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9、第 19 章 病态杀手1 ...

  •   1.
      我真正认识何悦是在婚后第二年的夏天。
      我们结婚的时候也是夏天,那个夏天无比炎热,幸好何悦足够有钱能让场馆内的空调开个不停,宾客们喜笑颜开,推杯换盏。
      头顶灯光落在我身上时,特意邀请而来的神母正在询问我是否愿意和何悦至死不渝,听起来就是那么两个字,那么一个姓名。
      He Yue。
      同时,那束灯光太亮,我记得我当时流泪了,泪水模糊视线何悦的面容半分清晰半分模糊,我们在众人注视下接吻,用行动代替回答。
      在泪水里我看不清她的面容。
      然而这一次却不是因为泪水。
      何悦的脸部被划烂,血肉露了出来,原本一向喜爱看着我的眼睛也少了东西,空空的。
      但没关系,我会看着何悦。
      我注视何悦的shi//体,没注意身后来了人。
      她的体型应该是比我大的,我整个人被她圈在怀里,颈侧迎来滚烫的呼吸,她热热的,许是十分激动。
      她对我说:“我叫何乐。好久不见。”
      He Yue。
      2.
      “是音乐的乐。”
      随后她有所动作。我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激动。
      我想转身去看她,她却更快一步将我的下巴掐住了,力度很大。
      身体开始产生一种反应,我对此并不反感,反而十分喜欢。
      我希望她更用力一点,带我走向那个黑夜。
      她果然那么做了,首先是找到能遮挡我视线的东西,她解下我的领带,用它来遮住我的眼睛。
      然后她就迫不及待地来吻我了。
      沙发除了血迹外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其他东西。
      我沉迷其中,仿佛回到之前。
      到达时我忍不住开口:“这次让我看看你。”
      2.
      第一次听到He Yue是在一个去了许多次的地方。
      那里虽然狭窄,但足够僻静与隐秘,常人是万万不会来到这的,只有落魄的酒鬼与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会来到这。
      我时常来这,身份并非酒鬼或流浪者,只是因为一个兴趣爱好。
      没错,兴趣爱好。
      我比约定时间早到十分钟,没想到她居然很快出现了。
      我不禁惊讶,却根本发不出声音,这一次她不仅给我戴了眼罩还给我戴了其他东西。
      我背对她,任由她掌控我。
      她很喜欢服务我,当我提出帮助她时,她却总是拒绝,说下一次。
      她往往不需要我的回答,更执着于再次将我变得神志不清。
      我的肩膀多了一份重量,她咬在上面,留下一个深深的痕迹。
      然后她第一次用了自己真实的声音与我交谈:“我叫何乐。”
      3.
      就是因为她只讲了这么一句话,我才会认错人的。
      经此以后我有三个月没见到h何yue,往往都是她来联系我,在短信上,或是匿名来电,亦或者一份出现在家门口的快递。
      当再次见到她时,她告诉我她叫何悦,并向我求婚。
      虽然很突然,但我还是接受了,从公司小职员成为老板夫人。
      啊啊啊一直骚扰我的偷窥者竟是顶头上司?!
      好抓马哦。
      不过婚后她好像没之前那么b//态了哎,虽然很怀念,但我想做一个好妻子,既然她没这方面的追求,那我也不提啦。
      4.
      我等待着,她没有回答,只是起身来亲吻我。
      我们交换了一个吻,不知道吻了多久她才放开我。
      一切结束时,我解开了领带。
      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我放任自己靠在她的肩膀上,而她紧紧圈住我的腰。
      然后我眼睁睁看着她拿出手机点开相机,屏幕上出现我和她的脸。
      她拥有一张和何悦高度重合的脸。
      她们是双胞胎姐妹。
      好刺激。
      沙发的痕迹又多了一块。
      好喜欢她呀。
      这算出轨么?
      貌似有更严重的罪名等待着我。
      此时此刻何乐在我耳边说:“安倾南,成为我的人质。”
      可我不是你的妹//媳吗?我们的关系应该是那个那个的呀,怎么切成另一个频道了?
      好吧好吧我同意你的玩法了。
      这个听起来也挺刺激好玩的。
      我侧头亲了亲她的脸颊,故作可怜道:“求求你别杀//我!”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9章 第 19 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