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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坑爹的女尊(一) ...

  •   “妻主,求求您,别、别卖奴,我求求您……”

      他跪在那里,跪在他妻主脚下,哭得凄惨。

      他的妻主坐在那里却只顾一面用脚踢开他的拉扯,一面对着我谄媚地笑。

      忽然,我有些倒了胃口。

      曾经,我觉得女尊世界挺不错,穿越来的前几年还颇有几分自得,后来才渐渐觉出了味道不对来。

      这个世界的人信神,神是女身,据说是她抚养了第一个人。女人生孩子,女人给这个世界带来生命,所以女子为尊。为尊的意思就是女人可以不干活,也可以干活,男人必须干活挣钱养家糊口还得低三下四奉承着女人。

      其实,依我看,这和母猪能生小猪,所以过年杀猪吃肉不杀母猪,反倒要给母猪添料是一个道理。

      也曾经确实有男人仗着力气大,能做活,能赚钱,用钱财养了女人给自己生育的。后来,当时的皇帝——自然是个女人,下了令禁了这事儿。
      当然,有禁令就有空子可钻,有空子可钻就会有新的圣命下达。好歹,皇帝是女人,自然也就向着女人,世代发展下来……这婚姻律法在我眼里已经变成了荒唐的笑话。

      女人可以有多个丈夫,同时还可以豢养男宠来玩儿,称为娶夫纳侍。

      男人是可以工作的,除了仕途之外,女人们鼓励他们做各种事情,来赚取钱财——相反倒是女人自己,多半被娇生惯养得没边,很少还有自己撑起一片天的。

      男人若想为夫,则需把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女人,没有财产的,则只能为侍。一般来讲,夫的地位自然比侍高,毕竟他是给家里带来收入的,很多男人会在嫁人之后继续打理产业来支持着自己妻子的花天酒地——唔,为什么他要赚钱还得纵容妻主哄着妻主去玩别的小侍?很简单,妻主妻主,那个“主”字并不是摆设。一纸婚约,实际上类似于卖身契或者所谓的主仆契约,一旦签下,男人就没了人身自由和权力。若是妻主不乐意了,只要不是虐杀,或打或骂或买卖……都是可以的。而且这一卖,就由夫变成了侍……

      这很荒谬,我若是男人绝不肯这么把钱拱手相让还得卑躬屈膝。然而皇帝也狠,下了死令,年逾三十而不婚的男人,直接由辖属的官吏指定妻主——这一指定,只怕结果更惨烈。

      这一来,女人的地位是更巩固了,可什么爱情亲情之类的,却浮云了。

      于是,就有了现下这荒谬的一幕。

      我开着赌场,我放着高利贷。

      这女人花天酒地,钱不够赌,来找我借钱,便想要把她的男人送来讨好我。

      我什么都敢应,却从来没应过这种事。

      我不喜欢这里,就算再也不能回到我原来的世界,我也不想在这里成家生子。

      不过今次是我的错。我一向习惯了那些依偎在女人身边,相貌娇柔惹人怜爱的侍,却还是第一遭看见这般长相……唔,冲着他颇有几分棱角,更像个男人的相貌,不能不说是个符合我审美的男人,于是就不小心多瞥了两眼。

      这一多瞥,就出了事儿。

      这女人一共借银一千,连利一千一百两,说好今日还,却如今央求我收了这男人而后免了那一百两。

      那男人惊恐地浑身在抖,却只有恳求,恳求都拙嘴笨舌,半日说不出个所以然。

      我皱起眉,我不喜欢看这些。

      然而这女人却忽然脚下发了狠,狠狠一脚踢开他,踩着他的胸膛一点一点往下碾着对我说:“顾姑娘,这贱人虽然相貌不怎么样,却最是能干又耐打的。”

      他的衣服凌乱,露出胸膛几道鞭痕,还红肿着渗着血丝出来。

      刚刚他在一旁端茶倒水的时候,动作却一直稳重,丝毫看不出身上有伤。

      不得不说,我开始心软了。

      一百两银子其实真不算什么……

      那女人忽然又说了一句:“他还有个儿子,如今还小不过五六岁,顾姑娘如果喜欢我也送与姑娘,再养个几年那也是个不错的玩物。”

      “唔。”我喝了口茶,点点头。

      女人抬脚坐了回来,继续对着我笑。

      他也终于不再挣扎哀求了,只颤抖着咬牙爬起来又跪了——这一回,跪在了我脚边。

      唉……这坑爹的女尊,这算神马事儿呀!我想爆粗口,可是想了想,却还是只有沉默喝茶的份儿。作为一个赌庄老板,我必须要装深沉,必须要喜怒不形于色,不能爆粗口,千万不能。

  •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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