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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忆往昔 重逢亦如初 ...

  •   《见字如晤》

      certainty/2026.9.13

      生的终止不过一场死亡,死的意义不过在于重生或永眠,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时间。
      ——余华《活着》

      //

      我叫余盛硝,这是我爱人去世的第1279天。

      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回到了那片白桦林,突然想起,他让我写点什么。

      关于他,关于我,关于我们。

      既然都这样说了,那就写写吧。

      说来惭愧,距离我上次提笔写文章,已经是大学时期了。学了这么多年语文,我的文笔还是一如既往地糟糕。

      我数学专业的,文笔一般,见谅。

      -于2032.2.5始-

      part 1

      我的爱人叫闻适,听闻的闻,适宜的适。

      命运让我们再次重逢之时,是在蝉鸣声燥的炎炎盛夏。
      -
      南方盛夏嗡嗡的蝉鸣一天比一天聒噪,无情的烈阳倾泻而下无休止地炙烤着大地,裸露在烈阳的小臂上渗出层层薄汗,浑身像有一块烙铁一般烙在身上,烤的人浑身难受。全身黏糊糊的,白衬衫早已被汗液浸湿,紧紧的贴在后背上,我将衣服向下扯了扯,竭力维护着最后一丝体面。我抬手戴上棒球帽,将有些滴汗的顺产刘海一把盖住——
      这未免有些太狼狈了,即使我过得再怎么不如意也不能这么不在意形象。

      我也曾心比天高,那时的愣头青觉得以自己的学历,不说各大公司抢着要,少说也是投一份简历被录上一家公司的程度吧。

      余盛硝,你真的太天真了。

      ↑以上是我在投了23份失败简历后的感想,本人运气差的很,从我这届开始学历贬值了,大学毕业后完全找不到工作。

      将能把屁股烫俩洞的共享单车放在不远处的树荫下后,我眯着眼扶了扶滑落鼻梁的粗黑框眼镜,实话讲,我长得没什么特点,是一种普通但是也算白净标致的长相,让人看一眼就忘了的标准路人脸。我提着帆布包仓皇地闪身到地铁站口,一股凉爽的清风流过身侧,身上汗毛陡的耸立起来,我浑身一颤打了个哆嗦,随后便慢吞吞地走下去取票、过安检、挤地铁。

      我顺着漫漫人海卷入狭小拥挤的地铁,我长得不高,也就170刚出头,一股浓烈的酸味钻入鼻腔,我没忍住,捂着嘴翻了个白眼低头无声干呕了一下,趁机见缝插针地挤到地铁口边缘,倚在冰凉的银灰色车柱上,插上耳机,随便点了一首每日推荐就严肃地站在一旁练习憋气。

      不知盯着瞬间呼啸而过的绚烂广告牌看了多久,我使劲眨了眨干涩酸胀的眼,丝丝眼泪浸湿了我的眼眶,我突然又想起那个北方的小村子。

      我是从小县城一个很小的小农村里考出来的,人少,挨家挨户都认得,当年我考上大学时全村张灯结彩鞭炮声三日未绝,浓烟滚滚飘在天上,从远看不知道是不是哪里被烧了呢。还记得老家后山有一片白桦林,那时村里的老人都不让孩子进去,老辈子说常有人贩子躲在茂密的杂草中专门逮来抓小孩来卖钱,或许是因为小时候的我虎得很,又或许是因为想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些,那时的我天不怕地不怕,他们越说不让进去,我偏要往里闯。

      记忆里貌似没遇见什么人贩子,倒是遇见一个小孩——

      “列车已到站,请各位要下车的旅客检查好自己的物品有序下车。”

      随着冰凉的机械音落下,我无意识回神抓住身边的扶手,抓住扶手的同一瞬间,一只冰凉的手瞬间搭在我的手背上,没来得及回头看,身子往前一倾,我见胳膊肘抵在扶手上,顺势偏身侧头看过去,正好能看见这个和我抢这片净土的神秘人到底什么来头。

      我斜睨着眼瞥了瞥身边的人,视线顺着背后人前颈部的蓝色绳子向上,最终定格在一张五官立体、极其白净冷冽的漂亮脸上。这人单只手撑着扶杆,手臂上爆起的青筋突突直跳,他眼神微微愣了愣,额前滑下两缕碎发,这人眼下有两片淡淡的乌黑,看上去没这么有精神,我猜他大抵被生活狠狠蹉跎了一番,在无数个孤独悲伤的夜晚忧郁地加了很多班……

      他上身微弓让开一片位置形成一个圈,我就被圈在这个圈内。我本来还想小发雷霆怒斥身后人抓扶手不看人,但这张脸实在有些让我生气不起来,于是我英勇地下决定:悻悻地将手从他的手下抽走,双手合十胡乱说了几句道歉的话后眼睛偷眯了条缝,视线穿过凌乱的发间偷看他的反应:
      面前人脸上不带表情,只是垂眸淡淡地、用一种审视的眼神上下打量了我一圈,但两秒后他的瞳孔肉眼可见的猛的收缩了一下后又恢复正常——

      瞳孔骤震是人在受到极大震惊时的普遍反应。

      列车缓缓停稳,我放在身下的手轻轻碰到这人的衣角,这才猛的发觉这个姿势到底有多么……暧昧。

      不知道为什么,这人看着有些眼熟,但我没心思去细想,我只知道自己脸烫的厉害,以我的肤色来看我的脸一定已经红的不正常了,我万分窘迫地侧身颔首表达歉意,趁其不备熟练地挤进人海中的缝隙后人挤人的下了车。

      车门关闭的前一刻,我听见一个声音:

      “余盛硝——!”

      我惊了一惊,踮起脚趁乱回了下头,车门随着闪烁的红灯缓缓关上,乌泱泱的人流推着我被迫向前走去,我踮起脚使劲摇了摇头,按了按突突跳动的太阳穴。这几天没怎么睡好,幻听是常有的事。

      乘着电梯缓缓上升到出站口,热风卷着热潮冲击着我的鼻腔。

      胃里一阵翻滚。
      -
      昏昏沉沉的睁开眼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的六点二十五分。

      苍天与大地之间泛起昏黄,浮云间流出光的瀑布,一泻千里。

      手机安静地反扣在床头柜上,不知道为什么起床会四肢乏力,总之我无力地翻了个身睁开眼,有些怅然若失地盯着天花板上的霉点发呆。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觉得很累,真的太累了,寒窗苦读十余载,办升学宴那天,我甚至还能想起那个瘸了腿、整天黑着个脸坐在村口那棵大杨树下的刘三娘,拄着跟她一样老朽不堪的老拐杖颤颤巍巍的跨进我家的门框,她干瘦如腐枝一般的手在口袋里掏了又掏,最后掏出来一个轻飘飘的纸袋,她用力的捏住袋子里一块厚厚的破布包,庄重的放到我母亲手心里——
      那是她这几年攒下的退休金,准备给他儿子回来的时候办宴席。

      母亲没敢接,全场熙熙攘攘的喧闹声不知不觉地停了,刘三娘固执地将布袋推了推示意母亲收下,母亲忙摆摆手说着不要不要,刘三娘不说话,另一只手抬起来,将我母亲的手指一根根握起,直到能够紧紧握住那破旧的破布包。

      刘三娘轻轻拍着母亲的手,似是对我母亲说,又似是自言自语:“好啊,好啊,村里又出了个大学生……好啊……好啊……”

      刘大娘的儿子,我们村第一个大学生。

      已经10年没回来过了。

      我望着刘三娘孱弱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那一四方门框外,视线移到母亲手里软塌塌的破布包上,母亲将布包一层一层地摊开,数了数里面零零碎碎的硬币和破烂的现金,共计1685块4毛2。

      再后来,我就满怀壮志的踏上了火车,像无数被寄予至高期冀的学子一样踏上了离乡求学之路。

      想来你们肯定是不愿看我极其乏味极其中二的大学四年,我没学到什么资深的知识,倒是略得拙见,人生观念就此改变——

      我是一个极其平庸的人。

      曾经在那个没有几户人的小村里,我或许就是人们口中的“天之骄子”,是一株生长在一片杂草丛中的洋甘菊,可如若将我连根拔起转移到花圃里后,这里遍地都是牡丹,繁花似锦,而我微不足道。

      我也曾无法接受自己的平庸,坚信每个人都有改变的机会,少年心气比肩烈阳,可最后终是被灼烧为灰烬,归于埃土。

      所有人都在让我走出那个村子,可没人告诉我,走出那片贯穿我18年人生的村子后,我该何去何从。
      -

      “啪嗒”

      身上的乏力感未减分毫,听到声音,我偏过头施舍给玻璃上的那滴水渍一丝眼神,带着水气的风游过纱窗,带上了一丝铁锈味。

      首先是几滴晶亮的雨滴,啪嗒啪嗒的几滴砸到玻璃上,只是须臾,那雨水便从天倾泻而下,我盯着玻璃上的水渍瞬间被砸碎,向下划出一道清泪。

      我喜欢雨天,但我的小破出租屋肯定是不喜欢的,我唯恐哪天墙里钻出颗树来让我住上树屋。

      雨天可太适合神游天地外了。你听,啪嗒、啪嗒、啪,层层涟漪缓缓晕开,叮咚、叮咚、叮——

      余、盛、硝。

      这是我的名字吗,突然感觉好陌生,这道声音并不大,但它撞击进我的耳道,敲动我的耳蜗,清晰的传入了我的听觉中枢。

      这道声音我暂时给他找了个适合它的主人——地铁上遇到的那位极其漂亮的男子,我们暂且先将他称为b吧,因为他实在是太beautiful了。

      我在脑海里又仔细描摹了一遍b的长相,如果偏要说出个一二来,他的脸就像是精心雕刻过的大理石雕塑一般,眼尾细细的向上挑着,可睫毛上却像是停了只歇脚的鸟儿一般向下落着。

      要我说,这就是一张拥有完美黄金分割比的脸,但他像一潭死水,无叶落于其上,无鸟驻于岸边,无涟漪震动他心,美而无心,让人总觉空洞。

      那股无名的熟悉感如潮水再度漫过心头,在哪里呢?

      在哪里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忆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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