝壳霍部精进舟船,近海往来渐繁;野霍部完善畜群驯养之规,畜产日盛;古雅霍部增刻石律,部族合议之制愈发完备。西土三境各自演进,与中原遥遥相隔,无半点消息互通。
Nova lege pax oritur.
译:新律既行,盛世乃生。
【纪事】
改颁新政,立渔、盐、冶铁三专司,定各业先公后私之规。设巡霍,核仓察弊,冶铁充盈而军备日强。各业安定,仓廪渐丰,私蓄之弊隐生。西土三霍独自发展,东西隔绝不通。
【释】
专司:各业自立的管理部,自治本业,受霍会统辖。
先公后私:必先完成公家定额上交,剩余物产方可自留处置。
巡霍:霍会选派,巡行各部,核验物产、纠察违例的霍。
【断】
盛
【末诗】
新律颁行百业宁,
先公后私定章程。
仓盈器利邦基固,
暗有微忧隐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