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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毒舌女 ...

  •   秦百川率先给自己盛了满满一大碗,坐在饭桌前呼噜呼噜开吃。

      直到大半碗蔬菜鸡蛋粥下肚,胃里终于暖和上来,不再闹腾,他才放缓喝粥的速度。

      秦南菱和秦宝丫站在不远处,四只眼睛紧紧盯着他手里的碗,却因为顾忌什么,不敢上前。

      秦百川微微挑了挑眉:“怎么,还要我伺候你们吃饭?”

      原主可不会给人盛饭端碗,他不压榨两个妹妹就不错了。

      今天他做饭本来就跟原主的行为模式不符了,勉强能解释成饿得太急,要是再给两个妹妹盛饭端碗,她们绝对会察觉出异常。

      就算要对她们好,也得讲究循序渐进,慢慢做出改变。

      秦百川没理会两人,自顾自喝完两大碗粥,感觉身体恢复了些力气,这才把碗往桌上一扔:“你们爱吃不吃,记得给我把碗洗干净。”

      “还有,”他装作不耐的样子,语气也不咋好,“剩下那四个鸡蛋拿着去给秦宝丫换点药,天天咳咳咳的,听着人心烦,可别再把病气过给我。”

      “要是真把我传染上,我非把你们赶出去不可。”

      语毕,秦百川便头也不回地回了自己房间。

      罪孽啊,他竟然凶两个可怜的小姑娘,她们不会被他凶哭吧?

      唉,他以后肯定会对她们好,会好好补偿她们的。

      秦家的房子是三间土坯房,原主霸占了最大最好的东屋,秦南菱和秦宝丫住在破旧的东厢房,西屋是留给秦家老二的,只不过秦老二基本不回村住。

      东厢房漏风又漏雨,既然秦老二那个白眼狼看不上村里的家,干脆哪天找个借口让秦南菱和秦宝丫搬到西屋住。

      不过,现在不能操之过急。

      秦百川看了眼“家徒四壁”的房间,除了火炕和一个衣柜、一张书桌外,几乎什么也没有,不禁深深叹了口气。

      他以前住得都是豪宅或者大别墅,出行开豪车,吃穿不说奢靡无度,可也从没委屈过自己,如今一朝穿书,直接穿进了“贫民窟”,就算有系统相助,可心里上的落差依旧让他十分不适应。

      还有身上穿的这身粗布衣服,脚上蹬的土布鞋,也磨得他非常不舒服。

      幸亏身体还是原主的,有一定耐受性,要是让他直接身穿,估计要适应好一阵子。

      上天真是会开玩笑,不会是看他前世过得太顺风顺水,所以才把他扔进这里来,把没吃过的苦都吃一遭吧?

      他记得穿书前,为了逼停一辆失控的大巴车,救下满车的人,他连人带车都被撞翻进江里。

      也不知道他原来的身体怎么样了,他还能不能穿回去?

      还有那一整车的人,不知道最后有没有事。

      反正他是真的尽力了。

      “唉,这种苦日子就该让我家老登过来尝尝,反正他就是个忘本的凤凰男。我妈死后,他整天想着联合几个小老婆和私生子们谋夺我们秦家的产业。”

      要不是之前有姥爷培养,再加上他本身就有些经商天分,彻底坐稳了董事长之位,恐怕真要被那个老登和那群外人生生咬下几口肉去。

      商业上竞争不过,那些人就开始使阴招,好几次他都差点遇险。

      这次他因为救人,或是死亡,或是暂时成为植物人,想必那些人高兴坏了。

      可惜,在接连遭遇意外后,他早就提前立好了遗嘱,一旦他本人死亡,全部家产即刻捐献出去,分币不留,他们半毛钱好处都休想占到。

      想到那群人极其难看的脸色,秦百川不由发出一声冷笑。

      敢算计他,就要有被玩死的觉悟。

      不止是家产,他还给他们留了好几个雷,就看什么时候会爆了。

      到时候,想必会非常“热闹”。

      秦百川随手拿起书桌上的镜子照了照,这才惊讶地发现,原主不光跟他名字一样,长相竟也有七八分相似,活脱脱一个低配版的他。

      他本人长得剑眉星目,虽然不是第一眼帅哥,但还是比较耐看的,再加上会穿衣搭配,又有庞大财气加成,怎么着也能评个六分小帅哥吧。

      奈何原主胡子拉碴的,很少修理,头发也天天乱蓬蓬的,有的地方还打了结,看着就跟流浪汉一样,难怪在书里只能当个小炮灰。

      就这形象,看着真叫辣眼睛。

      系统给原主评的魅力值2,真是半点没评错。

      这让他不得不怀疑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不是认识他,而且是关系非常不好的那种,否则也不会把他写成一个穷屌丝兼死舔狗,还整成这副邋遢模样。

      多大仇多大怨啊?

      本来秦百川想午休一下,恢复体力参加下午的劳动,但现在当务之急,就是赶紧洗澡洗头!

      以原主不爱干净的性子,他严重怀疑他头发上已经长了虱子,头皮直犯痒。

      不行,他真是一秒钟都等不了了!

      正好那两个丫头都吃完了午饭,秦南菱装好鸡蛋背着秦宝丫去卫生室看病了,家里只剩下秦百川一个。

      他从秦老二房间拿了身换洗的干净衣服,光速锁上院门,从院子中的水缸里取了些水倒进唐瓷盆,呼哧呼哧就是好一通搓洗。

      秦老二那个人虽然人品不咋地,但至少比原主爱干净一些,原主的东西他是一点也不想再碰。

      水缸里的水经过太阳暴晒,温度正好,秦百川从头到脚洗了足足四五遍,直到差点把自己搓秃噜皮才堪堪罢手。

      他实在接受不了不爱干净的人,也接受不了脏乱差的环境。

      原主的房间,他不想再进去,床铺上肯定也有虱子和跳蚤之类的,太膈应人。

      洗完澡,秦百川又从秦老二房间找到了刮胡子用的刀片,对着镜子小心翼翼地刮了起来,等剃干净胡子,他伸手摸了摸光滑的下巴,这才感觉清爽了不少。

      可惜他自己不会理发,他现在的头发半长不长的,不太好打理,哪天有空得跑趟镇上,去理发店剪一下,简单修个造型出来。

      全身打理干净后,秦百川再次扫了眼个人属性面板,毫不意外地发现,魅力值一栏果然长了1点。

      加上新手大礼包奖励的1点,他的魅力值终于来到了4点,大概是那种一眼看上去比较顺眼的普通人范畴。

      这时,正好秦南菱带着秦宝丫看病回来。

      秦百川打开院门,两人颇为诧异地盯了他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对方是她们那个原本邋里邋遢的三哥。

      秦南菱瞪大双眼:“你究竟受了什么刺激?竟然还洗澡洗头刮胡子了,以前不是总说什么男人就该有男人味吗?还说络腮胡是真爷们的象征——啧啧。”

      不对劲,十分有十二分的不对劲。

      等等,今天一大早秦百川就拿了粮食去找夏知青,后来粮食没送出去又全都拿回了家,也是从那时候起,他变得似乎有点怪里怪气的?

      现在干脆还刮了他宝贝得要命的胡子。

      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秦百川,你今天该不会是直接跟人家夏知青表白,然后被拒了吧?”秦南菱问出的话虽是疑问句,但语气笃定,认定了他是表白失败才这样的。

      秦百川张口就要反驳,开玩笑,追他秦大公子的女人能从京市排到郊区,他向来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怎么可能会被拒。

      话到嘴边,秦百川连忙一个急刹车,差点忘了,他现在只是小说里的一个跟他同名同姓的男炮灰,不是从前那个呼风唤雨的自己了。

      正好,他做出改变需要有个由头,暂且先借用一下夏淼的名声,权当收利息了。

      秦百川迅速调整表情,露出一副伤心难过的样子:“我今天去给夏知青送吃的,无意间看见她跟一个男知青拉拉扯扯的,看着关系挺好的……夏知青还跟那人说,说不喜欢我,嫌弃我不爱干净,说我天天死缠烂打,烦透我了……”

      他演戏上瘾,故意揉红眼眶,哽咽两声。

      “呜呜,她还说……”

      听八卦听得正嗨的秦南菱,见秦百川停下,连声催促道:“她还说什么?”

      “她说我只是个乡下泥腿子,配不上她的知青身份,她就是看不起我!”

      “我天天对她掏心掏肺的,有什么好东西都第一时间给她送过去,到底哪点配不上她!?”

      听到秦百川愤懑不甘的询问,秦南菱顺嘴实话实说道:“抛开品性不谈,无论是从家世、相貌、学识,还是从能力、眼光、待人接物方面,你都比她差远了。”

      “听我一句劝,她不适合你,你玩不过人家,强扭的瓜不甜。”

      秦百川一哽,差点被这毒舌的小丫头给噎死。

      幸亏她损的是原主,跟他没有关系,他试探性问道:“那要是从品性上来谈呢?”

      秦南菱淡淡扫他一眼:“从品性上谈,你俩是低山臭水遇知音,一个专钓男人给她干活送礼物,还装得跟高山雪莲似的,一个别人随便一钩就跟看见骨头的野狗一样,恨不得扑上去摇尾巴。这么一看,确实也有般配之处。”

      秦百川:“=。=”

      这丫头随便舔舔嘴唇,肯定会被她自己给毒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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