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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03章:冬晓的周末 冬晓独自生 ...

  •   第3章:冬晓的周末

      周六的早晨,没有闹钟。

      冬晓躺在床上,眼睛睁着,看着天花板。窗帘没拉严,一道阳光从缝隙里钻进来,在墙上投下一道细细的光带。他数了数,光带里有三粒灰尘在飘。它们飘得很慢,像是有生命一样,在光带里游弋,上升,下沉,然后消失在阴影里。

      他喜欢看灰尘。在别人眼里,灰尘是脏的,是需要打扫的。但在他眼里,灰尘是自由的,它们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赚钱,不需要评职称,只需要随风飘荡,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还不如一粒灰尘。

      他翻了个身,伸手在床头柜上摸索,摸到手机,拿过来,点亮屏幕。七点十五分,比平时晚起了四十五分钟。但他不着急,周末不设闹钟,这是他的原则。或者说,是他为数不多的原则之一。

      他不喜欢被闹钟叫醒的感觉。那种突然的声音,像是一把刀,把睡眠切成两半,让人从美梦中惊醒,心脏狂跳,脑袋昏沉。他宁愿自然醒,哪怕晚一点,哪怕错过早餐,哪怕被领导批评。反正,他也不是第一次被批评了。

      朋友圈里很热闹。老王晒了儿子画的画,一朵红色的花,旁边歪歪扭扭写着"爸爸";李教授发了去黄山的照片,云海、日出、迎客松,配文"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张主任转了一篇关于职称评定的文章,标题是《高校教师如何突破职业瓶颈》,还加了一句评论:"与大家共勉。"

      他一个个点赞,但从不评论。

      点赞是一种礼貌,是一种存在,是一种"我看到了,我关心你"的表示。但评论是一种投入,是一种表态,是一种"我有想法,我要说出来"的勇气。他没有这种勇气,或者说,他没有这种欲望。他觉得,别人的生活,看看就好,不需要参与。

      放下手机,他又躺了十分钟。天花板上有道裂缝,从左边墙角延伸到灯的位置,像一条干涸的河。他盯着那条裂缝看了很久,想起小时候住在乡下,屋顶是瓦片的,下雨天会漏水,他就拿盆接着,听滴滴答答的声音。

      那时候他觉得,能有个不漏雨的屋顶,就是幸福。

      现在他有了一套不漏雨的房子,却常常不知道幸福是什么。

      也许,幸福本身就是一种幻觉。小时候以为长大了就会幸福,长大了以为有钱了就会幸福,有钱了以为有地位了就会幸福。但当你真的有了这些,你会发现,幸福还在前面,像是一个永远追不上的影子。

      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来。

      脚碰到地板,有点凉。他缩了缩脚趾,然后站起来,走向卫生间。镜子里的男人,三十六岁,头发有些稀疏,眼角有了细纹,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死水。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镜子里的自己也笑了笑。但那笑容很淡,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

      洗漱完毕,他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餐。

      今天他想吃热干面。

      热干面是江夏人的魂。冬晓不是江夏人,但在这座城市待了十几年,早已习惯了它的味道。刚来的时候,他觉得热干面太干,芝麻酱太腻,吃一口要喝三口水。但慢慢地,他喜欢上了这种味道,浓稠的、香辣的、劲道的,像这座城市一样,外表粗糙,内里丰富。

      他喜欢自己做,觉得外面的馆子要么芝麻酱太稀,要么面条太软,要么辣油不够香。他做热干面有自己的一套,是这些年摸索出来的,前妻曾经说过,他做的热干面比外面的好吃。

      前妻。他又想起了她。

      他甩甩头,把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食材上。

      他先从柜子里拿出芝麻酱。这是上周在超市买的,牌子是蔡林记的,老牌子,信得过。芝麻酱很稠,像融化的巧克力,他用筷子挑了一勺,放进碗里,然后倒上小磨香油。

      香油是关键。要用小磨的,香。他慢慢搅,让香油和芝麻酱融合在一起。一开始芝麻酱还是一块一块的,搅着搅着,就化开了,变成一碗浓稠的酱,颜色从深褐变成浅褐,香气也散出来了。

      他闻了闻,满意地点点头。这香气,是芝麻的醇厚,是香油的清冽,两者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味道,让人食欲大开。

      接下来是面条。他在超市买的碱水面,粗粗的,黄黄的,像稻草。这种面条劲道,有嚼劲,是做热干面的最佳选择。细面不行,一煮就烂;宽面也不行,不入味。只有这种粗细适中的碱水面,才能做出正宗的热干面。

      锅里烧水,水开了下面。面条在沸水里翻滚,像一群游动的鱼。他煮了大概两分钟,用筷子夹起一根,掐断,看看中间还有没有一点白芯。

      还有一点,指甲盖大小的白芯。这说明面条还没熟透,但已经差不多了。他又煮了三十秒,然后捞出来,放进一个漏勺里,用凉水冲。

      这叫"掸面",是热干面的精髓。面条经这么一冲,就不黏了,筋道。而且,凉水能让面条迅速降温,停止继续熟化,保持最佳的口感。

      掸好的面条放在碗里,他依次放入芝麻酱、酱油、醋、辣椒油、萝卜丁、酸豆角、葱花。每一样调料都有自己的位置,有自己的分量,不能多,也不能少。芝麻酱是基础,酱油提鲜,醋解腻,辣椒油增香,萝卜丁和酸豆角提供口感,葱花点缀颜色。

      最后,他用筷子挑起面条,从下往上翻,让每一根面条都裹上芝麻酱。这是一个技术活,要轻,要慢,要让芝麻酱均匀地附着在每一根面条上,不能有一根是白的,也不能有一根是太黑的。

      香气扑鼻。

      他端着碗走到窗边,坐在那把旧藤椅上,开始吃。

      第一口,芝麻酱的浓香在口腔里炸开,像是一朵花在舌尖绽放。那香气,醇厚而不腻,浓郁而不呛,让人忍不住想再吃一口。

      第二口,辣油的刺激跟上来了,不是那种猛烈的辣,是温和的、缓缓的辣,像是一股暖流,从口腔流到胃里,让人浑身舒坦。

      第三口,酸豆角的酸和萝卜丁的脆,让口感丰富起来。酸豆角酸得恰到好处,开胃;萝卜丁脆得刚刚好,有嚼劲。两者和面条搭配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口感,软中有脆,滑中有糙。

      他吃得很慢,一口一口,嚼得很细。每一口,他都要品味很久,让味道在口腔里充分扩散,然后再咽下去。他不着急,周末的时间是他的,没有人催他,没有人打扰他,他可以慢慢地吃,慢慢地品味,慢慢地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窗外的银杏树叶子还是绿的,但边缘已经开始泛黄。再过一个月,这条路就会变成金黄色,像是一条金色的河流,从图书馆一直延伸到教学楼。他喜欢那条路,每年秋天都会走几遍,踩在落叶上,听沙沙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时间在流逝,像是生命在消逝,像是所有的一切都在向着终点前进。但他不悲伤,他觉得,这就是生活,有开始,有结束,有繁华,有凋零。重要的是,在繁华的时候享受繁华,在凋零的时候接受凋零。

      前妻说过,他做的热干面比外面的好吃。

      那时候他们刚结婚,住在学校分的筒子楼里,厨房是公用的,每天早起抢位置。他学会了做热干面,因为便宜、顶饱、好吃。她喜欢吃,他也就乐意做。每天早上,他早起半小时,做好热干面,端到床上,叫她起床。她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接过碗,一边吃一边夸他。

      那时候,他觉得,这就是幸福。

      后来呢?

      后来他评不上副教授,她嫌他没出息;后来他写网络小说不温不火,她嫌他不会赚钱;后来他们吵架、冷战、分居,最后离婚。

      她走的那天,是个雨天。他帮她把行李搬下楼,放在出租车后备箱里。她站在车门口,看着他,眼神复杂。

      他说:"你要是想吃热干面了,可以回来。"

      她说:"我不会回来了。"

      她上了车,车开走了,消失在雨幕里。他站在原地,看着车的尾灯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不见。他没有追,没有喊,只是站在那里,让雨水打湿他的衣服,打湿他的头发,打湿他的脸。

      那时候,他以为他会哭。但他没有。他只是觉得,心里空了一块,像是被人挖走了一块肉,不疼,但空荡荡的。

      现在,那空荡荡的地方,已经被时间填满了。不是用新的感情,而是用习惯,用孤独,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他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面对所有的喜怒哀乐。他不觉得苦,只是觉得,这就是他的命。

      冬晓吃完最后一口面,把碗放进水槽,打开水龙头,让水哗哗地冲。他不急着洗,先让它泡着。泡一会儿,油脂会浮起来,洗起来更容易。

      他擦了擦手,走回客厅。

      客厅里很安静,只有冰箱的嗡嗡声。他站在客厅中央,环顾四周,突然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周末的时间很长,长得让人心慌。他不知道该怎么填满这些时间,不知道该做什么才能让自己不感到空虚。

      他走到电脑前,坐下,按下电源键。

      电脑有点老,开机要一分钟。他趁这个时间去泡了杯茶,是龙井,去年春天买的,现在已经过了最佳饮用期,但他不讲究,能喝就行。茶叶在杯子里舒展,像是一朵朵绿色的花,在水里慢慢绽放。他闻了闻茶香,淡淡的,带着一丝苦涩。

      电脑桌面很干净,只有几个图标:我的电脑、回收站、Word、Chrome、股票软件。他没有装游戏,没有装视频软件,没有装社交软件。他的电脑,就是用来工作和写小说的。

      他先点开了股票软件。

      账户里有二十多万,是他这些年的积蓄。他不懂股票,就是瞎买,听同事推荐,或者看新闻,买了几只蓝筹股,扔在那儿不管。他不指望靠股票发财,只是想让钱保值,不至于被通货膨胀吃掉。

      昨天大盘涨了0.3%,他的账户涨了0.1%。二十多万的0.1%,是两百多块钱。够买几斤肉,够吃几顿外卖,够付一个月的水电费。

      他看了看,关掉软件,没什么表情。涨也好,跌也好,他都不激动。钱对他来说,够花就行,不需要太多,也不能太少。太多会让人贪婪,太少会让人焦虑,刚刚好,才是最好的状态。

      然后打开浏览器,看新闻。

      国际局势、国内政策、科技动态、娱乐八卦,他什么都看,但什么都不深入。看新闻对他来说,就像刷牙洗脸,是一种习惯,不是为了获取什么信息。他知道,新闻里的世界,和真实的世界,是两回事。新闻只会告诉你他们想让你知道的,而不会告诉你真相。

      看了二十分钟,他关掉浏览器,终于打开Word文档。

      文档标题是《修行者也要上班》第127章。

      这是他写的小说,笔名"冬日暖阳",在幻梦小说网上连载,写了五年,两百多万字,不温不火。最好的时候上过新书榜,现在每天更新,有几百个忠实读者,订阅收入刚好够付水电费。

      他盯着空白页面看了很久。

      这一章要写主角表白。主角是个修行者,在一家公司上班,喜欢上一个女同事,准备了很久,终于决定表白。但冬晓不知道怎么写。

      他写了五行:

      "林远深吸一口气,走到苏晓面前。"
      "'苏晓,我有话对你说。'"
      "苏晓抬起头,看着他。"
      "'什么事?'"
      "林远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然后他就卡住了。

      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写什么。林远应该说什么?是直接说"我喜欢你",还是绕个弯子?苏晓会怎么反应?是惊喜,是惊讶,还是尴尬?表白成功还是失败?如果成功了,接下来该怎么发展?如果失败了,林远该怎么面对?

      他删掉了最后一句,重写:"林远的心跳得很快,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又删掉,再写:"林远的手心全是汗,他擦了擦,还是湿。"

      还是不满意。这些描写,太俗套,太刻意,太像网络小说里常见的套路。他想要的是真实,是那种让人看了会心一笑,或者心里一酸的真实。但他写不出来。

      他站起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房间不大,一室一厅,四十多平米,从客厅走到卧室门口,十步;从卧室门口走回沙发,十步。他走了十几个来回,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写。

      他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银杏树。树叶在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他突然想起,很多年前,他也曾经表白过。

      那时候他大三,在图书馆看到前排的一个女生,扎着马尾,穿着白裙子,阳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她的头发上,像镀了一层金边。他看了她很久,终于鼓起勇气,写了一张纸条:"同学,我能认识你吗?"

      纸条传过去,她看了,回头对他笑了笑。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后来结婚了,后来分开了。

      那时候他觉得,爱情就是一辈子的事。两个人,一辈子,不离不弃,白头偕老。但现在他知道,一辈子很长,很多事情都会变。人会变,感情会变,曾经以为永远不会改变的东西,也会在时间的流逝中,慢慢褪色,最后消失不见。

      他叹了口气,走回电脑前。

      手机响了,是老王发来的微信:"周末打球不?"

      他回复:"不了,要写东西。"

      老王回了个叹气的表情:"你呀,就是太宅了。整天对着电脑,不怕得颈椎病?"

      他笑了笑,没回复。老王是好意,他知道。但老王不懂,他不是宅,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别人相处。在人群中,他会感到不自在,会感到疲惫,会感到自己的存在是多余的。只有在独处的时候,他才能放松,才能做自己,才能感到一丝丝的安宁。

      回到电脑前,他盯着屏幕看了五分钟,还是写不出来。

      算了,不写了。他关掉Word,打开B站,开始刷视频。

      刷到一个讲二叉树的,他看了一会儿,觉得讲得不错,截图保存,准备下周上课用。虽然他已经讲了五年二叉树,但每年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例子,新的感悟。教学,不是重复,而是不断精进。

      十一点半,他饿了,点外卖。

      打开美团,翻了翻,点了排骨藕汤和米饭。这家店他常点,汤炖得浓,藕粉粉的,好吃。他不需要太多选择,习惯了的东西,就是最好的。

      等外卖的时候,他继续刷B站,看了一个猫咪视频,看了一个美食视频,看了一个科普视频。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像是从指缝间流过的水,抓也抓不住。

      外卖到了,他开门接过,说了声谢谢。外卖小哥很年轻,满头大汗,他多给了五块钱小费。不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知道,送外卖不容易,尤其是在这样的大热天。

      回到餐桌前,他打开饭盒,开始吃。

      排骨藕汤还是那么好喝。汤色奶白,像牛奶一样浓郁;排骨炖得软烂,用筷子一夹,肉就从骨头上脱落;藕块粉粉的,用筷子一夹就断,入口即化。他喝了一口汤,暖暖的,从喉咙一直流到胃里,然后扩散到全身,让人浑身舒坦。

      他一边吃,一边看美剧。《老友记》,看了无数遍,每一集的台词他都能背出来。但他还是喜欢看,因为熟悉,因为不用动脑子,因为看着看着,就会忘记自己的孤独。

      这一集是钱德勒向莫妮卡表白。他看着屏幕,看着钱德勒紧张的样子,看着莫妮卡惊喜的表情,看着两人拥抱在一起。他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有羡慕,有苦涩,有怀念,也有释然。

      连钱德勒都能表白成功,为什么我写不出来?

      他在心里问自己。但他知道,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钱德勒是虚构的,他的表白是编剧写的,是精心设计的,是必然会成功的。而现实中,表白充满了不确定性,充满了风险,充满了可能的伤害。

      他不敢写,因为他怕写得太假,怕写得太真,怕写得让人看了不舒服。他想要完美,但他知道,完美是不存在的。所以,他卡住了。

      吃完饭,他把饭盒扔进垃圾桶,躺在床上,准备睡午觉。

      窗帘拉上了,房间里暗暗的,像是一个安全的洞穴,可以隔绝外界的一切。他闭上眼睛,听着窗外的蝉鸣,那声音,单调,重复,却有一种奇异的催眠效果。他慢慢地放松,慢慢地沉入睡眠。

      一觉睡到下午三点。

      醒来的时候,他有点懵,不知道今夕何夕。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发了十分钟的呆,才想起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不用上课,不用面对任何人。

      他感到一阵轻松,也感到一阵空虚。

      轻松,是因为不用面对工作的压力;空虚,是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填满这些时间。

      他起床,洗了个脸,决定出去走走。待在家里,他会越来越闷,越来越烦躁,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废物。出去走走,至少能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至少能看到一些活着的东西,至少能让自己感觉到,自己还活着。

      换上运动鞋,出门。外面的太阳还很毒,像是要把人烤熟。但他不着急,慢慢地走,走在树荫下,走在建筑物的阴影里,尽量避开阳光。

      他走那条银杏路。叶子还是绿的,但有几片已经开始黄了,落在地上,像小小的扇子。他踩上去,没有沙沙的声音,因为叶子还太新鲜,水分太多,踩上去只是软软的一下,然后弹回来。

      他走到图书馆门口,看到几个学生在台阶上坐着,有的在看书,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聊天。他们看起来很年轻,很有活力,对未来充满了期待。他想起自己上大学的时候,也经常坐在图书馆门口,看来来往往的人,想自己的未来。

      那时候他觉得,未来有无限可能。他可能会成为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可能会写出一部传世的小说,可能会遇到一个爱他一辈子的人,可能会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现在他知道,未来就是现在这样,每天上课、写小说、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不是不好,只是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他没有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没有写出传世的小说,没有遇到爱他一辈子的人,没有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但他也没有太悲伤。因为,这就是大多数人的命运。伟大的人,幸福的人,永远都是少数。大多数人,就像他一样,平凡,普通,在生活的洪流中,随波逐流,最后消失在时间的尽头。

      他继续走,路过操场,看到几个学生在打篮球。他们跑啊,跳啊,喊啊,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他停下来看了一会儿,想起自己年轻时也喜欢打篮球,那时候他跑得很快,跳得很高,可以在球场上飞奔四十分钟不喘气。

      但现在,他膝盖不好,跑不动了。上个楼梯,都会咔咔作响。时间真是可怕的东西,它让你得到一些东西,也让你失去一些东西。你得到了经验,得到了成熟,得到了稳定,但你失去了青春,失去了活力,失去了无限的可能。

      他走到湖边,在长椅上坐下。湖面上有几只鸭子在游,悠闲自在,时不时把头扎进水里,找东西吃。他看着鸭子,心想:做一只鸭子也挺好的,每天游游泳,吃吃草,不用想那么多,不用担心那么多,不用面对那么多。

      但鸭子也有鸭子的烦恼吧。它们要担心天敌,要担心食物,要担心冬天。只是,它们不会想那么多,不会焦虑那么多,不会痛苦那么多。它们只是活着,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直到生命的尽头。

      他在湖边坐了一个小时,看着太阳慢慢西斜,看着湖水从碧绿变成金黄,看着鸭子一只一只上岸,摇摇摆摆地走远。他感到心里平静了一些,那些烦躁,那些焦虑,那些空虚,都被这宁静的景色抚平了。

      然后他也起身,往回走。

      路过图书馆,他进去借了两本小说。一本是刘慈欣的《三体》,他已经看过三遍了,但想再看一遍。那本书,每次看都会有新的感悟,新的震撼,新的思考。另一本是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没看过,听说不错,是一个关于选择、关于命运、关于人生的故事。

      他喜欢小说,因为小说里有他想要的生活。在小说里,人可以活得精彩,可以爱得深沉,可以为了理想而奋斗,可以为了爱情而牺牲。而在现实中,这些都太难了,太奢侈了,太不切实际了。

      借完书,他回家。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暗了。城市的灯光亮起来,像是一颗颗星星,落在地上。他打开灯,把书放在桌上,开始想晚饭吃什么。

      冰箱里还有昨天买的番茄和鸡蛋,还有一把青菜。他决定煮面吃,简单省事。他不想做太复杂的菜,一个人的饭,怎么做都少了一点味道。

      他烧了一壶水,水开了下面。面条是挂面,细细的,煮三分钟就熟了。他捞出来,放进碗里,然后用煮面的水烫了青菜。青菜在沸水里转了一圈,从深绿变成翠绿,然后捞出来,放在面条上。

      番茄炒蛋是中午就做好的,他热了一下,盖在面上。番茄的红,鸡蛋的黄,青菜的绿,面条的白,颜色很好看,像是一幅画。

      他端着碗,坐在电脑前,一边吃一边看剧。今天不想看《老友记》了,换了一部国产剧,是讲职场的,他看了两集,觉得太假,弃了。职场不是这样的,没有那么戏剧化,没有那么非黑即白,没有那么容易成功。职场是灰色的,是复杂的,是让人疲惫的。

      吃完饭,他洗了碗,终于坐下来,准备写小说。

      今天状态不好,但他还是强迫自己写。他告诉自己,不管写得好不好,先写出来,后面再改。写作,就像生活,不能等状态好了才开始,只能一边做,一边调整,一边进步。

      他重新打开Word文档,盯着那五行字看了很久。

      "林远深吸一口气,走到苏晓面前。"
      "'苏晓,我有话对你说。'"
      "苏晓抬起头,看着他。"
      "'什么事?'"
      "林远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他深吸一口气,开始写:

      "他准备了很久,想好了无数种开场白,但此刻,所有的台词都忘得一干二净。他看着苏晓的眼睛,那双眼睛清澈明亮,像秋天的湖水,让他忍不住想跳进去,游一辈子。"

      "'我...'他张了张嘴,声音沙哑,像是很久没有说话的人,突然开口,不知道该怎么发音。"

      "苏晓没有催他,只是静静地等着。她的眼神很温柔,带着一丝期待,一丝紧张,还有一丝鼓励。那眼神,像是在说:'说吧,不管你说什么,我都在听。'"

      "窗外的阳光照进来,照在两人之间,像一道金色的桥,连接着两颗心。"

      他停下来,看了看,觉得还行。虽然不完美,但至少写出来了。有画面,有情感,有细节,不再是干巴巴的对话。

      他继续写,写到林远终于说出"我喜欢你",写到苏晓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写到两人牵手,写到夕阳西下。

      写完这一章,他看了看字数,三千多字,不够。但他不想再写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他已经尽力了,剩下的,明天再说。

      他保存文档,关闭Word,然后打开幻梦小说网的后台,把这一章上传。

      上传成功,他看了看评论。有几个读者留言:

      "终于表白了,等了好久!"
      "写得好甜,狗粮吃饱了。"
      "作者大大加油,期待后续!"

      他笑了笑,心里有点暖。虽然读者不多,但有人看,有人评论,就是对他最大的鼓励。这些陌生人,隔着屏幕,用文字,给了他力量,让他觉得,自己的坚持,是有意义的。

      他关掉电脑,去洗漱。

      洗漱完,他躺在床上,拿起手机,刷了刷朋友圈,又刷了刷微博。没什么有意思的内容,但他还是刷了很久,直到眼睛酸了,才放下手机。

      他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想着今天发生的事情。

      做了热干面,写了小说,散了步,借了书。很普通的一天,没有什么特别的。没有惊喜,没有意外,没有波澜。就像他过去的无数个周末一样,平淡,安静,孤独。

      但这样也挺好。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慢慢地睡着了。

      窗外,银杏树的叶子在夜风中轻轻摇曳,发出沙沙的声音,像有人在低声说话。那声音,温柔,舒缓,像是一首摇篮曲,陪伴着他,进入梦乡。

      日子还在继续,生活还在向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03章:冬晓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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