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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荒滩逃生(修文) 事实上,乌 ...

  •   事实上,乌鸦嘴这个词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非花有点小郁闷,难道这个时代的杀手都是那么廉价的吗?还是说,月家的财富已经到了像扔白菜一样的地步了?!
      非花背着铁宝,跌跌撞撞的在长长的蒿草间穿行,浓密锋利的长草叶子把他luo露的皮肤割出一道道细小的口子,脚下的鞋子掉了一只,可是他毫无所觉。
      两天了。
      自从那天晚上在那个村子里遇到杀手杀人事件之后,他们一路上已经遇到了三拨杀手了。最开始来的那批就是源于刘斌的多管闲事,似乎是那群杀手要找的东西失去了踪迹,而唯一接触过李家(就是被追杀的那家啊,不会忘了吧)的外人,就是刘斌。
      和杀手讲道理貌似是行不通的,非花一行三人当场就沦为了倒霉的逃奴。万幸的是,刘斌的武功还算可以,引开了杀手还可以在事后迅速的找到他们;不幸的是,接下来来的两批人简直就是问也不问,声息都没有一点的,缀在他们身后下死手,甩都甩不掉。
      “你们从这儿先走,我拖住他们。”
      最后的一次,刘斌被缠住了,非花和铁宝面对死追不息的杀手,不得不自力更生。
      “少爷,怎么办?我…我害怕!”
      两个孩子实在是没有逃跑的经验,没跑出多远就被逼到了一处河流的断崖边。
      如果重活一次也算好运的话,那就请这种好运继续吧。看着面前越逼越近的蒙面杀手,非花拖着铁宝的手,闭着眼睛从山崖上纵身跳进了河里。
      失重的眩晕和窒息的压迫中,非花失去了意识。
      再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和铁宝被挂在河流边的草丛里,两人的手依旧如跳崖前那般绑在一起。
      拜前世所赐,非花的水性还不错,可是——非花扭头看看背上的铁宝——这个小傻蛋纯粹就是拖累他的。
      山崖下湍急的河流,估计已经把他们带出了很远,搁浅在这片草滩上,暂时是不用担心那些杀手了,但是如果再拖下去,他们的小命能不能保下去也是个问题。
      脚下的蒿草似乎连绵不尽永远没有个尽头,非花已经在里面走了两天了,如果不是这片地界很大,就是他们迷路了,一直在里头乱转。

      日头渐渐高了,非花找了一块蒿草没那么密的地儿,坐下歇息。
      随手扯了一把止血的草叶,嚼碎了敷在铁宝的小腿和自己的手臂上。
      这个倒霉的孩子,掉河里割伤了小腿肚,伤口都发炎红肿了,发烧睡迷糊过去已经一天了,非花真怕他就此变成了个小傻子。
      非花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全身大大小小的伤口无数,手臂上的那道口子让他背着铁宝,每天只能挪动那么一点距离。
      非花全身上下就只有当初死死抱住绑在背上的包袱,里面的几块干饼早就被水泡得成稀糊糊了,几件衣物,当日卿蓉送的一把小匕首,两串铜钱,一小罐麦芽糖。
      而火镰和其他大部分实用的东西都在刘斌的身上。
      两天的时间,非花只能每天在草丛中挖草根、捉水蛇,寻找可以下口的虫子填肚子,糖留着,不到万不得已不能拿出来。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了这个草甸子。他只能一直沿着河流的方向走,高高的蒿草挡住了他的视线,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更好的辨别出路。
      脚下裂了许多道口子,血痂新新旧旧,衣服又脏又破,头发被勾得乱蓬蓬,如果刘斌来找他们,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出是他们两个。
      夜色慢慢降临了,草甸子的上空开始闪烁着星光,躺在河岸边的草地上,如果不是境况太凄凉了点,真有点那幕天席地的浪漫。
      非花给迷迷糊糊的铁宝喂了一点河水融的麦芽糖汁,衣服拧湿了盖在他额头上,脱光了把他抱在怀里,盖上两件衣服,小孩的身体烫得像个大功率的电暖炉。
      头上星光闪烁的天空像一张巨大的网,似远似近,看久了仿佛连自己也要被吸进去一般,耳边是河水哗哗的声响和连绵不绝的虫鸣,非花在这样的交响乐中很快就疲惫的沉入了黑甜乡。

      遥远的中州。
      陈设华美的宽大房间里只点了一支烛火,垂在房间中央的帷幕把书案后的人遮得模糊不清,摇曳的火光中,房间里影影憧憧。
      “事情办得如何了?”
      “禀报主人,从湘村之后,那件东西似乎就断了踪迹……”
      “废物!一大帮人追那么几个还能丢了东西!我养你们这群废物是做什么吃的!”
      “主人……”
      “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一定要给我把东西找出来,否则,我是为了什么花这许多力气去灭了李家那些碍眼的!找,给我去找!!!”
      “是,主人!”
      跪在地上的男子出去了,坐在桌案后的人暴怒的把桌上的东西一扫,哐啷哗啦的一阵,“真是废物!”
      同一时间,中州某处宅子。
      “事情办得如何了?”
      “禀小姐,已经把刘斌往顾家的矛头上引……”
      “那个小贱奴呢?”
      “……两个孩子,掉下了山崖……”跪在地上的黑衣男子略带犹豫的恭敬道。
      “我问的是结果!结果!”低沉的女声一下子拔高,尖锐得直刺心脏。
      “是!…是生死不明。那山崖下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沿河下去是连绵的群山,再下去就是一片荒芜的草甸,那孩子即使摔不死,在那样的地方也是……”
      “我要的不是万一!我只想听最后的结论!”
      “是,小姐。属下马上派人去追查……”
      “行了行了,一有发现,即刻格杀!哼,这么好的机缘,竟然浪费了。”
      “是。”
      女子摆摆手,黑衣男子迅速消失了。她倚在椅背上,脸上的寒意一分一分的凝聚。
      “贱人的杂种,哼……”

      第二天,太阳刺入眼帘的时候,非花醒了过来。
      明晃晃的阳光晒得人眼晕,肚子在意识回笼前已经咕咕的叫得天响,双脚虚软的就像是回到了他刚附身在这个身体的那个时候。
      他应该庆幸现在是炎热的夏天,否则他一定变成卖火柴的小女孩,第二天就不用担心落难这个事实了。
      就着河水洗了脸,非花在河岸附近掘草根当早饭。有一种长得像四叶草的酸酸的矮草,底下长着如超级迷你的白萝卜的根块,吃起来甜丝丝的;还有一种像芦苇的草茎,嚼起来有点像甘蔗,有些看起来水分很充足的厚实的叶子胡塞着吃了一点,反正叶子上有虫子咬过的痕迹,也不怕被毒死。
      肚子里稍稍有了一点东西,那种似乎快要燎原的火烧火灼总算没有那么催人崩溃了。照例给铁宝喂了一点糖水,非花眯着眼看看头顶的日头,背起铁宝继续摇摇晃晃的往河的下游走。
      脚底的水泡和伤痕,在休息了一个晚上之后,变得更加刺痛难忍,没有尽头的路途,就像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兑现的承诺,他没法对自己说希望就在前面,因为也许他还没看见胜利的曙光,就已经倒在了坚持的路上。
      双脚的挪动变成了机械的动作,身体两边的长草歪歪扭扭的分开,非花想起以前看过的一部武侠小说,说的是一个轻功很好的大侠,最喜欢在茫茫的草滩和树海上飞来飞去。
      非花忽然有一种特别好笑的感觉,因为他希望现在出现一个喜欢在荒草滩上练轻功的大侠,这样的话他也许可以请求他带他们出去。
      呵呵……看,他现在竟然都已经想祈求奇迹出现了,人在软弱的时候果然更容易屈服于虚幻荒谬的东西啊。
      在失去意识前,非花好像听到了铁宝的声音。
      ——这个傻孩子啊,竟然连累了他这么久,呵呵……
      不知道这次醒过来之后会不会发现自己又重生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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