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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重逢 说着言不由 ...
转眼到了六月,林思晨在小区楼下买零食的时候,听到一个八卦:说是隔壁小区有一户人家唯一的儿子出国留学,毕业就留在国外不回来了,他父亲去世没回来,他妈妈后来也病的很重也不回来,在一个晚上他妈妈从27楼的家里跳下去了,这次他回来了,卖了房子就走了。
那天晚上,林思晨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想着白天听到的八卦,又想到了沈惜墨,他是不是也不回来了?
索性爬起来看了眼时间,已经是六月七日的凌晨两点。
高考那年,她连着三个月没有来例假,考试当天中午吃鱼被鱼刺卡住了嗓子,这么多年留下的阴影,甚至导致她每年高考的这几天总是失眠的。
“那个小家伙在高考吧,也不知道今年能考上哪所大学,但一定会比去年好。”林思晨打开和沈惜墨的微信聊天界面,时间停留在去年的夏天。
6月8日,高考的最后一天。
时间过得真快,已经跟他认识一年了。
故事总发生在夏天,见面总是心照不宣。
“可以来二中对面的米线店吗?”沈惜墨的消息是在下午五点二十分发出的,林思晨正在爸妈家啃猪蹄,看到微信的时候,已经是六点了,急忙抓起外套开车赶往学校。
她的心很乱,大脑一片空白。
顾不得爸妈在身后的叮嘱:“干啥去,着急忙慌的,小心点……”
“我朋友找我有急事,去找我朋友了,晚上我回自己家住啊。”到了米线店外面,林思晨给妈妈发了消息报平安。
很快,收到妈妈的回复——“知道了。遇事啊,冷静些,多想想,别脑子一热就下决定。”
高考之后的学校,有一种静谧的感觉,似乎这里没有发生过任何一场众人过独木桥的场景。林思晨站在米线店外,里面好像有几个人在吃饭,但是没有沈惜墨的身影。现在已经快七点了,他应该走了吧,刚刚应该先给他发个消息的。
她握住门把手,犹豫着要不要推门进去。
“怎么不进去?”
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她不用回头,就知道是他。
调整好激动的心情,她转过身。
他长高了,更加瘦了,原本白皙的面庞变得棱角分明。他站在那儿,像一把刚出鞘的刃。
他的胳膊越过她的头顶,为她推开门。
“进去吧。”
这么近的距离,她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气,是熟悉的味道。
“吃饭了吗?”沈惜墨问她。
她摇摇头,沈惜墨看着她忽然笑了,叫服务员点了两份米线。
“你怎么变得爱笑了?”林思晨问他,他摇摇头,继续笑着不作回答。
“你瘦了。”他的下颚线利落的惊人,从耳根直削到下巴尖,收束出一道倔强地弧度。他的眉眼本就生得深,由于瘦,眼窝更加凹陷,衬得眼神格外沉静,甚至带些不合年纪的审视。
“我呀,吃什么都不胖。”
“这话说的可真让人嫉妒。”林思晨自打考上研究生后,天天住在爸妈家,好吃好喝的,三个月成功让自己长胖六斤。
年轻人的身体就是好,她原来也是吃不胖的体质,直至自己过了二十五岁。而如今,她已经二十七岁了,出门在外,小朋友都会叫她阿姨。
继而是沉默,长久地沉默。
许久未见,林思晨在日日夜夜都想见他,如今见了面,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想念,但是这不能是爱情。她也从未幻想过他们之间是爱情。就像养了多年的猫,忽然有一天走失,又过了半年突然回来的感觉。
服务员端上米线,沈惜墨给她盛了一小碗,说道:“听说老板换人了,你尝尝,是不是原来的味道?”
林思晨吃了两口,不难吃,但跟原来比,总觉得味道淡了些。
“你晚上吃的什么?”
“猪蹄。”
林思晨不假思索地说完后,停顿了两秒,抬头直勾勾的看向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吃饭了?”
只见沈惜墨面带微笑,像瞧孩子一样看着她,“你,塞牙了。”
林思晨一脸窘迫,嘴里的米线呛了一口,不停地咳嗽。他立马递过纸巾,她接过,不敢看他。
重逢之后的第一次见面,自己竟然如此狼狈。
去卫生间整理好后,回到餐桌,发现他没动筷子,问道:“你怎么不吃?你也吃饭了?”
“没,我喜欢你看着我吃。”
“哎呦,这半年不见,咋变得这么油腻了?”她调侃道,似乎刚刚的窘迫不复存在,只有脸颊上的红晕证明她刚刚的心乱如麻。
“考得怎么样?”
“还不错。”他肯定的语气。
这次见面,她感觉到他不再是一个孩子。
她定定地看着他,他静静地被她看着。
他身上是种独有的感觉,看着清瘦,但又已经长出挺拔的骨架。肩膀长开了,平平整整还挺宽,简简单单一件白衬衫穿在身上,很有样子。胳膊线条长长的,能看出一点练出来的紧实肌肉,一动起来线条流畅好看。腰很细,背挺得笔直,就像迎着风生长的小白杨。
整个人是冷的,但不阴沉。那是一种尚未被世俗磨钝的锐利,是山涧里未经打磨的岩石,带着天生的棱角和清冽之气。动静之间,没有多余的声响和姿态,只是存在着,便自有份量。仿佛整个世界尚不能将他磨圆,而他正以那些锋利的边缘,试探着世界的边界。
这棱角里,藏着一个少年全部的锋芒与骄傲。
他真的变得不一样了,自信、沉稳,他经历了什么?她该问吗,或者说她有资格去问吗?问完后,他还是会离开的吧,是一阵风、一个过客。
“恭喜你呀,考上国美研究院。”沈惜墨率先打破沉寂,让林思晨也回过神来。
“谢谢,你怎么知道的?”
“看你发朋友圈了。”
“是哦。”
林思晨想问他为什么不给她发消息,但忍住了,她不也是没给他发消息吗?
沈惜墨卷起衬衫的袖子,大口吃起米线来,年轻人胃口真好,不到五分钟就吃完了。林思晨把自己的那份也推给他,他没客气,也吃起来。
“哎,你这胳膊怎么有几道划痕?”沈惜墨卷起的袖子下有几道白色的痕迹,不是最近才有的,应该是很久之前结痂之后留下的,她以前竟然没注意。
“我……被家暴了。”沈惜墨盯着她,心下有了主意。
“什么?”林思晨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问道,“你被……到底谁干的?”
“我爸打的。”
“啊?”
“为什么打你?”
沈惜墨低头吃着米线,不敢看她的眼睛,声音跟蚊子似的,嘟囔着:“他信奉‘棒棍底下出孝子’。”
“他信奉啥也不能打你呀?这也太过分了。”林思晨伸手攥着他的胳膊翻来覆去的看,着急的问,“他经常打你吗?”
沈惜墨没说话,在林思晨看来就是默认经常打他。
“这不行,我得报警。”说着,拿起手机。
沈惜墨看这架势,急忙夺过手机,解释道:“没事的,这都过去多久了。我从小就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都习惯了,再说,我俩也不是经常见面,不会总打我的。”
“你怎么能这么说,打人就是不对。”
看到她气得脸一鼓一鼓的,沈惜墨安慰道:“没事的呀,你看,我现在已经好了,而且我现在有你的关心就够了。”
说完还冲她挑挑眉。
又来?林思晨翻了个白眼,这小孩从哪里学的一套一套的,她严重认为这孩子出去跟人学坏了,甚至以后会变成一个油腻大叔。
“那……你以后什么安排?”林思晨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目光只敢落在他手边的竹筷上,迟迟不敢往上抬,仿佛多对视一眼,心事就会漏出来。
沈惜墨放下筷子,擦了擦嘴。
“我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在这边上大学。”
声音不重,落在安静的饭桌上,却清清晰晰撞进她耳朵里。
“回来?”她猛地抬眼,错愕藏都藏不住,“你前段时间不在学校吗?去哪了?”
“没有,”他眼睑垂了垂,语气淡得像在说旁人的事,“我被我爸带去澳大利亚念了几个月的书,不太适应,他在那边的业务一结束,我也就跟着回来了。”
那句 “不太适应” 说得轻描淡写。不适应的从来不止是南半球的气候和陌生的课堂,还有空落落的、没着落的心思。
“哦哦。”林思晨的心口竟然漫过一阵窃喜,她自己都觉得可恶。下一秒理智占据上风。
她比谁都清楚,他学油画,国外的画廊、画室、展览都是可遇不可求的机会,他父亲也一直盼着他能留在海外深造。
心里有个模糊的声音在吵着 “别走”,张了张嘴,滚出来的却全是最得体、最“为他着想”的话。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其实,你爸爸更希望你在国外念书,而且你是学油画的,说不定在国外有更好的发展。”
她深知自己是不想他离开的,但是以他们现在没有什么关系的关系,根本不能可能说留下的话,她说着违心的话,给出最适合他发展的建议。
沈惜墨猛地抬眼看向她。
黑眸里情绪翻涌,有诧异,有难堪,更有一股压不住的火气,直直地盯着她,像是要从她脸上找出一点不舍来,可只看到她低垂的、不停轻颤的眼睫。
“我的事不用你来管。”他的语气硬得像块冷石头,带着点被辜负似的气恼。
“你这孩子,咋就没大没小的呢?”
“谁没大没小了?”
“逆子。”
“我去。”
她听出了他语气里的愤怒,心里又涩又懊恼,恼自己怎么就这么口是心非,明明舍不得,偏要说出推开人的话。
他的指节微微泛白,心口起伏,他也气她就这样轻描淡写地把自己往外推,好像他走或留,她半分都不在意。可他偏偏,最在意的就是她的态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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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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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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