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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代笔的人 ...


  •   “《冬日书》的原始档案,我托人查了三天。”

      回程的动车上,顾夜把电脑架在小桌板上,“简祯死后,她的家人把她的遗物托给杂志社处理,处理人就是白启山。档案里有一份签收单,一九九八年三月,白启山签收‘简祯遗物:手稿、信件、笔记共三箱’。从此这三箱东西在世界上消失了——白启山没有归还简家,简家也没再要。”

      “为什么不要?”

      “简家条件不好,女儿是自杀,家里觉得丢人,遗物一件没留。”顾夜调出一页扫描件,“但有意思的在这儿。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也就是白启山死后十个月,有律师替‘简祯之弟简守拙’发函,向岭南县警方申请查阅白家灭门案的遗失财物清单。”

      “申请查一台收音机。”

      “申请查一台收音机。”顾夜点头,“被驳回,理由:无直接利害关系。之后十八年,简家再没有任何动作。可上周——周连贵死讯公布的第二天,这个简守拙,向澜州省检递交了刑事申诉,申诉对象是二〇〇八年白家案中‘未追缴的涉案财物’。”

      “谁在替简家写信?”沈昼问,“一个十八年没动静的家庭,不会突然懂这些程序。”

      “我查了律所。发函的律师事务所叫明恕,总部江离。”顾夜停顿了一下,“明恕的第三大客户,是砚山资本。”

      沈昼望着车窗外。南方的田野一格格退过去,收割完的稻茬上覆着薄霜,白得像一封封没有拆的信。

      “有人在替简家要回那台收音机。”他说,“不是简家自己。”

      “闻砚?”

      “是闻砚。”沈昼说,“他要确认收音机——以及里面的东西——十八年来到底在谁手上。江声死了,他知道江声留着东西,但不知道东西在哪儿。通过简家的名义申请查阅,是唯一合法的探路方式。如果收音机在警方证物库,他放心;如果不在——”

      “那就在某个人的手里攥着,随时能要他的命。”顾夜说,“比如江声。比如,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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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月五日,回到江离的当晚,出了第一件事。

      出事的人叫纪明泉,五十七岁,江离文艺出版社退休编辑。二〇〇九年,《雪落无声》的责任编辑。

      “早上七点,他家保姆发现他死在书房。”裴松在电话里说,“初步判断:夜间烧炭取暖,一氧化碳中毒。书房门缝塞了毛巾,窗户关着。独居,老人嘛,意外。”

      “你为什么打给我?”沈昼问。

      “因为三个小时前,他给市局值班室打过一个电话。”裴松的声音沉下去,“没人录音,值班民警只记得他说了两件事。第一,他要提交一份材料,关于十八年前一本书的出版经过。第二,他说——‘如果你们不来,把材料寄给昼夜事务所’。”

      “然后他就死了。”

      “然后他就死了。”

      书房没有材料。家属说老人从不烧炭,家里取暖是空调。炭是新买的,小区监控拍到昨夜十一点,一个穿快递服的男人送来一个纸箱——物流单号查无此单。

      沈昼站在纪明泉的书房里,暖气开着,很暖,暖得让人心口发凉。书架的第三层空出一格,灰尘的轮廓方方正正,像刚搬走一摞东西。

      “他在找什么?”裴松站在他身后。

      “二〇〇九年,他经手过一本书。”沈昼说,“那本书不是白蘅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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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落无声》的出版档案,在出版社系统里还留着底。顾夜花了六个小时,从一台老得快要断气的档案服务器里,把它挖了出来。

      档案很全:选题表、三审单、合同。但有奇怪的地方。

      合同附件里,白蘅的授权签字和正文笔录样张,是两种笔迹。授权页娟秀、绵软、收笔向上挑——后来沈昼核对过,这是白蘅本人的字。正文样张的字却完全不同:瘦、硬、横画结尾有一个下压的顿笔,像一个人写字的时候一直在忍着什么。

      “《雪落无声》的正文,是代笔。”顾夜把两页字迹并排放在屏幕上,“代笔的人写了样张,签了保密附件——附件页被抽掉了,只剩装订孔。出版社档案里,出版合同可以是本人签,代笔人也可以签‘影子条款’。抽走附件的人,不想让我们知道他是谁。”

      “不用知道。”沈昼盯着那个顿笔,一字一字地说,“这个顿笔我见过。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开始记录’那行提交说明的扫描件,同一个手笔。”

      顾夜缓缓抬起头。

      “江声。”他说,“《雪落无声》是江声代笔的。”

      “二〇〇九年,他二十五岁,博士生,穷。”沈昼在白板上画出时间轴,“出版社要赶雪灾周年档期,白蘅一个十六岁的创伤女孩写不了整本书,社里找了枪手。社里找的这个人,要用二十一天采访她,把她一生的黑雾重新走一遍——顾夜,你想一想江声后来是干什么的。”

      顾夜很久没有说话。然后他说了两个字:

      “永念。”

      “他的产品逻辑,他偷林晚的手法,他对‘替死者说话’的执念——原型不是二〇一六年才有的。”沈昼说,“二〇〇九年,在岭南县一间疗养院里,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人第一次发现:只要一个人肯把死人的声音交给你,你就能替她活一次。他采访了白蘅二十一天,写成了一本畅销两百万册的书。然后——”

      “然后他发现了什么。”顾夜说,“不然那第八封讣告,不会在七年后等着白蘅。”

      沈昼把档案最后一页拍在白板中央。那是一张出版付款凭证,二〇〇九年四月,代笔稿酬汇出,收款账户的开户名打了码,但开户行清清楚楚:
      岭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钱汇到岭南。”沈昼说,“采访在岭南,账户在岭南。他离开的时候,带走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而纪明泉——唯一记得那段出版经过的人——昨天夜里,死在了一盆炭上。”

      “先杀知情人。”顾夜的声音很轻,“江声的案子是先寄合同,闻砚的案子是先烧信人。沈昼,我们对面这位,不搞仪式,不写讣告。”

      “所以他比江声好认。”沈昼说,“江声把杀人当成作品,处处留签名。这个人不留。一个不留签名的人,最怕的就是别人的签名——查下去。二〇〇九年那二十一天,疗养院里,除了江声和白蘅,还有谁进进出出。”

      窗外,江离市落雪了。事务所的白板上,倒计时换了一行:

      距第八封讣告兑现: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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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代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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