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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世界的荒野 月明星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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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明星稀,车水马龙的都市里仍亮着零星灯火。
其中一盏属于一间不起眼的办公室。
整间屋子笼罩在黑暗当中,只有其中一个工位上散发出莹莹的蓝光。
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在空旷的办公室里反复回荡。
27寸的电脑屏幕前,坐着一个满脸憔悴、眼圈乌黑、头顶仿佛散发着浓浓怨气的社畜。
电脑屏幕上是不停修改中的方案,看他生无可恋地表情,想必是已经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了。
男人的手指机械地敲击着键盘。
正改的起劲呢,电脑屏幕突然“啪”的一声,黑屏了。
他按了按电源键,毫无反应。
“靠!断电了!天杀的——我没保存啊!!!”男人揉着油腻的头发哀嚎。
他伸手去摸桌角的水杯,却发现水杯早已空空如也。
他猛地站起身,想去茶水间泡点速溶咖啡续命。
却没想到身子一晃,眼前就开始天旋地转。
“砰”!
男人的身子重重倒地,扬起了地毯上面的灰尘。
最后一眼,看到的是天花板上惨白的灯光。
沈欢生前曾看到过一句话。
当你说自己三十多岁一事无成的时候,别人会说你老大不小。
但要是你三十多岁就死了,别人会说,哎,这人年纪轻轻的就没了。
沈欢,三十六岁,男,普通三线城市里的普通小公司的普通上班族。
天天加班熬夜,给老板攒玛莎拉蒂的首付。
年纪轻轻就倒在了工作岗位上。
黑心的老板还想不给赔偿,幸亏沈欢的父母把事情发到了颤音平台上。
有好心的律师看到后,免费帮他们打了官司,这才要到了赔偿。
然后是办席,吹吹打打,吃吃喝喝,哭一场,烧成灰,下了葬。
沈欢这一生就算完了,什么也没留下。
——
当沈欢再次睁眼的时候,一阵风卷着枯黄的风滚草从眼前刮过。
漫天的黄沙从东边刮到西边。
入目是一片空旷的荒野,连树都没有几棵。
就算有,也是光秃秃的树干戳在黄土地上,半片叶子都没见着。
他靠在一个结实的怀抱里,脸颊贴着厚实的胸膛,很温暖,很安心。
他抬眼往上看,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俊朗阳刚的脸。
黝黑的皮肤,不是美黑机晒出来的人工色泽,而是风吹日晒淬炼出的天然古铜色。
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嵌着一双像早晨的露珠一样清澈的蓝色眼眸。
鼻梁高耸挺拔,延伸至眉骨,衔接出完美的折角。
眉心处,一粒菱形的天蓝色水晶镶嵌在眉骨之上。
一头金黄色寸头形成一个好看的弧线。
沈欢不知道什么时候听人说过:据说鼻子大的人,……
视线往下——四肢健壮,宽而圆的肩膀像两座山峰立在两侧,挺阔的胸肌此刻正枕着沈欢的脸颊。
他的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只有一条带子穿过肩膀和腋下,好似背着什么东西。
下半身看不到。
卧槽,沈欢以为自己死了之后是去地狱。
没想到一睁眼,竟窝在一个绝世肌肉大帅哥怀里,还靠在他雄壮的胸肌上。
洒家这辈子值了!两道鼻血从沈欢的鼻孔里缓缓流出。
没错,沈欢是个给。前世长得普普通通,唯一谈过的恋爱还被对方带了无数顶绿帽子。
看到沈欢清醒过来,黝黑的肌肉帅哥一脸关切地开口:“陌生的雄性,你还好吗?”
他说的并不是蓝星的普通话,而是沈欢从没听过的音节。
但神奇的是,沈欢居然能够听懂。
先不说这个——这TM给老子干哪儿来了!
这还是国内吗?!
一脸懵逼的沈欢甩了甩脑袋,理了理思绪。
他大概……可能……也许……
穿越了!
毕竟,就算是非洲,也不会有长着亚洲面孔、蓝色眼睛、金色头发的种族。
沈欢的脸颊贴着对方的胸肌,感受着那沉稳的心跳。他本想直接站起身,却实在是舍不得这宽阔的胸膛。
干脆就这样装虚弱,赖在对方怀里跟他说话好了。
“我还好,是你救了我吗?”沈欢模仿着虚弱的人的口气说道。
神奇的是,沈欢开口讲出的也不是普通话,而是和眼前男人相同的语言。
“我是灰部落的阿克。我在这里寻找食物的时候,发现你倒在了荒原上。”阿克并未察觉沈欢的小心思,语气平稳地讲述。
“你是珍贵的雄性,即便不是我们部落的人,我也有责任救你。于是给你喂了点水,让你在我的怀里取暖。”
“没过多久,你就醒了。”
“你的部落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沈欢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荒野,心想,他大概是回不去了。
沈欢微微笑了笑:“我叫沈欢,我的部落在很远的地方,远到我这辈子估计都回不去了。”
阿克好奇地歪了歪头:“那你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
沈欢眼珠子一转,开始胡扯:“那天,我出门去寻找食物,结果一阵狂风把我卷上了天空,再睁开眼就在这里了。”
“估计是神明的伟力把我带到这里的吧!”
阿克瞬间就精神了:“难道是兽神?是兽神把你带来的。”
“你要不要加入我们的部落!”阿克兴奋地开始劝说,“我们是从大部落分离出来的小部落,虽然现在人不多,但一定会发展壮大的。”
“部落里没有多少雄性,只要你愿意加入,以后我们的食物都会优先供给给你。”
看着眼前欢呼雀跃的阿克,沈欢的心情也被感染的高兴了几分。他十分爽快地答应了阿克的邀请。
“从这里回到我的部落需要一天的时间,现在已经快要接近夜晚,夜晚的荒野非常危险,不适合赶路。”
“我在前面发现了一个连接着树根的地洞,只要稍微收拾一下就能成为不错的庇护所。”
“我带你过去,我们在那里先歇一晚,明天再出发回到部落。”
说完,阿克就扶着沈欢站了起来。
站起身后,沈欢才发现阿克只穿了一条不知道什么动物做成的皮裙。
皮裙下面是两根犹如擎天柱一般肌肉分明的健壮大腿。
嘶——流口水。
原本沈欢还以为刚醒的自己身体棒棒的,没啥毛病。
直到站起身才发现自己虚弱的厉害——胃里空空如也,整个人提不起精神,浑身乏力,只能扶着阿克的胸肌才能站稳。
事先声明,他绝对没有占便宜的想法,纯粹是手边有什么就扶着什么罢了。
这样想着,沈欢刚想迈开步子往前走,就看到眼前的阿克脸上开始长出毛发,头颅变形拉长,身子佝偻下去变成四足着地。
短短片刻,阿克就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巨狼。
深灰的毛皮泛着柔顺的光泽,仿佛是一只巨大的毛绒玩具——尽管前方的狼头和利齿闪烁着冷硬的光泽,也丝毫没有改变他现在很好RUA的事实。
这下沈欢才深刻地意识到,自己是真的穿越了。
都能亲眼目睹大变活狼了!
巨狼转头看了看沈欢,压低身子,示意他爬上自己的背。
等到沈欢爬上狼背,坐稳之后,阿克撒开狼腿,前腿和后退相互交替,用风一般的速度向前奔去。
刺骨的寒风刮得沈欢的脸颊生疼,还好没过多久一人一狼就来到一颗巨大的枯树前。
那枯树的根部是一个斜坡,斜坡是U字形,枯树裸露出来的根系围成了一圈,形成了一个前面稍微漏风的庇护所。
中间有一个巨大的口子,刚好够人通过。
阿克伏低身子,让沈欢下来。
随后变回了人身,神奇的是变回来之后皮裙也还在身上。
阿克看了看庇护所,拍了拍沈欢的肩膀:“你先待在这儿,不要乱跑,我去捡点干枯的藤蔓做个门,顺便堵住根部的缝隙,今晚,我们就在这儿过夜。”
沈欢点了点头,事到如今,也没什么好挑剔的了,活下去才是第一要务。
看到沈欢钻进了庇护所,背靠着冰冷的土坡坐下,阿克这才转身冲进了寒风里。
庇护所里面比外面暖和不少,虽然前面的树根还有一些缝隙,但至少寒风被挡住了大半。
地上还有一层干草,不知道是阿克之前铺的,还是本来就有。
树根盘根错节,形成天然的墙壁和顶棚,U型的缺口对着背风的方向,风从旁边绕过去,灌进来的不多。
这在荒野之中,简直就是五星级大酒店的等级了。
沈欢搓了搓冻的通红的双手,口中呼出了一道白气,转眼又消散了。
肚子开始咕咕叫,从清醒过来到现在,他什么都没吃,连口水都没喝过。
现在安静下来了,他才有时间思考自己的处境。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自己的身体还是原本的身体,这点没有任何变化。
身上的衣服还是自己噶之前加班所穿的廉价西装。口袋里还揣着一部遥遥领先手机,一包吃席给的黑利群和防风打火机。
看阿克穿的衣服,这个世界的科技程度好像并不是很高啊,那自己的打火机岂不是神器!
手机就算了,沈欢试了试,发现电量只剩下可怜的百分之四十六了,等到电量一用完,这就是块废铁。
穿越第一天,开局地狱模式,没有金手指。
他正胡思乱想着,外面忽然传来了脚步声。
是阿克回来了,他强壮的臂弯里还抱着一大堆的藤蔓和几根枯树枝。
“快,帮我搭把手。”
沈欢急忙起身去接。
两人分工合作,阿克用藤蔓编织成了一张大帘子挂在了最大的洞口上。
沈欢用枯树枝和藤蔓一一堵住了边上的缝隙。
弄了差不多一刻钟,庇护所就大致封好了。
寒风被挡在庇护所外面,只有细微的小风还能从没堵严实的缝隙里吹进来,不过也造不成什么影响。
阿克没敢生火,这四周都是藤蔓、树根和干草,稍微一个不注意就会把庇护所给点着。
忙活完,阿克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兽皮袋子里掏出了一些莓果,荒野不太好找水源,只能靠这些莓果补充水分。
滴水未进的沈欢并未推辞,伸手接过莓果吃了几颗,不太好吃,又酸又涩,但是没办法,为了生存只能强迫自己吃下去。
肚子有了一些东西后就没那么难受了。
阿克靠墙坐在干草上,示意沈欢过来,靠在他身上,两人相互取暖。
沈欢见状,心下暗喜,非常爽快地过去搂住了阿克精细的小蛮腰。
阿克脸色微红,什么也没说。
庇护所外面的风呜呜地刮着,两人就这么相互依偎着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